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总结
1法院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独店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院长的悉心指导和关怀下,在兄弟庭室的大力帮助下,贯彻落实县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岗位目标管理,开展各项工作,法庭已基本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汇报,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导。
一、法庭工作的各项数据
截止20XX年6月22日我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1件,其中上年积转6件,新收105件。与xx年年同期50件相比增长61件,增长率122%,与20XX年同期87件相比增长24件,增长率27.6%。
立执行案件15件。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58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1件,抚养权纠纷3件,买卖合同纠纷7件,婚姻财产及彩礼纠纷13件,合伙协议纠纷1件,名誉侵权纠纷1件,民间借贷纠纷7件。
上半年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8件,结案率88%。
上半年审结的98件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11件,简易程序审理的8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9%,其中判决14件,调解、撤诉80件,中止4件。调解、撤诉率为81%。
上半年年法庭审结的98起案件中,有执行内容的案件51件851560元及财物,移送执行庭执行的5件,本庭督促执行清结的24件,其余为未到期。
上半年法庭共计预收案件受理费29094元,已经上解县院10116.50元。
案件质量:上半年本庭参与评查案件71件,均被评为一类。
完成论文书写一篇。
完成了院内安排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整改方案等各项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法庭干警积极参与院内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五个严禁”教育活动,通过两大活动,使干警认识清楚,目标明确,认识到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即为我们自身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春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增强立足审判工作为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我们认识到五个严禁的规定是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的有效措施。法官要时刻秉承公心,忠实履行职责,杜绝腐败,要勤勤恳恳做事、明明白白办案、干干净净做人。“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心怀公心,才能明辨是非,只有廉洁自律,才能威严不阿。“五个严禁”再次说明了我们的工作准则,时刻提醒我们要自警、自省、自励、自爱,它是一个高压线,是法院系统反腐的重拳,他要求我们要求真务实,讲实活、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为应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平的需求,“五个严禁”要求我们要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二)加大案件审理、执行力度,确保工作任务和社会效果双赢。
结合辖区实际,以法院调解为案件审理主线,加大案件审理力度。农村人民法庭作为国家最基层的审判机关,位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中,注重妥善处理四种关系,为辖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
一是妥善处理现代司法理念与案结事了的关系。基层法庭在司法过程中将现代司法理念与案结事了统一起来,在法庭的司法实践中不必教条地拘泥于现代司法理念,要在乡土文化的基础上,用现代法理去审视每一起纠纷,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以农民能接受的司法方式将现代司法理念逐步融入到日常的审判活动当中,着力提高法庭法官的亲和力,以案结事了为价值取向,走下高高在上的法台,和群众心贴心,以公心定案,以诚心感动,以热心帮助,以耐心沟通,将当地风俗与现代司法理念结合,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德、讲天理、讲人情世故,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人一个人地真诚劝解,真正让当事人内心想通,心病去掉,通过一次次现代司法理念与不良习俗的碰撞,通过一朝一夕、一点一滴的现代司法理念的渗透,使农民从思想上真正理解和接受现代司法理念。如刘忠孝诉彭建平、彭新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二是妥善处理发挥司法职能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关系。经对今年工作调查分析,涉农案件呈现司法手段有限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性、地区发展不平衡性、化解纠纷多样性的特点,这就要求人民法庭不仅要“坐堂问案”,履行自身职能,而且要“送法下乡”,拓展综合职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一方面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农村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案件,及时定纷止争。对涉及扩大生产、生产资料利用(果园、化肥、种子)和诉讼标的物有很强时令性和季节性的(西瓜、蔬菜)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快执,确保生产资金及时到位、不误农时,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另一方面要转变观念,拓展法院综合职能,转移重点,重心下移,通过抓好农村调解组织,培训人民调解员、坚持巡回办案、加强司法救助等工作,把实用法律送到农民手中,送到田间地头,把法治理念和风细雨渗透到农民的思想中。
三是妥善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一要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提倡公正优先。二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更应倾向实体公正。三要坚持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倾向客观真实。严禁将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割裂开来,坚决杜绝将法律真实当作草率下判借口的做法。只有这样,我们的司法行为才能够让农民信服,才能安定人心,进而为构建和谐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妥善处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关系。一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解释,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凡未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等,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依法予以支持;对违法调解达成的协议,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无效。二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联络制,对人民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或困难,由法官及时上门协助调解,凡涉及农村土地承包、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农案件,先由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当事人要向人民法庭起诉的,应当支持,不得干涉和阻止;三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注意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更新执法理念,公正与效率并举,创“品牌”法庭。