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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时间: 05-29 栏目:方案
篇一:通河县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4795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黑办发〔20XX〕2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哈尔滨市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目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真正把受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为促进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

(一)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我县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全县各乡镇、村和相关部门参加的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明确任务、明确分工、划分职责。各乡镇要围绕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摸清本乡镇的基本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乡镇换届选举领导组织、召开本乡镇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动员会,明确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进行全面启动。

(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县民政部门负责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乡镇要分别对包村的乡镇干部及各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举基本原则及各阶段具体操作规程。

(三)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资产资源核查工作。在换届选举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17号)、中纪委、中组织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农经办〔20XX〕12号)要求,完成村级财务审计、资产核查及村民委员会成员离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开,防止换届前突击花钱、变相处置财产等现象发生。审计工作由县纪检(监察)、农业(农经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指导,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在11月30日前完成)。

(四)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至7人组成,具体职数可以参照以下标准设置:人口在1500人以下且仅有3个以下自然屯的,设3人;人口在1500人至3000人或者有4至5个自然屯的,可以设5人;人口在3000人以上或者有6个以上自然屯的,可以设7人。

确定职位选举的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职位可以参照以下标准设置(以5人为例):主任、财经委员(即村会计兼文书)、治安调解员(拟推荐为村民兵连长)、妇女委员兼计划生育委员(女,拟推荐为村妇代会主任)、文教卫生委员(30岁以下,拟推荐为村团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设置3人或7人的,上述职位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兼职)。

妇女委员职位实行确定职位选举,并在选票上注明“上述职位必须选女性,否则选票无效”,确保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6日)

(一)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单数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并从中产生1人主持工作。

1、村民会议推选。召开18周岁以上村民或户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进行表决,获得相对多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也可以采用流动票箱到各户接受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顺序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村民代表会议推选。至少提前2日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按得票多少顺序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可根据村民小组数量和规模,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数量并合理分配到每个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长主持召开18周岁以上村民或户代表参加的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投票表决,获得相对多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也可以采用流动票箱到各户接受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工作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进行,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年满18周岁(即20XX年12月29日前出生的)的村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年龄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选民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籍簿为准。

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选民名单:

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予登记为本届选民:

一是精神疾病或精神发育迟滞患者,经医院证明或监护人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

二是现役军人、机关、团体、部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现职)。

三是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以前公布。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推选和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关系。坚持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引导选民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热心为村民办事、善于谋划和发展农村经济、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要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通过换届选举当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

提倡以一人一票提名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倡候选人的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上;提倡候选人年龄在25至60周岁之间。提倡把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级党组织委员;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兼任;提倡更多女性村民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候选人中应有两名以上女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或行满释放不满3年的;

2、受到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上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7、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

8、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纠纷的;

9、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倍以上;村民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二分之一以上。

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以姓氏笔画为序张榜公布。

提名确定候选人方式:1人1票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即把提名初步候选人和确定正式候选人两步合为一步,俗称“海选”。所谓“海选”,就是由村民个人完全凭自己意愿采用投票的方式提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作为正式候选人。参加投票的人数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二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

全面推行候选人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围绕“三项承诺”等内容开展竞职演说,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在选举期间做出违法、违纪承诺的,当选无效。

(四)正式选举。

1、时间安排。通河县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正式选举时间为20XX年12月29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10日前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重新选举与另行选举应当在20XX年1月10日前进行。

另行选举。是指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为选出不足名额而在法定时限内举行的投票选举。另行选举的候选人应在未当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照职位差额的要求确定,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候选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村民的三分之一(这一选举结果的前提必须满足参选人数的法定标准,即过半数选民参加选举)。

重新选举。是指选举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造成选举无效或者当选无效。经法定机关认定而重新组织的投票选举。进行重新选举的,在选举哪个环节上出现问题就在哪个环节上开始纠正。

2、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本村候选人以外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办理委托投票时应当出具委托人签章的委托书(注明委托理由)、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临时居住地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选举日停止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之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并做好详细记录,选举日停止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3、秘密写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提供充足、规范的秘密写票处,引导参选的全体选民依次到秘密写票处写票,保证选民完全按照个人真实意愿写票。

