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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案例

时间: 07-27 栏目:案例
篇一:违法传销案例(3214字)

广西北海“307”高额加盟传销案

2007年3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对北海市高额加盟传销案立案侦查。

经查,非法传销组织谎称“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北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支持”的旗号,利用所谓“资本运作”等形式,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传销人员大多是具有高学历 、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的人员,他们在北海市以一些高档住宅小区为据点开展传销活动,采取单独进行的方式进行“洗脑”。参与者每人交纳6.98万元“加盟”,并且宣称只要所建立的3条下线能正常发展,一年之内就可赚回1040万元(被称为1040工程),诱惑性很强,参与人员众多,严重侵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严重损害北海以至整个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的形象。

广西公安机关经过近两个月的连续作战,相继摧毁了分别以李××、林××、郭××、甘××、杨××为首的5个传销体系(涉案人员1400多人,涉案资金超过亿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8人,刑事拘留152人,逮捕98人,扣押小汽车38辆、手提电脑24台、手机126台、冻结涉案资金3000多万元,初步遏制了北海市高额加盟传销活动的发展蔓延。 EFT公司传销案 2007年4月,辽宁省公安机关对EFT公司涉嫌传销案开展调查。 经查,EFT公司系秦×于1998年注册成立。2005年以来,该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购买该公司250美元商品为一套、九套为一局,每完成一局返利150-200美元。销售其公司产品首先需要到该公司网站上挑选共计250美元的EFT产品,然后将250美元,外加30美元的邮费以及26美元的银行手续费,共计306美元汇款到专门账号。EFT公司会分配给用户一个ID号,并通过快递公司将用户挑选的商品邮寄到用户家里。成为了EFT公司会员后,才具有发展下线的资格进行返利,每一个ID号只能直接发展两名下线,销售完成一局时,才能获得奖金,每周结算一次。 辽宁省公安机关会同辽宁省工商局、辽宁省外汇管理局于2008年1月4日至31日联合开展了打击EFT公司传销活动统一行动,截至2008年1月末,共收缴电脑5台,传销产品4箱、光盘宣传资料178张,冻结存款12万余元,行政处罚30人,刑事拘留6人,逮捕3人,基本摧毁了EFT公司在辽宁省的传销网络。

浙江衢州五老七日用品公司传销案 2006年12月,浙江衢州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衢州市吾老七公司利用该公司系列保健品从事传销活动立案调查。因涉嫌传销金额巨大,衢州市工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07年4月30日,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该公司董事长肖××、总经理徐×、董事冯××等5名主要策划者、组织者,并冻结涉嫌传销资金1900余万元。2008年1月,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就该案的组织者肖××、徐×、冯××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05年8月,肖××、徐×、冯××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吾老七日用品公司,以所谓的“业务提成方案”(又称“A计划”及“购物返利方案”(又称“B计划”),实则为传销方式开展传销活动,其宣称购买公司999元产品,即可成为“商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发展会员可获取“购物红利”、“旅游基金”等奖励。至案发,该公司在浙江、江苏、北京、上海四省市共发展会员4000余人,公司经营数额累计达5733万余元。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肖××、徐×、冯××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处肖××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6.5万元;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冯××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6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910余万元及“伊兰特”、“克莱斯勒”轿车等物品。

安徽“麦罗国际”网络传销案件 2008年6月至9月期间,根据群众举报,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对以香港MESUN(麦森)复合电子商务形式推销麦罗(MELO)保健品的“麦罗国际”特大网络传销案件立案侦查。 经查,“麦罗国际”营销组织自称香港MESUN(麦森或曼生)电子商务公司,该组织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利用互联网销售所谓MELO保健品,进行传销活动。 其具体做法是,经该组织会员介绍,用人民币2266元购买一套MELO保健品,即可取得会员资格,并在互联网上获得一个虚拟店铺。公司通过邮寄方式将会员订购的产品寄送给会员。成为会员后,才有资格发展他人(新会员)购买MELO保健品,并将新会员列为自己的下线。该组织根据会员发展下线的数量,分别给予老会员广告奖等五种方式提成。该传销网络源于广东省深圳市,已蔓延全国达30个省市,发展会员8700余人,涉案金额达1.3亿元。 2005年4月,犯罪嫌疑人钟××、邱××等人在深圳市被“麦罗国际”营销组织发展成会员后,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及浙江省衢州市等地开设俱乐部、工作室,采取授课、聚会等方式,大肆宣传推销公司产品,层层发展下线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2120人次,推销产品4472份,非法经营数额共计900余万元。 公安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抓获该市传销骨干人员9人(其中逮捕4人,取保候审5人),冻结涉嫌非法经营资金140余万元。

