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1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我市集中时间在辖区范围内重点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继制订《关于印发恩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分阶段细化和分解排查责任,严格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认真组织,分段实施在排查行动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决不姑息;同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区别不同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三、形式多样,宣传到位
一是针对“个别地州生活类报纸仍在分类广告“房产咨询”、“典当融资”、房产融资”栏目中登载非金融机构发布的“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广告,对发布此类广告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未经批准从事非法金融业务,严重扰乱我市金融秩序”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
二是为严厉打击非金融机构发布的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上级单位。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辖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为方便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市金融办设立了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投诉网站,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
四是深入企业做现场排查,通过查阅公司账目、集资项目、集资方式等方式排查是否有非法集资,同时做好集资宣传工作,并通过调取查阅企业档案进行排查,重点对企业注册资本变化大,年检中资产负债出入较大等现象企业档案仔细审阅,力争排查出非法集资行为。
五是侧重媒体宣传,社会全员参与。因受企业规模限制,大范围内公开的面向社会集资的企业甚少,但对是否存在向企业集资取得小额回报,认为那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行为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为此,通过电视台向当地群众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以此提高自我鉴别能力,引导群众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六是通过全面排查与抽查相结合,深入企业检查落实到户。全面排查与抽查相结合,组织力量对辖区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重点逐户开展排查工作,采取通过年检查企业年度报表,向企业财务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解;
七是与公安、纪检委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全方位进行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四、履行职能,防范好非法集资工作
在清理整顿的同时,重点加强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主要是在受理登记注册过程中,严格审查股权变更,转让,防止股权纠纷发生。
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止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我市将继续把重点企业做为排查对象,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对非法集资行为常抓不懈,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其遏止到萌芽状态,防止死灰复燃。
2xxx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十政办发【20XX】94号文件要求,xxx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紧急召集区国地税、区工商局、区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召开专题研究会,并安排部署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各成员单位不断努力下,在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xxx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了切实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xxx成立了以区管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区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和区工商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白浪街办、4各社区、5个村组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了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工作力度。
二、细化措施,强化清理
(一)密切配合,健全机制。通过加强与市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打击的态势。根据方案安排,由区地税分局召集57家投资咨询公司在区地税分局八楼会议室召开抵制非法集资动员会。会上,由区金融办对非法集资的特点、种类、形式、手段及危害进行了介绍,并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进行了讲解,严肃要求投资咨询类公司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集资业务。同时,为保证辖区投资咨询类公司不参与、支持或者协助非法集资活动,自觉维护经济秩序稳定,xxx金融办要求57家投资咨询公司签订《抵制非法集资承诺书》,保证绝不参与此项非法活动。由区网格中心组织4个社区和5个村的18名网格员召开打击非法集资动员会,由网格员对地税分局无法联系的23家企业进行摸排。要求网格员对企业的状态进行详细说明,并由网格员签字、社区盖章予以确定。
(二)全面摸排,深挖细查。由市工作组对采集的37家企业基本信息进行甄别,确保对每一家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业务排查到位。排查中发现,3家企业疑似涉嫌非法集资。通过对这3家企业的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长期投资、财务支出中的利息支出等方面排查,发现3家企业不存在非法集资问题。
三、发动群众,扩大宣传
我区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由区金融办制定《至广大市民一封信——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在人员集中地区发放,提醒广大市民远离非法集资,保障群众财产安全;辖区各金融机构、各酒店在营业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区国税、区地税分局在办公大楼悬挂横幅标语;白浪街办、社区集中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网格活动,为我区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壮大声势,形成工作合力。
四、下一步打算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我区将继续按照市打非办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3株洲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文件要求,我县就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从六个方面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目前我县大规模的非法集资的现象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现的新动向是单位内部和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各乡镇、各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政府转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整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负起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加大处置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法集资善后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改善信用环境,努力满足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
坚持“查防并举、疏堵并用”的方针,在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采取综合措施,改善信用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我县广大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机构创造条件增加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布局网点,增设新的金融机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仅进一步鼓励引进项目,发展经济,而且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引导,切实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经营状况披露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平台建设,创造条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等服务机构,促进银企沟通与合作,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对非法集资实施综合治理。根据株处非办[20XX]3号文件精神,我县由主管商贸副县长李文亮同志召集,县委宣传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综治办、县发改局、企业发展促进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县工商联、工商管理局、地税局、林业局、信访局等20多家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具体部署了6月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各单位在18号那天在全县主要街道、各集贸市场进行了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项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宣传车开到了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与市处非办保持一致。
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处置工作合力。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把好一线关,将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机构和人员,加大日常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处置责任,从建立工作机制到监测预警、风险提示、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维护稳定、宣传教育、规制建设等各个环节和层面,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怠于履职或者不认真履职者,尤其是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升级,以致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20XX年区法制办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株芦打非办〔20XX〕1号和芦综治办〔20XX〕10号要求,我区认真开展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自评如下:
一、机制建设
(一)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XX市XX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和人员机构到位。
为有效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我区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正在积极筹备重新调整设立XX市XX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并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充实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量。
2、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明确相关职责和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应工作制度,并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同时,建立了信息沟通和工作交办制,构建了区政府与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的信息横向交流体系,市打非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交办的案件,我办都积极与工商公安研究并进行处置。
3、适时、及时组织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门会议和案件协调会。(标准分2分,自评分2分)
今年针对深圳兴金都非法集资案件,我区专门成立了处置兴金都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解决深圳兴金都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有关问题。
