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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时间: 04-01 栏目:总结

1永州市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在省办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工作中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通过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使得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一年来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20XX年,全市各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26件,其中受理415件;全年应结复议案件454件(包括上期结转39件)已审理结案362件,审结率为80%。已审结案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27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57件,调解和解结案5件,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的27件,其他结案的46件。20XX年,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政府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市、县两级政府出庭应诉的案件共计130件(包括上年结转的26件),其中市本级今年新收出庭应诉案件15件,各县区新收出庭应诉案件99件;全市已结的应诉案件123件。在本年度新发生的应诉案件中(114件),经过行政复议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75件,当事人未经过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39件。从应诉审结案件的结果看,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51件,撤销16件,原告主动撤诉的7件,其它方式结案的49件。

(二)巩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

湘政办发(20XX)105号《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意见》),按照省办部署于20XX年12月基本完成。但我们克服应付工作的思想,坚持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复议应诉工作的始终,为此,我们在今年的复议应诉工作中仍积极按《省意见》规范其工作,到县区办案中随时检查其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帮助解决。同时,我办积极督促各县区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针对各县区法制办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目前各县区的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行政复议工作高标高质地开展,每个县区都开展了复议工作。

(三)积极做好行政来信来访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共接待来信来访240件次,接待来访人员1500位。对来信来访人员的诉求积极耐心听取意见、热情解疑释难,正确引导诉求渠道,使每一个来信来访人员都能做到带着问题来,带着笑脸归。为化解社会矛盾和行政争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积极参加市信访复核复查工作

今年以来,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派人参加市信访复核复查工作。今年共参加市复核复查案件60件,在复核复查工作中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市复核复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抽调人员参与零陵宾馆改制工作

市政府零陵宾馆改制工作中,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需要抽调我科人员参加,龚保华同志被抽调参加改制工作历时半年之久。他的出色工作为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保证作用,受到了有关领导的一致好评。

(六)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办领导的指示要求,依照省办的规定,积极组织人员对20XX年以来的行政复议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七)积极完成其他工作

1、积极完成省办交办的有关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的调查补正工作。

2、积极完成省行政复议案件的检查评审工作。为保证我市行政案件的参评质量,我科室加班加点,对各个案件都进行了自查自纠和材料的补正工作。共有5个案件卷宗被省办抽调评查。

3、积极完成本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特点

一是政府领导重视。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能够经常听取复议工作的汇报,认真负责地签署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如宁远、祁阳、零陵等县区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都是先由分管的副县区长审核后,再由县(区)长亲自签发。对待复议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不是搪塞、绕弯子,而是积极地帮助解决问题,如:各县区的行政复议办案经费在去年的基础上都给予了较大增加。

二是依法办结复议案件。对复议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都坚决依法受理;复议申请材料不全的依法及时地督促申请人补正后受理;对不符条件的依法不予受理;对不属复议范围的在耐心解答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坚持把依法、公平、公正审结复议案件作为第一操守,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认真对待每起复议案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书面审查提出复议意见后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对情况复杂,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案件,坚持通过深入调查、现场勘察核实、集体讨论后提出复议意见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争议和社会影响又较大的案件,通过举行听证、调查核实、辩明是非、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

三是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在复议工作的实践中,为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审结方式,多、快、好、省地审理办结案件。一是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矛盾。二是与法院、信访部门、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解决行政复议。市法制办与法院、政府主要执法部门建立了行政争议联系会议制度,通过沟通联系、反馈信息,及时研究解决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行政方式、方法,从而使行政争议化解及时、化解有效。市法制办作为信访复核复查机构成员单位,通过参与信访复核复查工作及时掌握行政复议信息,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较大的贡献。

四是强化维稳和服务意识,积极开展案后疏导工作。从维护永州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摆正行政复议裁判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做好复议决定送达后的解释、答疑工作,尽量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依法维稳的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意识要进一步增强。由于认识水平的差异,各级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个别县区还存在人员编制少、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的问题。

