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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 10-12 栏目:方案
篇一:乡镇食品安全实施方案(2133字)

为深入开展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市、(县)区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抓专、抓实、抓细”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镇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1、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品、小食品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2、加快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络建设。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部门帮促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超市、连锁店进农村落户。培育一批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农村食品“示范店”,有效改善农村食品供应和消费环境。

3、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落实区域监管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初级农产品的治理和监管

1、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把农业标准化建设与龙头企业、农产品产地认定结合起来,做大做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2、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网络体系建设,把好农产品质量产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进一步扩大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范围,形成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网络。

3、严格控制源头污染。建立和完善农药、兽药、肥料、饮料和药械等主推产品公告制度,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增设农资监测网点,有效遏制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严格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组织有关部门行政执行人员,开展综合执法和“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三项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做好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对“三证齐全”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对证照不全的企业进行改造,建立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入质量保证体系,促其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对“无证无照”企业,要通过督促引导,使其忙获得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同时对拒不申领证照的企业进行依法取缔。

2、切实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点打击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伪造食品标识标注的严重违法行为。

(四)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力度

1、严把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对申请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把登记注册关,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无前置审批手续或前置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登记。对已登记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进行一次普遍排查,审查其主体资格和前置审批的合法性,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2、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五)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1、抓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无生产日期、厂址和产品合格证的违法食品。

2、抓好卫生许可专项整治。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

3、抓好餐饮业专项整治。组织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在全镇开展餐饮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解决沿街食品摊点乱搭乱、乱摆乱占,以及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违法经营现象。

(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公安、卫生、工商、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团伙,要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化任务和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人。镇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镇长张忠诚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郭艳梅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工商、卫生院、畜牧站、林业站、农技站、水利站负责人为成员。

(二)注重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切实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日

篇二: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692字)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列为20XX年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常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常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常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篇三: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2273字)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定远县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我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按照“明确目标,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动态管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标准和认证、质量监管和预警、法制保障等体系建设,推进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食品卫生与质量安全,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治理目标与主要措施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的猪定点屠宰率均达到95%以上,牛、羊定点屠宰率均90%以上,上市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强畜禽防疫工作,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检出率、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1、由定点屠宰执法队牵头,加强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依法打击和查私私屠滥宰行为。组织开展牲畜定点屠宰场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和完善牲畜定点屠宰场的准入退出机制。2、由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做好饲料添加剂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工作。3、由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加强镇内畜禽及其产品的防疫检疫,防治禽流感等疫病,对规模化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猪、牛、羊、鸡、鸭、鹅等禽畜的防疫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4、由镇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负责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5、由镇安委会负责加强市场销售畜禽产品卫生监督,重点加强对饮食店、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食堂购进畜禽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管理。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治理目标:产销环节蔬菜农药残留不超标;上市蔬菜重金属、水果(时令鲜果)农药残留市场不合格率控制在无危险内;稻谷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措施: 1、由镇农业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抓好规范标准实施、产地与产品检测监督、技术示范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2、由镇工商等部门负责,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治理目标:虾、各种鱼类等主要水产品产销环节药物残留对人体无害。主要措施: 1、由镇水利水产站负责抓好渔药的管理监督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的专项整治。2、由镇农业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认证工作。3、镇工商、农业部门配合,开展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的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食品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四)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治理目标:全镇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市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市有关食品卫生标准。主要措施: 1、由镇文教卫生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环保办负责加强对餐饮业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利用及处置管理工作,防止产生二次污染。2、由镇安委会负责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食堂学生用餐和课间餐学生营养奶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分工协作,抓出成效。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不力、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失职渎职而发生重大食品污染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省政府市县等文件精神,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加强宣传。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工作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消费知识,定期通报治理工作的成果和工作重点,注重典型示范宣传。对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对假冒伪劣商品和制假者以及私宰牲畜者予以及时曝光,震慑违法分子。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和咨询、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开展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主动参与治理工作,主动抵制污染食品,主动揭发、检举违法行为,形成全镇上下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工作。根据人事变动,镇政府调整充实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经费落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收集、通报各职能部门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检查1-2专项工作进展情况。

