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1县金融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办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协调服务,创新工作思路,确保高效平稳运行,为全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截止20XX年5月末,驻靖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6.50亿元,同比增加17.38亿元,增长21.97%,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2.32亿元,同比增加8.03亿元,增长18.13%。;各项贷款余额108.42亿元,同比增加33.49亿元,增长44.69%。5月份末,我县保险公司总数为16家,其中财险11家,寿险5家。各项保险业务开展顺利。全县保费收入累计达6474.14万元,其中财险4884.14万元,寿险1590万元;全县赔付累计支出为20XX.1万元,其中财险赔款给付支出1883.1万元,寿险赔款支出为197万元,我县保险公司总赔付率为32.13%其中财险赔付率为38.56%,寿险赔付率为12.39%。6月份,全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累计预计达到7700万元左右,其中财险5800万元左右,寿险20XX万元;赔付预计累计支出2500万元左右,其中财险支出2250万元左右,寿险支出250万元左右。
一、20XX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银企间的沟通与合作
1.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项目册,找准对接点。年初以来,在充分了解、掌握银行信贷政策和贷款投向后,从全县财投项目和重点项目中筛选出8个建设项目为融资项目。通过加强项目库建设,较全面的掌握了全县重点项目和企业的融资需求情况,为政银企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上半年,长安银行为海则畔社区二区建设项目又投放1亿元贷款;建设银行为东坑重点镇建设项目投放2亿元贷款。
2.创新方式,加强对接,落实融资项目。年初以来,通过多次与县域内各银行进行对接,初步与建行和长安银行达成贷款合作意向,拟确定龙山路市政工程为贷款项目。6月17日,建行榆林分行领导一行对龙山路市政工程进行了考察。
(二)金融改革稳步推进,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加快农村合作银行改制。通过农村合作银行清收不良贷款、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股权约束等措施,使该行各项监管指标初步达到了农村商业银行改制标准;
2.完成1家小额贷款公司增资工作。3月份完成鼎信公司增资工作,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6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到8000万元。
(三)上市企业培育工作有序推进,后备资源充足
截止5月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7家,其中,县属企业达21家,基本形成以石油、天然气、水泥制品产业为主导,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快速发展的格局。良好的企业基础和发展势头,使我县企业上市的后备资源较为丰富。目前康隆油服公司上市已进入辅导期,后备企业天泽洁净煤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涌泉居、三友门业、宇丰农业科技公司初步有拟上市打算,为下一步企业直接融资奠定坚实基础。
(四)担保公司组建有序推进,基础申报资料整理工作基本完成。
靖边县兴靖融资担保公司基础申报资料已经齐备,目前正在准备召开股东会对一些设立细节进行协商解决。预计7月份可上报省金融办,争取年内取得批复成功开业。
(五)努力加强金融环境建设,金融生态得到良性发展
1.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监管,规范金融秩序。今年上半年,我办根据市政府和我县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要求,积极与公安、信访、维稳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加大了对非法集资、高利贷的打击力度,4月17日对我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同时开展为期1个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今年以来,我县未发生新的非法集资案件和因非法集资问题上访的情况,金融维稳情况良好。
2.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公众金融知识认知水平。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业务知识宣传力度,从6月14日起,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LED屏、电视等方式宣传金融知识、法律法规和本机构金融产品知识,提升了公众对金融知识的认知能力。
3.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运行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督促各银行开展信用乡镇建设,评比、推荐诚信企业,加强诚信宣传和信用知识普及等多种途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二、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加快金融体系建设步伐一是继续加强与市人行和银监分局的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其他金融机构在市级设立分行后来我县设立分支;二是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合作银行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建设步伐,争取在20XX年8月前完成;三是积极协调人行支持我县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工作;四是积极与县内各银行协调联系,为小额贷款公司争取银行融资支持,同时,引导县内骨干企业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力争20XX年再组建申报1-2家。
(二)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加快担保公司组建进程。加快兴靖融资担保公司的组建步伐,争取在20XX年投入运营,解决我县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三)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实现政银企有效对接
一是加强重点项目的谋划、融资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筛选一批符合银行信贷政策的项目,为贷款争取提供条件。二是在做好融资项目库,积极引导银行加大与政府和企业的沟通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实现政银企有效对接。三是推进一批重点项目融资工作,确保项目贷款顺利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工作