(二)复议机构建设要进一步加强。

1、复议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如场地、办公设施、办公设备、人员配备还不到位,有碍复议工作的开展;

2、复议人员能力建设要加强,复议人员待遇有待提高。

(三)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还是薄弱,因为机构不全。

20XX年12月28日

2陕西安康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颁布以来,我市认真抓好宣传贯彻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行政复议能力,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20XX年市政府共办理复议案件26件,其中受理25件,不予受理1件;20XX年市政府共办理复议案件29件,其中受理27件,不予受理2件;20XX年,市政府共办理复议申请30件,其中受理28件,不予受理2件。20XX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案件比为1:0.8:7。通过分析,复议案件呈现以下特点:案件数量明显增加,特别是土地权属、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增长较快;案件类型多样化,涉及土地、林业、工伤、房产、治安等各个方面,新型案件增多,处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复议申请人由个体向群体化转变,尤其涉及到征地、拆迁案件,申请人达数十人,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社会稳定;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明显提高,近三年经市政府复议后起诉的案件只有3件,仅1件法院判决撤销。

随着“一法一条例”的深入贯彻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申请人的信赖和称赞,得到了被申请人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复议权威逐步确立,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二、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复议工作氛围。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切实推进行政复议法立法目的的实现,必须在宣传上下大功夫。只有让行政管理相对人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行政复议制度有了相当的了解,才能有效深入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自《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把宣传工作作为拓展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讲行政复议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知晓程度、信任程度和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群众理性、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同时结合12}39;4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二是结合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对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将行政复议法的有关内容作为县处级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办理之机,认真组织培训,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围绕《行政复议法》和《实施条例》的相关制度原则,我市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案程序和制度,努力促进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制度。为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内部办案流程,我市制定了《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图》,根据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如案件登记、立案审查、受理、书面审查、现场调查、做出复议决定、文书送达、复议决定执行、行政应诉等运行环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关程序规定,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力图实现阶段明确,责任明晰,措施到位。二是制订了包括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在内的《依法行政五项制度》和行政复议内部运作规程,结合行政复议流程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行政复议部门联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市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会议,相互沟通、探讨,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四是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衔接制度。针对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主动与法院沟通,求得共识,争取指导。及时掌握行政诉讼总体情况,就案件所反映出的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监督行政机关加以改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奠定复议工作基础。一是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工作对推动全市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转变机关作风,塑造高效、公正、廉洁政府新形象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机构建设,20XX年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为正县级规格,行政编制5人。十县区政府均设有法制机构,其中五县区为正科级规格,五县为副科级规格。市国土、城建等九个部门设立了专职法制科室。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领导把关机制。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要经过“法制办承办人员―科长―副主任―主任―市政府秘书长”这样一个工作流程,实行领导层层审查把关,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重大案件由市政府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三是高度重视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讨论政府法制工作1-2次,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定期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办案经费及时予以保障。四是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学习。注重抓好复议人员自身业务学习,练好“内功”。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就一些典型疑难案件,与法院、检察院的专业人员讨论、交流;对一些拿不准的问题,虚心求教,主动向省法制办业务部门请教。

(四)严格要求,确保复议工作质量。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是复议工作的生命线,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一是严格依法受理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凡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管申请人是什么身份,也不管被申请人属哪个部门,市政府法制办都及时依法受理,切实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二是公正裁决。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定案的唯一客观标准,坚持“定纷止争”和“案结事了”的原则。切实做到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近三年来,作出撤销和变更决定的有7件,取得申请人谅解而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有3件。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审查要求适当从严,严格维护法律平等性,切实推动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增强质量意识,突出复议审查重点。复议人员在复议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要求被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所有证据材料并提出答辩,所提交的证据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在证据采信过程中,要求复议人员谨慎、负责,对证据进行详细论证;在复议工作中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强调程序的重要性,突出对执法单位办案程序的监督;在重大案件审查办理中坚持集体讨论制度,真正把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精品”“铁案”,较好地维护了复议机关的权威。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和《实施条例》总体情况良好,行政复议制度日益深入人心,行政复议这一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已逐步成为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信仰的一种基本法律制度,并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少、或者从未受理过行政复议的机关,对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缺乏深刻的认识,没有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个别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多的行政机关,仅满足于完成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工作,不善于主动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和研究行政复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

