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工作总结
1谯城区住建委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燃气安全管理进入良性发展阶段,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运行平稳。现将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委按照年初的安全生产计划,认真坚持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保证金制度。今年以来,我委共受理安全报监建设项目121个。监管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5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近16亿元。工程总量大,项目之多是历年之最。
(二)“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6月份,我委集中开展了建筑施工“打非”专项行动,共检查在建项目24个,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项目9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项目2个。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工地,我们立即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开工建设。对拒不整改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对5家施工单位全区通报,并对5名项目经理记录不良记录。
(三)垂直运输设备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吸取池州垂直运输设备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市区的要求全面开展垂直运输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23个,检查塔吊38台,其中未检测投入使用3台;龙门架16个,未检测投入使用2个。对未检测投入使用的起重设备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检测。
(四)隐患大排查开展情况。
严格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闭合制度,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较大安全隐患或建筑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要按照规定实行挂牌督办。截至目前,我委共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6份,停工整改通知单11份,消除安全隐患170项,整改率100%。
(五)校安工程及村镇建设安全管理情况
我区20XX年度校安工程项目现在已全面开工建设,共有三十二个标段,一百多个单体建筑,其中一大部分是村小学项目,位置偏僻,监管难度大。为了加大校安工程的监管力度,在各项目安全报监时,我们足额收取了安全生产保证金,并让各项目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书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对不按标准施工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我们将依照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目前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村镇建房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形势非常严峻。为了做了农村建房的督查指导及提供技术服务工作,我们一是印发了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指导手册5000余份,免费发放到各乡镇。二是4月份,我们联合双沟镇组织开展了一次农村建筑工匠安全知识培训班,培训重点是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和紧急避险能力。三是严格开展了农村建房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的进行了纠正,并函告乡镇。
(六)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工作开展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区争创省、市标化工地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我们共争创省级标化工地3处。我委于4月底组织召开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各建筑工地要积极申报省、市级文明工地,对申报成功的我们将按照谯政办[20XX]33号文件精神给予奖励。截至目前,谯城区共创建省级标化工地4处,市级标化工地1处。目前还有2处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已经通过了我们的初验,正在申报。6月下旬,省住建厅对我区建筑领域质量安全进行了综合督查,检查了我区新二中实验楼在建工地,检查组对我区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我区创建省、市级标化工地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七)认真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将“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作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和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严禁盲目抢工期行为,开展为期12天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园区工程、古井产业园工程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区范围内共有燃气经营企业5家,经营门点113家,其中乡镇68家,市区45家。今年年初,我们组织召开了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会上我委与各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各经营企业上报50公斤大罐使用情况。
在对燃气经营企业及门点检查时,我们重点检查经营设备、设施的维护、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销售记录登记、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情况等。今年以来,我们共查处非法经营窝点3处,查获没收50公斤大罐26个、15公斤小罐21个,加气枪3把。
今年5月份,我们举行了两期燃气经营从业人员培训班,聘请了合肥市燃气管理处的专家进行了授课,各乡镇、办事处管理人员,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各经营门点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各单位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非常高,他们认为参加培训十分必要,通过培训能够提高其管理水平及从业技能。同时我们借鉴了合肥市燃气管理工作的经验,向经营门点发放燃气经营代收点证及燃气从业人员岗位证,发放证件前各经营点签订了承诺书,承诺规范经营、合法经营。7月底燃气经营代收点证及燃气从业人员岗位证可以发放完毕。12月我们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正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检查。
三、明年的打算
(一)继续做好“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要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为契机,抓好安全生产。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较大安全隐患或建筑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要按照规定实行挂牌督办。要加大隐患排查的力度和频次,严格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闭合制度,对检查中发现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一律先行停工,待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和完成隐患整改,经复查后方可开工。对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二)强化建筑市场管理,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必须定期对每个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同时留下安全检查记录。二是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建筑安全管理关键岗位要坚持打卡制度(指纹打卡制度),三是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整改闭合制度,重大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并严格实施隐患整改评估制度。
(三)要全面推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建设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是实现传统监管模式向信息化、数子化、网络化的现代监管模式转变的重要转变,按照省政府93号文件要求和建设厅的要求,全面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20XX年6月30日前要全面建立监督平台,未按照规定建立信息监控平台的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不予审批和延期。同时我们建立一个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群发系统。对安全生产政策、上级安全会议精神、恶劣天气信息等及时提示通知。