为辖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的稳定,为辖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法庭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庭树立了“审判就是服务”的新执法理念,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最贴近群众,最方便群众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真正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法庭把审判工作融入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之中。为了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法庭在案件审理中做到“三个简化”:简化送达程序,可以以电话或捎口信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双方到庭;简化庭审调查,在立案和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将书面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须知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减少庭审中解释权利和义务所占用的时间;简化辩论程序,淡化审理过程中调查、辩论的阶段性。
(四)、全面提升诉讼文书质量,着力构建“铁案工程”
人民法院制作的诉讼文书特别是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体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它关系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关系到人民法院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公正形象。判决书是法官与社会沟通的最主要途径,是向社会和当事人传达法律的载体,这就要求判决要有合理性,不可没有说服力。这不仅是社会和当事人对法官的要求,同时也是法官自身品格的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在法律文书制作上严格要求,从严把关,力求撰写高质量的民事判决书。
(五)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观念变新,各项制度必然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庭根据院工作计划和安排,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首先就是从制度上予以保障。因此,我庭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结合县院要求,充分征求全庭同志的意见,进一步改善和完善了学习、廉政、来访接待、值班、考勤、财务、车辆、卫生、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庭长负责制,内勤及其他干警协调分工的和谐工作局面。
(六)主动接受辖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人大的监督。
作为法院的派出机构,法庭正确处理好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至关重要,法庭只有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才能将各项工作顺利展开,才能更有效地发挥法庭维护当地和谐稳定的职能。反之,则可能处处陷于被动,职能作用将得不到有效的发挥。法庭下辖两个乡镇,而且辖区乡镇相对经济实力雄厚,工业发展迅速,在经济交住过程中,经济纠纷相对较多。法庭在处理涉及乡镇企业的案件中,及时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沟通,主动取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意义重大。涉及群体性案件,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通过党委政府做工作,化解群体性矛盾。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多听当地党委政府的反馈意见,以保证法庭处理案件过程中的信息畅通,及时更新办案思路和方法,杜绝单纯的就案办案、死办案的书生作风。在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过程中,坚持了三个原则:
一是要依靠法院党组。严格按党组确定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处处体现党组意图。在处理有些关系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时,可主动请求院长或者其他院领导出面协调。
二是要依法取得支持。不能因想得到其支持而对其言听计从,更不能干有损法律尊严的事。
三是积极主动,诚信公正,依靠审判、执行等职能工作赢得乡镇支持。今年以来,我庭主动接受辖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人大的监督,积极向他们汇报法庭工作,主动协调各方关系,为法庭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法院工作总结
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光荣职责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司法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的神圣使命。自治县成立20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自治县成立以来,我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在20XX年集中“严打”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通过抓好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打击、震慑犯罪,遏制刑事案件发案上升的势头,教育鼓舞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寓教于审,以案释法,对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及部分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非暴力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可以不投入劳动改造的,则依法宣告缓刑。20XX年,成立了专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20XX年以后,根据新修订的刑法,加大了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尤其是对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假币等逐利型犯罪案件,在对犯罪分子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均要依法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摧毁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经济基础。20XX年以来,在刑事审判中加大了人权保护力度,坚持“有罪判决,无罪放人”,坚决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近年来,每年审判的刑事案件均稳定在50件左右,判处案犯70人左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和超期羁押、超审限案件。
二、坚持“排解为主,保护为重”的方针,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裁民事违法行为 20XX年,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契机,民事审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20XX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20XX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方式进行了改革,逐步由过去的法官“纠问式”的审判变更为现在的由双方当事人“诉辩式”的审判,法官由大包大揽回到了居中裁判的位置上,职权主义色彩逐渐淡化。20XX年,撤销了原有的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分别设立了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民事审判第二庭,建立了大民事的审判格局。
