菜市场改造方案
为加快西陵区菜市场建设改造步伐,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宜府发〔20XX〕22号)和《宜昌市城区菜市场建设与管理综合整治方案》(宜府办发〔20XX〕18号)文件精神,结合西陵区菜市场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城区菜市场规划布局,创新菜市场建设、管理和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思路,全面改善我区菜市场硬件设施和购物环境,提高菜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方便居民生活,美化市容环境,推进和谐西陵建设。
二、工作目标
根据西陵区菜市场现状和发展的需要,计划20XX-20XX年,在辖区现有菜市场的基础上,分三年对西陵区菜市场进行改造升级,其中:20XX年计划建设改造12家;20XX年计划建设改造8家;20XX年计划建设改造5家。同时,按照《宜昌市城区菜市场建设与管理综合整治方案》要求,通过“改造升级一批、规划新建一批、发展菜加超业态一批”,逐步建立起以菜市场为主体,生鲜连锁超市为补充,多业态并存,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便民商品流通体系,基本满足城区居民需求。另外,对于暂未纳入菜市场改造计划的5个市场(西陵后路菜市场、四方堰菜市场、民主路菜市场、船柴东菜市场、平湖路菜市场),要按照《关于加强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宜府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努力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积极开展市场周边环境整治。
三、补贴政策
1、区政府根据菜市场建设改造年度计划,每年安排菜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用于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
2、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依据《宜昌市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的要求,按照最高8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政府、区政府、市场业主按5:2:3比例分别承担,即:市政府补贴50%,区政府补贴20%,菜市场业主承担30%。
3、实行政府补贴的菜市场改造升级项目,必须按预决算、委托招标监理、竣工验收、审计等规定的程序由相关部门进行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西陵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区政府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商旅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形成工作联动机制。
(二)明确部门职责
区商务和旅游局负责牵头制定菜市场建设改造方案,审核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申请书;加强协调服务,指导菜市场改造工作;参与菜市场改造投资审计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履行对菜市场的监管职责,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行业自律。
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菜市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菜市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综合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菜市场改造补贴资金的拨付和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参与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的预决算及验收工作。
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新建、改造菜市场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疏堵结合,取缔马路市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查处改变菜市场用途的行为;做好菜市场改造期间临时过渡市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菜市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协助做好菜市场改造工程预决算的审计及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督工作。
西陵公安分局负责菜市场的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城管部门做好菜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西陵工商分局按照相关法规,对菜市场主办者实行登记注册,向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国土西陵分局对菜市场建设项目所需用地予以优先安排,并
可采取租赁等有偿方式供应;对公开出让的菜市场建设用地,应明确菜市场的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面积、建设标准、建成时限等条款。
规划西陵分局负责协调上级规划部门,根据菜市场网点设置要求,做好菜市场定点选址规划工作;负责监督菜市场建设改造的执行情况。
区环境保护局、区卫生局、区农林水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管理职责,协同做好菜市场改造及经营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街办、乡、开发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菜市场及其周边秩序的管理;负责与享受政府补贴的改造、新建菜市场业主签定《菜市场用途不予改变承诺书》;并做好辖区内菜市场改造、建设、管理、监督工作。
附件:1、西陵区20XX年菜市场改造升级计划安排表
2、西陵区20XX年菜市场改造升级计划安排表
3、西陵区20XX年菜市场改造升级计划安排表
20XX年6月21日印发
加强管理。规范化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和验收工作,严格规范。要严格依照商务部制定的规范要求,确保质量。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确保菜市场基础设施和管理制度到位,确保经营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规范化菜市场建成后不得擅自变卦经营用途;确需变卦经营范围的须报经区政府批准。
为规范、有序推动我区规范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深入开展, 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等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财办建〔 〕67号)和市政府《转发市商务局关于规范化菜市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 〕41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突出民生、以人为本”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平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生活、提高文明水平为目标,建设布局合理、服务优质、设施配套、平安可靠的市场服务体系,满足消费者放心购菜和便利购菜的要求。
二、目标任务
完成12个菜市场建设改造任务。年。
三、建设规范
每个大中型社区原则上要建设一个规范化菜市场,1规划布局。严格依照《 市商业网点规划》选址建设。规范化菜市场距居民区最远距离不超过800米。
