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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实习总结

时间: 03-14 栏目:总结

1法学专业实习总结

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去某县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2月20日至3月30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

此次实习的岗位是在侦查监督科,以前在学校时对检察院的部门并没有多少了解,当我第一天来到这的时候,我主动要到业务部门去锻炼自己,想让自己有更多的提高。于是我来到侦监科,起初我并不知道科室的主要职能是什么,但每天都跟随检察人员学习的过程中,我逐渐明白,侦监科是要决定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够逮捕条件,以及对侦查机关进行监督,包括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明白了这些,我更加珍惜自己这次实习的机会。

在实习期间,我陪同公诉科室的检察人员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当我坐在法庭上的时候,虽然很紧张,但不知不觉就产生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我不得不正襟危坐,仔细聆听着法庭上的一切。

在基层检察院中,由于案件多,人员少,我作为一名实习生,做的最多的就是跟随检察干警提审,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核实犯罪事实,并通过对话探询其犯罪的心理、动机。以前我并没有感受到谈话的作用,但当犯罪嫌疑人开始并不承认犯罪行为,却因为检察人员的讯问技巧而露出马脚不得不承认罪行的时候,我总是羡慕不已,事后向检察官学习经验的时候,他告诉我这不仅是一次谈话,更是一场心理博弈,要攻破犯罪嫌疑人的防线,必须要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有什么顾虑,或是有什么侥幸心理,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的讯问。我听了这番话后,觉得肃然起敬,没想到小小的讯问也有这么大的学问,于是我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好好努力,学习各方面的知识。虽然看守所的条件并不是很好,但看到检察人员都在负责任地办理案件,我也没有了怨言。

在平时接触案件中,我觉得有很多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他们很多都是16、17岁的青少年,本应该在学校里接受知识,却失足变成了犯罪的人。盗窃、抢劫这些事对他们来说并没那么严重,这让我感到很忧虑,反思是什么让这些年轻的孩子变成了这样,我想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不良风气的因素也有家庭教育的缺失,但不管怎样,我们意识到问题后就应该解决问题。对于这些已经犯罪的青少年,我们更多的应该做出努力挽救。

在我实习期间,我就很高兴的看到,检察人员正在做着这些事情,他们对犯罪的青少年进行教育,让他们理解犯罪对他们自身和家庭、社会的危害,并且找到这些孩子的监护人,对其进行谈话,告诫他们要好好尽好自己作为父母的责任。对于犯罪青少年有悔改,父母也表示会加强管教的提捕案件,检察人员一般都是会尽可能的对他们不予批准逮捕,因为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多给犯罪青少年一次机会,就是给我们社会的未来一次机会。可我觉得,要挽救这些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以及已经犯罪的青少年,不仅需要在检察院的干警做出努力,更是需要社会、家庭的共同教育。

到了月末的时候,我就会帮着科里的内勤人员整理卷宗,虽然事情很单一,但我觉得这是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批捕和公诉程序的机会,可以知道一个案件需要经过哪些程序,需要哪些文书,文书是什么样的格式等。另外,在整理的过程中看到有自己感兴趣的案件,也可以拿来学习和参考,所以我很喜欢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也很幸运的参与了院里举办的岗位练兵活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辩论比赛。以前虽然在电视里看过,但真正参与其中才能体会到唇枪舌战的感觉。这次是院里面组织侦监科和公诉科的干警一起参与的,我既在比赛前做些准备工作,也会时不时参加到他们的讨论中去。在现场的时候,各方势均力敌,都为了自己的观点辩驳,有时也会有些幽默的地方,让我们哈哈大笑。

这次实习对我来说是难得的机会,可以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并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自己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2法学专业实习总结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吉林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专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吉林市规划管理认为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居民住宅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不适用《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北化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

下雷管交给被告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吉林广播电视大学,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丰满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3法学专业毕业生实习总结