一是加快康隆油服的上市步伐,加强对天泽洁净煤、涌泉居、三友门业、宇丰农业科技等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推进县内骨干企业上市进程;二是进一步与西部证券、国开证券、摩根大通证券等证券公司就我县发行地方债券和“城投债”进行协商联系,积极推动债券发行工作。
(五)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方式,解决县域经济融资难题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扩大抵押品范围,采取林权、股权、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措施,拓宽抵押、质押种类,帮助县域内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六)扎实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良好的金融产业发展环境
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政策环境;二是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各类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加强对民间借贷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确保行业合规、合法,推动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诚信教育、诚信征信体系和诚信监督体系建设,打造诚信靖边。
(七)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和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和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提升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创建“勤政、廉洁、学习、文明、法治、和谐”模范机关。
靖边县金融办
20XX年6月25日
2市金融办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XX年上半年,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市金融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履行服务职能,积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推动全市金融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启动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内金融机构快速发展
按照省政府发展产业金融的总体工作部署,市金融办立即启动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于3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市金融办系统推进产业金融工作动员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发展产业金融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拟订《葫芦岛市关于发展产业金融的实施意见》,将各县(市)区全年引进设立产业金融机构指标进行了分解,同时谋划好“十三五”期间发展产业金融的目标任务,启动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并推进实施。
(二)千方百计推进信贷投放
预计截至6月末,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1383.49亿元,比年初增加80亿元,增长5.78%;同比增长7.84%。本外币贷款余额860.37亿元,比年初增加55.43亿元,增长6.44%;同比增长10.81%;完成省下达70亿元新增贷款任务指标的79.19%,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1、提早动手,安排部署。年初,参考各商业银行全年工作计划,将省下达新增贷款70亿元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家银行,同时制定阶段性信贷投放计划。
2、开展信贷投放考核工作,兑现奖励政策。按照《葫芦岛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会同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组成信贷投放考核工作组,通过认真考核、准确测算信贷数据和奖励额度,兑现20XX年信贷投放奖励。
3、更新贷款项目数据库,重点项目融资工作取得新进展。调统各县(市)区、主题概念园区及市直部门20XX年有融资需求项目74个,其中非流动资金类项目26个,贷款需求33.63亿元;流动资金类项目48个,贷款需求3.94亿元,下发给各商业银行(社),引导银行将更多的资金投向全市重点项目,助力地区经济发展。另外,重点土储项目有序推进,农发行继续为建昌县城中村改造土地收储整理项目投放0.82亿元,为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土地收储整理项目投放0.33亿元。
4、多样化银企对接活动向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倾斜。一是鼓励各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通过银企对接、产品推介、业务培训及带领金融机构“走县区、进园区”点对点对接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银企对接活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力度;二是5月中旬联合人民银行开展“金融政策服务中小微企业进县区”活动,分别走进连山区和龙港区召开政银企金融座谈会,面对面向中小微企业解读货币政策,引导其利用好银行资金实现自身发展。
(三)直接融资工作在艰难中推进,取得突破性进展
1、企业上市工作取得较好开局。上半年,正国新能源、晨光塑料、正渤环保三户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与中介机构达成合作意向,目前,相关中介机构已正式入驻三户企业并开展工作,如果进展顺利,年内将有企业实现在新三板挂牌。6月17日,我办组织开展了全市投融资与新三板挂牌业务专题培训会,约有100家企业参加培训,经过培训,企业家依赖传统银行贷款融资的观念得到进一步转变,有效推动了企业上市工作的开展。
2、股权融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经过协调推进,辽宁晨光塑料有限公司与盛京银行1500万元股权抵押贷款、辽宁高桥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葫芦岛银行20XX万元股权质押贷款达成合作,截至目前,两户企业贷款已经全部到位。盘活股权实现融资,是我市新形势下应对企业融资难题的有益探索,开创了我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新模式,有效解决了企业生产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
3、基金公司设立工作稳步推进。年初以来,我办积极落实产业金融发展战略,将引进、设立基金公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截止目前,我办专程就在我市发起设立基金公司事宜考察了通用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禹铭金融控股集团和深圳创业投资集团,并与禹铭金融控股集团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中。此外,我办积极参与中关村区域合作母基金设立,拟定了工作方案,配合市投资集团筹备设立我市第一支基金公司。
