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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 07-24 栏目:方案
篇一:XXX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916字)

为切实做好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夏季食品安全的季节性特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农村和镇区结合部;

(二)重点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中小餐馆;集贸市场、超市;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等。

(三)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冷冻饮品、儿童食品、饮用纯净水、果蔬汁饮料、肉及肉制品、卤菜、酒类、调味品、保健食品及仿名牌的“山寨饮料”等。

三、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扎实开展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专项检查,加大抽检范围和频次,做好以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饲料中、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生猪养殖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抽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法行为。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情况的检查,强力推进企业切实落实好其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无生产加工条件的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加工、储藏私屠滥宰肉和病害肉、注水肉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以超市、批发市场、城乡集贸市场、农村集市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熟食卤味、散装食品、肉品等的卫生状况,超保质期食品的处置情况,酸奶、肉肠等的储存条件等。加大食品抽检力度,以及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清查力度,坚决查处经销仿名牌的“山寨饮料”、“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销售的食品无安全隐患。

(四)餐饮服务环节。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格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餐饮店、街头摊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红白事等大型聚餐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检凉拌菜、生食水产品、鲜榨果蔬汁、熟肉制品、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盒、一次性筷子等餐饮具,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篇二: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944字)

为推进我办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办全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针对食品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在辖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要求,“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三、时间及任务

1、宣传阶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5日)在辖区内开展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流动宣传车及发放宣传单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6日-20XX年元月15日)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全面整治做到餐饮必查,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必访,是查访率达到100%。

3、查漏补缺阶段(20XX年元月16日—20XX年元20日)对辖区内餐饮食品加工等进行一次回头望,对照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结检查阶段(20XX年元月21日—2月15日)对辖区各村、各社区整治活动进行总结验收。

四、重点区域整治

1、对各类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

2、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小食品加工坊、无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企业。

3、对辖区市场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联系工商、农业部门进行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各社区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门店督促检查。

2、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及时现场解决,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3、在整治活动期间,办事处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4、各社区、村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办事处。

篇三:管城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192字)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餐饮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中小学食堂)监管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故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6个月的专项整治,实现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中小学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公开承诺率达到100%,原料进货索证登记100%,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有效规范餐饮服务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重点

一是以餐饮单位和中小学食堂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对餐饮单位和中小学食堂要逐一重新发证,落实餐饮安全公开承诺,实施餐饮单位和中小学食堂季度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加强中小学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对中小学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原料采购台账记录,严防不合格食品和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三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健全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加大基本卫生状况整治力度,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换发餐饮单位和中小学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要餐饮单位和中小学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对尚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原许可证到期的,要督促申办,重新进行现场核查,对达到许可条件或整改后达到许可条件的要尽快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于原许可证尚未到期的,由餐饮安全监管部门更换《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日期与原许可证一致。

(二)落实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公开承诺制度。要组织辖区内所有配有学校食堂的中小学校长签订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指导张贴在食堂就餐大厅醒目位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存档样本(可用A4纸打印)内容与张贴内容相同,经学校盖章、负责人签字后存入农村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监管档案。

(三)严把原料进货关,做好台账记录。要督促餐饮单位和中小学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严把原料进货关,做好原料采购台账记录,重点检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保管贮存和出库使用。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可统一原料采购台账记录格式,有条件的可统一印制发放台账记录本。

(四)建立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信用档案。要注意收集中小学食堂许可、现场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以及这次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一证一档建立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信用档案。

(五)实施中小学食堂定期监督检查制度。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季度监督检查制度,每季度对农村中小学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四季度对农村中小学食堂再进行一次例行检查。认真填写检查情况,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当事人签字。对不符合餐饮安全基本条件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向当地教育部门通报。

(六)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小、位臵密集的实际情况,指导做好辖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督促和帮助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本,落实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七)开展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要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按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培训计划,分类、分批、分期开展餐饮单位和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和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安全知识和规范操作能力,并做好培训材料整理和培训情况记录。

(八)加大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卫生状况整治力度。要发动农村中小学食堂和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要求厨房、就餐场所干净整洁,防蝇、防鼠措施有效,通风、排气设施良好,加工设施设备与用具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运行良好。通过卫生大扫除,使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九)加大无证经营和违法添加行为打击力度。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行为,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餐饮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加强对食用油、畜禽及其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原料的监督检查,对故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9月14日)。要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要召集餐饮单位负责人、中小学负责人、农村餐饮服务单位业主及其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召开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全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明确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整治工作科学展开、有序推进。

(二)检查整治阶段(9月15日-11月30日)。开展对中小学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督促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搞好自查自纠;集中力量,对中小学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档案和诚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着力加强餐饮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餐饮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督导总结上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就方案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措施落实等情况分阶段对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全区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将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后,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实施问责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餐饮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支持,加大对餐饮安全工作的人力、物力支持,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探索餐饮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探索、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发挥社会监督员监督作用,广泛引导和动员中小学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支持农村餐饮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餐饮安全工作保障水平。