近年来,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原则和实践司法为民的思想,强化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冲突,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和秩序。20XX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司法为民、便民的措施,经常深入发案地就地收案、就地审判,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20XX年以来,发挥服务职能,根据金融部门的委托和申请,采用简便快捷的非诉讼方式与诉讼方式相结合,帮助金融部门清收不良贷款,支持金融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每年审判的民事案件均稳定在150件左右。
三、坚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20XX年11月,成立了行政审判庭,因当时还没有行政诉讼法,审判行政案件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20XX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审判行政案件有了独立的程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适应形势的需要,行政审判工作中又增加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在基层法院,司法审查更多地表现在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上。在行政审判中,始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避免形成“告状难”。
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严把案件出口关,确保案件质量
20XX年以前,审判监督工作由告诉申诉庭负责,在20XX年的机构改革中,新成立了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案件的内部监督工作,同时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由审判监督庭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内容包括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制作、书记员记录、案卷装订等5个大项100余个小项。对查出的问题分别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制裁。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还采取聘任执法监督员、建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制度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保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实现。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成立了执行庭,结束了案件由各审判庭自审自执的局面。20XX年,为体现执行工作具有裁判性和行政性的双重特点,撤销了执行庭,新组建了执行工作局,接受本院和上级法院执行工作局的双重领导。多年来,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及时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XX年,中央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随后,县委也转发了我院贯彻实施中央文件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在执行工作中,一是从关系法院执法形象的高度,坚持把执行工作摆到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定期分析研究执行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内部管理,推行案件到人、责任到人,执行款物由专人管理兑付、账钱分离,案件流程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大胆采用拘留、查封、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收到了执行一件,震动一片的效果。近年来,每年新收执行案件80件左右,案件执行率均保持在90%左右,基本实现了收结案件的动态良性循环。
六、加强物质装备、队伍和党组织建设,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保障
20年来,法院硬件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有了明显改善,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先后争取资金200余万元,搞好办公楼建设。
二是先后争取资金近百万元,购置了必要的工作用车和更新了办公设备。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全院28名干警中,有女干警7人,占25%;有党员23人,占82.14%;大专以上学历27人,占96.42%(其中: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人,大学本科20人,专科5人);有审判资格的人员15人,占53.57%。20XX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正式施行。20XX年,进行了首次法官等级评定。现有15名法官中,有四级高级法官1名,3~5级法官14名。有内设机构13个,其中正科级内设机构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5个,股所级内设机构5个。
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院党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端正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院形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完成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领导班子的要求,努力建设一个学习型、创新型和团结干事型的领导班子。院党支部按照党组织“五好”、党员“五带头”的总体目标,以“学习创新,司法为民”为主题,加强党支部建设。
20XX年2~7月,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抓学习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组织制度等,院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充分发挥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群众、公正司法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党支部还注重抓好群团组织工作,健全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投身到法院各项工作中。
3县法院工作总结
XX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中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在县人大、政协有力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县委“追赶跨越,超常发展”、省法院“巩固、提升、创新、突破”和中院“着力五个提升,争创五个一流”工作基调,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公正为民、求实奋进”四川法院精神为指引,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和争创“全省先进法院”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95件(含旧存171件),审(执)结2856件,结案率达98.65%,结案标的金额9734.16万元,为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开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XX年法院工作先后得到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古正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珍、中级法院院长袁成泉以及县委书记罗建同志的充分肯定。普安人民法庭、甘棠人民法庭分别被省法院表彰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法警大队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法院和两名个人分别荣立集体和个人三等功。