(四)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可以有效的减少事故的发生,甚至不发生事故。凡建筑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在建工程,必须创建省级(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凡建筑面积达到30000平方米以上小区的所有在建工程,必须创建省级(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创建成功的我们要给予奖励:凡获得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的奖励25万元;凡获得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的奖励15万元;凡获得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奖励15万元;凡获得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奖励10万元。对于没有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建设单位有权进行相应的罚款。
(五)切实做好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
农村村民建房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发展和稳定大局,为确保全区农民房屋建设的规范、有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区政办下发了《谯城区农村用地和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谯政办【20XX】202号),对村民建房和农村用地审批管理做了具体的规定,对监管责任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新农村建设严格按照“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的四自方针进行,乡镇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搞好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作用,切实将自建房全程监管工作落实到相关村组。并最终落实村组一级的监管责任。
(六)要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尤其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准上岗,要加强规范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明年我们准备在招6人充实到安全监管队伍。
(七)要认真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对全市所有燃气经营企业及换气门点、门站、储配站、汽车加气站、燃气用户等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火防爆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燃气企业、站点经营许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倒气行为,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特别是加强对50公斤大钢瓶的管理,坚决杜绝大罐倒小罐的行为。
二〇xx年十二月三十日
2神农架林区住建委20XX年规划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区规划工作在林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建设厅的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以“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省住建厅的中心工作,努力克服了业务多,人员少,压力大的重重困难,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20XX年林区的规划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抓宣传培训,为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打下良好基础。林区住建委通过向各乡镇发放《城乡规划法》单行等宣传材料,组织人员上街进行普法宣传,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乡规划法》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规划意识,为《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各乡镇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适应《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林区住建委认真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培训工作,分批次安排规划技术人员参加各级培训,并按排从事规划管理的骨干人员到外地规划局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学习。提高了规划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抓规划编制,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精心规划,合理设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确保各乡镇的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我们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区于20XX年着手修编松柏镇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XX—20XX年。一是按审批程序向省政府进行了报批,省政府下发了鄂政函[20XX]232号文关于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总体规划(20XX--20XX)的批复;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逐步提高,目前完成了编制松柏镇滨河走廊景观规划、《松柏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盘水生态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松柏镇塘坊城镇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完成了5个示范村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区总规编制率100%,控规编制率50%,8个乡镇的规划已报省厅进行了备案(包括重点镇)。
(三)、抓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为切实加强规划管理,近几年,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先后提请林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规划管理工作的决定》、《神农架林区公路沿线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城镇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通知》(神政发{20XX}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神政办{20XX}169号)等规范性文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方针,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和“四线”管理制度,加强建筑立面形象审查,严格规划审批程序。所有公路沿线、乡镇集镇建房都严格通过了乡镇、建设部门、政府领导的逐级审批。今年全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份,总面积236083.7平方米;选址意见书350份,总面积1895982.2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52份,总面积233568.2平方米。办证率达到了95%以上,部分乡镇达到100%。
为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强化规划执法,林区住建委在以前城管监察大队的监督的基础上,成立了规划监督巡查工作小组,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查力度。自20XX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林区住建委城管执法大队累计查处违规建设行为84起,下达执法文书143份。其中责令改正62起,强制拆除22起。
开展规划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整顿少批多建、超面积扩建等问题。提高了规划监督工作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规、违章建设的行为。
(四)、抓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规划工作机制。为了广泛征求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我区建立和完善了建设项目公示、规划听证、专家咨询等一系列制度,保证了公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知情权,增强了他们参与规划的积极性,加强了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社会监督,也增强了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合理性。
二、存在问题
