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20XX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结合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安排,决定组织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依靠各级企业减负工作机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各种社会力量,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以“优化成长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主题,把企业减负与经济运行、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相结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企业减负工作内容,畅通企业负担反映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行动和宣传活动,督促惠企政策落实,推动涉企收费行为清理规范,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摊派,凝聚合力,整合资源,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组织企业减负专题调研和现场交流活动
开展企业负担情况调查研究,组织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各地减负工作机构以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创业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企业负担现状调研活动,针对当前企业承担的各种不合理负担,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现场考察和调阅各种资料等形式,收集整理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及相关政策措施建议。调研报告报国务院领导参阅,并送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完善企业负担反映渠道,在工信部网站开辟企业负担反映和咨询服务直通车专栏,广泛收集企业反映的负担问题,提供减负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力量对反映问题进行梳理,供有关部门参考,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形成专报供领导参阅。
组织企业减负经验交流,做好部门和地方在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的经验总结,组织召开有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地方减负机构、受惠中小企业、部分行业协会社团参加的现场交流会,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现场考察学习相关中小企业和地方减负机构,提高企业减负机构和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以服务企业为宗旨,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合行动
认真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联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常务会议精神,推动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加快财税支持、缓解融资难等方面的惠企政策出台。
共同组织有关重大活动,联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专题治理活动,进一步倡导减少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收费、罚款行为,加大涉企收费行为清理规范力度,整治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侵占企业人财物等行为。
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各种渠道反映的较为集中的不合理负担问题,特别是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存在的负担,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加快推动问题解决。
(三)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主题,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系列宣传活动
开展惠企政策梳理,组织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出台的、目前仍在执行的惠企政策进行梳理,汇编成册并印发,组织专题发放和宣传活动。
组织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周,邀请媒体针对焦点问题开展专题采访宣传,通过内部渠道向上反映;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企业减负工作;印发政策宣传海报,宣传重要政策和典型问题;组织领导、专家等不同层面的专题采访,开展新发布政策解读,举办专题研讨会或论坛,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参与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媒体,加强与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经济日报等国内主要媒体以及中国工业报、经济和信息化刊物等主要行业媒体的联系,通过专刊等形式不定期报道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效果,及时宣传减轻企业负担经验和做法,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件。
(四)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探索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
建立企业负担监测分析制度,依托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网络,建立中小企业负担监测点,跟踪监测分析企业负担状况,加快研究建立企业负担指数评价体系,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向发布地方、行业企业负担情况测评结果。
推进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地方、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形成送审稿,协调并督促国务院法制办加快立法进程。
完善企业负担监督机制,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协会和社团、企业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企业减负,加快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的企业减负监督机制,推动形成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三、活动安排
4-5月召开全国减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启动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合行动。组织惠企政策梳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开辟企业负担反映专栏。
6月集中组织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周活动。
7-10月就企业反映突出的负担问题,协调推动减轻企业负担部际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专题解决。
8月组织减轻企业负担现场经验交流活动。发布惠企政策汇编。
10月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12月专项行动总结表彰。
上述进度安排根据进展可做适当调整,重点行动安排见附件。各地企业减负工作机构根据本方案进行细化完善,组织开展本地区各项行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印发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企业减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同志担任组长,部内运行监测协调局、中小企业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厅、财务司、政策法规司等相关司局和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督查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等。运行监测协调局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咨询专家组,聘请税收、财政、金融、法律、监察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各地减轻企业负担领导机构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本地区专项行动任务分工,领导本地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构做好督促协调,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二)强化协作配合。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涉及面宽,难度大,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承担单位,将充分发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调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发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企业、专家学者等积极参与,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资源优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专项行动。加快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的程序、机构和规则。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议,按地区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推进会,交流情况,推动工作。
(三)加大督查力度。建立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制度,对出现的问题不回避,及时提出调整和改进意见,对行动开展好、效果突出的,企业满意度高的地区将给予通报表扬。建立专项行动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利用《工业和信息化动态信息》,不定期编发专项行动专刊,交流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地方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将确定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贯彻落实工信部企业减负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依靠各地企业减负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作用,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创新企业减负工作内容,畅通企业负担反映渠道,督促各项惠企业政策落实到位,协调解决企业发映的突出问题,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企业负担情况调查。以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创业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开展企业负担现状调研,收集整理企业反映的问题。针对不合理的涉企负担政策制度设计,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做法,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非公有制企业歧视性规定等,要逐项进行调研梳理,提出对策建议。比较分析其它省市与安徽省企业之间的税费负担差异,区别分析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和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研究全省下一步企业减负政策突破口。
(二)加强减负政策宣传、落实督办
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的、目前仍在执行的惠企政策进行梳理,编发减负政策指南,进行网上公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减负政策宣传贯彻月”活动。各市企业减负办、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大对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以及安徽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XX〕50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掌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对未落实、落实不到位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上报督查报告,确保各项惠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组织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检查,细化创新收费减免实施措施
各市企业减负办、监察部门会同物价、财政、审计及有关部门,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检查。对照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进一步梳理各项优惠政策和收费减免政策,推进执行收费标准下限、细化收费标准、缩小自由裁量权、简化程序工作,推进减征或免征属于本级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推进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降低标准,打捆结算,政府和企业共同买单”的做法。
(四)深入开展企业帮扶活动
结合“五大攻坚”推进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或提出解决方案推进企业难题的解决。重大情况及时向安徽省委省政府报告。具体活动安排: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动态认定困难企业,重点突出纺织、轻工、食品、化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困难行业,落实扶持困难企业的相关政策。二是搭建安徽省产工业品产需平台。举办产销对接会、专题推介会、展览会等各类形式的展销活动。开展汽车、建材、轻纺、节能、名优特等产品促销活动,培训促销小分队,组织开展“安徽产品全国行”活动,组织企业参加有关会展,努力提高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三是突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方面,主要围绕产业支持、政银担合作、创业创新、金融创新、平台建设及能力提升等领域开展企业融资服务。具体工作开展遵照全省《20XX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年”活动方案》的安排。另一方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收费情况调查。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关于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深入企业,调查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以及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形成调查报告,上报上级部门,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
