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方案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相关程序经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记录员查明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和到会情况,宣布听证纪律和听证会场有关注意事项;
(二)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听证员、记录员,说明听证事项,介绍听证规则,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部门陈述人陈述意见、理由、依据;
(四)公众陈述人陈述意见、理由、依据;
(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询问听证陈述人;
(六)听证事项需要听证陈述人质证、辩论的,在听证主持人组织下有序进行质证、辩论;
(七)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听证旁听人可就听证事项发言;
(八)听证主持人作总结性发言,宣布听证结束;
(九)签署听证笔录。
十八、听证陈述人享有平等发言的权利,听证陈述人应当真实反映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意见或者建议。
听证陈述人认为听证会程序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可以向听证主持人提出。听证主持人应当对听证陈述人提出的异议予以答复。
听证旁听人除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外,不得发言,但可以在听证会后就听证事项向听证组织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反映自己的观点。
十九、听证主持人应当安排好陈述人的发言顺序,保证每个陈述人必要的发言时间;陈述人如有补充意见或建议,可在听证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听证组织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二十、听证主持人可以询问陈述人,听证员也可以询问陈述人。陈述人应当客观、真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的询问。
二十一、陈述人可以就听证事项的陈述意见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听证主持人也可以要求陈述人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听证会结束后提交证据材料的,应于听证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
二十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规则和纪律,不得有妨碍听证会秩序的行为。
二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听证:
(一)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无法按期举行听证会的;
(二)主要听证陈述人没有出席听证会的或出席听证会的陈述人不超过半数的;
(三)陈述人提出听证主持人或听证员回避申请被接受,听证机关不能及时更换的;
(四)部门陈述人应公众陈述人要求,需要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
(五)听证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无法继续听证的;
(六)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听证会举行前中止听证的,由听证组织机关决定并通知听证参加人;听证会举行过程中中止听证的,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中止听证的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举行听证。
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听证:
(一)公众陈述人全部明确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的;
(二)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举行听证没有必要的;
(三)依法应当终止听证的其他情形。
终止听证的,由听证组织机关决定并予以公告。
二十五、听证会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笔录应当客观真实反映听证的全过程,并载明下列内容:
(一)听证事项及听证内容;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四)听证陈述人的意见、理由、依据;
(五)听证陈述人进行质证、辩论的,载明质证、辩论的内容;
(六)听证主持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听证笔录经听证陈述人核对无误后当场签名;认为记录有误的,可以当场补充或修改;拒绝签名的,由记录员在听证笔录中注明情况附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名。
二十六、听证组织单位应当在听证会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研究听证意见或者建议,制作听证报告,并提交听证笔录以及与该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的全部材料,报请市政府对该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审议。
听证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的听证意见,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听证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听证事项及听证内容;
(二)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包括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中有关事项的处理情况,中止、终止听证的说明;
(三)听证陈述人提出的主要意见或者建议、理由、依据;
(四)听证事项的赞同意见与反对意见以及之间的分歧;
(五)对听证意见的分析、处理建议;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二十七、听证报告应当作为市政府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由听证组织单位书面告知听证陈述人,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十八、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九、部门陈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会或者拒绝在听证会上陈述的;
(二)在听证会上陈述不实或者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
三十、听证组织单位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违反本制度规定,不履行听证职责的,由市政府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十一、扰乱听证会秩序的,由听证主持人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责令离开听证会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违反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十二、听证组织单位组织听证应当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其他工作条件,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1、听证会组成人员:主持人(陈锡祥),听证员(金利明、魏国顺),书记员(林育),速记(吴富琴),现场工作人员(张应龙、许为东、何九杭)
听证会备用人员:主持人(丽恩),听证员(张应龙),书记员(许为东)
2、会场布置:详见布置图 话筒4只,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1台,录音笔4支。
3、时间:20XX年3月6日
地点:局十二楼多功能厅
4、听证会流程:
一、听证前:书记员(林育)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
1、书记员:案件调查人员XXX、XXX有否到场?