4、流动票箱。每村只能设立1至2个流动票箱。流动票箱仅限于确实无行走能力、不能到选举中心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使用,并须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其住所接受投票。使用流动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当在选举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张榜公布。

5、公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应于当日集中,当众同时开箱,公开唱票和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6、对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受理村民举报的工作机构为乡镇人民政府。

(五)后续工作。

1、做好移交工作。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重点是移交村民委员会公章、财务账目、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移交工作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2、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下属的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在15日内完成。村民委员会下属的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5人。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另发。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01月27日至02月07日)

(一)检查验收时间:乡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进行自查20XX年01月27日至02月01日;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02月02日至02月07日。

(二)检查验收内容: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否依法进行;选举的组织指导是否得力;是否贯彻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直接、差额、秘密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村民的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大多数村民对选出的村民委员会是否满意;换届选举档案是否完备。

篇二:中山市XX镇XX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605字)

为全面做好我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粤办发„20XX‟20号)和•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委办„20XX‟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__镇党委政府关于20XX年全镇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总体部署,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村委会职数

按照xx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x名,委员x名。

二、选举方式本届村委会换届实行无正式候选人的选举,即“二合一”选举,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投票选举二者合并进行。

三、选举日和选举地点

(一)本届本村村委会换届提名选举日为20XX年x月x日;

(二)选举中心投票会场设于xxx;另设投票站x个,分别位于xxx、xxx和xxx;

(三)中心投票会场和投票站统一在20XX年x月x日上午x时启用,x月x日下午x点结束投票。

四、选举工作人员

(一)本届选举监票人为xxx、xxx和xxx,其中总监票人为xxx;

(二)计票人为xxx、xxx、xxx……;

(三)唱票人为xxx、xxx、xxx……;

(四)中心投票会场代写人为xxx、xxx;

xx投票站代写人为xxx、xxx;

xx投票站代写人为xxx、xxx;

五、选民资格

(一)按照法律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具有本村选民资格:

1、具有本村户口;

2、至提名选举日(即20XX年x月x日)时年满18周岁,出生时间以身份证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3、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二)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和智力残疾者,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三)可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的特殊人员:

1、本人和家庭在本村,生产生活在本村,同时履行村民义务,仅本人户口不在本村,又未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的;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祖籍户口在本村,并承担村民义务的;

3、……如村民对选民资格有不同意见的,应在提名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如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法处理的,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六、选民登记

1、本届选民登记日期为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选民名单公布日期为20XX年x月x日;

2、选民登记员为xxx、xxx、xxx。

七、委托投票

1、只有在选举期间外出离开本村、提名选举日不能回村参加投票的选民才能办理委托投票;

2、需办理委托投票的选民,由本人填写“委托投票证”,在提名投票日5天前办理,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3、每个选民最多可办理3张委托投票。

八、流动票箱设置

1、本届选举设流动票箱xx个,分别负责xx片、xx片和xx片因故无法到中心投票会场和投票站投票的选民投票。

2、需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在选举日前5天由本人或其亲属提供相关证件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登记。

3、流动票箱的监票人为:

xx片流动票箱:xxx、xxx、xxx;

xx片流动票箱:xxx、xxx、xxx;

……

九、发放选民证

本届选举选民证发放日期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选民凭有效证件至xxx处领取。

十、秘密写票间的设置

(一)本届选举设立秘密写票间,选民必须在秘密写票间内写票,禁止亮票。

(二)中心投票会场的秘密写票间位于xxx;

xxx投票站的秘密写票间位于xxx;

xxx投票站的秘密写票间位于xxx;

……

十一、投票办法

(一)本届选举投票中心会场和各投票站在提名选举日同时开放,选民按以下地点投票:

xxx片选民到中心投票会场投票;

xxx片选民到xxx投票站投票;

xxx片选民到xxx投票站投票;

……

(二)本村采用无正式候选人的“二合一”选举方式,统一使用“xx村第4届村委会提名选举票”,一次投票选出主任、副主任、委员。(三)选票的印制由镇(村)统一负责,加盖村委会公章后生效。

