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总结
1打击传销总结
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健全和完善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我镇综治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密综办(20XX)30号文件精神,在本镇区域内广泛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根据密综办发(20XX)30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制定下发了高岭镇关于开展打传和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的通知,建立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三十二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综治、工商、公安、民政、社保、安全与经济办、教委、宣传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所,具体负责落实打传和创建工作。
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为做好此项工作,镇综治委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是镇综治办为总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入主管行业,全面落实打传工作。
二是当地工商所做为打传主力军,在公安派出所的有利配合下,集中开展了打传检查工作。
三是民政、流管、安经、社保、教委等部门加大了对所属系统打传的宣传力度,并有效指导各行政村无传销村的创建活动。
四是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镇综治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建通知,将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纳入村综治维稳体系中,利用广播和村级数字影院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村民们认识到参与传销的危害性,远离传销。
五是宣传科配合工商等部门,利用高岭集贸市场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有效增强了村民防范传销的意识,自觉抵制传销。村民知晓率已达85%以上。
由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传和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健全、责任目标明确、宣传面广泛、检查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到目前为止,辖内未发现非法传销活动,为镇域安全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打传”和创建工作的决定因素。
二是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方案措施齐全有效是做好“打传”和创建工作的有效保证。
三是各部门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为“打传”和创建活动积累了宝贵经验。
总之,我镇将继续深入开展“打传”和创建无传销村活动,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借鉴兄弟单位的好做法,弥补不足,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打击网络传销总结
根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市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黑齐工商发【20XX】164号)的要求,建华分局以“净化网络、打击头目、摧毁组织、教育群众”为目标、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有效地遏制了传销及网络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营造了辖区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现将我局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及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周密部署。自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局进一步强化了对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组织机构,研究制订了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多次例会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分工,落实了各级责任。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了汇报,加强了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了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我们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贯彻执行《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大力开展警示宣传工作,披露传销活动的表现形式、特点、危害和动向,深入揭示传销的欺骗本质,提高群众识别传销和防骗能力,并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发现传销违法
行为,积极举报。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对社区、乡村、校园、宾馆和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区、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在齐齐哈尔大学和医学院进行打击传销主题宣传讲座,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活动,加强学生及广大群众对传销的认识,明确传销的危害性,使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发放宣传单500份,张贴宣传画100份,开展专题讲座3次,建立无传销社区3个,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车辆26台次,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65人次,取缔传销活动场所1个,巡查互联网网站20余个,实地检查经营者30户次,检查传销易发多发区域3处。
(三)突出重点,狠打严防,精确打击。
为了深入抓好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我们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长效机制建设。我局与公安等部门建立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组织指挥机构,积极与区委、区政府联系,建立了打击传销联席会制度,健全防控传销责任体系,签订多层级责任书,并与其它目标责任制相结合,将责任落实到边到点,增强各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打传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我局进一步开展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着重对宾馆、旅店、城乡结合部、出租房等容易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重点部位和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实施布控,经常开展地毯式清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从严查处,立即取缔,同时加大互联网上巡查频次,重点是对含有资本运作等内容的网站的检查,与各部门加强协作和联系,集聚执法合力,一旦发现有涉嫌传销的苗头联手出击,增强打防效果。我局通过采取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等措施,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当前打击网络传销工作中存在问题
当前在打击网络传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亟待提高,互联网知识和技能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网络传销隐蔽性强,一般很难发现;三是执法合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四是执法资金需要加大投入,执法设备需要进一步配备。
3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一、查处传销案件基本情况
今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556多人次,查处传销案件7起,移送公安部门8起,37人,罚没款3.25万元捣毁传销窝点576个,遣散传销人员7388多人,发出警示、提示859次,解救人质410人。在查处案件的同时,我局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严防严控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遏制传销势头蔓延工作。