(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成为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重要力量
今年上半年,强化监管工作,不断丰富监管手段,制定了全年的现场检查计划,配合省办对3家小贷公司进行检查评级,联合中介机构共同对7家小贷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业行为;继续做好对小贷公司的辅导审批工作,辅导2家小贷公司向省办报送筹建材料,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向薄弱地区倾斜;强化培训工作,组织全市小贷公司参加学习培训,鼓励推动小贷公司通过辽股交、新三板等多个平台进行融资。
截至6月末,获批筹小贷公司3家,全市开业小贷公司共25家(含绥中)。已开业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总计19.275亿元,平均注册资本7710万元。6月末贷款余额15.9亿元,当年累贷9.7亿元,累计实现净利润3107万元,实现税收735万元
(五)加强监管促发展防风险,不断提升融资担保行业经营质量
截至20XX年5月末,我市获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的机构10家(含绥中),注册资本总计5.8亿元,平均注册资本金5800万元,本年累计担保额1.33亿元,在保责任余额1.82亿元。预计6月末本年累计担保额1.39亿元,在保责任余额1.76亿元。
上半年,继续推进银担合作,截至6月末,全市10家担保机构累计合作银行18家;强化现场监管工作,与中介机构共同对全市6家(不含绥中)担保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规范了担保市场秩序;有效利用辽宁政融担保中心增信支持,20XX年连山区、兴城市、建昌县3个项目获得担保中心支持获得贷款共计4亿元,截至6月末已投放到位2.15亿元,其中连山区1亿元,兴城市3300万元,建昌县8200万元;按照省、市政府要求,督促连山区、建昌县、绥中县政府落实辖内20XX年涉及到期还款辽宁政融担保中心项目,目前3个项目调整后还款计划已全部通过辽宁政融担保中心审批,调整后,3个项目今年应还款3800万元,目前已还款600万元。
(六)继续推进金融招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工作
上半年,我办继续大力开展金融招商,重点吸引外资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来葫设立分支机构。全力支持民生银行做好开业前期准备工作,督促其尽快开业。同时,根据葫芦岛银行工作计划,支持帮助其增设域外分支机构。此外,专程赴香港、深圳等地学习考察,积极推进东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工作。
(七)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联合市农委、林业局,分别就重点推进邮储银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农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进行了多次协调,以满足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引导邮储银行围绕农村体制改革,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发放农房抵押贷款、经营型车辆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合作社贷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等共487笔,金额3500万元。
(八)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浙江财险1月份正式挂牌营业,全市保险公司达到29家。截至5月末,共实现保费收入11.93亿元,其中,财险收入4.12亿元,寿险收入7.81亿元。各保险公司正常经营,无重大保险纠纷发生。
(九)扎实做好党建工作
1.我办于5月29日召开市金融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动员大会,并由办党组书记王连民主任讲专题党课。
2.制定《市金融办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市金融办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项工作进程表》。
3. 6月19日召开 “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专题研讨会。
4.积极组织我办党员参与“四共建四服务”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全办共10名党员以义务劳动、宣传学习等多种形式参加各自社区安排的活动。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推进信贷投放,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金融支持
1、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全年信贷投放任务。认真贯彻“周调度,月分析,季通报,半年督办,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家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情况,引导全市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错位经营,协助处理信贷投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全年新增贷款任务。
2、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政银企对接活动。继续开展金融机构“走县区、进园区”点对点对接活动,根据各银行特点和实际,引导各商业银行将更多的资金投向有需求的项目,为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地区经济发展。
3、加大服务力度,协调各类型金融机构均衡发展。上半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充当信贷投放主力军,新增贷款在全市占比接近75%。下一步,我办将强化服务职能,引导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力争到年末使全市新增贷款均匀分布,各类型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资本市场发展
1、大力推进企业上市。积极引导晨光塑料新三板挂牌工作有序开展,加快正渤环保、正国新能源挂牌工作进入实质性程序;筛选、培育有意向的企业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研究利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帮助企业实现融资
2、大力推广股权融资等多渠道融资,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加大高桥陈醋、晨光塑料两户企业股权融资案例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股权融资,盘活股权实现快速发展。
3、加快基金及创投机构设立。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进度,推进基金及创投机构设立。一方面,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协作,完善方案,配合投资集团加快设立我市第一支投资基金;第二,继续保持沟通交流,增强对通用技术投资公司、禹铭金融控股集团、深圳创业投资等拟在我市发起设立投资机构的投资方的考察和比对,加快引进外部资金在我市设立投资机构。
