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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统计实施方案

时间: 06-20 栏目:方案
篇一:电子商务统计实施方案(1092字)

随着市委、市政府把以电子商务为主的网络经济,作为撬动新常态下转型升级、实现弯道超车的“一号产业”、“头号工程”,近年来金华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社会各界对电子商务统计数据的需求日益迫切,为及时、全面反映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结合金华实际,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金华市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统计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XX]92号),该方案主要体现了“五个明确”:

一、明确工作思路,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金华电子商务统计总体思路以“卖家三分、买卖共统、普查为基、平台支撑、部门协作、政企合作、分级负责、分步实施”为主,科学系统地对金华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活动进行统计和量化评估,全面客观地反映网上交易的规模、结构、发展变化,逐步构建一套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统计指标体系。

二、明确实施主体,全面落实电子商务统计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统计局、商务局、网络经济发展局、海关、人民银行、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等部门作为统计实施主体,组织对全市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企业和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进行买卖交易的城乡居民及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统计、电子商务应用统计、电子商务消费统计、跨境电子商务统计。

三、明确实施目标,系统构建电子商务统计制度。金华电子商务统计组织实施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思路稳步推进,确定20XX年为研究试行年,20XX年为全面实施年。通过建立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统计月报制度、电子商务应用统计制度、电子商务消费情况统计制度等制度方法逐步全面掌握金华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居民网上消费支出等情况,并通过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研究对进出口额、零售额统计的影响等。

四、明确指标监测,设计建立电子商务监测指标体系。通过对电子商务增加值、电子商务交易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电子商务零售额、城乡居民网络消费额、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营业收入、电子商务固定资产投资额、电子商务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快递业务量、电子商务重点项目、规上单位电子商务覆盖率等17项监测指标,综合反映金华电子商务发展总体状况和发展进程。

五、明确分类标准,详细划分电子商务行业范围。通过对网上贸易代理、网上拍卖、互联网批发、互联网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银行结算、网上银行支付、网上商务咨询、网上票务代理、互联网出版服务、互联网广播节目播出服务、互联网电视节目播出服务、网络电影播出服务、网络文化服务等23个行业小类详细划分,明确电子商务行业范围、分类标准以及具体行业责任监管部门,从制度上保障电子商务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3205字)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XX〕5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依托我市县域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60亿元,培育3-5家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设1-3家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我市企业从事网络经营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服务,满足企业不同层次的电子商务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打造玻璃产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依托玻璃巴巴、玻璃网等现有玻璃产业电子商务专业平台,加快中国玻璃交易平台建设步伐,争取建成1-2家玻璃产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二)建设机械通用零部件电子商务平台。依托机械通用零部件市场,支持哈迪威在线等紧固件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开拓市场。加快建设机械通用零部件电子商务平台,打造机械通用零部件电子商务销售网络。

(三)推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创建电子商务基地。依托市经济开发区、金百家民营工业园区产业聚集的优势,进一步吸引市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园区,带动全市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

(四)龙头企业带动,创建示范企业。在我市重点行业和县域特色产业中,筛选一批经营模式完善、发展状况良好、企业组织健全的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发挥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争取用2-3年时间,培育1-3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五)扩大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发展规模。鼓励商场超市创新经营模式,开展网络购物和网上交易,实现实体商店和网上商城有效结合,促进传统商贸流通方式向现代商贸流通方式转变,提高流通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构建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网络。依托建材(玻璃)出口聚集区、综合性外贸公司和外贸骨干企业的优势,支持吉恒源实业集团和志河玻璃等企业发展外向型电子商务平台,与国内外知名外贸网站实现链接,展示产品,洽谈合作,开展网上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

(七)拓展电子商务便民服务领域。加快推进社区便民服务平台,支持社区便利店等整合购物、缴费、家政、社保等服务资源,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构建便民服务体系。

(八)推动农村及农业产业化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利用我市成为全国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市)的契机,不断普及、宣传电子商务应用知识,通过新农村商网等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提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水平,构建连接农家店、农产品和日用品配送中心的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基地、农产品规模种植产品和家庭农场等应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市场营销。

(九)鼓励旅游业应用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支持我市秦王湖、北武当山、王硇等风景名胜区开展网络营销、网上预订、网上支付等在线旅游业务,形成涵盖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要素的一体化数字旅游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三、工作步骤

(一)20XX年12月31日前。重点抓好并完成玻璃巴巴、玻璃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现中国玻璃交易平台在线交易功能,加快推动机械通用零部件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初步构建玻璃、机械通用零部件电子商务平台体系。制定我市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电子商务企业来我市开展业务,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

