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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在职培训计划

时间: 09-27 栏目:计划
篇一:公务员在职培训工作计划(428字)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培养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根据双人社发[20XX]68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局20XX年公务员在职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对象

全局科级以下(含科级)职工。

二、培训内容

《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读本》

《统计法》

统计报表相关制度

统计分析写作

三、培训时间

5月31日至8月30日

四、培训形式

坚持单位集中培训和参加市相关培训相结合;专题培训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理论培训和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使培训形式多样化,培训气氛活跃化,培训内容丰富化,培训手段现代化。通过多形式的培训教育,着力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

五、培训要求

1、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考勤、记录、考评制度,使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

2、全年集中教育培训不少于12次,原则上每月集中培训一次。

3、加强对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健全培训档案。把干部参加培训情况,特别是通过培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晋升职务、级别、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篇二:公务员在职培训计划(1930字)

20XX年是实施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同时也是总结验收贯彻落实“五五”规划各项工作之年。为做好今年的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和通知要求,结合泰州质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法治理念、服务科学发展、引导法治舆论、创新普法方式,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认真抓好“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积极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努力提高全体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升,构建和谐美好新泰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20XX年是《公务员法》实施的第五年,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仍然是全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工作。要把新出台的《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法规作为学法的重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各项新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重点学习宣传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围绕依法行政、全面履职、服务发展的目标,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陕西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特别要将20XX年度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作为年度学法重点,及时更新公务员法律知识,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认真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质监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专门法律培训,系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提高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注重学习宣传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的法律法规。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多种教育宣传手段,认真学习宣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特别是加大有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引领公务员开拓创新、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进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明确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和领导,切实把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贯彻好、实施好,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工作台帐及档案资料齐全。根据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由人事教育处负责日常工作,政策法规处和办公室积极配合,认真抓好全市系统的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突出重点,提高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要扎实抓好公务员法律知识自学,确保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凡年度学法时间不足40小时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我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研究拟定本单位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组织培训、在职学习、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重点抓好科级领导干部、单位中层干部、普通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工作。要通过积极参加地方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门组织的新任科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年度公务员学法测试、公务员“5+X”网络培训测试,提高学法质量,检验学法效果。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或考核评估成绩将作为公务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凡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创新方法,扩大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影响。要积极利用网络、画廊、简报、讲义材料、VCD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看到普法宣传的动态和效果;要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9月质量月”、“世界标准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法律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专项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结合实际,以案说法讲法,避免照本宣科的条文式说教,提高法律应用性和实践性的宣传效果。各单位也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摸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做常新。

(四)总结经验,强化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要认真做好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改进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篇三:公务员培训工作计划(919字)

为提高我区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市区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开展定期在职培训。现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对象

红旗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更新知识在职培训:

主要包括现代市场经济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危机发展趋势及我国经济走势的相关案例,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重点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专项业务、综合素质等进行培训。

(二)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公务员任职培训。

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府组织机构概况、公务员法、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政府法律实务、政府公文运行与写作技巧等为主要内容,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尽快适应机关工作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综合素质培训以参加市人社局培训为主,专业、技能培训按照市局的总体要求和岗位需要,各单位自行确定内容进行培训。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培训。

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将防震救灾工作纳入红旗区经济发展规划,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三、培训方式

(一)更新知识在职培训采取 “三个”结合,即:集中培训与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举办讲座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进行,各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培训,增强培训效果。

(二)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公务员任职培训。按照要求,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三)防震减灾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学习,定期召开防震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强化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要制定计划专人负责,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培训制度,建立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工作质量。各单位要建立培训档案、学习考核登记卡、教育培训登记表等,使培训工作有计划、分步骤,科学安排,达到培训促进工作,工作学习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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