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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时间: 08-25 栏目:方案
篇一: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113字)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我中心小学将围绕教育局精神,按照严要求、高标准的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地评选确定起一支质量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评审小组

组长:何金兴

组员:许清其(语文组)、林华民(语文组)、何坤平(语文组)、彭国亮(数学组)、何美结(数学组)、林野森(数学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职业、社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校园文明秩序。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解决本专业教学上的一些疑难问题,能在一定范围内指导本学科的教学,且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3、能坚守在教学及教学改革的第一线,身先士卒,勇于实践。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做过引路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4、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课堂教学效果较明显,在学校中起积极作用,且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5、备课认真,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及时到位,教学质量好。

6、主动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7、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均可报名参评骨干教师。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

教师本人参照条件,向中心小学评审小组自我申报并填写好《前何中心小学20XX年校骨干教师推荐表》。

2、组织推荐

基层小学可以成立评选小组,按照师德师风、教育能力等方面程序,进行考核、评选,确定骨干教师对象报送中心小学。

3、破格条件

已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在市级赛课取得较好成绩的老师;20XX年6月被确认为校级骨干对象的老师。

4、评选程序

1、五个一”内容考核。为确保骨干教师含金量,中心小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主要从“六个一”内容考核,评选确认13位校级骨干教师。“六个一”即一个博客、一篇论文、一篇教案、一篇说课稿、一节课、一次作业检查。考核分值一个博客5分,一篇论文5分、一篇教案5分、一篇说课稿5分、一次作业检查10分、一节课70分。

2、组织评审组对参评骨干教师“一个博客”、“一篇论文”、“一篇教案”、“一篇说课稿”等内容考核,打分。

3、组织评审组对参评骨干教师“一节课”进行听课,了解课堂教学能力,并对参评骨干教师业务检查,特别是检查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4、征求意见。根据以上内容考核分值,以高至低的次序,确定骨干教师,并听取教师意见,评审组确定拟评骨干教师名单,予以公示三天,听取意见。

5、公示无异议,由校务会审核决定后,推荐参评骨干教师。

篇二: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701字)

为了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其带头、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现制定我校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对象:

1、 职称: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 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年龄:50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在本校工作满两年)。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

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

能认真履行《徐汇区教育局贯彻“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试行)”实施细则》。校内外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尊重学生,团结同事。

2、能力素质:

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精神,积极参与教改实践,注重学科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

3、专业素质:

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五年以上副班主任(或搭班)工作经历。在担任班主任期间,能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培养优秀班集体,成绩显著,经验丰富。在担任副班主任(或搭班)期间,能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在学科教学中能充分挖掘教材的教育因素,有效地进行德育渗透。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能依据现代教育理论,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在本学科教研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各类评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身心素质

能胜任繁重的教育教学工作,身心健康,工作时精神饱满。

5、被上级部门认定的市、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获得市、区级及以上优秀称号(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教师,当年可直接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四、评选组织与工作程序: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小组负责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布评选本校骨干教师的名额(教师总数的25%左右)、相关评选条件、政策及程序。

2、公布《光启小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明确评选的对象条件及评比标准。

3、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

申报时填写申报表并准备材料,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份,反映申报人近一年的工作(教育教学)实绩的书面材料(小结)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4、符合条件未申报而特别优秀的,由组织推荐,本人上交相关材料。

5、校骨干领导小组审核。

根据申报人的材料,结合考核指标进行评选,在充分查阅评审材料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组织各层面进行民主测评,学校领导小组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6、校骨干教师名单公示三天,听取意见。

7、公布校骨干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五、管理办法:

1、建立骨干教师档案管理和登记制度。

骨干教师都要登记造册,由校人事进行管理,颁发《光启小学校骨干教师证书》,在校橱窗、网站上设立展示平台。

2、建立骨干教师定期评议制度。

骨干教师要制订年度总目标和学期小目标。对照目标,每学期期末向全校教职工进行自我工作总结,反思一学期工作的成绩与不足等,接受教职工的测评,总结、评议结果记入《骨干教师登记表》。

3、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

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为骨干教师提供条件和创造环境。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有质量、有研究重点的校级及以上研讨课,要求有说、评课。教案、说评课内容记入《骨干教师登记表》。

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有一篇课题小论文。将论文内容记入《骨干教师登记表》。

4、骨干教师的待遇。

享受每月津贴的待遇,享有在各项学习、培训活动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的待遇,享有在各种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优先评聘的待遇。

5、骨干教师聘任时间。

一年一评聘,新一届骨干教师从当年9月起至第二年8月止。

6、 凡在聘任期间,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没有服从工作安排的,评审小组有权随时终止对其聘任。