一、坚持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以一流的司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发挥依法打击犯罪和定纷止争两项职能,全力保障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开江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35件(其中旧存20件),审结132件,结案率为97.78%。深化“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审结危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案件52件99人,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2件2人;继续保持打击贪污腐败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相关案件11件13人,其中原XX县公安局干警张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人员和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严格落实《刑法》、《刑诉法》修正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强化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和解处理,受理刑附民案件33件,调撤结案30件,调撤率为90.9%。
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全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82件(含旧存125件),审结2347件,结案率为98.53%,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631件,有效化解了家庭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扩大小额速裁范围,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拓展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巩固大调解机制,共调撤民商事案件1732件,调撤率达73.80%。
依法调节行政关系,全力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建立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10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认真开展“献计开江发展”专项活动,发出司法建议12条,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积极为全县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安置、文广局、杨柳农场改制建言献策。
依法深化执行工作,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共受理执行案件368件(含旧存24件),执结367件,执结率99.73%,实际执行率为98.8%,实际执结到位标的1309万元,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都有所提升。先后开展“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百日执行会战”、“两限制一打击”等专项执行活动和网上清积专项行动,其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1件,化解1件;坚持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5次;完善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信息公开威慑机制,公开曝光老赖2次11人;强制执行176件,查封、扣押房产、车辆、查询冻结存款331次,执行“110”接警117人次,出警率达100%。
二、坚持以能动司法为基本取向,以一流的司法服务促进社会发展
以创建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为统领,以开展“双年”竞赛、“三创”实践活动为抓手,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切入点,为县域经济实现一年新变化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依法服务重点企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了《为创建全省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服务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专项审判活动,深化与全县重点企业定期联系机制。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四川梨梨生物有限工程公司等10家重点企业走访、座谈,与企业共谋发展、共防风险,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0个,提出司法建议10条,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主动服务工作重点,优化投资环境。紧紧围绕县委“大上项目年”部署,主动将审判职能融入我县发展大局中去考虑,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275件,审结借贷纠纷案203件,积极配合县政府成功化解蔡家院子拆迁纠纷和妥善处置橄榄广场开发商和拆迁、购房户的群体性纠纷。开展集中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专项审判活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建立诚信经营体系,为维护全县正常金融秩序,规范民间借贷起到了积极作用。
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管理。主动参与校园及周边地区、网吧等重点场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开江的创建。共选派8名业务骨干先后深入任市、讲治、新太、开江、普安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8场次,受教育师生达6000多人。建立安保协调联动机制,实行法警与保安1+1模式24小时值班制,成立了一支由30名干警组成的应急处突小分队,确保安保工作零差错。
强化刑事案件通报乡镇制度,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参与对刑释解教等特殊人员的帮教管理,成功创建刑事案件审判通报乡镇制度,今年已通报41件48人次;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专门成立少年合议庭,加强对少年审判、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的开展。
三、坚持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以一流的司法作风维护公平正义
始终践行为民司法宗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司法安民,促进百姓安居乐业。加大对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制假售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中院成功审理涉案被告人多达25人、我市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唐章林等制毒、贩毒案;依法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开XX区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及时审结清网行动案件20件,依法审理好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抚恤金等方面的案件43件。
坚持司法为民,全力保障改善民生。扎实开展“法官为人民、春风暖万家”活动,共为60余名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活动7次;强化民生帮扶,切实帮助“挂、包、帮”联系的骑龙乡葫芦井村群众解决农网改造、饮水等实际困难;为县特殊教育学校三名家住农村、家庭贫困的先天性聋哑儿童每人捐助学费1000元;建立完善涉民生案件司法“绿色通道”,共审理涉民生案件89件,涉案标的50余万元;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严格落实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信访当事人救助制度和诉讼费减免缓制度,共办理司法救助24件,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9.5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4.5万元。