(二)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展我市电子商务园区规划工作,完成机械通用零部件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重点建设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培养和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技术支持企业入驻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实现电子商务产业化,力争将园区创建成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三)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进一步完善园区建设,为入驻企业提供完善的办公环境、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仓储物流等保障和服务。积极引入第三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安全认证、信用评价、数据存证、物流、代运营等服务企业,形成较为完备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大引进人才投入,推动我市与高校、企业开展联合培训。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电子商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市长任副组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行、银监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工信局、旅游局、统计局、农业局、经济开发区、金百家民营工业园区和机械通用零部件市场管委会等负责同志为成员,共同推动、协调电子商务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商务部门负责牵总电子商务工作的推进;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与省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开展对接,推进电子商务、物流及服务业等重点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对于本辖区电子商务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人行负责电子商务金融支付应用创新,为企业使用或引进第三方交易结算方式提供便利,搭建合作平台;银监办负责推动金融机构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对接,提高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贷款比重;税务部门负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性网站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质监部门负责做好网络交易商品及服务的质量检测、产品认证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等工作,对全市电子商务交易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提出实施意见;工信部门负责引导推动工业行业企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建立工信行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数据库,跟进做好重点项目征集、储备和汇总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提高旅游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从多方面对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予以支持,完善旅游电子商务的软、硬件环境;统计部门负责稳步开展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统计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推动农业产业化的步伐,鼓励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网上购销;经济开发区和金百家民营工业园区负责利用园区产业集聚的优势,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园区,为入园电子商务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机械通用零部件市场管委会负责开展机械通用零部件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工作。

(三)加大政策扶持

1.发挥政府投入的鼓励引导作用,市财政每年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入园企业享受的各项扶持政策、电子商务项目孵化、扶持龙头企业、奖励示范单位和个人、组织培训、创新性的电子商务工作、人才引进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电子商务集聚区或电商中心。积极引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全国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市注册,支持能够带动我市电子商务整体发展的电子商务企业入驻集聚区或电商中心。对上述具有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单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扶持和奖励;

3.对申报批准成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成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推动银企合作。推动企业与工商银行、中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完善在线交易、在线结算、在线增值服务等功能。采取立体式推进、个性化服务的方式服务企业。鼓励各商业银行对中小电子商务企业贷款业务加强专项指导和分账考核,提高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贷款比重。

(五)营造发展氛围。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典型或示范企业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各界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信用意识、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篇三: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2376字)

为切实做好杭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率先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探索和规范电子商务管理,进一步加快推进杭州“中国电子商务中心”建设,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XX〕22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XX〕11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在海关总署的统一指导、部署下,利用杭州市的现有产业平台与资源优势,探索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以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所涉及的在线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基础信息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海关、国检、国税、外管等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套企业之间的标准化信息流通,率先形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同时,通过先行先试,为国家制定和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管理规范、政策法规提供实践基础和理论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调研相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和需解决的问题,制定《B2C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监管方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总体监管方案》;结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订单周期短、批次多、批量小、单票金额小的特点,制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解决(建议)方案》。各试点参建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研究出台试点工作配套措施,实现保安全、快通关、能结汇、可退税的目标。[牵头单位:杭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下城区政府);参与单位(部门):杭州海关、杭州检验检疫局、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外经贸局、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二)建设服务平台。初步完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相关系统建设,通过“集中申报”的业务模式,实现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货物申报、海关申报监管以及物流企业物流跟踪的全流程查询和监管,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该平台拟于20XX年6月上线试运行,日处理单量达到1万件以上。同时,跟踪试点企业应用情况,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系统。[牵头单位: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参与单位(部门):杭州海关、杭州检验检疫局]

(三)创新监管办法。制定《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货物监管办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检验监管办法》,创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方式,提高通关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对电子商务企业产品质量、经营、税收等方面的管理,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开发建立业务系统,对接口岸执法单位监管通关系统,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统一运行以及海关、商检、国税、外汇等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由企及物”的风险管理手段严密货物实际监管,规范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通关、结汇及退税行为。[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杭州海关、杭州检验检疫局、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

(四)制定标准规范。探索制定《杭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基础信息标准》、《杭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数据交换之报文规范》、《杭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数据交换之技术规范》、《应用及设备日常运维操作规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标准和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活动。(牵头单位: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参与单位:相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

(五)改进贸易服务。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提供商品归类归并、物流可视化跟踪、进口商品追溯查询等服务。(牵头单位: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参与单位: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等物流企业、相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杭州保税物流中心)

(六)培育示范企业。截至20XX年8月,力争在杭州市培育3-5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杭州海关、杭州检验检疫局、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市国税局、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及相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

(七)推进产业集聚。探索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吸引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杭州。[牵头单位:下城区政府;参与单位(部门):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电子商务企业、相关物流企业]

(八)提升金融服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安排,参与研究制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政策。(牵头单位: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参与单位:相关金融服务企业)

三、试点时间

20XX年8月-20XX年8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杭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试点工作改革、园区建设、政策配套三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相关单位的业务负责人组成。同时,建立杭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二)协力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目标任务,制定专项配套方案及实施细则,切实按照进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三)突出重点。围绕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以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标准、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等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加以推进,确保试点成效。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试点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争取社会各界更多支持,聚集多方力量,共同促进试点工作建设。

(五)跟踪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对试点工作进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建立试点阶段(半年)和年度报告制度,定期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试点效果进行客观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供上级决策参考。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杭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篇四:电子商务拓市场实施方案(2673字)