(三)重监管稳发展,全面提升小贷行业质量
稳发展,严监管,从结构、资产、经营、监管、环境等五个方面全面提升全市小贷公司质量。推进小贷公司增资扩股,鼓励融资,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推进以评代检,指导小贷公司参加省办评级工作,降低违规经营率;加强日常监管,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继续落实国家的试点政策。
(四)以加强银担合作、创新拓展服务功能为重点,实现全市融资担保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继续推动银担合作,形成推动银担合作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力争实现县域全覆盖;继续强化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形成良好的融资担保市场环境;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人员培训,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人员素质;加强与省融资担保中心合作,为重点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五)继续推进金融招商,增强金融业发展后劲
加大金融服务力度,为进驻我市的金融机构办实事、解难题,吸引更多域外金融机构来葫设立分支机构,帮助民生银行尽快开业;加大城商行引进力度,同时鼓励支持葫芦岛银行在其他城市设立分行;保持与东亚银行和香港银行学会的联系,力争实现外资银行零的突破。
(六)帮助市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帮助农信社系统清收不良贷款,改善资产质量,优化信贷结构。以降低全市农信社(农商行)信贷风险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目的,以减少政府公职人员自身及担保拖欠形成的不良贷款,二次置换或换购不能变现的政府关联类抵贷资产为重点,帮助农信社(农商行)清收相关不良贷款,促进全市农信社(农商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XX年7月1日
3市金融工作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金融业紧紧围绕“调结构、稳增长、抓落实”总体要求,以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平台和抓手,抓住“一带一路”、中韩自贸区战略机遇,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发作为、开拓创新,金融业发展规模、数量、特色全面提升,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加有力。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金融产业规模稳步提升。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对境内外各类金融资源的聚集效应不断凸显,推动全市金融业各项指标较快增长。一是金融机构数量不断提高,中德安联人寿保险青岛分公司、韩国产业银行青岛分行等12家金融机构相继获批筹建,全市金融机构达到217家。二是存贷款规模大幅增长。截至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12663.5亿元,当月新增311亿元,比年初增加782.9亿元,同比多增54.4亿元;全市贷款余额达11181.9亿元,当月新增214.7亿元,增量创6年来新高,比年初增加651.3亿元,同比多增143.3亿元。三是保险业位居同类城市前列。截至6月末,全市保险机构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31.6亿元,保费规模在计划单列市中列第2位;同比增长17.1%,增速在计划单列市中列第1位。四是证券期货业务额快速上升。截至5月末,全市证券经营机构累计代理成交金额27723.4亿元,同比增长330.8%;期货经营机构累计代理交易金额32009.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8%。
(二)金融业支柱产业地位显著增强。一季度,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20.25亿元,同比增长10.8%,高于全市GDP增速3.1个百分点;金融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比年初提高0.7个百分点,达到6.7%;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比年初提高1.3个百分点,达到13.3%。1-6月份,全市金融业实现全口径税收61.2亿元,同比增长20.5%,实现地方财力41.2亿元,同比增长19.6%,增速分别比去年提高4.2和2.1个百分点。金融地税收入36.8亿元,占地方税收收入10.2%,比去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金融实现地税地方财力31.7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10.9%,比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
(三)金融改革创新步伐加快。在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委员会的统筹调度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试验区建设创新成果不断显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等跨境投融资创新政策率先突破,韩国银行机构对我市企业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获批,我市成为全国唯一允许境内企业从韩国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的试点地区;浦发银行私人银行落户我市,全市私人银行机构达到11家;出台加快基金业聚集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内第三支、山东首只规模为300亿元的鲁信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落户青岛;成功举办通过20XX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金家岭财富管理论坛闭门研讨会、青岛·英国财富管理发展交流会、青岛财富管理博览会、财富管理大讲堂、财富管理沙龙等“青岛·中国财富季”系列活动,财富管理文化氛围更加浓厚,“财富青岛”城市品牌价值持续提升。
(四)服务实体经济不断发力。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全市金融系统积极作为,深入开展调结构稳增长抓落实现场推进活动,走访1020家重点纳税企业,满足企业有效融资需求202.4亿元,不断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围绕城市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积极争取总行资源,扩大金融增量,持续加大对“蓝高新”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绿色环保产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全市制造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信贷、海洋经济及个人消费贷款分别新增57.4亿元、28.5亿元、57.4亿元、30.6亿元和96.1亿元。
