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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阅览室规章制度

时间: 04-19 栏目:规章制度

1教师阅览室规章制度

一、阅览室书刊专供教师在室内阅览、查阅资料,概不外借。

二、教师查阅书刊,请勿乱丢乱放,以保证书刊排架的有序,利于查找。

三、取阅书刊一次请勿超过2册,选好书刊后请记清书刊原放的位置,以便阅读完毕后将其放回原处。如需复印,请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

四、请爱护书刊,不得随意乱画、折页、剪裁、涂沫和擅自携带出阅览室。

五、自觉保持室内安静,维护阅览室整洁。

七、阅读结束后,请务必将书放回原处,同时自觉整理书架和书桌。最后请将椅、凳轻轻摆放整齐。

八、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30—5:00。

2教师阅览室规章制度

一、教师阅览室书刊、工具书实行开架阅览,阅后仍然放回原处。请勿携带包或者与非本室的图书资料入内。

二、教师阅览室的词典、工具书、报刊资料仅供阅览、参考,原则上不外借。

三、隔年的参考期刊和其它期刊每人限借二本,借期为一个月。如特特殊情况,教育上需要或者撰写论文需要,可以适当延顺归还时间。但需在指定期限内归还。寒、暑假计算在内顺延,逾期者可及时归还或者办理续借手续。

四、遗失或损失图书资料,一律按原价陪偿,成整套书的损坏或遗失其中一本,则按整套书价陪偿,请遗失者及时主动办理手续。若超过一个月不办理者,阅览室管理人员将上报学校处理。

五、教师阅览室内保持安静、整洁请勿高声谈话,不吸烟,不随地扔杂物。

六、本校教工调离时必须将所借的图书资料还清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3教师阅览室规章制度

1.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丢弃杂物。

2.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3.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

5.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若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其逐出室外。

6.不准私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7.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时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的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4教师阅览室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教师阅览室使用及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1、教师阅览室实行开架查阅,凡本校教师均可到阅览室查找、借阅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和贵重图书不外借,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2、阅览室对教师实行全日开放。

3、进入本室读者,个人书刊和书包等应放在指定位置。

4、教师阅览室内的当月刊只能在室内阅读,过期刊可以外借,借阅期为两周。报纸阅后要准确放回原处。

5、读者在书刊阅览室借阅书刊,在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不得转借、代借,也不得擅自把书刊文献带出书刊阅览室外。

6、爱护公物,不在书刊上涂画,保持书刊的清洁,不乱动馆内设备。

7、阅览室内严禁吃零食、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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