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事故案例
事故当日07:00,公司施工人员按现场指挥的布置,通过陆侧(远离江河一侧)和江侧(靠近江河一侧)卷扬机先后调整刚性腿的两对内、外两侧缆风绳,现场测量员通过经纬仪监测刚性腿顶部的基准靶标志(调整时,控制靶位标志内外允许摆动20mm),并通过对讲机指挥两侧卷扬机操作工进行放缆作业。放缆时,先放松陆侧内缆风绳,当刚性腿出现外偏时,通过调松陆侧外缆风绳减小外侧拉力进行修偏,直至恢复至原状态。
通过10余次放松及调整后,陆侧内缆风绳处于完全松弛状态并已被推出上小车机房顶棚。此后,又使用相同方法和相近的次数,将江侧内缆风绳放松调整为完全松弛状态,约07:55,当地面人员正要通知上面工作人员推移江侧内缆风绳时,测量员发现基准标志逐渐外移,并逸出经纬仪观察范围,还有现场人员也发现刚性腿不断地在向外侧倾斜,直到刚性腿倾覆,主梁被拉动横向平移并坠落,另一端的塔架也随之倾倒。
2011年7月23日13时左右,甲公司搭载部安排起运班组长卓某、起重指挥员汪某到厂区2#船坞进行吊装作业。汪某站在坞底,将1只装满废钢的垃圾料斗用四根钢丝绳系好,由蔡某驾驶的60T门座式起重机吊到坞外。随后,位于坞外的卓某把钢丝绳解下,系到2只空的垃圾料斗上,指挥蔡某将2只垃圾料斗同时吊到坞底,在离坞底地面约2米左右的高度时,卓某离开指挥位置去阴凉处休息,由汪某接替指挥。等垃圾料斗放到坞底后,汪某发现这2只垃圾料斗呈倒v字型摆放。
随后,汪某通过对讲机指挥蔡某再次起吊,试图将垃圾料斗摆放平整。在起吊的过程中,受起重机拉力作用,垃圾料斗斜向运行,撞在了汪某胸口处,汪某当场被撞倒在地,悲剧就此发生。
2013年7月26日10时40分,第九采油厂葡西采油作业区采油六队员工李某、梁某和保障队司机刘某在采油六队库房区进行报废资产(注水井洗井装置)吊装工作。
在吊装过程中,李某在吊装物没有落稳时急于摘钩,吊装物发生摆动将李某腿部挤向货箱板,造成李某左腿受伤,经大庆油田总医院诊断为胫腓骨开放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