专业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实习在完成了大部分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程的学习后进行。20XX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在法学院的精心组织下,在实习单位的大力支持下,20XX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圆满完成了为期十周的专业实习。为了更好地搞好我院本科生的专业实习,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找对策,现将笔者参与指导的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实习情况总结如下。

笔者参与指导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实习点共有2位同学进行实习,均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实习。实习单位为实习生安排了具体的指导老师,在实习全过程进行了细致的指导:给学生安排具体工作,让学生参与案件讨论,指导学生制作各种法律文书,有的还安排学生跟随老师办案等。

作为法学院实习指导老师,我坚持每周至少去实习点一次,与每位实习生见面,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个别交流。实习期间,所有同学都能遵守实习纪律,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积极完成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不参与实习单位的人事矛盾,不参加实习单位的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不对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发表意见,不对实习单位的人员品头论足;研习法律的精神,利用实习机会,观察社会,了解民情,审视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运行,收集案例。参与实习的2位同学认真对待实习,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参与了具体案件的办理,并做了大量事务性的工作,取得了优秀的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后每位学生写了一份实习总结报告,并对至少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作为实习成绩的重要参考。

布卢母分类学将学习的认知过程分为六个组成部份:知识、理解、适用、分析、归纳、评价。除知识外,其它五项都属于技能。如果依照布卢母分类学标准检视,法科学生的认知只达到知识和某程度的理解的水平,缺少对法律其它更高层次的了解。从毕业实习来看,实务界往往发现法学生不懂得适用法律,接到任务时,不能从满脑子的法律知识中找出适当的内容加以适用,这并不是意味着法学生只懂理论,不懂实务,而是学生只懂得背诵理论而不懂得活用理论,说到底,是对理论真正的了解的缺失。法律适用是依据法定程序审核证据,并从证据之间内在关系来判断、认定事实的逻辑判断推理过程,这种工作涉及到适用者的知识、经验、阅历以及思维判断能力的综合素质,善于思考、判断、勤于用脑、用心是提高法律应用水平的良方。

通过实习,同学们了解和熟悉司法机关的办理具体案件的程序和方法,初步体会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或法律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巩固了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进一步加深对实体法的理解和掌握,加深对各种法学条文的理解;通过参与案件讨论,制作各类司法文书等司法实践活动,提高了自己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通过实习,同学们找到了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找出了自己法学知识的欠缺,找出自己哪方面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为以后学习明确了方向,并为求职和将来正式工作做了知识和能力的准备。两位同学深刻地认识到,要取得良好的实习效果,带队老师、指导老师的引导很重要,但是最关键的还在于实习生本人要有勤学、勤问、虚心请教、主动帮忙以及协助的精神,一个勤奋、勤劳、勤快的工作者总是受人欢迎,也更最容易进步、发展。

20XX届毕业生的专业实习,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实习开始的时候有的学生实习态度不够端正,存在迟到早退现象;法学院与实习单位的双向交流不够,实习方案和实习要求,全部为法学院单方面制定,对所有的实习单位均一刀切,没能反映各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要求。

4大四法学专业班长实习总结

两个月的实习只是时间长河中的一瞬间,但对于我们来说却是千金难买的宝贵光阴。由于专业原因,我们没有安排集中实习,都是由各位同学自己寻找自己的实习单位,在这两个月的实习里,每个同学心中都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而这些经历犹如血液般融入我们的生命,成为我们成长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离开象牙塔前所迈出的最坚定的一步。

作为法学专业,由大家的报告可以看出,大多数同学的实习地点是在法院、检察院或者律所。在法院实习的同学基本是担任刑庭或者民庭的书记员助理或法官助理,主要职责就是整理资料,协助法官处理案件,旁听审判;在检察院实习的同学主要在公诉科从事整理卷宗、提审犯罪嫌疑人、写法律文书等工作;在律所实习的同学工作也大同小异,主要也是帮助律师整理文件、书写文书等工作。我们的专业是法学,所以实习基本从事的都是与法律有关的工作,也有同学在公司里担任法务。