坚持司法便民,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不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阳光服务”,深化立案信访窗口“八大功能”,诉讼服务功能达到16项,实现后台事项前台办理,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立案信访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充分肯定,立案庭被县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以开展“万名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活动,今年共巡回审判案件269件,参加旁听和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全面整理规范档案管理,积极开展档案达标省一级工作,加大档案利用,为群众查阅档案提供快速便捷服务。
坚持司法利民,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认真贯彻信访工作五项制度,继续深化“3+1”信访接待和院领导每周信访值班模式,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和院领导定期接访和不定期下访活动,今年以来院庭长共接待来访21件(次)开展判后释疑案件26件,处理来信18件,接待非诉来访26件十八大召开前后,集中排查重点风险案件7件,化解5件,稳控2件,扎实开展“创平安三会”专项活动,成功做好了全国两会、省十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及安保工作;把委托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管理,进一步推进鉴定、评估、拍卖委托过程阳光化,今年共受理司法鉴定、委托、评估案件26件,办结26件,办结率为100%。
4法院XX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发挥司法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和能动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作出新贡献
1—11月受理各类案件4197件,同比上升30%。结案3814件,同比上升35 %。在案件数量上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全院干警顶住压力,加班加点,挖掘潜力,各项审判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投诉率等多项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处于领先地位。
——刑事审判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探索“严打”工作长效机制
1—11月受理刑事案件356件559人,结案337件。审结案件涉及被告526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85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395人,适用缓刑131人,单处罚金31人,免予刑事处罚4人。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保障社会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把好案件质量关,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较好地审结了29名被告人持械聚众斗殴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2%,赔偿到位62万元。
——民商事审判始终把握服务大局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11月受理民商事案件2251件,审结20XX件。同比分别上升24%、30%。调解撤诉率64%。
认真审理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努力钝化和解决各类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应对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动争议案件增幅达176%的新情况,调整审判思路,化解劳动用工领域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纷争。春节前夕快审快结了铜山建筑公司民工、富高龙公司员工劳动报酬等一批群发案件。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上升幅度大、受害人权利难保护的状况,探索案件类型化审理方式,以“案结事了”为原则,全力化解矛盾,提高效率。1—11月审结185件,调解撤诉率在55%以上,同比提高30个百分点。实行简易民事案件和小额债务商事案件的速裁审理方式,方便群众诉讼。1—11月速裁案件643件,调解撤诉率70%平均审理天数13.2天。
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较好地审结了涉及阳光集团、钢材、水产市场及世茂滨江、锋尚国际等大型开发项目的一批重点案件,公正、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维护公平、诚信的经营环境。依法对284件商事案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保全金额2870万元,其中80%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运用新的公司法规定,审慎处理股东权益、股权纠纷等新类型案件,较好地审结了因股权分置改革引发的多起群体性诉讼。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监督和促进依法和谐行政
1—11月新收行政案件12件,审结9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5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行政审判政策,努力钝化矛盾,促进依法、和谐行政。原告撤诉率达到45%。在审理高敬德行政奖励纠纷一案中,会同上级法院多次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妥善化解了矛盾,避免了刚性判决可能派生的负面效应。继续推进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制,会同区法制办召开首次区属行政联席机关座谈会,扩大行政审判影响力。建立行政诉讼告知制度,定期走访,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
——强化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实体权益
1—11月受理执行案件1171件,执结 1047件,同比分别上升54%、68%。执结率87%,执行标的额到位率98%,执结标的额4313万元。人均结案131件,创历史最好水平。实行规范化流程管理,认真落实分级负责、裁决实施分权、执行日志、局长接待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执行救济和执行惩戒工作机制,多手段、多渠道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今年4月开展的“集中执行宣传月”活动中,集中执行疑难案件127件,超额59%完成预期任务。在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仙鹿雅居103户业主申请执行仙鹿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多次协调,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矛盾得到了较好的化解。
——规范立案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
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依法受理案件。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对下岗职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起诉和申请优先立案。对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群众,由接待人员制作笔录,接受口头起诉。对生活困难的群众,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对调解、撤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收取诉讼费用,确保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院党组成员每周二下午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