为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XX〕22号),加快推进“电商换市”工程,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扩大浙货销售,优化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全面提升浙货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省内省外市场融合互补、网上网下市场联动对接”的总体思路,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全面推进“电商换市”的实施,切实发挥浙江产业特色及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优势,采取政策引导、试点带动、模式创新和完善服务等手段,推动更多的浙江产品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提高浙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和盈利能力。

(二)主要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结合电子商务迅猛发展趋势,通过电子商务拓市场工作的推进,使之成为浙货销售的主要增长点。争取到20XX年,全省实现网络销售额6000亿元,为20XX年的3倍(年均增长45%以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75%;到20XX年突破1?2万亿元,为20XX年的6倍(年均增长45%以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85%,总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主要工作。

针对不同商品、企业规模、业务需求和不同的目标市场,结合我省电子商务平台优势,采取网上促销、网络零售和在线批发等渠道,全面实施电子商务拓市场工作。

(一)开展特色浙货网上促销工程。针对农产品、工艺品、老字号和旅游服务等特色产品,通过在淘宝网建设“特色浙江”商品馆和举行浙货团购专场等方式进行网上促销。一是在淘宝网建设“特色浙江”商品馆,下设11个设区市特色商品馆(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单独设立特色商品馆),发动我省更多的企业入驻,落实专业化运营机构负责地区特色商品馆日常管理和服务。二是开展“汇聚浙江”――特色浙货网上大促销活动。由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推荐一批开有淘宝店(含天猫商城店)的企业在“聚划算”进行团购促销,并逐步形成季节性浙货团购专场的机制。

(二)实施浙货网络分销和批发工程。深化“万企电子商务工程”,结合产业集群和专业批发市场,推动阿里巴巴平台上以展示和信息发布为主的“浙江省电子商务专区”,向直接在线交易模式的“浙江产业带”转型。在阿里巴巴国内贸易平台建设“浙江产业带”,并在3年内以产业集群、批发市场或者市、县(市、区)为单位建设50个以上的“区域产业带”,落实专业化运营机构负责“区域性产业带”日常管理和服务,帮助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分销、批发等电子商务业务,把更多的浙江产品销往全国。

(三)积极推动品牌企业开设网络旗舰店。各地组织发动一批具有一定品牌影响的企业,在天猫等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把浙江品牌商品直接卖给全国消费者,提高产品利润率和增加值。鼓励企业委托专业化运营机构负责网络旗舰店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电子商务公司专门负责运营。加强与阿里巴巴公司合作,由天猫组建专门服务团队为浙江企业入驻提供快速服务通道,每年新增20XX家浙江企业进驻天猫,到20XX年总数达2万家。

(四)举办电子商务博览会暨网货交易会。发挥浙江拥有种类齐全的日用轻工业品和淘宝网拥有大量网商的优势,每年度举办浙江电子商务博览会暨网货交易会,搭建浙江产品和全国广大网商的采购对接平台,让全国各地网商前来采购浙江产品。同时展示浙江发展电子商务的区位优势,吸引更多的省外网商到浙江落户,全方位扩大浙江电子商务交易规模。

三、推进措施和任务分工。

根据电子商务拓市场的工作内容,结合部门职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工作协调。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国税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实施电子商务拓市场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工作由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解决。

(二)制订操作细则。结合电子商务拓市场四项重点工作,由省商务厅会同阿里巴巴公司制订操作细则,明确参与企业的范围、基本条件和业务流程,提出企业、商品交易市场和产业集群选择的规则和流程,落实市、县(市、区)工作任务。

(三)构建电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电商软件开发、网店建设、仓储管理、营销推广、售后服务和代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业。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集聚,逐步建立完善以第三方电商平台、电商服务商和行业组织为主体的全省电商综合服务体系,为全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各类便捷服务。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和“特色浙江”、“浙江产业带”栏目进驻企业的需求,整合电子商务服务资源,为当地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的相关服务。

(四)加强浙货产品质量监管。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参与电子商务拓市场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和服务,会同当地商务等部门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电子商务交易环节。同时加快推广商品条码、射频等编码技术的应用,对参与电子商务拓市场企业的编码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建设以商品条码数据为核心,整合组织机构代码、产品标准、产品检测、质量诚信等信息的电子商务诚信平台,建立电子商务模式下可追溯的浙货质量保障体系,服务规范电子商务市场。

(五)加强浙货用户的权益保护。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加强与阿里巴巴、淘宝网(天猫)等平台合作。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第三方电商平台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强化信用监管,打击电子商务经营行为中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浙货在全国网络购物市场的品牌信誉度和顾客忠诚度。

(六)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要加大对推进电子商务工作的支持力度,重点对有实体项目投入、贡献突出的电商平台、电商企业给予奖励,对综合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博览会给予补助。各市、县(市、区)政府也要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

(七)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标准。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和省国税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减免水利建设基金;对杭州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减免水利建设基金。

(八)加强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尽快启动浙江省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口径,建立网络零售统计体系,定期公布全省各市网络零售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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