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房屋通知书
时间: 08-03
栏目:通知书
篇一:危险房屋通知书(129字)
XXX:
经XXX房屋安全鉴定中心鉴定,你所有的位于XXX东盘乡西盘西村的房屋属于D级危险房屋。为了避免发生房屋安全事故,请你立即停止使用,迁出该房屋。
请你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做好危险房屋治理工作。
XXX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20XX年12月22日
XXX:
会龙镇XX村XX社XXX同志,经镇干部实地察看,你家的住房因XXXXX,住房成为了危房,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现你家房屋不能住人,可租他人的房屋或者投亲靠友,立即采取措施排危。
特此通知!
房主签名:XXX
会龙镇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XXX:
经鉴定,你(单位)住用的,位于XXXXX房屋属于危险房屋。为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请你(单位)于20XX年X月XX日之前停止使用,迁出该房屋。
逾期不迁出,发生房屋安全责任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建委(房管局)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