1、加强部门协作,组合部门优势打传
打击传销需要刚性执法,同时也涉及刑事、治安处罚,我局对此认识清楚,在打击传销上不搞大包大揽。打击传销活动、传销组织的职责落实主要在公安、工商两部门,我局通过公安联络室定期联系的方式,互通传销动向,捆绑式执法行动,集合了执法优势,在出拳打传优势已基本上形成良性执法局面,为每一次打击新出现的传销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6月15日,海盐工商局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成功捣毁了“贵州山霸生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传销窝点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经调查,对2位当事人处以罚款20XX元的行政处罚。打着所谓的“贵州山霸生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旗号的这个组织,名为直销,实际从事传销,以交纳3900元购买10瓶保健品为加入条件,然后就有资格发展下线,再根据发展的下线人数逐升职级,并提取一定比例的所谓直销奖、级别差额奖。
从查处的情况来看,传销团伙年龄在18岁到28岁之间,大家都是通过亲戚、朋友、同学介绍或网上联系,开始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先开始听课,后来宣传只要购买一份“贵州山霸生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健品就成为业务员,最终发家致富。鉴于这种情况,传销案件的查处存在很大难度,清一色外地人员,他们被组织者洗了脑,建立了攻守同盟,取证难度相当大,牵涉的精力更是多,查处此类案件工商部门一家势单力孤,要进行部门配合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传氛围。传销活动是经济毒瘤,本局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在辖区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工商干部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传销知识法律读本,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与举报;深入传销组织可能聚会的公共场所如影剧院、各大宾馆会议室,对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传销知识宣传,督促其不得为传销组织提供聚会场所,并在场所内张贴《关于禁止传销违法行活动的通知》打击传销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努力营造人人得而斥之的社会氛围,让传销在本市范围内失去生存的土壤。
3、落实监管,措施得力,职责到位
为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形成空间和时间上的监管网,我局结合责任区监管模式,在既定的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收集可疑信息,明确打击任务;同时与周边县市工商建立相互联动,相互配合的打传工作机制。从而在辖区范围内建起一张点线明晰、内外结合的打传监管网。
二、直销监管措施
1、查获了一起特大的直销案,实现零的突破。20xx年5月,平湖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有“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职级称谓和晋级标准(新晋经销商优惠方案)”等讲课培训资料一批。通过对现场有关人员的询问,了解到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的上级企业是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并发现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用会员直接向顾客推销的方式经销产品,但当事人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无法提供《直销经营许可证》。
经查明: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明宏公司)从20xx年8月份开始,在未经批准、获取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XX市发展招募明宏产品的直销会员,由会员直接向顾客介绍、推销本草真酒、伟康片剂、维康胶囊、胶原蛋白片、冬虫夏草胶囊等五种明宏产品。并在平湖登记设立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还先后在平湖设立了两家由会员个人出资加盟的“明宏产品专卖店”。明宏平湖分公司负责对直销会员的日常培训与专卖店的管理。专卖店负责明宏新直销会员招募登记、申报,并将直销会员每个月的销售额上报给上海明宏公司。
上海明宏公司对直销会员实施等级制和报酬返利制度,直销会员等级主要分为: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副理、业务经理等级别。直销会员的级别根据累积销售业绩晋升,直销会员销售产品金额达到或大于20xx元,当月晋升为业务组长,销售业绩返利比例是17%;直销会员销售业绩达到或大于10800元,当月晋升为业务主任,销售业绩返利比例是21%;直销会员销售业绩达到或大于50000元,当月晋升为业务副理,销售业绩返利比例是25%;直销会员销售业绩达到或大于20万元,当月晋升为业务经理,销售业绩返利比例是30%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上海明宏公司根据专卖店申报的直销会员销售业绩以及直销会员的级别,核算、确定直销会员的现金返利,并于次月20日左右,将现金返利直接打入明宏直销会员的银行卡上。截至20xx年5月,上海明宏公司在平湖发展会员300余人,累计在XX市销售上述五种明宏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13.0635万元。
当事人上海明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获取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从事直销活动,其行为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的违法行为。此案件的查处,有力的震慑了不法分子,为我局以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行为规范直销企业登记备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完善直销企业基础数据备案工作。对安利、玫琳凯、仙妮蕾德、南方李锦记、康宝莱、完美、雅芳企业进行备案登记。根据总局、省局提出的加强直销监管的总体要求,建立了一个直销企业的季度例会制度。每季最后一个月在嘉兴的7个直销企业都要召开例会,并请五县二区工商的有关部门参加,交流工作信息。为工商部门动态掌握直销行业的情况,加强监管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认真落实总局、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了底子清,并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将直销企业纳入了我们日常监管的范围。
3、强化直销监管人员培训,同时规范直销行为,引导守法营销。
掌握直销企业、直销员在辖区内的具体经营情况打击传销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对直销企业的直销活动、直销员招募、直销培训、直销员计酬、信息披露、计酬制度、信息报备、退换货等8个方面做好检查工作。在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上,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通过培训,从变更登记、明确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登陆网站、行政指导、查处违规等工作环节上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直销员、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严厉查处直销活动中的欺诈、误导行为,引导直销企业守法经营。并通过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及重点检查,及时掌握直销企业的活动状况,不断采集充实直销网点在本县的经营活动信息。
4、做好直销活动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受理举报投诉,组织对直销企业开展自律和守法经营的行政指导,责令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企业内部规定,鼓励建立高于《消法》、《直销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企业规章,保证直销市场稳定有序。
5、健全直销企业(网点)信用监管制度
建立直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督促直销企业诚信经营。作为主管的工商部门要不断加强规范直销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监管直销活动,依法规范直销行为,严厉打击打着直销等旗号从事传销的活动,切实保障直销市场的健康运行。
4XX所打击传销总结
今年来,市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特区局的具体部署,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1-5月,全所就出动执法人员210多人次,车辆112多台次,共严防群众受骗540多人次,为我镇经济更好地发展作出了贡献,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Xx多次亲自了解工作、组织工作,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和工商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