十二、选票认定本规则适用于“二合一”提名选举和另行选举。

(一)有效票

1、按选票规定的应选人数和符号填写的选票整张有效;

2、同一张选票中,按照规定的应选人数和符号填写的部分有效;未按规定的应选人数填写或乱写乱画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部分无效。

(二)无效票

不按选票规定的应选人数和写法,胡写胡画、无法辨认的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无效票与有效票类似,分为整体无效和部分无效。

(三)弃权票

选民领到选票后,任何符号、文字都未写即将选票投入票箱的,为弃权票。任何符号、文字都不写的为全部弃权票;部分填票、划票,部分空白的为部分弃权票。

(四)回收的有效票、无效票、弃权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计票当日对于选票认定有争议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集体决定。

十三、计票规则

(一)所有票箱统一集中在中心投票会场开箱计票。

(二)全部回收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时,选举无效。

(三)选举期间外出不参加投票,也未办理委托投票的选民,不计入本届有效选民。

(四)选民当选某一职务需符合“两个过半”的要求,即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本届有效选民的一半,在某一职务上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回收选票的一半。

(五)同一选民在多个职务上获得提名时,各个职务分别计算票数,某一职务得票符合“两个过半”即可当选。

(六)同一选民在同一职务选票上获得多个提名时,仅计算一票。

(七)同一选民的得票不能下加,即较高职务的得票不能纳入较低职务的得票中计算。

(八)多个选民在同一职务上的得票均符合“两个过半”时,按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的确定当选。

十四、选举结果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提名选举日当场计票并宣布结果,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村委会全部职务均有人符合“两个过半”条件当选,提名选举大会顺利完成,当场宣布当选名单。

(二)村委会有一个以上的职务有人当选,缺额于20XX年x月x日x时举行另行选举。

1、另行选举的工作人员、中心投票会场、投票站、秘密写票间等的设置不变;

2、另行选举的选票由镇(村)统一印刷;

3、另行选举时候选人或其他选民以得票多者当选,但获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一。

(三)村委会所有职务都没有人符合“两个过半”条件当选,按照各职务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于20XX年x月x日x时举行有正式候选人的投票选举大会。

1、投票选举的工作人员、中心投票会场、投票站、秘密写票间等的设置不变;

2、正式候选人的名单按照本次提名选举的得票多少顺序确定,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后于20XX年x月x日以选举公告形式发出;

3、有候选人的投票选举同样必须满足“两个过半”方可当选,如出现缺额按另行选举有关要求执行。

(四)如经过三次投票选举,当选人仍少于应选名额但已达3人以上的,不再进行另行选举,以实际当选人组成新一届村委会,不足名额暂缺。如经过三次投票选举,当选人仍不足3人的,换届选举工作暂停,村委会工作暂由原村委会主持,待上级统一安排后再进行选举。

十五、村委会工作交接

(一)新一届村委会产生组成后,在7天内由镇政府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上一届村委会和新一届村委会进行工作交接。

(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在村委会完成工作交接后自行终止。

十六、费用支出

(一)本届选举中,凡亲自参加投票的村民,在投票之后可领取x元误工补贴;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人员每工作一天领取x元误工补贴;

(二)误工补贴费用、印制选票、公告、布置会场等其他与选举有关的费用由村集体支付。

十七、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

(一)村民小组长选举

1、本届村民小组长换届选举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前(之后、同时)进行,时间为20XX年x月x日,由各村民小组分别组织;

2、本届村民小组长换届选举统一采用户代表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

3、各村民小组长职数如下:

xxx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

xxx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

xxx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

……

(二)村民代表选举

1、本届村民代表换届选举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前(之后、同7时)进行,时间为20XX年x月x日;

2、本届村民代表换届选举由各村民小组分别组织,各自选举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选举采用户代表投票的方式进行;

3、各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职数如下:

xxx村民小组,设村民代表xx名;

xxx村民小组,设村民代表xx名;