(六)完善企业负担反映渠道。开辟企业负担反映和咨询服务网上直通车,及时受理企业投诉。建立和完善企业负担监测点和监督员制度,定期监督企业负担情况。每季末向上一级机构报告企业负担情况,突出重大负担问题随时上报。
(七)开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通报问题,总结经验。督促各地各部门将确定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6月,制定行动方案,梳理汇编惠企政策,开展“减负政策宣传贯彻月”活动,开辟网上企业负担反映和咨询服务直通车。
6至7月,开展企业负担情况调查。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检查。上报企业负担监测点和监督员制度落实情况。
8至10月,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11月,开展减负政策、工作措施落实督查。
12月,总结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协调配合。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涉及面宽,减负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加强企业减负工作联系。要充分发挥监察部门、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企业等各方积极性,共同推进企业减负工作。
2、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减负机构要加强企业减负工作宣传,建立企业负担监测分析制度,定期发布企业负担动态,通报工作进展,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惠企政策,交流工作体会,推广先进经验。
3、加大督促检查。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各地开展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对出现的问题不回避,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根据《山东省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总体安排,按照全市工业振兴大会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要求,制定《威海市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以“优化成长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企业减负工作方式,畅通企业负担反映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行动和宣传活动,着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惠企政策,纠正各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企业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我市经济转型跨越、科学发展和蓝色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企业减负工作调查研究活动和经验交流。各级中小企业管理等部门按照工作安排,以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创业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现场调研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以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的企业负担现状调研活动,摸清目前企业负担现状,对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措施建议进行总结整理,形成调研总结报告,报各级减负办。各级减负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政策规定的解释、有关问题的整改,其中带有全局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当地政府(管委)。要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现场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提高全市企业减负机构和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推动企业减负工作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的清理规范。开展涉企收费专题治理活动,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机构收费、行业协会会费等进行进一步自查自纠、清理规范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纠正无收费依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乱收费现象,是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制度;突出做好大型零售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以各种名目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和附加贷款条件、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企业反映强烈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对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将会费与行政职能挂钩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行为要清理整治;严格整治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强制企业参加评比并收取费用、无偿侵占企业人财物等行为。大力倡导减少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收费、罚款行为。
(三)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市惠企政策。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级各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去年以来,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突出问题,国家进一步出台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延长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到20XX年底、扩大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一系列针对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我省取消了包括人防工程建设费在内的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市对12个系统(部门)的23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取消、暂停和降低。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将有效帮助企业应对目前困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市发改、经信、中小企业、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服务,通过深入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宣传、汇编成册印发企业、在网站开设专栏等方式,加大有关惠企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把握政策,用足用活政策。要加强政策实施情况的督查调研,摸清政策实施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测算实施效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强企业减负工作宣传力度。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减负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和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效果,宣传减轻企业负担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对一些典型案件,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起到警示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维权意识,为企业减负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探索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加强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建设,探索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一是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管理制度,在收费项目登记、核发收费许可证、年检等环节,进一步加强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合法合规性的审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探索将不同行政机关的多项监督检查进行合并或联合实施,具有多项监督检查项目的部门要创造条件实施联合检查,尽量减少涉企检查次数;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要本着“一切从方便群众办事出发,一切从提高办事效率出发,一切从服务经济建设出发”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创新企业负担反映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完善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探索通过现场走访、调查表、在网站开设专栏、依托现有有关监测网络等多种方式跟踪监测分析企业负担状况,及时掌握了解企业负担动态,组织力量对企业反映问题进行梳理并及时交相关部门处理。要广泛发动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企业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企业减负,加快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的企业减负监督机制,推动形成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6月:(1)收看全国、全省企业减负专项行动电视会议,召开我市电视会议,部署启动企业减负专项行动;(2)印发我市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各市区、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制订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3)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政发〔20XX〕37号)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省减负办。
7月:(1)启动开展企业负担现状专题调研活动;(2)宣传学习各级各部门近年来出台的惠企政策;(3)开展宣传《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等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活动。
7-8月:开展涉企收费行为清理规范专项行动。
7-10月:就企业反映突出的负担问题,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专题解决。
8月:(1)按省减负办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到先进省市学习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经验;(2)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3)参加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现场交流会。
8-9月:探索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
10-11月:各市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减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和总结,报送工作情况;市企业减负办组织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进行抽查。
11月-12月:总结全市企业减负工作情况,向省减负办上报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上述进度安排根据进展可做适当调整,主要任务分工见附件。各市区企业减负工作机构、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进行细化完善,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各项行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协调机制的市区和单位要抓紧建立,已建立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有关管理制度。各市区、有关部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牵头部门要将企业减负专项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协调,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二)强化协作配合。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涉及面宽,难度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企业减负专项行动责任制度。市减负办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和专项行动确定主要内容,组织好本系统的专项行动工作,部门间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市区企业减负综合协调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负总责,督促有关部门积极行动,确保各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大督查力度。各市区、有关单位要建立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制度,对出现的问题不回避,及时提出调整和改进意见。各级减负办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信息交流制度,不定期编发专项行动专刊,交流各市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开展好、效果突出、企业满意度高的给予通报表扬。各级企业减负综合协调部门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