(一)、全社会规划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少数干部执行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规划执行存在随意性,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对城乡规划法的知晓度不高,规划法制观念淡薄,存在有法不依的现象。
(二)、受现实条件制约,建设资金不足,缺专项规划,与省厅的要求和实际工作存在较大差距。因陋就简,只能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规划工作面临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
(三)、规划体制不健全,规划设计及规划管理没有分开,造成规划管理上的难度大,同时各乡镇的违章建筑处理难度大,无法体现规划的严肃性。
(四)、我区规划规划工作任务较重,战线较长,且收费难度较大,经常入不敷出,人员编制不够(财政编制)。
三、20XX工作的安排
1、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我们将通过发短信、新闻媒体、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对《城乡规划法》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
2、以乡镇建设规划指导员制度为核心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完善规划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
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3黄山区住建委20XX年建设领域节能工作总结
区节能办:
20XX年黄山区住建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监管的部署,狠抓建筑节能制度建设,加大建筑节能闭合化管理力度,使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建筑节能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
一是在世界节能日、全国节水宣传周、科普宣传日等开展了建筑节能街头宣传活动,发放《建筑节能100问》小册子及建筑节能、节电、节水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400多本(份),提高了广大市民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与各新闻媒体联手,通过网络、影视等手段进行全方位、多途径的推广宣传。7月22日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上登载《黄山区大力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应用,有效促进建筑领域资源能源节约》的文字新闻,重点介绍了黄山区推广散装水泥30万吨,散装率达80%以上的工作情况。大力宣传使用预拌混凝土取代混凝土现场搅拌符合我区加快建设“风景宜人、城乡宜居、环境宜业”的发展战略意义。9月10日的《城市品位提升年》视频新闻系列报道(七)宣传了《我区积极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耗》中的大鹏忻安华庭项目,详细地介绍了我区上半年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情况。
三是开展了多层次、多批次的人员培训,先后组织开发企业、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相关人员约100余人参加市建委组织的专门培训。
四是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和技术交流,组织从事建筑节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铜陵、马鞍山等地参观学习和交流,努力提高我区建筑节能施工、管理水平。
五是长年利用北海中路4块卧式广告灯箱资源,制作宣传画面进行节能宣传;在全区在建建筑工地悬挂建筑节能宣传标语,以增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广大群众的节能意识,提倡建筑工程节能和生活节能,使节能减排深入民心。
六是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其中涉及节能方面的有区住建委主办的政协黄山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9号提案汪国基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工程管理及组建成立检验检测机构的提案》的提案”和协办的区人大杨继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关于发展低碳经济,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的建议》”的建议。
二、强化机关办公节能管理,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成立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了《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黄山区住建委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节约用电,将办公场所的灯具全更换为节能灯具,做好照明系统节电工作,减少设备电耗;重视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杜绝各种浪费水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行为;精打细算节约办公用品,大力推进OA电子政务,减少纸张使用。做好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我区建筑节能闭合化管理。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属各有关机构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黄山区建设领域节能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节能办)设在区质量监督站,具体指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相互协作”的制度,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了工作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继续狠抓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及时下发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节能减排相关规定和要求。转发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建筑节能专项规划》、《黄山市20XX年节能工作要点》等。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黄山区20XX年建筑领域节能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省建设厅等4部门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实行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公示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节能闭合管理的通知》等。
为保证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建筑节能标准得以认真执行,我区建立了从节能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监督、专项执法检查、产品备案直至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等以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为主要内容的闭合式全过程行政监管体系。一是实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从施工图审查开始把关,实行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要求送审的民用建筑的施工文件中必须有符合国家规范的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必须提交《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和《实施建筑节能承诺书》。二是实行建筑节能材料准入备案和公示制度。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备案、登记、公示制度纳入建筑节能闭合管理轨道。三是实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制度。所有节能项目必须达到设计功能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并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备案手续。四是实行施工现场节能情况公示。要求建设单位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建筑节能情况公示。
五是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节能材料,并且在销售合同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保修书中均摘明节能的有关内容。
(三)强化落实,认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我们通过实行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建筑节能在施工现场的执行力。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建筑节能设计、图审、材料采购、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检测、施工等主要环节的质量把关情况。五月、七月对全区建筑节能进行了综合检查,共检查八十多个项目,下发了四十余份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分析总结,组织了有关专题研讨,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办法。