五名传销骨干分子钟××、邱××、陶××、樊×、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浙江杭州太竹公司传销案 2008年8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机关对杭州太竹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传销案立案侦查。 经查,2007年12月,犯罪嫌疑人林××、陈××伙同犯罪嫌疑人任××等人,同时招募了曾在湖北林枫公司参与过非法传销的部分人员作为经销骨干,以杭州太竹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以及香港长和国际有限公司)的名义,以专卖店为掩护,在各地发展经销商,进行非法传销活动。他们宣称在全国范围内先设立特许加盟连锁店(专卖店)再发展经销商,规定经销商在交纳定金之后,

公司将按定金比例先发放产品套餐给经销商,并在若干月内分期将经销商的定金全额返还完毕,并且还将额外给予经销商一笔广告宣传费(返利)。公司还要求经销商积极发展下线经销商入会,按发展新的经销商的人头数公司给予上线经销商一定的管理津贴。公司还规定发展会员必须由两个下线同时进行发展,形成“对碰”,才能获取下线的返利。发展下线后需填写经销商登记表,公司根据表中的“引导消费人”和“直接服务人”确定上下线关系,进行管理津贴发放。 为在短时间内形成传销规模,任××利用了其原先在湖北林枫公司时建立的传销网络和人员,以在全国各地建立专卖店为掩护,积极发展人员。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已发展传销人员5000多人,非法经营额达1.3亿余元。

杭州市公安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杭州太竹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林××、陈××、韩×、孟×等人抓获并执行逮捕。2009年1月,该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广东清远盈草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 2008年3月,广东省清远市工商局在公安机关、税务部门的配合下,一举查获清远市盈草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 经查,清远市盈草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打着隶属于香港富安(国际)健康事业机构旗下的名义,采用所谓“加盟连锁”实为传销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要想加入“加盟连锁”,成为公司会员,需以780元购买公司产品一份,并按购买产品的分数划分会员等级。购买一份产品为普通会员,购买三份产品为银卡会员,购买五份产品为金卡会员,购买十份以上产品为“VIP”会员。成为“VIP”会员后,一次性交纳产品货款31200元时,可成为区级加盟连锁店,一次性交纳62400元时,可成为市级加盟连锁店。该公司声称成为会员后,通过发展下线可以获得不同比例的提成,该公司为计算各级会员发展下线及提成金额,专门设计了销售网站,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每周结算一次。

至案发时止,该公司已在全国26个省(直辖市)发展了3177名会员和300余家“加盟连锁”店,收取款项238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篇二:大学生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案例(3186字)

近几年,一度沉寂的传销向学校渗透发展。大学生具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但是欠缺社会经验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被非法传销组织宣传和煽动,这就绐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以下为我在工作中的遇到的学生参与传销工作案例。

一、案例介绍 张某某,男,21岁,为计算机控制技术06级的学生。张某某性格外向,和同学关系处理的不错。由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大爆发,给身为2009届应届毕业生的张某某带来了巨大的就业压力,而且由于张某某家在农村,经济条件较差,在校3年学习期间有2年靠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因此该生急于寻找理想的工作,在2009年4月份即将毕业前被其高中同学以介绍高薪工作为名拉入传销组织,骗至三门峡一传销窝点洗脑,在被传销组织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后,开始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二、解决方案 我作为毕业班的辅导员,在学生请假离校找工作前就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联系体制,通过定期的电话联系了解毕业班学生的工作动态。而在与张某某的联系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反常现象,其手机经常无法接通,好不容易联系上后询问该生当前的工作状况,该生支支吾吾,不能说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单位。随后我便与其家长联系,了解该生的情况发现该生已经长时间不与家长联系,而且在春节过后返校前谎称要偿还贷款,跟家长索要了8800元。但是该生并未向我提出还款申请,且之前的种种反常迹象让我觉得不对劲。经过与张某某同班同学的联系,以及与该生家长的沟通,通过电话、QQ等方式最终确定该生被其高中同学骗至三门峡参与传销组织。随后我陪同该生家长到三门峡市报案,与公安机关一起几经辗转找到张某某所在的传销窝点将其解救出来,并带回学校。返校后,经过我与该生的多次沟通和耐心开导,张某某清楚的认识到传销的危害,以及自己所范的错误,并作出深刻的检讨,从而端正了心态,在毕业前顺利找到工作,并与2011年考上家乡所在地的公务员。

