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x,男,汉族,20XX年7月1日出生,住淮安市清河区,电话号码。
请求事项:
苏HBC950汽车是申请人使用拥有的财产,贵院对该车辆的执行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特提出异议,并且请求法院撤销对苏HBC950汽车的保全。
事实与理由:
xx与xx在20XX年3月11日因为生意需要向申请人借款11万元,为此把苏HBC950汽车作为抵押交付给了申请人,同时交付的还有该车辆的行驶证。双方借条约定车辆违章由申请人负责,为此申请人在拿到车后处理该车辆的违章,花费1万多元,该情况有借条、违章记录单据作为证明。
申请人自20XX年以来一直使用该车辆,20XX年申请人为该汽车做了年审,年审手续费用都是由申请人办理。另外,该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都是由申请人办理的,保险金也一直申请人缴纳。
近年来,申请人一直没有间断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没有归还,后来借款人电话无法联系,申请人四处打听借款人下落无果,由于借款人xx与xx一直没有归还借款,导致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损失很大。现在申请人占有使用该车辆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障。
综上,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执行,依法撤销对苏HBC950汽车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的权利。
此致淮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申请人:梁 ,男,汉族,20XX年7月1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 室,身份证号为 42010419710 038.
申请人:王 ,女,汉族,20XX年7月12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 室,身份证号为42102219780 47.
请求事项:申请人与杨烈纲、汤新泉、何素兰和武汉瑞骏商务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业经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执行标的为位于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1701室的房产一套, 系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最后一套居住房产,贵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居住权利,特提出异议。
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杨烈纲与申请人梁党生、王洁借款担保纠纷执行一案并查封申请人的房产,贵院近日告知申请人贵院已经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申请人对此提出如下异议:
1、贵院所查封的房产是申请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贵院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拟进行拍卖,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作为申人请人的王洁已怀孕5个月,预产期在20XX年5月份,如果贵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那也是有违人道的。
2、贵院不对本案的第一被告(真正的债务人)汤新泉、何素兰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而对作为担保人的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也是不合情理的。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评估、拍卖程序,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生存的权利。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申 请 人:xxx
住 址:XX市东方洋路外贸冷冻厂宿舍2栋403
被执行人:海口***酒家有限公司
住 址:XX市丘海大道西侧东方洋**号
请求事项:
撤回对海劳仲裁字(20XX)第547号仲裁裁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海劳仲裁字(20XX)第547号仲裁裁决书,于20XX年12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20XX年12月27日依法作出秀执字(20XX年)第43号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案外人:XXX,男,汉族,阳XXXX镇XX村委会XXX村西小区9号。
申请执行人:XXX,男,19XX年2月20日生,汉族,住XXXXX村委会大村。
被执行人:XXXXX大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XXX,男。
异议请求:
1、请求撤销XXXX人民法院(20XX)XXX法执第9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法院返还该款给村委会作村道改建工程款支付给异议人。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因XXXX人民法院(20XX)阳西法执第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划拨XXXXXX大村村委会信用社存款20000元整等事宜,现异议人提出异议如下:
一、你院划拨阳西县儒洞镇大村村委会在信用社的存款(账号:80020000001435056)划扣20000元存款,不属于可以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范围。该款属于村道路改建集资款,先由县交通局将该款拨入镇政府账号,后由镇政府再拨款入村委会账号。该款属于村道改建专用工程款,不能用作归还债务的款项,因此法院划拨该款有错应予纠正,并返还该款给村委会作村道改建工程款开支。
二、异议人吴六养是村道改建的工程承包者,现该工程已竣工验收,不久将领取该笔工程款。现法院划拨该工程款两万元,造成XXXX将来难以领取道路工程款。为此,XXX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XXXX人民法院(20XX)阳西法执第9号《民事裁定书》,并要求贵院返还该款给村委会作村道改建工程款支付给我。
此致
阳西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