全年,黄山区住建委累计开展在建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项目56个,验收面积28。74万平方米。
(四)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全面掌握建筑能耗实际状况,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建科[20XX]31号)的要求,于10月26日、27日对黄山区20XX年以前竣工在用的3000㎡以上的机关办公建筑(黄山区政府办公楼1#、3#、5#、7#楼、检察院技侦楼、广电局办公楼、公安指挥中心、甘棠镇政府办公楼)和20000㎡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黄山轩辕国际大酒店)进行了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的数据采集。
通过强化节能管理,真正把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五)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20XX年5月底,按照市住建委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工作。我区共有12个项目,建筑面积513300平方米,涵盖了太阳能光热技术及浅层地热能热泵技术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争取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一是有利于促进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及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扩大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战略部署,加快发展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兴产业,推进太阳能光热技术及浅层地热能热泵技术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专业化应用,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二是可争取资金,填补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三是顺应“低碳”经济理念,可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民生活品质,对于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八月,黄山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并获得中央专项资金补助1。4亿元。十一月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建厅评审通过了黄山区住建委申报的黄山区人民医院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耿城镇太阳能LED路灯照明工程,为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并分别获得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补助奖励资金30万元和50万元资金补助。这两个应用项目是今年我市唯一两个入选全省20个示范项目的建设工程。该项目的建成,填补了我区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建筑及LED路灯照明工程方面没有省级示范项目的空白,对于我区下一步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作将起到很好的示范和推进作用。
四、加大新型墙材、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以建材行业生产节能促进建筑节能。
我区新型墙材经过近十年的推广应用,目前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90%以上,全区境内全部实现“禁粘”。20XX年全区推广应用新型墙材面积40万平方,折合标准砖1。1亿块,折合节约土地180亩,节约标煤6820吨。20XX年组织甘棠社区农民新村新型墙材应用示范项目和黄山区宏基节能保温板项目上报20XX年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经省经信委、省墙改办评审,各获得了1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启动了黄山区新型墙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高、生产工艺落后的小机型进行整治,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节能降耗。
自20XX年开始启动散装水泥应用,现在全区境内使用散装水泥量达到10万吨/年,大大节约了水泥在生产、应用、运输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自20XX年8月在全市区县级率先建设了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累计生产应用量达到30万立方米以上,应用散装水泥达到8万吨以上,累计推广建设面积达90万平方米以上。今年年初对全区商品混凝土时常进行布点规划,新建了正海、旺成搅拌站,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布局,形成了年产75万立方米的产能。20XX年推广应用散装水泥10万吨,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近14万方。全区水泥散装率达到50%以上。通过加大新型墙材、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注重生产环节,提高能源节约,以建材行业生产节能促进建筑节能。
五、加强日常用电管理,合理节约城镇公共照明用电。
根据城区不同道路车流量和人流量的情况,科学制定路灯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加强照明设施维修维护,合理调整亮灯时间,改进亮灯设置方式,有效推进了路灯照明节能降耗工作的扎实开展。实施节能方案后,20XX年路灯用电量同比降低5%。
一是不断加强对全区管理范围内路灯的管理,对城区的路灯进行全面维修,更换破损路灯灯具和线路老化电缆,使用节能型灯具,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充分利用北海中路卧式灯箱广告资源进行宣传,制作“节约能源,从我做起”、“普及节能知识、增强节能措施、打造节能社会”、“倡导低碳环保新生活,让你我从点滴做起”等公益广告,加强节能宣传,增强节能氛围,使节能降耗家喻户晓。
三是科学合理设置路灯启闭时间和亮灯方式,城区路灯开启时间统一在18:10,除金鼎大道、南环翡翠西路、政务新区广场、仙源西路、莲花北路、高速下线、新区大圆盘关闭时间为21:30外,剩余北海路、平湖路、太平路、莲花东路、玉屏路、龙井路等人口居住密集的商业街道周遍和住宅小区周遍路段路灯关闭时间为22:30。为确保道路和广场正常使用照明为前提,根据各路段路灯功能、密度等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单边亮灯和间隔亮灯方式。景观照明及平湖路立面亮化除重大节日外,平时不开启。
四是从技术参数和实际照明效果和使用寿命上对比钠灯、太阳能灯、LED灯和节能灯的优缺点,根据不同路段场所的需要安装不同光源,达到资源的合理利用,既节约了建设资金又节约了能源。目前城区府东路、龙南小区、龙门岭路段均安装太阳能路灯,LED光源也在部分乡镇公路逐步使用,使用效果良好。
五是加快路灯管理系统的改造,准备投入一定资金对城区路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系统能将采集到的数据自动进行存储、统计,并能随时进行查询和打印,照明自动监控与管理系统也能够灵活开/关灯,随时了解运行参数,及时发现故障,将传统的人工“巡灯”制度改为“值班”制度,同时还能通过全夜灯、半夜灯和智能调压等手段,降低能耗,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在节能降耗的同时提高照明系统的管理效率。
六、优化照明系统,严格选用照明设备。
目前全区公共机构已完成了节能灯具的更换。新建项目的照明系统严格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要求选用节能灯具,并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七、当前我区建筑节能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步措施。
我区建筑节能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一是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不够平衡,城区较好,农村和集镇存在差距;节能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开发建设单位存在恶性压价,保温工程质量有待提高;少数监理单位质量把关不严;建筑节能法规、标准体系仍不完善,建筑节能产品与市场需求不同步。二是由于建筑节能材料品种的繁多,我区的建筑节能检测能力在逐步完善中,导致少数节能材料检测不全面。三是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由于资金原因很难全面深入的开展。为此,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一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对违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没有进行节能专项验收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对不执行标准的各责任主体给予资质或资格的降级、取消、公开曝光、限制进入市场、罚款和不予核准售房等各种处罚。