二、立足社会责任,拓展司法职能,以人民陪审员等特色工作带动整体建设实现新进步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要求,今年以来,我院在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审判委员会机制改革、人民调解室和节约环保型机关建设等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法院工作的全面进步。
——求真务实,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新局面
我院立足全面贯彻落实制度要求,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化建设,面向社会开展选任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真正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央视《新闻联播》及全国数百家媒体先后进行了报道。经过考察,30位来自各行业、各阶层的人员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成为新一届人民陪审员。自3月中旬正式上岗以来,陆续参审了朱氏父子溺婴案、桑塔纳车团伙盗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在法庭教育、调解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法官、当事人和群众的肯定。今年3—10月,全院审结普通程序案件(再审除外)367件,其中陪审员参审187件(276人),占51%。参审率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立足审判实践,推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
一是以有利审判为出发点,明确指导思想,改进工作规程。根据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以进一步发挥功能作用为目标,规范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二是实行态势分析和定期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宏观指导功能,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三是坚持直审案件原则,以多项举措密切审委会与一线法官、一线案件的联系,有效防止“议而不审”。正、副院长率先垂范,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全院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良好工作氛围。
——延伸社会责任,强化诉调对接,构建纠纷处理新模式
20XX年10月会同区司法行政机关成立全市首家“人民调解工作室”以来,立足于进一步激活社会自我修复功能,通过技术指导、程序设计、运作支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案件速裁与常规诉讼程序的有效链接。逐步形成以人民调解工作室为中心的区域性矛盾纠纷处理“大调解”格局,受到了区委和省、市法院的肯定和好评。一年来,共调处纠纷456件,其中调解撤诉310件,调解撤诉率68%。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推动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倡导生态文明,开展节约环保型机关建设
在全院倡导生态文明和节约理念,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感。从会议、招待、车辆、建筑、差旅、日常办公、物资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挖掘潜力,节能减耗,自我缓解经费压力,保障审判工作正常运行。如今,办公楼内随处可见节能环保的宣传招贴,开短会、限时发言,双面用纸,出门关灯、关电源等工作习惯在全院已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
三、坚持队伍为本,强化专项教育整顿和思想作风建设,法官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新提高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握正确方向,提升职业精神
1.以“五有三结合”确保活动开展到位,落实到位,成果转化到位。根据区委及上级法院的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面动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激发法官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人人“有学习时间,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讨论记录,有阶段小结”,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业务学习与政治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交流相结合”。全院干警团结奋进,在超额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抗击雪灾、保障奥运和文明城市创建。汶川地震发生后,全院70名在编干警自发捐款7.2万余元。刑庭快审快结涉及灾区群众的案件,为四川江油的受害人曹某追回赔偿款4.6万元。
2.以“三个至上”为行动指南,以学习成果更好地指导审判实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以理论指导实践,具体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件事务、每一个细节。在全体人员,特别是普通干部层面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坚持真心为群众解决问题和困难,以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影响社会对司法的公信。今年以来,在人员没有增加、办案条件没有根本改善的情况下,全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大学习大讨论精神,顶住案件大幅增加的压力,克服困难,团结奋进,超额完成审判任务,结案数及各项质效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多层面加强业务培训,注重人才培养,提高职业能力
开展多层面业务培训,吸纳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提高法官职业技能和执法为民的工作水平。重视学历提升,全院50岁以下法官全部达到法律本科学历,18位法官具有法律硕士学位。重视学习新颁布的法律,对重要法律在实施前组织学习、研讨,深入领会法律精神,准确掌握法律适用。重视法官实际工作能力的提升,开展观摩开庭、个案和法律文书评比、疑案探讨、调研交流等活动,法官理论素养明显提高。
——继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司法形象
1.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组织管理、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整体素质。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等教育整顿活动,以庭审纪律、接访态度、规范着装、仪容仪表为重点,深化自律意识,加强管理监督。通过法官一以贯之的文明、规范形象,彰显法律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2.以人民满意为着力点,实行主动监察、联合监察、效能监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活动,通过“大宣教、三贴近、一读三查一报”等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采取纪检监察与审判管理有效联动的工作模式,通过督查审理期限较长的案件、申诉再审案件,分析主、客观因素,督促整改,限期反馈,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20XX年主要工作打算