7、凡在聘任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违反师德师风的,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责任事故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完成工作任务的,评审小组有权随时取消对其聘任。

8、骨干教师在任职期间,如出现调离本校或因任何原因不在岗位上的,学校将停止骨干教师津贴的发放。任期内的骨干教师原则上不得进行流动。

光启小学

20XX.04

篇三: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2257字)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学改革和教学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名师”队伍,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实现学校提出的在3—5年时间内培养一批在涟水县乃至淮安市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教育教学技艺精湛、师德高尚、成果显著的好教师名教师的目标,整体提升办学质量,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设施、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省级名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

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

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不超过本学科教师的15%:即

语文7人 数学5人 英语、信息计3人 音、体、美计3人

(三)成立骨干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张 栋

领导小组副组长: 嵇耀林 黄 杰

语文评委组组长: 罗鹏程 成员:陶 会 郎宝堂

数学评委组组长: 徐亮生 成员:曹安平 张 彬

英语评委组组长: 薛小平 成员:李海艳 韩 峰

常技评委组组长: 张兆春 成员:金德亮 徐 鹂

(四)校级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资格:

1、职称: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5、近5年内获得县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含县级或有送教下乡城乡联谊等县级公开教学活动经历)

6、近5年内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得县级以上论文竞赛二等奖

7、校级领导、教辅人员、后勤不参加评选。凡被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为名师、优秀教师、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破格认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资格(但要填好申报表上交有关证书复印件),在完成相关任务,经考核小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方能享受相关津贴。

(五)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

能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内外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尊重学生,团结同事。

2、能力素质:

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精神,积极参与校教改实践,注重学科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

3、专业素质:

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能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培养优秀班集体,成绩显著,经验丰富。能依据现代教育理论,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在本学科教研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各类评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身心素质:工作精神饱满,身心健康,能胜任繁重的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业务基础,一定的学术水平。能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新,教学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及学生的肯定,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6.能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并能承担课题研究,为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发挥作用。在利用开发学校课程资源方面率先尝试并起示范、带动作用。

(六)骨干教师的管理

学校将对校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建立骨干教师档案管理和登记制度。

骨干教师都要由档案室登记造册,由校教科室进行管理,颁发《涟水县实验小学校骨干教师证书》,在校橱窗、网站上设立骨干教师专栏。

2、建立骨干教师定期考核制度。

制订骨干教师学期考核细则。对照目标,每学期期末由校骨干教师考核测评小组进行对照细则考核,总结、评议结果记入《骨干教师登记表》

3、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

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每学期将所学内容向全教会开设讲座一次。

4、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

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为骨干教师提供条件和创造环境。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有质量,有研究重点的校级及以上研讨课或展示课,要求有说评课。教案、说评课内容记入《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

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有一篇课题小论文。将论文内容记入《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

5、不断提高骨干教师的待遇。

(1)享受津贴的待遇(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则,对每位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评定优秀:2人,良好:4人,合格:完成规定任务者,不合格:未完成规定任务者无津贴。津贴标准:优秀享受150%,良好享受120%,合格享受100%)

(2)享有在各项学习、培训活动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的待遇

(3)享有在各种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优先评聘的待遇

6、骨干教师聘任时间

每两年一评聘,每一学期一考核,凡学期考核中不合格的,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不享受相关津贴。

7、其他

凡在聘任期间,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没有服从工作安排的,评审小组有权随时终止对其聘任。凡在聘任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违反师德师风的,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责任事故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完成工作任务的,评审小组有权随时取消对其聘任。

(七)骨干教师评选程序

1、公布《涟水县实验小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明确评选的对象条件及评比标准。

2、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

申报时填写申报表并准备材料,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份,反映申报人近5年的工作(教育教学)实绩的书面材料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3、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根据申报人的材料,结合考核指标进行评选,在充分查阅评审材料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

4、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课堂教学说课、上课竞赛,组织专家评委打分评选,最终确定拟认骨干教师对象。

5、公布校骨干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八)日程安排

1、方案公布:3月10日(张贴同时挂网)

2、个人申报:3月10日—3月15日

3、产生候选人:3月16日

4、举行说课上课竞赛:3月18-25日

5、学校公示:3月28日

6、大会宣布,颁发证书

涟水县实验小学

二〇XX年二月

篇四: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401字)

为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教师持续不断地发展、成长,表彰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特制订《上饶市第五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教师素养为目标,建构骨干教师梯队,实现教师结构、学科结构以及教学资源的最优化。