三、案例分析与启示 (一)案例分析 通过与张某某的深入谈话,该生也知道传销是骗人的,但是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得身为2009届毕业生的张某某深感就业压力空前加大,急于找到一份待遇好的工作以实现所谓的人生抱负,并偿还在校期间申请的助学贷款。该生之所以被骗,我认为主要是以下原因在起作用:首先,该生接触社会面较狭窄,涉世未深,思想单纯,容易轻信他人,缺乏社会经验、识别陷阱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传销组织的欺骗性、隐秘性和危害性认识不够,这次受骗就是因为经不起同学的蛊惑而上当受骗;其次,由于该生家庭比较困难,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快速致富,尽快使家庭脱贫。这种急功近利心理导致他对传销鼓吹的一夜暴富的神话具有浓厚的兴趣,把传销当成了实现理想的阶梯,难以抵御所谓的高薪引诱和一些不切实际的“糖衣炮弹”的诱惑。非法传销分子正是利用张某某的这种心理,借助一些新的营销理论来粉饰自己,如些新思维著作《财富第五波》、《告别贫穷》等,用花言巧语攻破心理防线,使其甘愿落入传销组织的圈套中无法自拔。

(二)案例启示 由此案例可以看出,传销组织对于学校大学生的渗透和蛊惑是不遗余力的,经常会利用同学、同乡这种更隐蔽的手段去欺骗大学生。他们除了采用常见的推销产品、一夜暴富等欺骗手段之外,还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网络营销等幌子,通过发传单、找中介或在招聘求职类网站发布信息,向在校大学生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不择手段地进行诱惑欺骗,获取求职心切又缺少经验的大学生的信任。

因此,为了教育学生防范传销组织的渗透,清醒认识传销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的危害性,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责任教育。有效预防大学生参与传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根本。学校应从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专职思政教师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结合课程内容,对大学生进行深层次思想道德教育;而辅导员则要本着关心、爱护的原则,从大学生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着手,及时发现大学生思想品德滑坡的迹象,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同时,学校还应重视责任教育,帮助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其明白自身肩负的责任,改变盲目追求安逸生活,好逸恶劳的享乐主义。

二是加强法制教育。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线,从一些大学生参与传销的事例可以看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不懂得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不懂得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学校应通过多重途径来启迪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和自律能力,让学生有能力自觉抵制非法传销,筑起坚固的精神防线,揭穿传销分子编造的各种谎言,抵制非法经济利益的诱惑;利用各种生动的形式开展教育工作,结合典型案例制作教育片或宣传手册,让大学生认清传销的本质,建立正确的财富观,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迎接社会的挑战 三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教育。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传销向校园和大学生渗透。对于学校校园内的讲座、会议、报告以及广告等要严格监察,禁止任何非法组织或个人在校园内进行宣传、诱骗活动。加强对贫困学生从事勤工助学的指导,尽最大可能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充分发挥教育管理者的作用,辅导员、班主任要定期组织班级会议,对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所作所为要有所了解,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同时完善学生请假制度,仔细分析学生请假缘由,并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查明真伪,不放过任何虚假理由。发挥班级、社团在教育和联系学生方面的天然优势,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自主教育和自我管理,把远离传销的外在要求内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动。

