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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 04-15 栏目:规章制度

1能源统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能源统计工作,保证能源统计工作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能源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能源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公司实行公司总部、分公司、车间三级能源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制造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公司能源统计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职能部室和分公司能源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分公司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应征求企业管理部的意见,经分公司综合办、人力资源部批准,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方可办理调(变)动手续。

第二章能源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第五条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报表,由制造部根据各职能部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制造部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第六条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准确可靠,公司、分公司上报的统计报表须经主管领导进行认真审查,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出。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按时向制造部上报,保证能源统计数据及时、有效。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第八条凡公司以外的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公司索取统计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第九条公司各项能源统计资料,由制造部能源管理专责保管,分公司、分厂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保管。

第十条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分厂应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入档保管以便查阅。

第十一条各单位编制的能源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分公司统计资料保管期限为5年,公司统计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并经公司能源管理专责会签后,方可销毁。

第四章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第十二条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受表单位发现数字错误时,应立即通知填报单位订正,填报单位不得推诿或拖延。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报表如发生数字错误时,可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办法订正:

(一)、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隔日发现差错时,应当在当日报表上说明。

(二)、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正,并填报《能源统计数字订正单》(附后)。各受表单位应将《能源统计数字订正单》贴在原报表上,并将原报表数字加以订正,以防误用。

第五章统计工作的交接

第十四条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将经办工作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二)、对接替人员的业务进行培训,使其能独立工作;

(三)、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第六章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能源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能源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有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第十七条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能源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的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第十八条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计划完成与未完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章统计纪律

第十九条从事能源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按时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第二十条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统计信息数据丢失,提供时应按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能源统计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一条公司能源管理专责每月根据上报统计数据的及时性、有效性对各部门进行日常考核。

第二十二条公司能源管理专责每半年对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统计资料的归档、保管、查询、借阅情况,检查应做好记录。

第九章能源统计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三条迟报、漏报、错报数据每一项次扣责任单位50元。

第二十四条瞒报、拒报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并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未按照制造部要求更改能源报表,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并通报批评。

第二十六条因能源统计数据上报延迟、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的10%处罚责任单位。

2能源统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能源统计工作,保证能源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能源统计工作在节能减排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能源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根据各车间和工序能源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能源统计员。能源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

第二章能源统计报表的管理

1、凡需要上交政府职能部门的能源报表,由节能委员会负责编制报送。

2、节能委员会及时对能源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度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统计资料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每月进行一次能源统计分析,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资料。

4、每年建立健全各项能源统计资料、台帐,并及时归档管理。

5、对车间和工序上报能源消耗情况,为确保能源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由统计人员现场核查后签字后上报节能委员会。

6、健全能源统计工作评比考核制度,对各车间各工序的能源统计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第三章能源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公司各项主要能源统计资料,由节能委员会能源统计员掌管,各车间和工序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掌管。

2、各车间和工序应将本单位的能源统计资料,采用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3、各车间和工序编制的能源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超过一年以上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方可销毁。

第四章能源统计工作的交接

1、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将经办工作的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第五章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1、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份,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有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2、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3、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计划完成与未完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3能源计量、统计管理规章制度

1、能源计量是公司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公司的各运行部门计量机构进行管理,公司各部门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公司实行能源定量化管理,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

2、公司计量部门应做到企业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和耗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3、在公司各部门的计量中,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量的管理、检定、测试和维修工作。

4、各部门计量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艺流程路线,设计绘制本部门的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5、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能源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1)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2)能源计量测试实验室的工作制度;

(3)能源计量测试人员岗位责任制;

(4)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5)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测试、修理定额管理制度;

(6)能源计量器具采购、入库、流转、降级、作废核准制度;

(7)能源计量测试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8)能源计量测试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

6、企业能源计量配备的范围应做到:

(1)进出厂的一次能源(煤\电),二次能源(电热等)的计量;

(2)生活和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

7、第6项所涉及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做到不少于95%的要求。

8、能源计量的检测率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都要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

9、为保证使用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标准,根据本企业实际需要,对量大面广的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计量标准,严格计量监督、对使用量小,准确度要求高,而本企业又不能检定的能源计量器具,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可以有计划地报相关计量部门安排检定。

10、能源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原则上要达到100%,并根据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确定各类能源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制订周期检定计划,保证受检率达到98%—98%,抽检合格率达到95%—98%。

11、能源计量器具的安装使用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以保证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维修方便。计量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巡回检定和现场监督检验,杜绝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线。

12、公司能源统计是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统计公司各部门能源消费量,研究能源消耗的规模和构成,从而计算各消耗能源部位的消耗量,用以分析能源消耗的去向与分配。其次是统计企业能源的利用情况,分析其变动原因,为加强能源管理提供资料,再次是编制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平衡表,以反映各种能源的来龙去脉,研究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益。企业能源统计的扎口单位是节能主管部门。

13、企业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由节能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能源消耗统计表格式,能源消耗统计表按月逐级上报,即对生产车间(或能源二次加工部门)、分厂和集团公司。能源统计内容必须包括各种能源消耗量统计和能源利用水平(产值单耗和产品单耗等)统计,能源统计的时段必须与企业生产产品或是财务报表同步。

14、企业能源统计的汇总工作由节能主管部门负责,除应完成本企业能源管理所需要的统计工作之外,还应完成行业或是政府部门规定上报的能源消耗报表。

15、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全厂各部门或是企业的能源统计资料,定期编制企业能源消费平衡表,绘制企业能流网络图,以此开展企业能源统计分析工作或是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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