二是部分县和市直部门复议案件偏少甚至存在空白现象。近年来,随着全市城乡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法治环境的逐步改善,政府在行政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矛盾,行政复议案件类别已经发生新的变化,行政复议案件已经从过去的行政处罚之诉,扩展到土地、林业确权,房产登记、民政优抚、劳动保障、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不作为等行政管理各个领域。但是,全市有部分县和市直部门作为复议机关存在受理和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偏少甚至空白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说明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有所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到位、不全面、不广泛的问题,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救济渠道了解不够。

三是行政复议机构与所承担的行政复议任务不相适应。我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正呈逐年上升趋势,并且涉及土地、林业、水利、牧业、工伤、治安等方面的案件上升速度最快。但我市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滞后,县区行政复议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问题日益突出。复议机构人员偏少,复议能力严重不足,是制约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全面开展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因素。

四、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积极拓宽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救济和监督的职能,不断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维权意识,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根据行政复议的工作需要,市政府将结合本地区、各部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相应工作规范,进一步促进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加强对行政复议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质量评查工作。针对复议机关普遍存在的办案程序不规范、案卷归档不规范、法律文书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对行政复议机关的办案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改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建议通过省人大的调研,由省级编制机构下发增编文件,着力解决人员、编制及规格问题,建议市级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编制为10-15人,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统一为行政编制,正科级规格,人员编制为3-5人。行政复议案件较多的部门要设置稳定的法制工作机构,统一称谓、统一规格、统一划定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的干部充实到法制机构中来,充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3灞桥区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区始终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不断充实行政复议力量,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充分运用行政复议听证、质证手段,依法、公正、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地法治环境。按照省法制办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区法制办较圆满地完成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受理、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我区采取措施,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据统计,20XX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上期转结1件,正在办理1件。共代理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5件,经过认真研究案情,准备证据材料、答辩状,并进行了现场的抗辨,其中5件胜诉,2件审理正在审理中。

二、近年来主要做法

(一)积极创新,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为确保办案质量,按照《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区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申请书基本要求、申请期限、申请人基本条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期限、当事人权利、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提出要求并细化相关制度;对行政复议受理、办理进行规范并制作了行政复议流程图。

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一是健全了行政复议审批机制,建立主办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复议案件受理后,由区法制办主任分派案件,明确主办人,主办人须对复议案件具体办理承担主要责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领导层层把关机制。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要经过案件经办人——法制办主任——政府办主任——主管区长这样一个工作流程,实行行政复议三级审查制度,领导层层审查把关。三是创新重大案件合议制。对重大、疑难案件由经办人员提出意见,各科室领导、法制办主任、政府办主任参加,集体研究,保证行政复议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四是创新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案情疑难、复杂,通过书面审查难以查清的案件,召开复议听证会,组织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当面质证、相互辩论等形式审理复议案件,及时解决争议。五是积极运用行政调解职能,努力探索案件结案新方式。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积极采取行政协调措施,明确界定调解的原则、范围及程序,耐心细致的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使其自愿撤回申请,做到案结事了,妥善的解决了一批行政争议。

(二)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履行复议职能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政府法制建设,尤其是对“辨是非、断曲直、定纷争”的行政复议工作,区法制办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主动承办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该撤消、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绝不维持。切实执行行政复议事项规定,严把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和文书关,始终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和便民原则,切实履行法定复议职责,认真接待每一位上访群众,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解释复议程序,尽可能地提供申请人咨询、查阅、复印等基本条件和工作条件。对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严格审查并向当事人详细解释回答,为关注和改善民生、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复议工作氛围