(二)严格实施节能闭合监管制度。加强节能施工阶段巡查和检查,建筑节能专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予办理备案手续。进一步落实房屋的在建和预(销)售阶段信息公示制度。全面开展节能产品及节能建筑的认定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建筑节能技术研究,继续抓好示范工作。充分利用黄山区各种可再生能源先天优势条件,重点抓新型墙体、可再生资源利用、绿色照明、节能型门窗、外墙外保温成套技术及材料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积极推广利用太阳能、地层浅能等自然能源。加强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跟踪管理,及时进行指导和总结,以点带面,将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引向深入。
(四)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发展、扩大检测机构,使检测机构对节能检测多元化。
(五)进一步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本着“分期分批改造、能改多少改多少、不能改的创造条件改”的原则,加快建筑的节能改造,最大限度降低能耗。
(六)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亮灯方式,根据路段、季节、光源灯型及人口密集分布来科学节能。部分亮化设施陈旧,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近年来中心城区范围不断扩大,道路增多,新老城区路灯安装时间不同,安装的型号和光源不同,产生维修率和使用率的不平衡。下步将采用一段道路为试点,更换原有纳灯光源,使用节能灯,在照明效果达标的情况下,将逐步更换。
二Oxx年一月六日
420XX年蚌埠市住建委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住建委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部门职能,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坚持简政放权、优化流程、公开公正、依法行政,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了稳步提升。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我委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因单位人员调整,及时下发了《市住建委关于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我委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各科室和委属各单位,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机关和事业单位联动的政务信息公开网络。
(二)适应新形势要求,拓展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
一年来,我委结合部门职能和公众所需,以为民、便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去年年初,我对照有关规定,对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制度等进行了梳理,充实和完善了规定内容,如: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同时又结合部门职能,针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保障房安置等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加大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力度,将涉及我委的行政权力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全面公开。
(三)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重要政策解读机制。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委进一步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将提请市政府出台以及自行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列入解读范围,均在城乡建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解读。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去年下半年我们对刚刚出台的《蚌埠市建筑产业现代化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商品房实物安置实施意见》及时进行了政策解读,说明了出台的背景,实施的目的及一些主要事项等内容。
(四)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策出台后在法定时间内主动公开。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方面,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行政处罚等信息均及时在网站公开,方便公众查阅了解相关信息,反馈相关意见。在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在网站主动公开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对各类建设工程招投过程中产生的招标公告、开标日程、中标人公告、最高限价、中标候选人、未入围公示等信息全部进行公开。20XX年12月30日,我们主动在蚌埠日报公示了《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结算价超中标价项目情况清单》,接受全社会监督。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配置、农村清洁工程、危旧房改造、小街小巷改造和路灯节能改造等民生工程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从招标投标、质量监管、资金管理以及保障房分配入住等全过程进行全方位公开,最大程度地实现了透明运行和阳光操作,也最大程度地保障了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沟通,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依申请回复质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XX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6次,全部按时受理回复。其中2次同意公开,4次为非本机关信息公开内容。加强舆情回应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住建委信箱、热线,12345市长热线,建委主任信箱的维护和办件处理,20XX年共收到各类公开咨询95起,举报投诉40件,均已妥善处理。
(六)加强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近年来,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审查制度,未经审查的信息不得发布。我委拟印发的公文由承办单位(科室)先提出是否公开和公开前的保密审查意见,并在拟文封面上注明,交委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审核,呈报委领导签发,最后由委办公室统一发布。拟在蚌埠市政府门户网站、蚌埠信息公开网、市住建委网站等网站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由供稿单位(科室)先行审查,再交委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必要时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后的政务信息(纸质和电子版)交委办公室统一发布。各类新闻发布会、重大建设项目公示等单项政务信息,由业务承办单位(科室)牵头负责信息审查工作,必要时委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科室)配合成立审查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委领导审批同意后发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栏目更新不及时。主要原因是少数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缺少网络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三是缺少写作水平较高的新闻报道人员,上报新闻质量不高。二者合一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根据需要定期对网站进行改版,对网站栏目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在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上更加突出方便性、时效性和互动性。
(二)进一步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在整理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中,把涉及公众普遍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公开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不断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理顺工作关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做到定人、定责。加强通报和奖惩力度,提高机关科室和委属各单位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媒体的运用。随着手机网络的兴起和流行,微博微信已成为社会公众信息交流的主平台。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已是大势所趋。我委将进一步完善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运用手段,使之成为政府与公众互动的有效平台,拉近政府和公众的距离,进一步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