在工作中,虽然只是作为实习生,但是大家都很认真的工作,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领导的安排,为将来自己所望从事的工作打下基础,以便今后的工作更加顺利。从大家的实习报告中可以看出,同学们都是很认真的对待实习工作的。

在思想上,经过两个月实习的洗礼,大家变得不一样了,从大家的言谈举止、思维行动上可以看出,通过实习,感受到同学们没有了之前的冲动和莽撞,变得更加的成熟和稳重,这是一种阅历的洗礼,通过洗礼,我们逐渐成长,适应社会的变化,不断突破自我。

在学习上,实习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虽不是唯一,但是作用很大。通过实习,我们结合自己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的运用理论知识。在实习中,大家学到的知识比在校学习的更加深刻,更能体会知识中所包含的内容,还有许多是我们在书本上无法学到的,如为人处世,处理事情的应变能力等。所以实习是一个很好的舞台,能帮助大家更快的明白理论知识,更好的促进能力。

以上就是我对班级同学实习的总结,通过实习,我们成长了,也成熟了。懵懂无知的年岁即将远去,大家在实习中所学到,所了解,所明白的,都将成为我们美好的回忆。未来的路任重而道远,我们会不断超越自我,完善自我,创造属于我们的明天。

5法学专业实习检察院实践总结

大三第一个学期,我被安排到了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了解了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主要工作流程,巩固和提高了《刑法》、《犯罪心理学》,并为《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收获了很多东西,懂得了实践的重要,学到了做人处事、生活的道理,进一步深入了解了社会。对于法律实践工作有个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些思考。

一:实习单位情况

这次实习我被安排到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分配到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这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检察院的第一步。从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逮捕通知书开始,要对案情进行仔细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这其中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审查,对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审查,对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刑罚的认定。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具体体现。

侦查监督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对侦查机关的立案进行监督、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本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自行发现等方式实现。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是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侦查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于保证公正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1、学习侦查监督科的具体规定:

进入侦查监督科,老师简单的介绍了侦查监督科工作的情况,给另外我一些有关侦查监督科的书籍和资料学习。经过认真的学习我对侦查监督科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了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侦查监督科的工作流程大体是这样的,由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然后经过检察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确定其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并完成审查报告,向公安机关发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最后公安机关在回执中将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

2、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案件:

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帮助老师打印有关案卷的材料等。在实习期间,我开始接触到具体案件的办理,并参与到其中,这是最让我觉得兴奋而又感兴趣的,因为我的心里早就盼望着将平日所学运用在实际操作中,借此检验三年来的学习成果了。

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翻阅卷宗。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仓山区属于城乡结合,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有的案件复杂,有的案件简单,有时工作量相对较大,通过这近两个月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运用最广泛。所以,学好这两门学科对于任何一个将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仔细阅读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侦查卷宗后,我和办案老师来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这是案件承办人制作的阅卷笔录的一个辅助工作,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卷宗材料内有一项重要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了行使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监督职能,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都要认真、仔细地询问,合适公安机关制作的询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实习这近两个月里,两次去看守所提讯,我都要协助案件承办人做好询问笔录。在制作询问笔录的过程中,由于侦查监督科只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予以认定,所以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核对公安驾管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在记录的时候,不必字字都记,记上主要犯罪事实即可。

第一次去看守所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见犯罪嫌疑人之前,也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在询问中,老师以义正言辞的语气和循循善诱的询问方式,使犯罪嫌疑人都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积极与检察官配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这使我深刻感到,检察官是代表正义与公平,维护社会秩序、惩恶扬善、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令其悔改的无比神圣又光荣的职业。在提审结束后,我在老师的指导下,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书证物证制作审查报告,现在已经掌握了审查报告的模式、要求以及应该注意的事项,后来的审查报告都是由我完成。在协助办案这一点上,由于工作内容很杂,时间上也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许多感受都是针对单一事件的感受,没办法做概括。但是,我明白到,正是因为这种工作的特点,要求我时时处在待命状态,对工作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懈怠,才培养了我极好的应变能力和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工作态度。