广泛深入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为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一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将《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做为普法的容,利用做展板、挂横幅及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讲行政复议基本知识,做到了让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真正了解和运用这部法律。二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想申请行政复议,又担心费用问题的心理,我们有针对性地讲解行政复议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的法律规定,消除申请人的担心。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部分执法单位执法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情形,我们认真进行了分析整改,在执法人员培训班上以案说法,增强了宣传工作的现实针对性。

三、我区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的行政复议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复议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而复议人员相对较少,专业人员较少。二是行政复议机构的地位偏弱,仍然属内设机构,独立性弱,工作中受到一定约束和牵制。三是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复议的认识不够,缺乏重视。四是行政复议法宣传还有差距,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改变。

四、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改变以往的宣传重点,注重法律宣传向法律与案例宣传相结合的方向转变;由时段性宣传向经常性宣传转变,使行政复议制度广为人知。

二是不断促进观念更新,强化培训教育,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对复议制度的认识。通过建立组织专门培训学习制度,彻底转变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提高其对行政复议制度的认识,以促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复议人员素质。行政复议人员工作人员水平高低,直接影响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也直接影响行政复议工作的发展。今后,我们仍将努力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以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的新要求。

尽管我区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区县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要以这次行政复议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行政复议总体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我区的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20XX年11月10日

4武陵区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武陵区法制办积极受理、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以行政复议工作为抓手,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一定成效。简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起,经审查,案件类型分别为:行政强制2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9件,房屋征收补偿1件,行政处罚6件,其他2件。目前共办结9件,其中维持决定的2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2件,转送的4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1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撤诉的1件。

二、今年的主要工作和做法

(一)严格履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我们认真分析案情,适时召开听证会、协调会,积极推动案件的调解与和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第一,做到案件审理方式多样化。我们积极采取书面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审理方式,对案情复杂,仅凭书面材料难以查明案情的,深入实地调查,必要时,召开听证会。对土地权属纠纷、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点指导、重点规范,举行行政复议听证并组织观摩,并持续使之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第二,注重协调与沟通。我办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可以调解和存在和解可能的案件,积极利用调解、和解手段,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部分案件经协调后,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取得了满意的社会效果。第三,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均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予以办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截止目前没有出现一起错案,没有因不服案件办理结果而引起群体上访的情况。

(二)突出重点,提高复议监督效果

一是针对行政处罚案件,突出审查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重点加强对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监督检查,促进裁量权基准适用与落实。

二是针对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突出审查证据制度、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告知权利制度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是否落实,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是否得到参照执行,加强对部门和市直驻区单位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

三是针对行政执法中共性的问题,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执法机关积极整改,推动全区提升整体执法水平。如当事人不服原城西街道城市管理站行政强拆行政复议案,针对武陵区各乡(镇)、街道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制作了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全区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规定,规范行政强制行为。

(三)强化力量,提升行政复议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复议流程、审查标准和审理方式的规范化建设。凡符合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受理。在申请方式上进一步方便当事人,不断完善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申请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二是强化复议工作力量。通过公招,公选了两名已通过司法考试、获硕士学位的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行政复议岗位。

三是实行跟班学习制度、重点岗位锻炼制度。区委组织部从全区选调优秀的年轻同志在法制办行政复议岗位进行重点岗位锻炼。同时实行跟班学习制度,区直各单位选派法制骨干跟班学习。截止目前,已先后有5名同志被选派到我办进行重点岗位锻炼和跟班学习。

(四)多措并举,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充分展示行政复议工作特色亮点,建设社区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宣传长廊,突出行政复议宣传,其内容和形式受到省、市的高度评价。实行“六个一”的全方位宣传,即一张行政复议便民服务卡、一本行政复议指南、一条法制宣传长廊、一本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读本、一本法制宣传手册、一家政府法制网站,开展广覆盖、全方位、多角度法制宣传,向区级各领导及乡街、区直各单位、村(居)和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读本50000余份。