四、加强就业指导教育。在当前就业竞争极为激烈的情况下,学校需要加强就业指导与教育,把职业生涯规划落到实处并发挥作用。首先,开展毕业生实习和离校教育。大学生进入实习和就业阶段时,学校要及时开展实习和离校前思想教育,强化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和艰苦奋斗精神,帮助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要求学生选择正规实习单位,认真实践锻炼,努力练就为社会服务的本领。号召大学生认清形势,勇敢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去、到部队去、到艰苦地方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肩负起建设祖国,建设国防的重大历史责任。其次,开展毕业生理性求职教育。教育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要理性地对待职业需求,要把个人的愿望和要求与国家就业形势结合起来,与社会需要结合起来,与当地政府部门对人才的统筹安排结合起来。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思想。勉励学生勇于面对就业压力,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就业逆境,不气馁,不浮躁更不能自暴自弃,看不起自己,降低人格进入类似传销的黑色非法行业。最后,开展毕业生预防职业陷阱教育。教育毕业生求职时,尽量通过人才市场、大型招聘会等正规渠道。接到应聘通知时,要通过网络、114电话查询台核实用工单位信息和真实性,并与家人和老师交换意见后才做决定。在应聘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骗意识,多借双慧眼看、多费些口舌问、多长个脑袋想,多设一根弦提防。一旦碰到用人单位工资待遇奇高,对人员使用解答又支吾不清时,就要引起高度警惕,不要被“高待遇,高回报”的谎言骗入陷阱。 四、个人体会 通过这个案例,我深深的感受到传销对高校大学生的危害,也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参与传销,不仅影响其身心健康,阻碍其顺利成才,而且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给高校的学生管理带来困难,是稳定校园的潜在隐患。想要做好防范工作是任重道远的,需要学校各部门相互配合,既要纠正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功利行为,着力避免重专业知识教育轻人文知识教育、重知识传授轻道德信念培养的倾向,树立大德育的观念,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又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创新大学生管理机制,采取丰富有效的宣传形式进行思想教育,才能使大学生远离传销,还校园应有的宁静和纯净

篇三:非法传销活动案例(3884字)

一、案例分析

某网2010年10月11日报道侄女以给姑姑介绍工作为由,将姑姑骗到非法传销组织。姑姑发现上当受骗后拒绝参加传销组织,结果被传销组织非法拘禁。姑姑不堪忍受被人控制的生活,无奈从六楼跳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鉴于侄女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常慧、杨洋、谢勤芳被新密市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

案情回放:现年19岁的常慧系河南某大学大二学生,家住云南省邵通市镇雄县坪上乡坪上村。今年6月,常慧经朋友介绍来到河南省新密市进行非法传销活动。为发展自己的下线,达到抽回本钱牟取不法利益目的,常慧听信传销组织灌输,编制谎言,联系在云南的姑姑常娟,以找工作为名于2010年8月9日把常娟骗到河南省新密市一传销窝点。

2010年年8月9日,常慧将姑姑常娟接至河南省新密市玉雕厂家属楼4号楼1单元6楼东户其租房处安顿下来后,便按传销组织惯用的手段,将常娟手机骗走,防止其与外界联系走漏消息。

为帮常娟“洗脑”,常慧即带常娟到传销点听课。常娟发现这伙人在组织传销活动后,方知上当受骗并拒绝再去听课,并强烈要求返回云南老家。

常慧不想轻易放弃常娟,便又按照所在传销组织负责人范东的安排,将租房大门反锁,并由常慧与另外2名成员杨洋、谢勤芳对常娟实施看管,共同劝说不让常娟离开,意图逼迫常娟加入传销组织。8月11日上午,常娟要求离开,被常慧、杨洋等人拦回。8月11日下午,常娟开门将要离开,却被传销组织负责人范东强行抱回。8月12日上午9时许,常娟再次要求离开,杨洋、常慧、谢勤芳等人仍不予理睬,导致常娟从六楼坠楼,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8月12日,犯罪嫌疑人常娟、杨洋、谢勤芳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被逮捕的3名犯罪嫌疑人中,除常娟外,其他大都有同学关系,他们大都首先是受骗者,然后又变成了骗人者,常娟甚至将她的姑姑常娟“骗死”了。

