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企业发展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动全县工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百名干部帮扶企业、服务工业促发展活动”,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百名干部帮企业、服务工业促发展”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根本要求,是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县域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途径。其主要目的在于:一是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重点是帮助企业“减负、解难、融资、保产”;二是引导和促进企业积极应对当前危机,提升加快工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三是形成“领导向工业集中、资源向工业投入、政策向工业倾斜”的浓厚氛围,实现重点项目保建设、工业企业保生产、经济发展保增长的目标,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任务和方法
活动从20XX年3月1日开始。旨在解决企业生产、营销、资金等方面的困难,督促企业抓好工业生产。主要任务是开展“三送”:
一是送温暖。把县委、政府对各工业企业的关心、关爱传导给企业干部职工,引导他们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战胜困难,勇于发展。
二是送政策。向企业宣传国家和省、市党委政府支持工业发展的各类各项政策,引导和帮助企业用活用足相关产业、财税、金融、土地、项目优惠政策。
三是送服务。及时了解企业所需、所急,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和督导相关部门切实解决有关问题。
活动方法主要是从经济主管部门和服务经济发展职能部门抽调干部,进入重点工业企业(名单附后),从以下三个方面服务企业:
一是搜集掌握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情况。要全面摸清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类梳理出企业当前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了解企业对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集中研究解决问题。重点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征地、建设、融资、用工、治安等方面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企业反映的个性问题,要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解决。对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向“百名干部帮企业、服务工业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集中督办,限时解决。
三是创新服务机制。县直有关部门要抽调得力干部,组建工作专班,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专班服务。做到企业“围墙内”的事由企业办,企业“围墙外”的事由工作专班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长余春存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明昌旺、副县长程良民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发改局、经济局、建设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质监局、药监局、安监局、园区办、水电办、茶叶办、魔芋办、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百名干部帮企业、服务工业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局,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格工作制度。抽调的干部每周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天,同时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企业发展中的难题由所联系的干部负责协调,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解决。
(三)严明工作纪律。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抽调的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自律,竭诚为企业搞好服务,严禁在企业“吃、拿、卡、要”,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
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巩固和扩大联手帮扶企业和产业发展升级行动成果,推动全镇企业和产业提档进位、升级扩张,根据市、县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强”的总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接长株谭、融入长株谭的战略定位,大力开展联手帮扶企业和产业行动,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产业升级扩张和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工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二、组织领导
全镇成立联手帮扶企业和产业发展升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朱军书记任顾问,童勋海同志任组长,吴青松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四办主任、片组长和所在村支部书记、办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方屹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镇企业办(财政所内),具体负责联手帮扶企业和产业发展升级行动的组织、宣传、协调、考核和综合等工作。
三、帮扶目标
1、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严格办事时限,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热情真诚为企业服务。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乱办班、乱拉赞助和乱摊派,对索、拿、卡要等不法行为严肃查处。
2、解决融资困难
帮助企业协调与银行的关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3、促进项目建设
一是积极引进项目。充分利用企业现有场地、设备等资源,帮助招商,引进、新上工业项目,提升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二是充分挖掘潜力。积极支持新上扩产改造项目和开发配套项目,促进企业超常发展。
4、拓展产品市场
千方百计支持企业扩大产品出口,帮助企业增加产品本地销售,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质量。
四、帮扶要求
一是帮扶企业要真帮、实帮,要真正为企业克难解困。
二是要明确具体责任,实行“挂号、销号”制,确保收到实效。
三是要形成合力,开创“领导带头、干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帮扶措施
1、强化帮扶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帮扶工作,把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当责任,靠前指挥,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镇联手帮扶工作开展。班子成员每月要深入企业1次以上,帮扶干部每月要深入企业2次以上,全面了解企业的情况,研究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类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帮扶信息及情况,以季度写好工作小结。对不积极作为、帮扶工作不力、企业评价差的,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如涉嫌违纪、违法的,分别移送纪检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2、创新帮扶方法
一是工作量化制度。由帮扶责任人员与企业共同制订年度帮扶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以表格形式将工作任务量化到每月,分解到每一个帮扶干部,确保帮扶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二是“挂号销号”制度。对收集交办的问题先进行“挂号”,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办结期限,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企业签字表示满意经镇帮扶办审核后再进行销号。三是现场办公会议制度。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无法通过“挂销号”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开现场办公会的形式,对企业的问题和困难现场进行研究、处理,明确解决的办法和期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镇帮扶办负责督办到位。
3、严格督查考评
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镇帮扶办每季度对帮扶产业、企业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考核,平时进行不定期督查和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半年进行讲评,讲评结果进行排队,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1月-3月上旬)。制订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文件,部署全年工作;调整人员,组建班子;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产业、企业、项目情况,确定对口帮扶企业;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要求。
