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案例
2004年11月28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6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65.91万元。矿难发生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陈家山煤矿原矿长刘双明、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被逮捕。今年6月28日,耀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11月29日,耀州区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刘双明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被告人王有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刘双明、王有军当庭未提出上诉,但庭下均表示要上诉。
近日,扬州开发区法院审结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被告人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驾驶挖掘机施工,致一名现场施工人员死亡。
纪某(已判决)在负责组织、指挥拆除扬州某公司厂房时,被告人刘某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驾驶挖掘机进行施工,未确认被拆除厂房内工作人员是否安全离开,未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厂房在拆除时倒塌,致现场施工人员庄某死亡。经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认定,被告人刘某负事故的直接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同案犯纪某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驾驶挖掘机进行施工,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可给予其一定的考验期限。故判决刘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货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事故发生后,最高检及时派员介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并组织山西省和河南省两地的三级检察机关成立两个检察调查组,在国务院调查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对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开展调查。经过调查,查明山西省晋城市和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山西省高速交警和高速公路管理、山西太原和河南焦作质检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赃枉法等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为此,山西省晋城市和河南省焦作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杜涛一、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大队长陈利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春平、河南省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郭新明、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科长王天祯等21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深挖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查清了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刘瑞禄、货运管理科科长岳劲涛等8人的受贿犯罪问题。目前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起诉到法院。
今年4月,云南曲靖发生“4·7”、“4·21”两起煤矿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5人遇难,1人失踪。其中,4月7日,曲靖麒麟区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发生的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遇难,1人失踪;4月21日,曲靖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发生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498万元。
两起事故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将两起案件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要求云南省检察院迅速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并及时上报查办情况。云南省检察院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围绕事故原因和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独立调查。分别成立了由省、市、县(区)三级检察机关干警组成的事故调查工作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经过连续奋战,两起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调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2007年12月17日,上海市闸北区某正在施工的工地上发生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事情是这样的:某土方公司租赁某区市容建设公司10台土方车进行作业,同时将车辆维修工作外包给某汽车修理厂,将更换、保养轮胎的工作外包给某轮胎贸易公司。且要求上述两分包商指派专人到现场作业,土方公司提供食宿。案发当天,汽车修理厂的员工赵某正在维修甲车,轮胎贸易公司的员工徐某同时在乙车上进行正常作业,因甲车后门有凸出部分,赵某便要求徐某帮忙,用乙车碰撞甲车,以便撞平甲车后门。徐某声称自己没有驾驶证,无法帮忙,但赵某一而再、再而三的强烈要求,便发动乙车用倒车方式撞击甲车。可能是没有学过驾驶的缘故,作业时不但没有撞平甲车,还把赵某撞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徐某后被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定罪量刑,赵某的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14年8月2日7时许,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大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事故发生后,最高检及时派员介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依法组织江苏省检察机关成立检察调查组,积极开展调查。经过调查,查明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昆山市消防大队、昆山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为此,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昆山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安委会主任陈艺,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黄惠林,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陆冠峰,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宋秀堂,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丁玉东等15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同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查清了昆山市环保局副局长丁玉东等7人受贿犯罪问题。目前案件已经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