4、适时建立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机制,并明确专人负责。(标准分2分,自评分1分)
辖区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综治成员单位,在打非工作的明确要求下,都安排了专人负责,并确保了每次的打非工作专门会议均按时出席。
(二)经费保障
5、设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保证专款专用。
区委、区政府领导就妥善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处置工作顺利进行,我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案件侦办、信访接待、审计等工作给予了经费保障,全年安排打非工作专项经费6万元整。
6、对重大案件侦办查处给予经费保障。
对于重大案件,在侦办过程中再给予适当预算追加。
(三)监测预警
7、建立本地区和行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早期监测。
为做好本地区和行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早期监测,制定了《XX市XX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监测预警范围及重点、工作措施等内容;并对跨地区案件作了详细的处置说明。
(四)信息报送
8、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统计和报送办法》,准确、按时报送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和督办落实事项。
对于XX区内的非法集资活动情况信息,及时传递报送有关部门进行确认和侦办。
(五)调研创新
9、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从20XX年-20XX年两年来认真结合XX区的实际情况,我办适时在不同人群、不同区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六)综治考评
10、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综合考评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今年在区打非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之间已建立和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考评采取实地检查、书面审查、重点调查和项目抽查等方式进行。20XX年将全面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11、在区综治办统一领导下,组织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综合治理考评工作
今年,在区综治办统一领导下,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XX区20XX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芦综治委〔20XX〕10号)和关于印发《XX市XX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评办法》的通知(株芦打非办〔20XX〕7号),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综合治理考评工作。
12、按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评方案,及时上报综治考评相关材料。
我区为进一步加大综治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按时按要求报送区综治考评自评相关材料。
二、案件处置
13、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监控,准确掌握辖区风险状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全涉案资产。
近两年来我区在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监控,准确掌握辖区风险状况下,下一步将建立和完善XX区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14、跨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的牵头区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发挥组织与协调作用。
对于跨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我区将联合相关单位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制定统一的处置方案和宣传口径,主动与其他涉案区沟通协调处置事项。
15、跨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的区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牵头区级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由政府牵头,及时、妥善地做好对有关分支机构的查处、资金追缴和资产处置、集资款清理清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参与集资人员稳控工作。
16、对市级批示和处置非法集资会议督办的非法集资案件快速立案查处,结案率高。
对于市处非办交办的诚建·檀香山和万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案件查处工作做出明确批示,区打非办向工商和公安部门下达了督办函,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多次与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案件发展动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案件处置工作,在经过调查了解后,及时将调查情况向市打非办报告。
17、高度重视因非法集资引发的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和化解在当地。
在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过程中,我办将按照市办的总体安排,必要时专门成立了信访接待组,抽调专人设立信访接待点,让大部分集资群众基本上都能够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犯罪真相,能够主动息诉罢访。
三、宣传教育
18、积极贯彻落实《XX市20XX年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辖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我办根据市办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了XX区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借司法局普法之机,主动参与,以发宣传单和现场答疑的方式为人民群众宣传打击和非法集资知识。
19、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我办积极与电信、联通、移动公司联系,在全辖区范围内的电信、联通、移动用户的手机上广发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公益短信,进一步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广大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9月份,我区共领取湖南省防范非法资集违法犯罪活社会宣传手册共计8万份,市场管理局和十一大块分别领取了宣传册并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分别在自己的辖区范围内发放了打非宣传手册,真正做到了活动进社区、到农村,面向公众、面向基层,进一步宣传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危害及表现形式,希望借此帮助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0、加强对广告的日常审查和管理,依法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我区公安、工商等相关单位切实加强广告的审查和管理,开展整治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宣传活动,遏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传播,净化媒体环境。使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以及对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审查和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及时制止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广告、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抓紧转好。
21、日常宣传
采取专栏、系列报道等多种方式,在交通频道开展日常宣传教育活动。
22、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
为从源头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保护市民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引导市民“平安理财”,促进“平安芦淞”建设,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区处非办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本次排查清理主要包括以各种广告载体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23、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清理
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行为,以清理促发展,以规范促提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确保全区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5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更为有力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是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民计民生、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景德镇市建设局高度重视,按照省赣处非字[20XX]3号文件精神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开展对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责任
为保证稳定维护社会和谐,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全局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一步制定工作细则,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密切协作,抓好落实。要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
将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列入工作重点,制定宣传计划,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搞好宣传活动。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通过向广大群众宣传,让大家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由此获取的利益和造成的损失均不受法律保护等问题。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不当得利诱惑,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明确方式
1、20XX年3月,在润华房地产公司会议室召开“建筑、房地产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专题会议,邀请广大新闻媒体和恒大地产、益伍实业、吉马置业、润华房地产等多家建设领域企业主要相关人员,对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的特点及危害作一次集中宣传教育,并现场签订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承诺书,承诺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行为,对承诺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果采用虚假承诺违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等行为,将接受处罚并对此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局领导带头,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到隆基尚城、港逸豪庭、锦秀天成、宝旺伴山洋房、名门世家工地现场教育宣传,告诫他们承诺以高额回报、无风险保底采取的如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销售形式,均属违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的非法集资行为。
2、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方案,在建筑工地现场悬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条幅9条,派发宣传手册,扩大宣传对象,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3、设立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举报电话和留言信箱,举报电话:0798-8515855,E-mail:jsscdcz@sina.com,接受广大群众举报和咨询。
4、利用网络平台,采取专题、专栏宣传近年来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向建设领域52家建设企业、249家施工企业、18家监理企业主要相关人员发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公益短信共近千余条。
此项宣传活动的开展,揭穿了非法集资的虚假性和欺骗性,在舆论攻势上对犯罪分子进行了震慑。同时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我市建筑、房地产开发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