要按照《乡村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商务部、财政部《规范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2设计要求。作为公益性乡村公共配套设施。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进行建设。
3经营范围。规范化菜市场主要经营蔬菜、水果、乳制品、定点屠宰肉禽及其制品等。经营品种需经许可的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统一设置消防、检验、通风、排水、废弃物处置、公厕等配套设施,4平安设施。规范化菜市场要依照管理规范分行划市。做到食品平安、管理规范、交易公平、环境整洁、标识统一”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成立区规范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商务局、农林水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安监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质监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以及各街镇、 工业区、滨湖功能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及时沟通、反映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对全区规范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进行指导,区商务局: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做好检查、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区级预验收,协调以奖代补资金落实到位。
严防活禽经营片区发生和传播疫病;协调配合市职能部门对禽畜产品进行检疫和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对菜市场内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管。
区住建局:协助市职能部门对市场建设质量进行监管。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的保证和核拨。
区卫生局:依照职责规定依法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区环保局:按有关规定审定市场建设改造活动环境影响演讲书(表)指导市场内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治理占道经营,区城管局:负责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组织周边经营户按要求进入达标的市场合法经营。
区安监局:落实菜市场内部及周边平安生产监督管理。
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区工商分局:依法对菜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照职责规定依法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区国土分局:负责做好新建或改建市场的用地审批工作。
区规划分局:负责规范化菜市场设施和配套工程的规划及监管工作。
确保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治安秩序的维护。
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区质监分局: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依照职责规定依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协助市场开办者规划设计停车场所。区交警大队:加强菜市场四周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发现消防平安隐患,区消防大队:负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审验把关工作;建设改造过程中。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整改。
各街镇、 工业区及滨湖功能区: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规范化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
五、配套政策
依照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规范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组织施工,1对申报改造的规范化菜市场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依照《关于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等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财办建〔 〕67号)要求,每个项目按不超过50万元支持,且不得逾越项目总投资的50%同时享受《 市衔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政〔 〕28号)相关扶持政策。
由产权单位申请,2对符合规划、且目前未达标的菜市场。上报施工方案和施工预算,经区规范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后,列入改造计划。对按时竣工,并通过验收的规范化菜市场,区财政按每个市场项目的建设投资情况给予补助,具体奖补方法另行制定。
土地、规划、环评、工商注册等手续料理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由领导小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统一操持,3以让群众满意为工作的动身点和着眼点。并免收菜市场区本级的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实施方法
召开动员会议,1动员部署阶段( 年10月1日— 年10月7日)制定区实施方案。全面布置规范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每一个申报规范化建设改造的菜市场在 年10月26日前制定本市场具体的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并报送区商务局。
各产权单位严格依照建设规范精心组织实施,2建设改造阶段( 年10月8日— 年12月31日)各街镇、 工业区和滨湖功能区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规范化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各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须提供下列申请资料:1企业提出验收申请;2规范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验收申请表》3申请资料一套,3达标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2月10日)规范化菜市场上报达标验收申请。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菜市场平面图、全部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文件目录、房产证复印件或市、区政府证明函件、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和企业自评打分表。
区规范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领导小组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达到规范化菜市场条件的可分阶段组织预验收。20XX年3月1日前,期间。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商务部《规范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验收指南》进行正式达标验收。