(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在做好全面工作的同时,要将监管力量下沉,分片包干,实施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形成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监管责任表。确保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中小学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深挖细查、及时排除餐饮安全隐患。

(三)打防结合,严厉查处。要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培训力度,分类、分批对餐饮服务单位业主、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引导其守法经营、诚信自律。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广泛发动,共同参与。要加大餐饮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集中深入地向消费者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实施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举报奖金,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尤其是重奖内部举报人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篇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3141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都区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清流镇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严格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切实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内容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病死(害)畜禽”、调味品等专项整治。

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同时,要继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深化“地沟油”、“病死(害)畜禽”、调味品等群众关心的重难点问题的治理整顿,坚决遏止前整后乱、重复反弹的现象发生。

责任部门:镇社会建设办、驻镇工商所、公立卫生院

(二)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饲料、农药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准入,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抗生素等禁用物质、在农药、兽药中添加违禁物质、制售假劣农药和兽药、违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等违法行为。以粮食、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种植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加强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人药兽用、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镇经法办、农业综合服务站。

(三)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格定点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落实“两证两章”制度,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严禁只收费不检疫的现象发生,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出厂。坚决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窝点,严惩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及为其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和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销售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部门:镇经法办、驻镇工商所、清流派出所。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为协助区级部门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有序开展清理换证,整顿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对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查处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以及发布违法广告、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镇社会建设办、公立卫生院。

(五)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按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XX)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XX)等规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强化食品出厂检验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突出治理虚假标识、夸大标识、遗漏标识等问题,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涂改标签以次充好、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镇经法办、驻镇工商所、农业综合服务站。

(六)开展白酒行业专项整治。按照“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白酒“行业规范、质量提升”专项治理行动,狠抓生产、流通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行为;督导企业通过设备改进、技术攻关等措施,做好工艺改造;全面清理和规范白酒产品标识标注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白酒风险监控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四川省白酒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规范行业管理,着力构建提升白酒质量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两集中,两提高,一规范,一防范”(资源向大企业集中,生产向园区集中,切实提高质量、提高效益,规范生产行为,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镇社会建设办、经法办、驻镇工商所。

(七)开展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专项整治。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家庭活动;针对四季不同特点,加大对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大、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集中整治农村群体聚餐(坝坝宴)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

责任部门:镇社会建设办、公立卫生院、驻镇工商所。

(八)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明确行政区域内“两小”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主体和要求,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分类整治指导,引导扶持一批“两小”生产经营单位获得行政许可;限期整改一批“两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行政许可条件;坚决关停取缔一批具有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两小”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政府投入、加大保障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引导“两小”生产经营单位集中经营。

责任部门:镇社会建设办、经法办、驻镇工商所、清流派出所。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会议,安排部署全年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镇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

第二阶段(20XX年4月1日—6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村(社区)、镇食安委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村(社区)、镇食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汇总情况,统一报镇食安办。由镇食安办负责组织镇食安委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食安办负责牵头协调,并邀请区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对带共性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专题研判,加强风险监测和分析预警,做到监测与监管结合、检查与打击一体;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工作衔接,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治理整顿内容,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做好专项整治内容的宣传,广泛开展食品生产、流通及消费过程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做到打击与科普相结合,查处与培训相结合。各村(社区)、镇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做好食安知识的宣传工作,包括网络平台和学校、社区、企业宣传栏等。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治理整顿工作经验制度化、机制化,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扩大食品安全监督频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内部管理,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严防已整治的问题再次反复、反弹,促进相关领域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篇五:竹山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30字)

为保障我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护广大农村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XX]44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增强聚餐举办者和农村承办厨师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农村承办厨师承办聚餐以及餐饮管理的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管理。健全完善县、乡镇、村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要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纳入监管范围,积极推动监管重点下移、关口前置、责任落底,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逐步落实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聚餐举办者和承办厨师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农村集体聚餐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形成“事前有申报、过程有监管、事后可追溯”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各乡镇要积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将农村自办宴席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畴。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聚餐活动的,必须提前申报、备案;对100人以上、300人以下集体聚餐活动的,必须报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行现场指导;30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的,要提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指导,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现场食品安全指导、督导。凡超过300人的集体聚餐,要及时报各乡镇政府提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专人现场指导,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做到事前技术指导,事中安全检查,事后掌握情况。要督促举办者和乡村承办厨师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把好菜谱、食品的选配关,把好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关。

(四)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留样制度。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督促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厨师对食品原材料、食品、饮品留样,冷藏保鲜备查。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规范管理。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对农村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农村流动厨师的基本情况,并进行登记建档。按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要求,督促辖区内的农村流动厨师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从业。对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分期分批的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培训,对培训合格的要定期公示,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六)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健全农村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提高应急处置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确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整顿治理阶段(20XX年7月)。各乡镇要深入宣传发动,组织对辖区内厨师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近期整改到位。

(二)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由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各乡镇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将督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队长为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消费监管负责人及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任务。

(二)大力宣传教育。各乡镇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大范围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餐饮知识,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指导农村集体聚餐有序规范开展,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要将各村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不落实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暴发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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