3、加强督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治理“餐桌污染”检查和执法力度;突出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同时要认真、及时地做好每月小结和统计报表。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永康镇人民政府

二0XX年七月二十日

篇四:乡镇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3117字)

照省、市、县委政府对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治理”的工作思路,按照“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镇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全面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1、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以桃园街、龙泉街集贸市场、生猪屠宰场和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餐馆、超市、小食品店等为重点对象,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2、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落实区域监管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初级农产品的治理和监管

1、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积极创建标准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产销一体化步伐,推广农业标准化、档案农业和安全实用农业新技术,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

2、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网络体系建设,把好农产品质量产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进一步扩大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范围,形成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网络。

3、严格控制源头污染。建立和完善农药、兽药、肥料、饮料和药械等主推产品公告制度,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增设农资监测网点,有效遏制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严格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组织有关部门行政执行人员,开展综合执法和“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三项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做好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对“三证齐全”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对证照不全的企业进行整治改造,建立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入质量保证体系,促其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对“无证无照”的企业进行镇内通报,并通过督促引导,使尽快获得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四是对拒不申领证照的企业进行依法取缔。五是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伪造食品标识标注、生产加工间卫生条件恶劣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力度

1、严把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对申请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把登记注册关,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无前置审批手续或前置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登记。对已登记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进行一次普遍排查,审查其主体资格和前置审批的合法性,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2、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五)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1、抓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学校食堂、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餐馆、超市、小食品店等为重点对象,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无生产日期、厂址和产品合格证的违法食品。

2、抓好卫生许可专项整治。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

3、抓好餐饮业专项整治。组织工商、卫生、派出所等部门,在全镇开展餐饮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解决食品摊点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等违法经营现象。

(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畜牧、卫生、工商、派出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团伙,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部署阶段(20XX年5月中旬至6月下旬)。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和组织上保障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下旬至10月下旬)。镇安办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指导企业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监管责任尚不明确的小作坊、小摊贩集中区域,要统一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不留整治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梳理,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加强整改事项的跟踪回访,防止问题反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镇安办、各村居、场镇各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总结,及时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数据和查办的典型案例。镇安办负责组织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通报表扬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村居和场镇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村居、场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大经费投入,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落实村居、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责任。各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目标、时限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村居、场镇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多发和易反复的突出问题,开展区域性治理整顿,严打恶意违法犯罪行为。要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规范“小作坊、小摊贩”监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重惩犯罪,严格追责。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环节及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尤其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用科学易懂的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村民健康消费。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群众开展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各界进行投诉举报,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整章建制,长效保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打基础、建机制、促长效”的工作思路,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好的方式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监督抽查、溯源、处置等监管工作制度,完善综合监管、生产经营自律等机制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群防群治,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着力形成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局面。

篇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329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做好我镇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生产、加工、销售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梳理全镇食品市场的监管薄弱环节,严控不法食品准入,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真正解决当前困扰食品市场平稳发展的突出问题,以食品生产、加工、批发企业、学校及周边食品店、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食杂店和流动送货商的监管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规范食品的购进渠道和加工、经营、销售行为,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整治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8月31日。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将本次食品的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按照从重从快的原则,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要采取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受理举报相结合等多种灵活多样的监督形式,开展监督检查,每一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留下监督检查文书,所有监督资料存档备查。

(一)镇农技站和畜牧兽医站,要大力推进农业、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统一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程度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要加强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对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检测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检测力度。

(二)镇经贸办,要集中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检查,继续保持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放心肉服务体系技术系统,规范生猪屠宰业监控终端系统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生猪屠宰行业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

(三)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完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条件的重新审核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生产“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对不具备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的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四)镇工商所,要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严厉打击经营、销售“三无产品”、伪劣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市场巡查频率、提高巡查效能,增强对违法食品的严控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应用能力和应用范围,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客观评价体系,推行经营者自律标准和工商人员监管标准,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强化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把好进货关、质量关、销售关,加强食品的抽样检测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五)镇卫生院,积极协调工商部门,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积极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地沟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抓好对各村及有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督查。要加强信息宣传,强化舆情监测和工作督导,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程序和沟通报告机制。

其他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整治指标。各村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联动打假合力。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督促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支持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专项整治期间食品安全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要定期向镇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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