二、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并在本校工作满一年的在职专任教师。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无违纪违规行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旷工旷课行为,无经核实的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调查中反响较好。

3、基础工作扎实,能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包括教育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代课、指导新教师等)并尽力完成,顾全大局。

4、全学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一周,病假不超过50天(法定婚假、丧假、产假除外)。

5、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胜任所教学科各年段课程,学科教学水平较高,同行公认,所承担的学科教学质量优异或者进步明显,各项指标均达要求。(具体考核方法由学校课程部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确定);所上示范课、观摩课等获校级以上表彰。周课时量不少于10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6、带头上好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每学期要上好不少于一节的公开课或研究课(不包含评优课)或者承担一次不少于40分钟的专题讲座。也可以是以个人为主辅导的一节获区级二等奖以上的课。

7、带头进行教改实验,主持了校级以上(含校级)立项实验课题,或参加了区级以上立项课题,并认真实践、按时结题,课题资料齐全。近五年城区教师至少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一篇论文。

8、熟练掌握和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教育手段。能熟练制作课件并利用多媒体上课,每学期在校教学资源建设中心或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网站上传原创教育教学资源,或有作品在区级以上课件评比中获奖。

9、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评比或者辅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有至少一项在区级获奖。

10、学校行政人员中的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还必须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可参照学校相应部门的岗位职责)。

(二)优先条件

1、承担班主任或者队工作认真、负责,所带班级的班风班貌良好或者进步明显的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2、承担学校中层领导,职权范围内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明显。

3、长年带校级兴趣小组并坚持每天早或晚训练,学生参赛成绩良好。

4、承担学校教研组长并及时、负责地完成常规工作。

5、承担区级或市级(含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专题讲座,反映良好。

(三)参考条件

由学校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根据被评议对象一年的整体工作情况作适当调整。对于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者违规违纪行为但又不宜公开的问题,可以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对于在某些方面有重大贡献的老师可以适当照顾。但必须由全体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投票表决。

(四)否决条件

1、在当学年中有违纪违规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安全责任事故,旷工旷课行为,经核实的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等现象之一的,一票否决。

2、评议过程中有经核实的不正当的拉票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骨干教师名额分配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数量按全校学年年报教职工人员总数的20%计算。

四、骨干教师评比方法

(一)骨干教师的评议方法

1、骨干教师评议以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择优选拔为原则,一年一评,可连评连任,任期三年;评议时间为每学年结束阶段。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的骨干教师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党、政、工、教师代表组成。

3、在确定为骨干教师后,若发生违反基本条件的情况,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有权利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认识态度以投票表决的形式取消骨干教师称号并终止其所享受的福利待遇。

4、在确定为骨干教师后一学年内,若未完成该学年基本条件规定的各项任务,则取消下一届骨干教师参评资格。

(二)骨干教师的评比程序

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XX年12月1日

2.阶段性考核。学校成立 “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有礼

副组长:梅爱琴 程敏 卢剑 徐金凤

成员: 程瑛 肖红 万俊 舒烈军 陈晓菁 周莹 涂利群

3.申报教师提交申报表,并上报近三年来的教育教学成果。上报截止时间:12月1日

4、由课程部核实骨干教师申报表并盖章,提交校骨干教师评议小组,再次核实、讨论,认定参评资格。

5、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由申报教师向本校教师陈述个人学年工作情况。

6、下发骨干教师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组织民主测评。

7、校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根据投票情况综合考评,并公示。

8、对公示对象若无异议则在公示结束后正式下文确定;若有异议则由骨干教师评议小组进一步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最终决定。

五、 骨干教师享受的权利与待遇

(一)骨干教师的权利

1、骨干教师享有优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的权利。

2、骨干教师享有优先安排结对指导教师的权利。

3、经考核后,被评定为骨干教师的老师,在学校评职、聘任、学习进修、职务晋升和高一级荣誉称号评比时优先推荐。

4、获得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当年度享受500元/年的专项津贴。

5、区学年学科带头人从骨干教师中评选产生。

(二)骨干教师的义务

1、 模范完成骨干教师评比条件中的各项基本任务。

2、 每学期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区级或区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

3、每学年向全体教师(以学科线为单位),开设一节汇报课和专题讲座。

六、 其它事项

1、在任骨干教师期间,出现未完成骨干教师义务的情况,由学校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取消下学年参评资格或者当学年其享受的骨干教师权利(从事件发生月算起)。

2、教师参评的获奖情况只适用于该奖项的最直接承担人。

3、已经取得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不在此申报范围之内。

七、 本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学校骨干教师评议小组讨论决定,并由校长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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