分析:(一)非法传销的本质暴露无遗非法传销是以销售化妆品、保健品或介绍工作等为幌子,以销售商品或者高工资待遇为诱饵发展会员(下线)。传销以‘洗脑’为先导,鼓吹通过传销迅速富裕的歪理,迷惑人们的判断力,改变参与者的思维方式、道德观念、行为方式,调动参与者的情感与情绪,激发内心的欲望,使人们对传销由怀疑到深信不疑,不仅认同其价值观而且对其产生经济依赖、心理依赖、情感依赖直至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

1、从经济学上讲,非法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他们先是受害者,后变为施害者,编织成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使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信赖资源无限流失,动摇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案例中常慧先是受害者,后变为施害者,她也在不断组织片子网络。2、从社会学上讲,非法传销首先瓦解社会基本单位—家庭,动摇社会稳定基础。非法传销从亲朋好友开始,多数是弱势群体,如:农村贫困家庭、下岗职工、大学生等,最后结果很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精神崩溃。案例中常慧骗的正是自己的姑姑。而案例中“据了解,被逮捕的3名犯罪嫌疑人中,除常娟外,其他大都有同学关系,他们大都首先是受骗者,然后又变成了骗人者。”,这进一步说明了非法传销的危害性。

3、从心理学上讲,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的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同时有群体暗示和从众效应。传销的“洗脑”使人不以欺骗为耻反而为荣。案例中“为发展自己的下线,达到抽回本钱牟取不法利益目的,常慧听信传销组织灌输,编制谎言,联系在云南的姑姑常娟,以找工作为名于2010年8月9日把常娟骗到河南省新密市一传销窝点。”,这样使她忘记了道德,忘记了法制,一步步走入犯罪的深渊。

4、传销不仅通过思想精神控制人,还通过控制经济环境来控制人的行为。只要加入,其手机、身份证等被“家长”集中收走、集中居住,一起吃饭,不许私自外出,美其名曰:为自己的宏伟事业而奋斗。案例中“常慧将姑姑常娟接至河南省新密市玉雕厂家属楼4号楼1单元6楼东户其租房处安顿下来后,便按传销组织惯用的手段,将常娟手机骗走,防止其与外界联系走漏消息。”正是传销行为的真实体现。

(二)当前传销的主要特点1、传销组织结构更具有封闭性。传销组织往往将传销参加者带往异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实行集中居住和管理,并对其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隔绝与外界的联系。为防止暴露目标,上下线之间往往秘密联系、单线联系,以各种绰号代替姓名,交易方式也以付现金为主,虽然偶尔也会通过银行账户汇款等方式进行交易,但是一般不留任何手续和凭证。

2、犯罪手段更隐蔽、更有欺骗性。传销组织除“拉人头”

以外,还以“传商品”、“加盟店”等形式进行活动,很容易使一些致富心切的群众上当受骗。传销头目对传销人员的培训,已经形成一整套诈骗理论,受骗者一旦加入团队,就会对其谎言深信不疑。

3、参与人员成分更为复杂、高学历人员增多。随着传销活动的泛滥和人民群众对“一夜暴富”的渴望,传销活动已渗透到各行各业和不同年龄、不同学历层次的人群中。近年来传销人员的学历层次有增高趋势,而且出现了大学生。其中不但有一般院校毕业生,而且不泛名牌大学生。

4、犯罪后果更严重,更容易导致恶性循环。在加入传销组织后,很多人发现传销是一种骗局,但由于自己已被欺骗,为了“捞本”,他们会千方百计欺骗亲朋好友参与传销。如此恶性循环,导致传销组织入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三)涉入非法传销的原因大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有其各方面的原因,例如:就业压力大,社会实践经验不足,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急于成功,盲目的创业激情,法律观念淡薄,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等。

1、严峻的就业形势,非法传销受到“青睐”。2009年中国有611万大学生毕业。据教育部这两年的统计,每5个大学毕业生有1个找不到工作,即今年至少有150万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加上2008年尚有100万没找到适合工作,2009年大学毕业生就业极其艰难。昔日的“天之骄子”大学生们乃至“海龟”们的就业压力也随之逐渐明显。在就业和经济的双重压力下,大学生们急于改变现状的心态也容易被非法传销组织所利用。传销组织就是利用了当前就业难的困境,以“高收入”为诱饵,骗取许多找不到理想工作的人加入传销组织赌一把作为改变自己处境和命运的希望。