……

十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及xx镇20XX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在不违反上述的前提,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另行制定适合本村实际情况的相应规定。

篇三:温泉镇天台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4196字)

鉴于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于今年12月底将相继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按照中共温泉镇委员会温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泉镇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村选委会、村民代表讨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城乡的执政基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城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能力强、年纪轻、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不断提高村委会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2、本村采取由选民1人1票提名。根据天台村实际,采取分4个点进行,龙塘沟、关田坝1个点,设在王洪超家,后寨两个组1个点,设在贺加坤家,三堡山、新场、卢子山1个点,设在廖福志家,光石坡、茶园1个点,设在张永松家。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点上投票的选民,全体工作人员上门组织投票。

1人1票投票,差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时间安排、实施步骤和检查总结

(一)时间安排

天台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其中,20XX年11月21日为本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

(二)选举实施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1日)

(1)成立天台村选举委员会(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9日),具体负责村委会选举事务。

天台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1人(村支部书记担任),委员6人,共7人组成。

(2)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选举工作方案(含选举日期、选举方法、选举步骤及工作措施等),报镇第九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审批后实施。

(3)召开动员部署会。召开各村两委、包村选举指导小组扩大会,传达县、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村选举工作,并通报村财务审计工作,在村委会选举前,对其上届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和固定资产开展一次审计,审计工作应有3名以上村民代表参加,并将审计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宣传引导。镇第九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下,通过公示栏、张贴标语、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现场交流会等会议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促进本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5)强化工作人员培训。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和村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选举工作程序、制度等,使选举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切实提高选举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2、选民登记(20XX年10月12日-20XX年10月25日)

村选民登记保证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切实保证村民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权利。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日前,即20XX年11月1日前(含11月1日)张榜公布,选举日前颁发选民证。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在选举日5日前,即20XX年11月16日前(含1月16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3日前作出处理决定。选民资格认定条件如下:

(1)年满十八周岁,即20XX年11月21日前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户为准;

(2)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3)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居)民;

(4)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作好详细的通知记录为佐证),10日内未与村民选举委员联系表示参加选举的视为自动放弃选举和被选举权;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进行选民登记。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予登记为本届选民: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未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以法院判决为准);

(2)患有经常性精神病患者(或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或无法表达意志的智力障碍人员,经监护人和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

(3)现役军人和在校大中专学生;

(4)机关、团体、部队、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3、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由村民按相邻的5户至15户推选1人,其中妇女代表必须达到35%以上。天台村虽9个村民小组,但人口只有1300多人,按各组户数比例推选。龙塘沟组6人(女2人),关田坝组4人(女2人),寨子组2人,湾子组4人(女2人),三堡山组2人(女1人),新场组4人(女1人),卢子山组3人(女1人),光石坡组3人(女1人),茶园组3人(女1人)。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名单,由村民委员会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4、候选人提名本村提名日为11月4日,提名时要坚持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保证选民的直接提名权。应充分发动选民,正确引导选民,端正选举动机,认真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

由选民1人1票的方式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选民所提名村委会主任、委员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15日,即11月6日上午10:00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按村民提名得票多少确定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提名要求及方法如下;

1、推荐18周岁以上、原则上6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除外,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遵守纪律,道德品质好,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民为主任候选人。

2、20XX年以后20XX年4月前违反计划生育未经处理清楚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20XX年5月至11月21日违反计生政策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

3、提名必须有1名女性。

4、其他方面

对所提候选人都要进行张榜公布,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多数选民的意见。温泉镇天台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应当按照候选人的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即20XX年11月16日前(含11月16日上午10:00)公布。

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换届选举,正式候选人必须有1名女性。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多的妇女为候选人。重点把品德高尚,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人推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5、投票选举具体时间11月21日上午10:00至下午15时。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位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切实保障每个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参选率。选举投票要求如下:

①正式选举设立选举大会会场,地点在村委会。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根据本村实际设4个投票站,具体如下:龙塘沟、关田坝设在王洪超家,后寨两个组设在贺加坤家,三堡山、新场、卢子山设在廖福志家,光石坡、茶园设在张永松家。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点上投票的选民,全体工作人员上门组织投票。