七、工作要求
精心组织。规范化菜市场建设是区加快创建全国文明乡村的紧迫要求,1加强领导。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街镇、 工业区、滨湖功能区和区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履职。各街镇、 工业区、滨湖功能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主管单位和工作人员,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和交流,充分形成工作合力。全区上下要加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
分步实施。坚持新建和改造市场相结合,2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选择条件幼稚的市场先申报改造。
多元投入。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3政府主导。引进经济实力雄厚、信誉较好、社会责任感较强、有市场建设经验的企业参与规范化菜市场的新建和改造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XX〕40号)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城区改造工作,提升城市形象,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胜利召开,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实施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程。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不断提升城区菜市场的规模总量、质量水平和服务功能,确保居民便利消费和消费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菜市场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是公共服务项目的理念,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突出“谁投资、谁受益”的方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多渠道融资。
(二)坚持规范化管理运作,实施市、区两级财政支持。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地区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划分事权,明晰责任,落实工作目标和职责。
(三)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扎实推进的工作节奏,通过定位试点,典型引路,逐步落实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省服务业委《全省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和建设试行标准》的要求,同步推进菜市场建设和改造工作,切实改变我市菜市场设施简陋、环境不规范和部分地区网点不足、买菜不便的状况,努力实现市民步行10分钟就近买菜的目标,把我市菜市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购物方便、卫生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一)依据城区常住人口每万人建1个1000平方米菜市场的配置标准,从20XX年开始,力争利用3年时间,在城区9个地区新建121个菜市场。其中,20XX年新建18个,20XX年-20XX年新建103个。
(二)从今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改造城区现有122个菜市场。其中,20XX年全市改造37个,20XX年-20XX年改造85个。
(三)扩大大中型综合超市的生鲜食品经营面积;提升社区菜店规模总量;鼓励大型超市等综合连锁购物企业新建社区生鲜连锁便利店。
(四)结合蔬菜供应体系建设,鼓励4县(市)建设改造城区菜市场。
四、工作措施
(一)为加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服务业委、财政局、规划国土局、工商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沈阳市菜市场建设改造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菜市场建设改造的组织领导工作。市服务业委作为召集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工作。有关地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地区菜市场建设改造的具体落实工作。市政府将与有关地区签订工作责任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市服务业委负责牵头组织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综合协调推动实施,拟定建设改造标准,制定验收考核办法。会同市规划国土局和有关地区政府,制定城区菜市场建设专项规划。市工商局负责菜市场的主体资格确立、消费维权,并与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菜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我市菜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有关地区做好菜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的执法工作,取缔占路经营等行为。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和发放管理工作。有关地区负责落实菜市场建设改造的具体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与市财政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并抓好资金到位。
为保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质量,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市民代表监督市场建设工作。
(三)新建和改造菜市场的资金投入,本着主办方和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的原则,按照市、区两级财政1:1的比例配套补助。对新建菜市场按照建设规模划分等级,并在相应等级中按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率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改造的菜市场,原则上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90万元。
对现有菜市场审批手续不全、无营业执照等历史遗留问题,本着“边改造、边提升、边审批”的原则,在报批、办理证照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由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统一办理,并免收市级所有费用。
五、有关要求
(一)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涉及民生福祉。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协调配合,统筹安排,齐抓共管。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菜市场建设改造的良好氛围。
