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控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30号文件精神,加速推进今年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进程,根据公安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相关工作部署及宁交安发〔20XX〕3号、4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契机,通过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构建交通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快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进程,达到交通事故减少、道路畅通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横市镇20XX年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刘建兵任组长,蔡志伏、蔡运辉任副组长,所有党政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治办干部、各村联村干部、交警三中队、村支部书记、治调主任为办公室成员。另设交通管理服务站,由镇政法书记蔡志伏任站长,胡寒兵(综治办干部)、刘俊(派出所兼职交通警察)、隆爱民(辖区交警中队联系民警)为成员,各村(社区)治调主任为交通管理工作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镇综治办牵头迅速出台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召开镇20XX年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动员会议,领导小组成员、镇综治办干部、各村联村干部、派出所兼职交通警察、辖区交警中队联系民警、各村村支部书记、治调主任等参加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
(二)活动开展阶段(5月20日-12月30日)
1、开展交通基础信息大采集行动(5月20日-6月5日)
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清理登记工作,建立好我镇交通管理镇、村(社区)两级台帐。集中清理登记工作由镇政法书记蔡志伏负总责,联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逐一上门进行摸底登记的方式进行;对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和驾驶人只需按照台帐对基础信息进行核实,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新;对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对机动车类型、厂牌型号、机动车所有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住址、邮编等信息进行模底核实登记。6月5日前完成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集中清理登记工作,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统一汇总,及时上报县交安委办公室,要确保登记率、准确率达到95%以上。
2、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行动(6月1日-12月30日)
在我镇主要道路、集镇等位置设置不少于2块的大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牌,在政府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建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在村(社区)、学校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开辟交通安全知识讲堂;邀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团队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区)进行交通安全宣讲。
3、开展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6月1日-10月30日)
由各村联村领导负责,6月份组织镇、村、组干部对全镇所有村级公路进行交通隐患大排查;在10月份前对排查出的交通隐患一一进行整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减少交通事故。
(三)总结评比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
一是纳入综治考核。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同步考核,占综治考核20分。二是建立倒查机制。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特大交通事故、严重交通阻塞、特大交通灾害事件,或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交通事件的,一律实行倒查制度,由纪检监察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对各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将不定时开展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未开展、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全镇通报,限期整改,并在考核中扣分。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在当前机动车辆迅猛增长、交通事故高发的背景下,有效缓解交通压力,全面减压交通事故的有效途径。各村(社区)、相关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力以赴,务求实效。
2、强化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工作步骤,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实现工作目标。同时,在节假日、恶劣灾害天气时段,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人员,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巡逻执守,采取紧急应对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指挥疏导交通,协助处理辖区及分管范围内突发交通事件,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逃逸事故,群伤事故,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积极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对辖区交通事故进行分析,针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3、及时上报资料
各村(社区)要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好辖区机动车、驾驶人集中清理工作台账、交通安全大宣传行动工作台帐以及交通隐患排查整改行动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XX〕60号)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XX〕106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六项重点工作之一。由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村(社区)主责主抓,充分发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的统筹牵头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乡镇人民政府主管、交管办主抓、派出所(交警中队)监管、村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责任明确、合力强大、监管有力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节假日、逢场日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一名领导值班,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各劝导员必须到岗进行劝导工作。
(三)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镇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召开由交管办、派出所、交管站、农机站、学校、工商所等部门参加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四)建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路段责任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按照定人、定路段、定职责的原则,细化道路安全监管职责到人,提高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力度,预防和减少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机动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突出三个层面
(一)设计规划层面。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市、县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设计规划,用健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推进工作。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的措施、制度应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办法;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问责制度;
5、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及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方案或制度
(二)操作实施层面。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设计规划,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际,制订有针对性、具体、全面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抓好落
实,强化检查,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执行落实层面。各村(社区)要按照主责主抓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县、镇的工作要求和管理措施,要将交管劝导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7类基础工作台账,依托公安派出所、交管站、工商所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开展好源头治理工作;乡镇交管办要认真制定符合本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的工作计划加以落实,并加快村社交通劝导点的建设,组织村社劝导员开展劝导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同时对货物装载场地实施监管。
三、落实保障机制
(一)落实专门机构。镇要建立健全交管办,并安排专门办公场所。村(社区)要落实劝导点、保障工作。
(二)落实专项经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并纳入预算。一类乡镇不低于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3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2万元。
(三)落实劝导人员。社区干部要兼职交通安全劝导员,村、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重点村明确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并设立劝导点,其他村明确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1人。
四、落实工作机制
(一)加强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对各村(社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责令限期整改。
(二)开展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农村特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镇政府要经常对交管办建立的基础工作台账、农村道路执勤执法、重点村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五、严格考核评价
对村(社区)实行每月考评。镇交管办办每月对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对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考评。
具体考核办法见《中江县广福镇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xx〕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