②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都要按照规定在同一时间段进行投票和终止投票。每个投票站必须有3名监票人和1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同行;且人箱不能分离。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能按自己意愿填写选票。

(5)委托投票。有选举权的外出村民,委托本人信任的有选举权的村民(选民)代表本人参加投票选举的,必须在选举日前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外出选民应申请并填写委托投票证,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批准并向受委托选民发放委托证后,委托方能生效。委托必须是近亲属。受委托选民凭委托证领取选票、写票、投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不得转委托,每位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候选人不能接受委托。

6、唱票、计票。投票结束后,票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票箱送到选举大会会场,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公开唱票、计票,作好记录,并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签字认可。

7、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由村选举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审定后当场公开宣布,并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全村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的候选人或另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的当选。

8、选票存档。所有从票箱收回的选票经选举工作人员签封后交由镇人民政府保管,保管期限为3年。

(三)工作交接,建章立制(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30日)

1、换届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内务账目、档案资料等,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交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移交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上级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予以依法处理。

2、健全内设机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在5日内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建立人民调解、治安护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福利、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委员会及妇联、团支部等群团组织。

3、完善规章制度。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镇有关部门要指导村民委员会在30日内制定出本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实际修改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自治、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篇四:××镇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3553字)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各级《关于印发××省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圆满完成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XX年11月1日开始到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20XX年11月1日一11月22日)

1、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对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镇成立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人大主席、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司法所、农技站、计生办、团委、妇联、党政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证指导,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2、加强宣传。各村要采取出动办黑板报、广播、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镇政府驻地要有三条以上宣传标语、各自然寨要有一条以上宣传标语,镇、村至少要办一期以上墙报。将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

3、培训人员。镇政府将举办培训班,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和村级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县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选举工作程序等。培训的方式: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4、选举经费。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经费由镇、村负责,选举工作中的表格、选民证、选票等,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统一模式印制。

5、做好村民委员会财务审计。在换届选举前一个月,镇人民政府将协同县农业局组织、安排农业服务中心和财政所对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清理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选举日10天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选举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3日一12月22日)

1、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所缺名额从村民推选的选举委员会候选人中按多数人意见依次递补.村党支部成员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前要制定出本村选举办法,并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实施。

2、选民登记。各村要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村民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权利。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并颁发选民证。

3、候选人提名。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并在选举日15天前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照候选人条件对所提名初步候选人进行审查,按照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按照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

4、投票选举。12月18日、19日为投票选举日。其中,18日为下片的××、××、××、××、××、××、××、××、××、××、××、××、××、××14村的选举日。19日为上片的××、××、××、××、××、××、××、××8个村的选举日。投票选举是换届选举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自己民主权力的重要体现,因此,选举前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操作,保障每个选民的民主选举权。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提高选民的参选率。召开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监票人、计票人。正式选举时应统一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对于不能前往大会会场或投票站的老、病、残等选民,可以采用流动票箱投票,流动票箱必须有3人以上护送。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流动票箱都要按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投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都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按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因文盲或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或者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人代填写。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填选票的,代写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填选票,每个人代写人最多只能代3个人填写。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代写人应在投票站设立的代写处代写选票,其代写的人数不限。

选举结果的确认,严格按照《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执行。

5、宣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要把票箱密封。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公告当选名单。选票要当众封存并交镇社会事务办妥善保存。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分别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

6、搞好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帐目、档案资料等。镇人民政府将派出人员加强对交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中发现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镇党委、政府或者纪检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2月23日一28日)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镇人民政府将受县民政局的委托向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镇人民政府应指导村民委员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制定本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修订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

(四)检查和总结阶段(20XX年12月28日一31日)

选举工作结束后,县、镇将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下至上的逐级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选民登记、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组织投票等重要环节是否依法进行,选举工作有无违法违纪现象,新一届村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依法处理。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撰写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在20XX年12月31日前,报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和落实谁牵头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民政、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情节较轻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民政局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并把检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总之,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确保我县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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