(二)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将菜市场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区域详规,纳入房地产开发公建项目,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凡规划确定的菜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菜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新建小区如专项规划有菜市场布点要求的,必须纳入小区配套公建项目,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新建菜市场必须严格按照菜市场建设改造标准建设,对不达标的,不验收、不补贴、不准开业。
(三)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及时落实建设改造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监管。要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帐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管理模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制定菜市场升级改造临时性过渡方案,减少市场经营户的损失。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菜市场购物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特制定江北区农村菜市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战略目标,积极稳妥地实施农村菜市场更新改造,切实改变农村菜市场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的现状,把农村菜市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购物方便、卫生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使农村菜市场购物环境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相适应。
经过改造,菜市场要达到以下目标:总体布局合理;人流、物流通道宽敞;地面铺设防水、防滑、易清洗、易干燥的材料;灯光明亮;摊位整齐规范,适应各类商品经营需要;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设流水冲水装置;熟食及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对集中,有封闭隔离设施,有更衣与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要求;采光、通风良好;给排水通畅;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服务台、投诉处、公平秤、指示牌、垃圾箱(桶)等附属设施齐全;市场内饮食(摊)店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市场周边停车场地设置合理。
二、改造原则及计划
根据江北区的实际情况,计划三年内对一些人口较为集中的中心村或在撤乡并镇(街道)前原乡政府所在地,摊位在100个以上,并有固定建筑物大棚的农村菜市场,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标准化改造。根据有关部门及相关街道(镇)的调研,江北区有条件进行改造的菜市场为10个。20XX年计划对甬江街道路林菜市场、庄桥街道费市菜市场、洪塘街道洋市菜市场、慈城镇妙山菜市场、黄山菜市场进行改造,20XX至20XX年完成对甬江街道河东菜市场、畈里塘菜市场,洪塘街道下沈菜市场、裘市菜市场,慈城镇华联菜市场的改造。
三、改造程序
1、由各街道(慈城镇)向发改局上报菜场改造计划,区发改局负责立项审批;区贸易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菜场改造方案进行会审,确定方案;
2、区贸易局对改造工程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对工程质量提出意见;
3、由各街道(慈城镇)提交菜场改造峻工报告,贸易局委托审计机构对菜场改造资金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区财政核拨补助资金。
四、政策措施
根据市政府关于宁波市城区菜市场改造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XX〕196号)文件精神,及其它县(市)、区对农村菜市场改造的补贴标准,确定江北区农村菜市场场内设施建设投入的补贴标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机构核定的金额,由区财政补贴40%,镇(街道)补贴30%,市场举办者承担30%。
市场举办者在菜市场改造后如转让菜市场产(股)权或改变用途的,应按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规定返还财政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农村菜市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各街道(镇)、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把农村菜市场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和措施,积极做好市场改造工作。
贸易主管部门为农村菜市场改造工作的牵头部门,制定菜市场改造、建设要求;审核菜市场改造、建设方案;监督检查菜市场改造、建设进度;组织菜市场改造工程的验收、投资审计和补贴资金发放。
各街道(镇)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安排好改造计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组织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菜市场监管,配合做好菜市场改造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参与农村菜市场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并负责制定农村菜市场卫生标准,牵头落实《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规划部门参与农村菜市场布点规划的编制,审核新建菜市场的选址、用地和建设方案。
财政部门负责农村菜市场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
建设部门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农村菜市场地块事宜的协调,做好菜市场供水、排污设施的工作衔接。
城管部门负责农村菜市场外围环境治理,依法取缔马路菜市场和摊位,协助做好市场改造期间临时过度市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二○XX年四月二十日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市和新区关于加强菜场建设和管理,保障居民食品安全的要求,以标准化为抓手,加强新区菜场建设和管理。全面改善新区菜场的购物环境和食品安全状况,使新区菜场建设和管理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二、改造条件和范围
新区所有规模在800平方米以上,20XX年底前不搬迁且建筑(大棚)结构较完整的菜场,必须进行标准化改造。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内全面完成菜场标准化改造建设计划的任务,实现提前一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市标准化菜场改造计划目标。经调研确定,20XX年对84家菜场实施标准化改造,使之在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上实现质的变化,为市民提供环境良好、服务规范、食品安全的菜场。
四、改造建设标准
标准化菜场改造标准主要分硬件设施改造标准和服务管理标准。
(一)硬件设施改造标准
1、菜场内摊位、地坪、墙面、渠沟等硬件设施,按照市技监局《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装修、改造。
2、菜场内计量器具统一由市场配置管理,并加装新区技监局监制的检测标志。