2、学生的社会阅历浅、辨别能力差。很多人对传销和直销的区别认识还是不很清楚。传销组织会编制一套理论,曲解国家有关直销的法律。一些人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初可能会感觉的到是传销,但是由于对传销和直销的区别不是很了解,加上经过传销分子的“授课”洗脑后,在他们的头脑中就形成这样一种概念“这就是直销,是合法的,不是非法经营”。

3、学校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比如,学校实行学分制,大家各选各的课,一个宿舍、一个班的学生可能各有各的课堂。有的同学身陷传销组织,很长时间见不到人影,周围的同学也不觉得奇怪,学校管理部门也比较难以发现。

二、对策建议

大学生参与传销组织,无论对本人、家庭、学校还是社会均带来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个人、家庭、学校及社会全员参与,采取有效措施和对策,防止学生误入传销组织。

(一)自身方面:学习了解法律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刻苦专研各科学业,练就过硬就业本领。铸造健康心理,脚踏实地做人。

(二)学校方面:加大教育力度,提高认识水平,加强日常管理1、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补上“非法传销”一课。向学生讲解什么是非法传销,让其明白传销和直销的区别,并通过组织学生从网络浏览大学生参与非法传销的真实案例,使学生了解传销组织吸引成员的惯用伎俩、操作程序及制骗术,观看反传销电影《黑梦》和阅读《我在传销的82天》书籍,深入了解传销的基本特点及其内在本质,从而提高学生对非法传销的判断力和防范能力,具有直接的教育效果。

2、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在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前,高校不仅要千方百计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更要从思想上关心、帮助他们,努力为他们解开已经很沉重的就业心结,尤其是对那些家境贫困的学生,应全方位地关心他们,使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挑战、尽快适应社会。同时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增强学生自觉抵制非法传销诱惑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艰苦奋斗精神。

3、加强高校日常管理。高校应根据学生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人群如毕业班学生、实习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学生的管理。高校的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还应通过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辅导员及时了解广大学生的思想动向;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重视离校学生的去向:建立家长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学生问题并尽快解决,避免学生在一些错误的迷局中越陷越深。

(三)家庭方面:给予孩子更多关爱,多与学校联系家长应与孩子经常保持联系,给予孩子关爱,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同时,家长应与学校多保持联系,多向学校老师了解学生在校内、校外的活动情况,及时沟通,发动家长、亲朋好友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患于未然。

(四)社会方面:完善相关立法,提供法律依据国家立法机关、法律专家应加快研究,及早明确对传销的法律界定,制定相应的处理法规,为工商、公安机关加强对传销的管理、打击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认清传销的性质,与传销划清界限,自觉抵制传销活动,有效遏制传销活动进一步蔓延,直至非法传销的销声匿迹。同时,管好出租屋也是打击传销之关键。传销窝点,基本上都是利用出租屋作为活动场所,但部分出租屋主抱着“只管收租”的心态,对屋内的人员活动不管不问,少数社区甚至采取包庇、纵容的态度,不告知执法人员屋主姓名,不通知屋主协助执法。

篇四:非法传销案例(2476字)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汤衎记者刘文新)“在家上网即可创业”“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如果有人向你发出类似邀约,一定要提高警惕,小心误入新型传销陷阱。近日,重庆市工商局、公安局、综合治理办公室三部门联合发布4个典型传销案例以及防范传销警示。

今年以来,重庆工商和公安部门共捣毁传销窝点269个。其中,工商部门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7件,涉案金额2.1亿元,捣毁传销窝点73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596人,移送公安机关29人。在警方打击行动中,立案72件,捣毁传销窝点196个,刑拘156人,逮捕63人。

据介绍,传销行为已向互联网渗透,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大肆发展网上会员,从事网络传销,呈现5种新的形式:

一是“电子商务”。注册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二是“免费获利”。宣传“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增值”“循环消费”等,实际是诱骗人们参加传销活动。