(五)普惠金融发展更接地气。不断提升普惠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出台《关于20XX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5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610.1亿元,为1.71万家小微企业、5.56万个体工商户和2.34万个小微企业主提供了信贷服务。制定了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管理办法,为小微企业续贷金额25.6亿元,节省转贷成本3000余万元。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加大农业产业化发展金融支持。全市涉农贷款新增186亿元,同比增长10.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45个百分点。制定出台《青岛市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和保障范围。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批准青岛福满地粮蔬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成为全省第一家开展信用互助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胶州市设立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在开展农村金融保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
(六)资本市场体系更加健全。今年以来,多层次资本市场总体呈较快发展态势。全市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39家,1家企业已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6家企业在会待审;新三板挂牌企业28家,12家企业排队待审;蓝海挂牌企业已达到208家,展示企业1353家。青岛国际海洋产权交易中心获批开业,海尔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筹备开业,场外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交易中心青岛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青岛艺术品交易中心进入批筹、上报材料阶段,全性财富管理产品交易市场积极推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众筹平台正式上线,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七)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等方式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今年以来,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达到200.8亿元,同比增加近135亿元。其中,1家企业通过借壳上市募集资金7.4亿元;1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发行股份融资5.2亿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新增挂牌企业60家,为中小企业实现融资13.8亿元;企业在境内外发行各类债券19支,融资131亿元,同比增长130%,社会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八)区域金融合作深入拓展。今年以来,市政府分别与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工商银行、光大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或备忘录,将在人才培养、机构引进、融资支持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并与中信集团、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华人寿等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方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各类金融资源加速聚集态势更加明显。积极拓展财富管理领域国际交流合作,6月上旬在新加坡成功举办山东(青岛)—新加坡财富管理与金融合作圆桌会议,市政府与星展银行、华侨银行总部签署合作备忘录,并与新加坡国立大学等机构建立起全面联系,进一步开拓了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国际合作格局。搭建了与英国、意大利、西班牙、以色列等国家驻华使馆、对华贸易协会、重点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渠道,成功出访英国、意大利、以色列,建立了与伦敦金融城、爱丁堡的战略合作机制。
(九)地方准金融机构作用日益突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准金融机构成为满足小微和“三农”等重点领域融资发展的积极补充。截至6月末,全市47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75.3亿元,全年累计发放贷款60.2,较去年同期增长15.3%。其中,小微和涉农贷款余额占比达到90.5%。全市6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146.1亿元,年内累计担保额59.4亿元,累计担保户数4087户,小微企业和涉农在保余额占比达到77.5%。自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以来,全市20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累计投资769笔,满足社会融资需求62.2亿元。
(十)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面对银行不良贷款上升、信贷风险暴露的现象,切实发挥市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资金链风险化解处置的意见》、《关于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形成全市整体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政策体系。确立了应急周转防控一批、资管公司收购一批、法院加快执行一批、符合条件重组一批、银行机构核销一批的“五个一批”总体化解处置路径,重点案件处理加快推进。6月末,我市银行业不良贷款较年初实现“双降”,不良贷款余额272亿元,比年初减少1.7亿元,不良率2.43%,较年初下降0.17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增量、增速放缓,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受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压力增大、信用风险上升等因素的影响,企业投资意愿下降、收缩经营规模导致有效信贷需求减少,贷款增速总体趋缓,不良贷款化解压力较大。