3、有条件的标准化菜场应设置蔬菜安全检测室,对场内每天销售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并张榜公布。
(二)服务管理标准
1、菜场内肉类、豆制品、小包装半成品、熟食、点心必须引进品牌专柜,并逐步扩大品牌专柜比例,使市民在菜场内能够买到放心的品牌产品。
2、菜场内所有肉类、豆制品、活鸡等商品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进货凭证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3、所有标准化菜场全部实行消费者先行赔偿制度,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工作
在新区商业必备业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领导下,成立20XX年标准化菜场改造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新区经贸、财政、工商、各功能区域和相关街镇派员参加。经贸局牵头,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新区标准化菜场改造推进工作。
六、有关部门职责
新区标准化菜场改造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新区相关部门、功能区域及各街镇,必须相互合作支持,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根据标准化菜场改造工作的内容与要求,确定有关部门职责:
经贸局:负责制定标准化菜场改造建设工作方案、技术标准,组织开展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补贴政策;标准化菜场改造费用预决算的控制、审核;标准化菜场改造的推进及验收。
财政局:根据《工作方案》及进度要求协调、落实有关菜场改造的补贴经费,做好菜场改造财政补贴预算,并按工程进度和节点及时划拨补贴经费。
工商分局:做好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的注册登记和场内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办理工作,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户的证照检查;对原无证、照的交易点,通过标准化改造后符合条件的菜场在办妥卫生、环保测评等有关许可证后,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各功能区域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各街镇标准化菜场改造专项补贴经费(街镇承担部分)的统筹落实;指导和督促各街镇按时完成标准化菜场改造。
各街镇:各街镇是实施标准化菜场改造的责任主体,此项工作将纳入各功能区域及街镇20XX年工作考核指标;按计划目标推进并完成菜场改造;对本区域内菜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七、有关政策扶持
(一)标准化菜场改造费用:1000平方米左右的,每平方米不超过650元;20XX平方米以内的,每平方米不超过550元;3000平方米以内的,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4000平方米以内的,每平方米不超过400元。每家菜场市、区财政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二)每家标准化菜场改造建设费用,市、新区财政补贴50%(其中市补贴15%、新区财政补贴35%);街镇补贴20%;企业自筹30%。
(三)标准化菜场改造建设的补贴内容,主要为按照市技监局《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而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的费用。
(四)对有条件建设蔬菜安全检测室的,由区财力每家补贴3万元。
(五)对新区标准化菜场改造建设、装修中涉及的共性材料,如电子秤、地砖、墙砖、面砖、冷柜等,将委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选择若干优质产品并提供目录、统一询价,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八、改造工作程序
(一)改造方案及预算确定。菜场标准化改造任务确定后,由各菜场负责改造方案的设计(可以自行设计或者委托市经委推荐的设计单位统一设计),改造方案(经费预算)完成后,报送新区经贸局。
(二)改造方案及预算审定。由经贸局初审后提交协调小组审定,对已开工的菜场改造项目,新区财政按应承担的补贴资金先预拨50%,其余资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审核清算后拨付。
(三)装饰材料集中采购。各菜场根据改造方案,选择并确定新区推荐装饰材料目录中的产品,提供本菜场改造所需集中采购装饰材料的需求清单,由协调小组汇总后统一询价(统一采购方案另行制定)。各菜场根据上报数量提货并直接与供应商结算。
(四)工程验收。各菜场在完成标准化改造后,即向经贸局提出申请,由经贸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凡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须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工程决算审计。菜场标准化改造工程通过验收后,须编制并上报决算报告,由协调小组指定专门审计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审计完成后新区财政及各街镇依据决算审计结果核拨补贴资金。
九、工作进度安排
20XX年1月底前,完成菜场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制定及审批等前期工作。
20XX年2月底,召开新区标准化菜场改造动员暨责任书签约大会,由新区政府与各街镇签订标准化菜场改造目标责任书,经贸局和各功能区域管委会作为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副签。
20XX年3月下旬,完成各菜场改造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
20XX年3月下旬至9月底,实施标准化菜场改造工程。
20XX年10月上旬至11月底,完成标准化菜场验收及工程决算审计。
20XX年12月,召开新区标准化菜场改造总结表彰大会。
十、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菜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具体工作,体现了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标准化菜场改造建设项目已列为新区20XX年实事项目,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及街镇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调动各方积极性,全力推进。
(二)统筹安排,计划实施。新区各相关部门、功能区域管委会及街镇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统筹安排,明确阶段工作目标和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抓好组织实施。
(三)严格标准,建管并举。要严格标准,坚持条件,确保质量,按照市经委、市技监局制定的标准,做到“质量有保证,标准不走样”,重点解决菜场建设与城市管理不相适应的“脏、乱、差”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和完善菜场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健全重要商品进销台帐制度,确保菜场基础设施和管理制度到位,确保经营商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
(四)在全面推进菜市场标准化改造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减少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影响,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
二○XX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