三是“网上创业”。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四是“网络博弈”。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五是“爱心互助”。打着“关爱他人健康”的幌子,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三部门在防范传销集中宣传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传销集中宣传活动,将走进校园、社区、街头等场所,还将通过播放动漫公益广告等,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防止传销进校园”等活动,构建群防群治体系,挤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案例1

■传销组织:中国信商好项目产业大联盟

■会员:138人

■涉案金额:近200万元

会员享受特别待遇

缴1万元就成投资人零首付购车购房

今年2月18日,群众举报称,大量人员集中在石桥铺新西亚大酒店3楼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随后,重庆市工商局九龙坡区分局根据公安机关通报,对张某等人以中国信商好项目产业大联盟为名组织传销活动一案立案调查。

经查,1月7日张某等5人开始在重庆组织开展推广和经营。传销组织将会员分为天使、信商、联盟股东、区代理、省代理5个级别,其中天使需要缴1万元、信商需要缴6万元、股东需要缴10万元,区代理需缴36万元,省代理需要缴138万元。

入会后,会员发展他人加入可获相应提成:天使发展会员提成20%,信商发展会员提成30%,股东发展会员提成为40%,区代理发展会员提成为50%。

该组织还宣称,成为会员后可按级别享受零首付、零按揭购买车房,还可通过现场产品比较,将优质产品向其旗下的全国超市、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推广,解决投融资等问题。

截至今年2月20日,张某等人在重庆发展会员138人,收取费用近200万元。

案例2

■传销组织:明明商

■涉及人数:1262人

■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冒充国家扶贫项目

缴纳4100元两年返利286万元

2012年12月以来,北碚、云阳、江北、沙坪坝、江津、大足、合川、綦江、九龙坡等9个区县陆续接到关于明明商传销组织的举报。

经查,2011年,黄某等人在重庆发展明明商传销组织,宣称明明商是中国农业银行和文化部合作的扶贫项目,只要缴纳4100元支助金就可以加入,并以高额月金返利为诱饵,不断向下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其组织按总领航人、常商、领航人、环民、根芽五个级别进行管理和计酬。

同时,加入者必须在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发展两名下线人员,这两名下线人员同样需缴纳4100元入门费。明明商宣称,只要加入便可得到月金,返利期为两年;第一个月返200元、第二个月返500元、第三个月返1000元……两年累计可返利286.45万元。

明明商最后发展人员达到1262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去年11月,公安机关刑拘黄某等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共计18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6人,查扣非法财物330.6217万元。

案例3

传销组织:中国商信网

传销人员:1.7万余人

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公司原始股分红

3000元买原始股公司上市利润分红

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六支队政委王星智介绍,2012年10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湖北省随州市成立随州商信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中国商信网网站和中国商信网会员网站作为宣传平台,以推销公司网站的商业广告位为名,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公司、办事处。

该公司宣称参与人员能获得公司原始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有资格获得利润分红。新加入者缴纳3000元现金后与该公司签订《中国商信网网络服务合同》,参加人员根据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获取幸运奖、推广奖、拓展奖、培育奖。

经查,该案涉及重庆、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等12个省市,参与传销人员1.7万余人,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今年6月,重庆市沙坪坝、涪陵、铜梁、荣昌等区县公安机关同时行动,破获中国商信网网络传销案件,抓获涉案人26名。经检察机关批准,目前刘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

案例4

传销项目:1040工程

传销人员:2000余人

涉案金额:2亿余元

1040工程高额获利

投资6.98万元最高获1040万元

2012年以来,王某等人以1040工程、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项目为名,宣称工程系国家扶持的投资项目,投资加入后最高可获利1040万元,大肆发展重庆籍人员到广西北海考察,随后组织人员在当地对其培训洗脑。

王某等人规定新进人员在缴纳6.98万元后成为传销人员,并发展他人加入。传销人员分为业务主任、业务经理、老总三个级别,上线人员根据自身级别按一定比例在下线人员缴纳的申购款中提成获利。

据悉,现查明该传销团伙参与人员2000余人,涉案金额2亿余元,参与人员主要涉及重庆市合川、大足等区县。

今年7月9日,公安部门在重庆、广西两地同时行动,抓获传销骨干成员83名。经检察机关批准,目前有25名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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