第二阶段:具体帮扶阶段(3月中旬—11月)。系统科学安排整个年度的重大帮扶活动;组织开展产业招商活动;确定产业内重点服务企业和项目,收集整理和协调解决一批企业困难和问题;开展季度督查和半年讲评;组织开展系列帮扶活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开展产业服务,协调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和融资服务等平台建设。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迎接市、县帮扶办组织的年终验收;对四大产业帮扶小组和各单位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总结工作经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20XX年3月1日
一、帮扶对象及工作目标
(一)帮扶对象。市注册登记、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标准的微型企业。
(二)工作目标。力争自年起。吸纳就业10万人以上;计划5年帮扶企业10万户,吸纳就业50万人以上,从中孵化培育一批具有稳定成长前景的中小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家。
二、帮扶原则及工作重点
(一)帮扶原则。遵循关注民生、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原则;突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多方联动。
(二)帮扶重点。重点帮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型、劳动密集型和民生型微型企业。
1.科技型: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产业链配套加工等微型企业。
2.劳动密集型:特色种养业、家庭手工业、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游等微型企业。
3.民生型:餐饮、家政、社区服务等微型企业。
三、帮扶措施
(一)加大全民创业工作力度
1.鼓励各种形式的创业。广泛动员民众不拘形式、不拘规模。
2.构建帮扶机制。建立并完善资金帮扶、导师帮扶、项目支撑、信息支持的全民创业帮扶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武汉市创业项目库的开发、征集工作,建立适合武汉市情的创业项目库。依托各级各类专业网站,做好创业信息服务工作。
3.加快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各类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社区建设。努力为微型企业聚集发展搭建平台。
(二)加大微型企业财税支持力度
1.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将市全民创业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纳入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统筹安排。帮扶微型企业发展。各区(含开发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也要根据实际,安排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建立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随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增加机制。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等符合国家和我市税收相关规定的优惠政策。为微型企业提供一套简洁明晰的财税优惠政策指引。为微型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3.免收工商证照类收费。免收微型企业设立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年度检验费、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等收费项目。
(三)加大投融资创新服务力度
1.创新融资担保服务。用足用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按照规定吸纳就业并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积极推进组建担保再担保基金,逐步完善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担保机构不断创新融资担保产品、扩大微型企业担保融资规模。
2.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推动融资产品创新。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银行机构当年度向微型企业贷款总额每新增1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单户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当年度向微型企业贷款总额每新增50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单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强化各类融资代理服务。鼓励开展贷款代理、担保代理、创投及私募资金引入代理、民间借贷中介等代理服务。进一步加强对融资代理服务机构的指导。经认定后可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加强微型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整合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各级公益性质的综合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组建企业服务联盟,共同为微型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会化服务,及时解决微型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微型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数据库,制定中介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每年认定100家、3年认定300家示范性服务机构,并给予其一定奖励。
2.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满足微型企业的不同服务需求。重点以武汉中小企业服务超市为载体,加大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管理咨询、技术创新、信息保障等服务力度,创新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微型企业创业成功率。
3.充分发挥商会和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各类商会和协会。努力为微型企业排忧解难。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维权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学习、融资服务等活动,增强微型企业发展活力。
(五)积极为微型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1.支持开拓市场。支持微型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对参展企业的展位及宣传费用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微型企业合作配套,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
2.引导社会化服务。加大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和采购的力度。免费为微型企业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服务。完善小企业服务补贴券政策,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额度,对有需求的微型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用于抵扣微型企业向经认定的社会化服务机构购买管理咨询、人才培训、财税代理、法律顾问、资产评估、融资等服务费用的支出。
3.加强创业培训。继续做好“创业武汉”系列公益培训和“艰苦创业、诚信立业”巡回演讲报告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免费创业培训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微型企业员工实施在岗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大专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大企业、大集团培训基地面向微型企业开展培训服务,帮助微型企业培养人才。
4.优化政务服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向微型企业及其投资者提供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各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市、区微型企业服务网络。各区要设立专门窗口,对微型企业的注册设立,采取“一张表格、一枚印章、一个窗口”一站式办结服务。
5.保护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严控制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切实减少对微型企业的各种检查和评比活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
(六)建立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工作和激励机制
1.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帮扶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对各区和各有关部门的考核。建立帮扶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考核奖励制度,按年度对各区新增微型企业数量、吸纳就业人数以及帮扶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2.加强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建立全市微型企业基础数据库。加强对微型企业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起微型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