三、20XX年工作计划

虽然,我们工作上积极努力,但仍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之处,今后将在工作中加以克服。20XX年,我们将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为着重点,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参与、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要利用好听证会对查明案情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对疑难案件以及当事人处于偏远地区的案件,积极采取现场听证会的形式,查明案情,做到行政复议决定所依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结事了。

二是要在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的质量上下功夫,做到文书语言精练,条理清晰,提高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的文字质量。

三是以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为最高原则,妥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充分利用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终止等多种行政复议决定种类,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继续做好其他行政争议工作。履行好行政争议信访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工作,努力通过信访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尤其是,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对待区领导批示办理的案件,为领导分忧解难,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XX年12月29日

5大悟县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大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XX〕52号)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全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行政复议工作总体情况

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大悟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未出现因程序错误、事实调查不清或适用法律错误等原因被撤销,未引发群体性事件,在化解矛盾、解决争端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始终把贯彻实施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摆在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位置,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来抓。20XX年成立了由县长为主任,常务副县长为第一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法制办主任为副主任,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作出决定前须经行政复议委员会讨论,确保重大复议决定做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每年都要结合省、市的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召开会议,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了全县整体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责任制考核,提升复议水平。自20XX年起,县政府每年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年度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调处有机结合,构建和谐大悟。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与群众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沟通的重要桥梁和途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政府形象的好坏。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注重把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相结合,构建双方当事人和解与调解沟通协调平台,以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复议目的,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复议质量。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定渠道。大悟县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真做好“五化”建设,打造良好的行政复议环境:一是受理“人性化”。行政纠纷矛盾的出现,大多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往往带有对政府部门行为的不满情绪。在案件受理审查上,依法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明确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引导复议申请人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保证其合法诉求的实现;二是审查“规范化”。对复议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事项,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受理,拒接“人情案”,减少行政管理风险;三是办案“公平化”。在办案过程中,不偏袒任何超越法律的行为,克服各种办案干扰因素,对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条款错误的案件,坚决予以撤销,不因被申请人处于强势地位,而徇私枉法;四是整改“严肃化”。对存在瑕疵的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办案原则,追查到底,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五是以案宣传“日常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通过以案说法加大行政复议法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知法、用法意识。

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基础工作

1、机构建设:按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复议工作人员至少应达到2人以上,同时,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工作,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

2、硬件设施:设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将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职责、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告知书、行政复议办理工作纪律等上墙张贴,并配备1台电脑、录音笔、行政复议专柜等办公设备。

3、制度建设:我县已建立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听证制度、调解制度、合议制度、办案质量评查制度等、行政复议备案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理工作

1、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受理环节。制作了行政复议格式文本,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行政复议办理流程,同时开通复议热线电话(0712-7211360)咨询行政复议相关问题,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2、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答复书。制作了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文本,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提交的复议申请书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答复内容要合法合理,有针对性。

3、进一步规范审理方式。在办案过程中,按照“依照程序、尊重事实”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对于案情较为复杂,须调查取证的,由2名行政复议人员参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由3人共同审理,并邀请法律顾问、专业人士,召开集体会议进行讨论作出决定,最后报政府领导审签,做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合理合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4、进一步规范文书送达方式。行政复议文书一般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由当事人或代收人签收。对直接送达较为困难的,采取邮寄方式送达,将快递回单作为送达回证。当事人不愿签收文书的,采取留置方式送达,由相关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证明。

5、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案件档案管理规定,对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的申请、受理、审理、结案等进行立卷装载归档,标明目录、页码、卷宗编号,方便查询。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复议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在寻求合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过程中,部分群众对行政复议缺乏了解或持怀疑态度,没有选择行政复议,而是通过行政诉讼或信访的方式,行政复议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行政复议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无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基础设施薄弱,与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复议功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需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四、下步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创新举措,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素质培训,同时,加强行政复议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全县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大悟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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