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各类矛盾和冲突,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司法制度建设需要,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振奋精神,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的进步。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同志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审判工作实际、队伍建设实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坚持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坚持服务工作大局,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做好各类案件的审判与执行工作,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惩处力度,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公平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投资环境的优化。进一步贯彻新民诉法要求,加强执行工作,为群众解决最现实的利益需求。牢固树立涉诉信访“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方针,完善“案结事了”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落实诉前调解、审务进社区、诉讼引导、案件速裁等利民、便民措施,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司法救助机制;进一步强化司法公正,改进案件质评工作,健全完善审判业绩考评体系,切实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进一步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院特邀咨审员等多种形式,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坚持推进司法改革,强化规范化建设,为法院发展提供新动力
继续深化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室、审判委员会工作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扩大品牌效应,巩固改革成果。立足发挥制度作用,通过增选陪审员、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人民陪审实质化、规范化、效能化;立足激活社会功能,通过强化诉调对接、提高调解能力,实现区域纠纷解决机制无缝隙、多元化;立足基层工作实际,通过案件直审、经常化指导,实现审委会功能的拓宽和延展;立足增强社会责任,通过内化观念、制度保障,积极打造生态型、文明型法院。
五、坚持队伍素质为本,继续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作风建设,全力提高司法水平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科学发展观把握法院工作和审判工作规律,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法官综合素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工作,以多层面业务培训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工作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的能力,提高职业技能和执法水平。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强化对审判、执行活动的有效监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进一步推行科技型、学习型、为民型机关建设,突出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系统、分层次培养人才,推动队伍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是检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各界支持,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为中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努力为“和谐XX”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5法院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总结
为深化“三严三实”成果,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端正和转变全院干警的思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办案效率、推进各项工作落实,10月29日,洛阳市xx回族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活动并讲话。
会上,xx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重申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部署,并对全院干警提出三点要求:一树立群众观念,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指出xx法院干警中存在“冷、硬、横、推”、效率低下、久拖不判、久拖不执等问题,中层干部不在状态的情形,影响了法官和法院的形象。号召全院干警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来自于人民的委托,积极回应人民的期盼。二认真履行职责,牢记四个“决不允许”。要求全院干警将四个“决不允许”要求与法院工作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家错案。三掌握方式方法,改进工作作风。要求法官要注重庭审礼仪,使用法言法语,做到不怒自威;与当事人接触要注意言行,学会倾听,尊重当事人的发言,不与当事人争论,释法明理,求同存异。
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节点把控。xx法院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开展“不做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实施方案包括本次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整治内容、各阶段的任务等,便于加强整治活动的节点把握和掌控,避免整治活动散漫、拖沓明确了范围对象、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分阶段层层推进专项整治的落实。
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强化监督形成警示效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分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为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统筹推进工作。xx法院纪检组和廉政监察员组成审务督察小组不定期对法庭、机关干警遵守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遵守审判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强化督促整改、从严教育惩处;监察室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干警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苗头或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或查处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对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处理。
全院干警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全院干警根据个人工作情况填写整改清单,如实汇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将专项整治落实到每一位法院干警头上。领导小组督促全院干警按照要求、时限完成问题的查摆工作,监督自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办公室统一汇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跟踪监督,核实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还未整改彻底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保证治理工作持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