面对当前经济金融新形势、新机遇、新常态,全市金融工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为“牛鼻子”,以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和加大融资保障为着力点,按照“调结构、稳增长、抓落实”现场推进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一是抓好重点项目落地。继续跟踪落实金融及财富管理重点项目,全力跟进光大银行财富管理子公司、曼福法人财险公司、中援法人寿险公司、境内外期货公司和财富管理相关交易市场等重点法人机构和市场项目落地,培育财富管理行业领军企业。二是抓好创新政策争取。在用足用好首批财富管理创新政策的基础上,通过“一事一报”的方式,争取人民币跨境投融资试点等实现新突破。对接全国、全省金融改革创新方向,适时向国家提出第二批创新政策申请。三是抓好重点区域合作。组织赴香港、韩国开展财富管理专题招商推介活动,推动与国际知名财富管理机构和重点区域签署财富管理合作备忘录,将机构设立、市场建设、人才培养等财富管理项目落到实处,加速聚集国际优质财富管理资源。四是抓好基础规划研究。制定完成财富管理中心建设规划方案,发布新一期中国财富管理发展报告,建立财富管理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办法。依托上海财经大学财富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四十人学院、山东大学财富管理学院等项目,推动建设高端财富管理人才培训基地,为试验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
(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按照“调结构、稳增长、抓落实”现场推进活动的工作部署,针对当前实体经济企业面临融资难的新形势,扎实做好金融业服务经济运行工作,满足重点企业融资需求。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稳增长若干措施,通过运用转贷引导资金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优化对银行机构考评办法、建立完善行业融资对接制度、建立“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等措施办法,引导驻青银行机构及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挥信贷增长主力军作用,继续扩大新增信贷规模,进一步扩大金融增量,保障全市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建设。
(三)逐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拓展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对全市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对重点拟上市和拟挂牌企业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加强与境外交易所联系,促进企业在境内外主板市场、“新三板”挂牌上市。突出财富管理和蓝色经济特色,推动设立蓝海股权专项引导基金,加大对蓝海挂牌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努力打造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成为以资本要素为纽带的中小微企业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推动更多企业通过境内外发行债券、私募股权、资产证券化等多渠道融资,扩大直接债务融资规模。
(四)切实发挥保险服务保障作用。深入领会学习保险“国十条”和项俊波主席来青授课精神,贯彻落实《青岛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XX〕35号)。以提高保险对经济社会的服务保障功能为重点,研究出台《关于保险业深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方案》。组织举办保险资金对接洽谈会,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支持我市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等重大工程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支持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发展。研究推动在胶州市设立保险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创新示范区,支持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推动保险业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
(五)推进各金融功能区差异化发展。结合全市《金融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和《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推动各区(市)金融特色化协同发展,优化全市金融布局。黄岛新区要适应经济上规模、优结构发展需要,编制新区金融业发展规划,打造业态完整、功能齐全的独立金融产业和体系。崂山金家岭金融聚集区要突出财富管理特色,发挥好金融聚集区在财富管理机构和人才引进方面的载体平台作用。研究推动在平度市设立涉农金融集聚区,探索金融为“三农”发展提供最直接、最全面金融服务的创新试点。支持高新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推动高新区成为全市科技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功能区。推动李沧区利用举办世园会的后发优势和基础,打造高端金融人才居住聚集区。继续支持市南、市北等区(市)发挥辖区金融优势,打造特色化、差异化金融功能区。
(六)稳步推进不良贷款化解工作。一是对于不良贷款化解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银行、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定期调度化解处置进展,强化工作持续性。二是推动转贷引导资金投入运作,有效防范企业资金链与银行不良资产新增问题。三是对于纳入帮扶类的企业,引导银行坚持不抽贷、不压贷、不缓贷、不新增担保条件,帮助企业实现资金正常周转。四是研究解决不良资产化解中的法律问题,重点推动解决首封当事人不启动程序问题。五是加强与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畅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帮助银行不断提升资产质量。
(七)积极推动地方准金融机构发展创新。发挥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准金融机构作用,进一步丰富企业融资渠道。一是按照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集团化要求,培育、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层级,重点支持设立乡镇小贷公司,重点引进优质外资和互联网小贷公司,加大支农支小力度,服务薄弱环节。二是进一步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重组、并购,加快调整升级、做大规模,逐步构建适合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需求的融资担保体系。三是推进新设6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实现区域全覆盖,拓宽民间融资渠道。推进民间融资登记体系建设,开展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试点,建设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平台,持续推进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