3、录入材料和法律文书

(1)录入案卷材料。

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都必须一一审查。公安机关将要提请批准逮捕的案卷材料送达侦监科后,内勤先负责分案,收到案件的承办人接手案件后,就要先进行阅卷工作。由于移送的案卷材料都是纸质的,就需要先进行计算机录入工作。案卷材料包括文书卷和证据卷,文书卷里需要录入的内容包括: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资料,案情;受案登记表;立案时间;刑事拘留时间以及延长拘留时间;犯罪嫌疑人前科记录(如刑事判决书等)。证据卷需要录入的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同案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陈述;指认笔录、鉴定书、扣押物品清单等。

案卷材料录入虽然看似一项机械的文字处理工作,其实里面还是有不少学问。特别是对新人来说,录入案卷材料的同时,也是在进行一个阅卷工作,对案件整体会有一个把握。并且在录入案卷时,就可以尝试初步发现材料中是否有不规范的地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是否有瑕疵等等。这都是侦监科的本职工作。我开始录卷时,对录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材料最为头疼,因为供述材料一般占证据卷的大头,内容很多也很重要,而且多次供述内容有时前后雷同,有时又反复翻供,前后大相径庭。在林老师的指导下,还有科长以及其他老师的帮助下,我逐渐掌握了录入供述材料的技巧:其实就是一个道理,磨刀不误砍柴工,录卷前就以办案人的心态进行阅卷,在对嫌疑人的供述有了整体把握后再进行录卷工作,这样往往事半功倍。并且,每录完一个案件的材料,都经过了自己的思考,虽然还不够成熟,不够缜密,在办案老师办理完案件后,将自己的意见与其作对比,可以取得不少的经验和心得。因此,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虽然是小小的录卷,但其实让我受益匪浅。

(2)法律文书的写作。法律文书是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和其他文书。审查逮捕案件意见的格式是: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2、发案、立案、破案经过;

3、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

4、需要说明的问题;

5、处理意见。我主要只是负责写审查批准逮捕意见书,批准逮捕书或者不批准逮捕书。办案老师办结一个案件,进过科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的层层审核批准后,就分别制作批准逮捕书或者不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包括正副本各一份,回执一份。制作好的法律文书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虽然比较机械化和简单,但其实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需要十分的细心和严谨。

三、新刑诉的修订对工作的影响

元旦假期回来,我们就开始把新刑诉的修订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要常常把新刑诉和旧刑诉对比翻看。一开始头一周,我每次做好一份审查批准逮捕意见书都要直接给刘科长过目,并且刘科长会对其中的问题,给我讲解,基本我的问题都出现在新刑诉修改过后的调整。比如证据材料那一栏,不再是鉴定结论,而是采用鉴定意见,辨认笔录归为第七类证据,新增加电子数据等等;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批捕法条也由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改为七十九条等等。因此,通过实习,对比新旧刑诉的异同,我又巩固了新刑诉的知识,提高了法学素养。

四、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在学校我们学的法律知识很广泛,所以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现在我可以通过实习来进一步理解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从而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在侦查监督科办案过程,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老师经常会就疑难案件的疑难点对我进行引导。比如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获罪条件,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等等。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而且,必须要有责任心,因为这个讨论,还涉及到案中犯罪嫌疑人的批准倾向,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安危。要谨慎,不可制造冤假错案,枉捕好人。

五、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在办案期间发现多数案件都是涉嫌盗窃、涉嫌抢劫、贩毒、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嫌疑人多事经济收入低,大多数是无业人员,非本地人居多。而且多数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又很大。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坏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比较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数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

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老师常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中实法体不重程序法,以至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通过实习,我感觉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是也不可回避。但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样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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