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拒收房屋通知书

时间: 08-01 栏目:通知书
篇一:拒绝收房通知书(1095字)

合肥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光明世家业主与贵公司(以下简称你方)签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交接房的日期为20XX年3月31日。合肥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交付的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正式接收,甲方已违反《合同法》和买卖契约的相关规定,违约事实明确!事实根据如下:

一、根据甲方的《入户通知书》(具有法人图章),确实无误。

二、同时根据甲方与乙方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八条的相关约定,出卖方应当在20XX年3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目前的情况是开发商无法提供验收合格材料,拒绝向业主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并不具备交房条件,因此,我们业主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2、根据《合同》附件《装饰、设备标准》,在正式交房前,贵公司应提供如下符合约定的如下服务:

1)彩色可视对讲系统。而实际交付时光明世家没有单元门,对讲系统无法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2)入户门:钢质防盗门。而实际交付时,防盗门多处损坏,且门的质量严重不过关且钢板厚度达不到国家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3)水、电、路通,燃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接至户内。此项内部工程多处未完工,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3、小区道路泥泞,绿化基本未做,外墙多处损坏,内部仍然有人员在进行施工,根本达不到入住标准,导致业主无法进入收房。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4、小区正门没有建好,消防设施没有安装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三、关于买受人提出的电梯、学区、水管、空调位、面积误差、公摊计算方式等问题,开发商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以及积极的解决方案,由于开发商违反合同规定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四、由于延期交房,所产生的物业费等一切费用应该从实际入住时间开始计算。

依据法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精神,希望甲方以积极的姿态,本着优良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做好妥善解决光明世家问题的法律和契约义务及责任;乙方保留行使一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由于甲方的不作为、消极作为及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签字:XX

20XX年3月31日

篇二:拒收房屋通知书 (1316字)

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签署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贵公司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交付该商品房。交付房屋时,应达到合同第六条所述的交付条件和附件4,附件6所述的交房标准,并应完全履行合同第七,十二条所述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设施的承诺;然而,直至贵公司收房通知书要求的收房日(200*年*月*日)止,仍有诸多标准和承诺未能达到或履行。如:

1、未看到《竣工实测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预售合同第六条第2款要求开发商提供的收房证件;

2、小区住宅进户门结构设计上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和邻里关系,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进户门相邻两户不能同时开门,且外面一户开门影响里面一户的进出,严重影响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通道;

3、用电未达到使用要求,目前为临时用电(工业用电),不是一户一表(不满足收房条件);

4、没有安装水、电、燃气三表;天燃气没有直接进户,没有气表,不是一户一表(不满足收房条件)

5、公共道路、绿化未完成,远远没有达到设计要求,垃圾遍地;草皮是铺在建筑垃圾之上的;许多窨井都张着“大嘴”,盖子都没盖上,有的窨井边还有电线裸露。

6、没有安防系统,路灯,信箱等配套设施;

7、没有正式围墙和大门;

8、消防设施不完备等;

商品房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公共配套设施没有全部竣工,不符合交付的条件。

根据商品房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道路、绿化、会所等配套设施、公共设施的完善是有关部门单位验收合格和小区商品房交付的前提和条件,目前小区道路雨天便泥泞不堪,明显还不具备通行使用的基本要求,因此达不到交付标准。另外小区住宅楼房门结构设计上存在重大缺陷,会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严格依照国家关于商品房竣工验收制度的要求,小区商品房设计是不合格的,达不到交付的条件。

《收房通知书》必须在所交付的商品房满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后,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贵公司的入住通知书因其寄发通知时所交付标的物不符合交付条件而属于无效法律行为。此外,在无合同约定前提下《收房通知书》所设定的“十五日的验房期满视为自动交付”在法律上属于单方面给自己设定权利、给合同对方设定义务的不公平行为也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据此拒绝办理收房手续,同时向开发商提出返修整改要求,并向开发商主张其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鉴于上述情况业主拒绝收房,要求贵公司在完全具备收房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另行通知收房,并要求你公司按先验房(有问题提供业主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交费签字的流程收房。

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你公司承担。要求开发商5日内就以上问题做出书面答复。同时,延期赔付款要求开发商在业主同意收房的当天给予赔付;如果开发商延迟交付违约金要求开发商按照业主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三/每天交滞纳金。如5个工作日内(含5日)未收到开发商任何形式的答复视同开发商默认接受。

根据根据双方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三章第七条,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配套不到位的,业交纳的物业服务费应该下降15%-30%收取,其差额部分由开发商补贴物管。

全体业主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通知人:丹佛小镇(诚基花园)业主

20XX年2月2日

篇三:拒收房屋通知书(827字)

湖南未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是贵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未来蜂巢的业主4栋业主,最近喜获收房通知书,倾注一辈子积蓄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我们怀着万分激动、喜悦与期待5月1-10日赶往收房。而我们未来蜂巢开发者--贵公司却给了我们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层高由3米变成了2.9米,而且合同也被篡改过。并且国家规定的收房必须出具的相关文件都没有。我们无比心寒,痛彻心扉。我们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惊喜”,试图向贵公司寻找答案,但却得到贵公司诸多无理无赖甚至荒谬的答复。我们已出奇愤怒,是可忍孰不可忍。为此,我们未来蜂巢四栋业主特集体联名向贵公司发出此拒绝接收房屋通知书,理由如下:

1、合同约定我们四栋层高为3米,但实际测量层高只有2.9米,与合同相差十公分,与贵公司开盘宣传的层高3米不合符,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2、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

3、没有《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4、没有《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5、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6、没有面积实测报告

7、燃气为公用设施,与水、电、暖为房屋必须的配套设施,开通燃气接口是贵公司作为房屋开发商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8、小区公共设施、绿化、电梯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

9、门窗没有3C标识,电表没有功能标识。

10、小区的消防没有验收合格。

11、阳台,与合同也不符。

综上所述,鉴于贵公司的严重违约、违法行为,依据法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精神,希望贵公司以积极的姿态,本着优良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做好妥善解决未来蜂巢问题义务及责任;我们将保留行使一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由于你们消极作为及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贵公司承担。请贵公司于20XX年7月1日前就前述所有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如逾期未予答复,我们将依法行使退房权利,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将由贵公司承担。我们将通过邮政特快的方式向贵公司送达本书面通知,并同时抄送有关部门。

通知人:未来蜂巢四栋一期业主

20XX年5月15日

篇四:拒收房屋通知书(365字)

北京天洋志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签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你公司交付房屋时,应达到合同第十一条所述的交付条件和附件六所述的交房标准,并应完全履行合同第十二条所述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设施的承诺;然而,直至你公司收房通知书要求的收房日(20XX年2月8日)止,仍有诸多标准和承诺未能达到或履行。如:

1、用电未达到使用要求,目前为临电;

2、没有安防系统;

3、没有安装水、电、燃气三表;

4、公共绿化未达到设计要求等;

鉴于上述情况业主拒绝收房,要求你公司在完全具备收房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另行通知收房,并要求你公司按先验房后交费签字的流程收房。

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你公司承担。要求开发商5日内就以上问题做出书面答复。如5个工作日内(含5日)未收到开发商任何形式的答复视同开发商默认接受。

通知人:香花畦业主

20XX年2月10日

为你推荐
201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