2、书记员:当事人(申请人)XXX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
(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5、对违反以上听证纪律的,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
(三)书记员:现在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1、当事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l)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利;
(4)有核对听证笔录权利。
2、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遵守听证纪律。
(四)书记员:主持人,听证参加人均己到场,听证可以开始
二、听证; 主持人(陈锡祥)
Ⅰ、听证调查前:
听证主持人:现在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1、在案件调查人员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调查人员:
2、在当事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二)主持人:当事人XXX因对XXX一案之行政处罚告知处理事项不服,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听证会由本人XXX担任听证主持人,由XXX――担任听证员,由XXX担任记录员。
(三)主持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你们是否对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
(四)主持人:现在听证开始。
Ⅱ、听证调查阶段(陈述申辩和质证)
1、主持人:下面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调查人员;
2、主持人:下面由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
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二)举证质证阶段
1、主持人:
(1)、下面请案件调查人员举证,举证时应当说明证据的来源、所要证明的对象,并简要宣读证据的内容。
调查人员;
(2)请工作人员将案件调查人员出示的证据拿给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辩认。
2、主持人:现在由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疑、说明、辨驳、对有异议的证据,双方均可当场发问质疑,当场质证、辨论。
当事人:
调查人员:
3、主持人: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有其他证据需要提供?
4、主持人:
(1)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证据提供给主持人过目。
(2)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证据拿给案件调查人员辨认,并请调查人员进行质证。
调查人员:
当事人:
5、主持人: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提供?
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6、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你们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7、案件调查人员你们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调查人员;
Ⅲ、最后陈述
主持人:听证申辩、质证结束,现在进突发最后陈述,请当 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Ⅳ、结束
主持人:听证会到此结束,本主持人将根据听证笔录写出听证报告上报本局负责人。请听证参加人员留下来核对听证记录。
人员构成:
一、听证人: 5人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申请方: 3人
师宗县旅游开发公司
三、成本监审机构: 2人
曲靖市发改委成本监审局
四、听证会参加人 21人
按照“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消费者意见、对城区污水垃圾清运处置价格有一定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建康”的要求,初步确定由下列单位人员组成:
㈠消费者 10人
人大代表1人,人大办推荐
政协委员1人,政协办推荐
消协代表1人,消协推荐
城市居民1人、社区推荐
农村居民1人、村民委员会推荐
妇女1人、妇联推荐
工人1人、工会推荐
外地游客3人,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推荐
㈡经营者 2人
委托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推荐;
㈢专家学者 1人
由我局聘请;
㈣相关部门人员 8人
由我局聘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林业 局、县交通运输局、五龙乡、龙庆乡、昆明师宗旅行社)。
五、听证会特邀人员 6人
1、市发改委、市旅游局 2人
2、县委、政府、人大、政协 4人
六、列席代表 人
1、市发改委 5人
2、市旅游局
3、县发改局 3人
4、县旅游局
七、旁听代表:通过大众媒体公开征集报名主持方选定 2人
八、听证监察人 3人
1、纪委监察局 1人
2、第三纪工委 1人
3、政府法制办 1人
九、新闻单位人员: 2人
1、师宗县电视台 1人
2、曲靖市日报社驻师宗记者站 1人
十、记录员 2人
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一、工作人员 2人
县旅游开发公司
组织分工
一、主持方工作责任
1、准备主持方所需材料。包括公告、主持词、会议议程、会议纪律、注意事项、人员构成介绍、代表产生办法、会议小结、中介机构介绍材料等。
2、委托中介机构对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进行成本监审。
3、委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和人大、政协及其相关部门推荐代表;审议代表资格;发布公告征集旁听代表,从报名者中筛选确定旁听代表。 4、主持会议。
5、作会议记录,并交由代表签名。
6、制作听证报告。
二、申请方工作责任
1、听证申请和定价听证方案。
2、预计消费者等正式代表可能质询的问题及答辩材料。
3、组织协调宣传工作,准备供领导回答记者提问的准备材料,向新闻单位提供的宣传通稿。
4、负责会务组织、会场设备和后勤工作(席位卡、音响设备)。
5、协助县发改局做好听证会准备工作。
时间进度安排
1、 6月10日前发布一号通告。
2、 6月20日前完成听证会参加人推荐、审议及材料报送 工作。(定价方案必须于6月25号前定稿)
3、 6月25日前发布二号通告;完成听证会会议资料、表 格等所需材料及各种准备工作。
4、 会议结束5天内完成听证报告,并报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