XX专门成立了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政府、工商、派出所、民政局、法院法庭、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
各成员单位小组分别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镇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
(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
(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电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电。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电。
(3)新闻曝光。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台进行新闻曝光。
(4)“三停一限”。对有工作单位且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由市打传办责成其单位对当事人实行“三停一限”,即停薪、停职、停工作,限期改正。
(5)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凡是有干部职工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单位,经市打传办核实并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后仍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五、多管齐下,及时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二是培养线人,端窝打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及时冻结被端窝点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断绝传销人员的经济命脉。五是是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清理传销人员,捣毁传销窝点。
六、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
首先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通过电视台、报刊、宣传标语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其次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电话亭、传销者聚集较多的出租屋等地方的显眼处用油漆喷涮该市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经常性播放该举报电话,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今年3月18日,100多位被骗传销者在我局的强大宣传攻势下幡然醒悟,倒戈一击在该市绍秀体育馆广场包围了三名传销头目,并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打传办执法人员迅速将传销头目抓获。
5街道打击传销集行动工作总结
**街道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全面深化平安建设,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及时制定了《祖庙街道20XX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积极发动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参与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一、明确责任,周密部署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祖庙街道于5月26日召开了祖庙街道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重点针对永新村南北大道镇南新村和莲子新村以及好运新村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街道党工委罗财贞委员及街道综治办、流管办、计生办、永安派出所、祖庙派出所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祖庙街道的罗财贞委员强调做好流管工作对打击传销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互相协作,形成合力,联合公安、综治、流管、计生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工作;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先登记、后治理,摸索出一套长效管理机制。并对下一步整治工作提出了“三个明确”的工作要求:第一、明确了工作重点,重点打击出租屋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以商铺为掩护从事传销和为传销提供场所的行为;第二、明确了工作步骤,分四个阶段稳步推进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第三、明确了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尽百倍努力确保综合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二、积极行动,确保整治效果
祖庙街道按照区打传办的统一部署,制定了《祖庙街道20XX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禅祖综治发文件,要求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打击措施,使我街的非法传销得到有效控制并明显减少,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通过宣传教育,使社会对打击传销的认识得到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得到增强,逐步形成“远离传销、抵制传销”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该方案由综治办牵头积极联合与工商、公安、流管、计生等有关部门,对辖区重点区域的出租屋、商铺等传销活动易发地点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清查,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
三、部门配合,联合执法
按照打击传销行动方案安排,我办经同流管办、计生办、祖庙派出所、永新治保会、普东居委会、流管服务站组成联合调查登记清查执法队伍,于6月4日、5日连续两个晚上分别对永新村南北大道镇南新村和莲子新村以及好运新村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员进行了清查。街道党工委委员罗财贞同志对清查重点地段的出租屋工作非常重视,亲临现场指导开展打击传销整治工作,并在综治办副主任兼流管办主任胡志文同志的陪同下带领综合清查执法队伍深入各巷各户,摸查、教育传销人员,采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相关信息,以及治安、消防、计生等情况资料,营造强大声势。祖庙派出所张铭权副所长率领20多名民警积极参与这次行动,在行动中打掉了一个盗窃自行车团伙,查获被盗自行车3辆和管制刀具2把,还打掉了一非法赌档,收缴自动麻将机2台。
本次行动共出动224人,其中警力42人次,综治办、流管办工作人员12人次,居委会工作人员6人次,治安联防大队50人次,协管员40人次,治安队员50 人次,计生助理员24人次,每晚分成10个小组,进行上门巡查走访。行动从晚上7时30分开始至10时结束,共登记出租屋74栋(430多间),流动人员 440人,但并未发现该区域存在非法传销。此次行动摸清了南北大道镇南新村、莲子新村以及好运新村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员底数,及时掌握了重点地段出租屋内的情况,完善了信息的采集和登记工作,加强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达到了清查和整顿的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效果。
另由各村(居)委会组织的社区内摸排行动中,共检查场所2980个,包括出租屋、厂企、娱乐场所等,并没发现非法传销组织。
四、营造舆论,创宣并举
在打击传销及变相传销的过程中,我街始终将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在日常巡查中张贴海报、派发宣传资料及打传联系卡、悬挂宣传标语、横额,向广大人民群众揭露传销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打击非法传销的声势,让非法传销在我街无立足之地。宣传内容主要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内容为重点,突出重点直销和传销的定义及销售模式,深刻揭露传销的特征、欺骗性、危害性等;还揭露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特别是“世界通”、“亮肤堂”、“爱博美娜”、“eft”等传销组织,并深入揭露虚假劳务中介机构及招工信息,公布典型案例,分析研究传销组织者、传销参与者受骗群众的心理,分析研究传销组织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提高群众识别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