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验室事故案例
2008年12月29日,Sangji用注射器从瓶子里抽取高度易燃的叔丁基锂时,液体突然燃烧起来,烧着了她的衣服。当时她没有穿实验工作服,因此造成了三度烧伤;18天后,她在医院离世。之后,UCLA赔付了约7万美元的罚款,并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政策。如果罪名成立,Harran将面临4年半的牢狱之灾,理由是未能改善不安全的实验环境和未提供适当的化学品实验安全培训。UCLA校长Gene Block说:“这场事故是一次悲剧,但不是一次犯罪。”
2010年8月17日,北京丰台区长辛店镇太子峪村村民正在熟睡,两声巨响后他们的房子震裂,玻璃横飞,数十名村民惊慌地跑出屋子。百米外,太子峪村11号一研究所爆炸,火光冲天。约1小时后火被扑灭,爆炸造成20余人受伤。第一次为实验用的钢瓶,内装三乙聚铝,第二次为塑料桶,内装木糖醇四硝酸酯。北京化工大学一名研究材料的教授表示,这两种物质在空气中都不稳定,爆炸燃烧之后很快消失,且不含毒性,对居民不会造成伤害。
2005年8月2日某军校化学实验室王某、赵某等人在安装高压釜的紧固件和阀门。在前几日拆卸时已将管道内氯硅烷液体放出,为挡灰尘用简易塞将氯硅烷液相管塞住。当时并没有感觉到有压力和液体积存。在安装氯硅烷液相管时,当事人将简易塞拔下的一刹那,突然有一股氯硅烷挥发气体冲出,此时正值王某俯身紧固螺丝,来不及躲闪,正好喷到脸上和两手臂上,将其灼伤。这套高压釜反应装置被安置在棚内,当时又正值高温时节,棚内温度超过40℃,管内残留的氯硅烷变为气体,产生了一定的压力,拔去塞子时氯硅烷气体就冲了出来。高温对化学试剂可能带来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科研人员又忽视了防护用品的使用,扩大了受伤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