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新员工培训计划
为了进一步优化职工队伍结构,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备、会管理的高素质的“四有”职工队伍,根据矿职工培训和素质教育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全年工作安排部署,遵循学以致用、讲究实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全员进行全方位、高质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综合素质教育培训,现制定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大力实施“强基固本、阳光管理”工程,积极倡导“大安全、大教育、大培训”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进一步加强对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强制性安全培训教育,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依法办矿意识,同时要严格按照长治会议精神,变“招工”为“招生”,做到“先培训再招用、先培训后上岗”,使全体从业人员真正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强化自我防范能力,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局的有关规定,依照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应急预案,抢险救灾,事故案例分析等。再培训和复训的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等。
三、培训对象
未持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需要再培训、复训以及资格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井下其他作业人员。
四、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生产安全的必要措施。各培训机构、各煤炭企业要从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切实加大安全投入,真正把培训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组织搞好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
(二)做好计划,应培尽培。为规范煤矿用工、培训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长治会议精神的要求加紧成立煤矿职工管理中心。今年我市地方煤矿新录用的工人必须由煤矿职工管理中心统一招生、统一培训、统一劳动合同和保险、统一管理。此外,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计划,特别是各煤炭企业要统筹安排好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全员轮训,并按照计划积极选送学员参加由各级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训。对新录用职工必须做到应培尽培,未经培训一律不准下井作业。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各级培训机构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坚持培训标准,采取得力措施,精心安排教学计划,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教学秩序。要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培训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大纲组织对各类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命题、阅卷和证件发放工作。
(四)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各级煤炭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煤矿职工培训工作的督促、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安全培训工作机构和人员,要经常组织对各培训机构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抓好日常培训工作,确保年度培训计划的圆满完成。要将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安全资格持证情况纳入安全监管的范围,做到把安全培训工作与专项整治、检查考核和安全事故查处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从而进一步提升全市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
为了全面提高我矿职工素质,强化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矿委会研究决定,为了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拟定教育培训计划(制度)如下:
一、加强我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对瓦检工、井下放炮工、安全员、绞车司机、井下电钳工、风机操作工、水泵工等特殊工种,严格按规定送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搞好新工人入矿“三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经4个月后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三、新员工必须经体检合格后,统一到眉山市职工安全培训中心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员工安全操作资格证;老员工每年必须经过眉山市职工安全培训中心复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矿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狠抓职工日常安全教育,确保每个职工每年受教育的时间在20学时以上,每月8日、18日、18日分别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及后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六、具体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2、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造
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及伤亡事故,该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3、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预案和发生瓦斯爆炸、水害、火灾、顶板等灾害的自救,互救方法与避灾路线。
5、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6、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装备和设施的使用与维护。
7、入井须知、通风安全系统、报警装置系统和安全指示标志。
8、 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及瓦斯积聚的预防。
9、其它相关知识和技能。
七、新工人岗前培训、老员工复训和特殊工种送培由矿委会组织实施;矿内培训由各科队组织人员,矿安监科负责培训和考核。
八、对拒不参加教育培训的职工按每50元/人次处罚。
九、本制度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素质、操作技能,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复产复工前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 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科、队、部门负责人应在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明确分工和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进一步完善培训计划,扎扎实实抓好全员的培训工作。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全矿职工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知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达到全员持证上岗。
三、 培训内容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煤炭主管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和事故通报。
3、了解《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的内容。
4、“一通三防”和地测防治水知识。
5、采煤、掘进、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设备操作、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等。
6、学习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并做现场演习。
7、学习本岗位的工作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及岗位技能知识。
四、培训工作要求
1、新工人的安全培训,是培训工作的重点,必须做到一个不漏,学习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学习培训后经过考试合格,登记入册,报主管部门办理《上岗证》,并在老工人带领下方可下井作业。
2、采煤、掘进、运输、巷修等老工人,也要进行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报主管部门办理《上岗证》,方可下井作业。
3、落实从业人员的复训工作,所有职工每年都必须参加复训,复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进一步增强防灾、抗灾和职工自我保安能力。
4、确立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培训期间要求每个职工必须遵守学习规定,不得缺课、迟到、早退和缺考。
6、授课老师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并结合本矿实际编写好教案。
五、培训时间
1、脱产培训,结合本矿职工的时间进行培训。
2、本矿培训时间为2月3日到2月12日,2月13日考试。
3、全员进行培训。
六、培训地点
本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其它工种培训在一楼调度室科。
七、培训费用
教材和教课人员待遇向本矿办公室申请。
八、考核办法
1、培训期间本矿安全质量科有关人员应配合好教师做好学员点名、考勤和课堂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职工的学习态度和表现进行跟踪考核。
2、学员统一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与日常考评进行综合评分,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颁发《上岗证》,方可入井。
3、凡参加培训者,每人交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建立档案,由安全质量科统一收齐保管,以便办理证件。
4、凡新工人培训所在班组应安排以老带新,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九、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并做好特殊工种的培、复训计划工作。
十、巩固学习成果,扩大培训范围。
为充分发挥特殊工种的帮带作用,定于每周五为全矿职工学习日,届时全矿所有职工都必须参加学习,广泛交流,从而使每个职工掌握更多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含量和防御五大灾害的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煤矿×××井
20XX年2月3日
为使新入职员工尽快熟悉和适应煤矿工作环境,明确新员工岗前培训的职责,以及从事煤矿工作必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实现安全培训闭合管理,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打造出一支高素质能打硬仗的职业化队伍,特制定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1、严格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坚持安全培训为主的原则,使新工人熟悉煤矿安全相关的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具备煤矿从业人员必备的技能。
2、强化员工素质教育,通过开展素质培训、感恩教育、拓展训练等,使员工尽快融入企业,具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综合素质,成为企业发展的有用之才。 3、开展准军事化训练,使员工尽快改变生活方式和方法,适应企业工作制度,养成严格遵守纪律的习惯和较好的生活习惯。
4、帮助员工实现三个转变。即实现从陌生到默契的转变,实现从自由人到企业员工的转变,实现从无知到有知的转变。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煤矿20XX年7月份新入职员工。
三、组织机构
1、为加强新入职员工培训工作,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 员:人劳科、培训科、保卫科、监察科、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综合办、矿医院、各区队
2、职责划分及培训重点:
(1)组长及副组长负责新工人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监督检查岗前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
(2)人劳科:负责建立新工人入职考评台账,将招收合格员工报批名单(电子版)发至培训科,并按照课程安排及培训内容做好新工人授课工作。
(3)培训科:提前做好新工人培训计划及课程安排,负责新工人的岗前培训总体协调、拓展训练考评和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4)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综合办、矿医院:按照课程表相关内容重点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5)保卫科:负责新工人政审材料的建档工作,对入职合格员工进行“准军事化”训练。
(6)人劳科、监察科、综合办:负责对新员工体能测试、智力测试、理论监考等,并对全过程的考评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7)各区队:根据岗位需求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流程“危险预知”再培训,上岗之前必须鉴定导师带徒合同,并按照《**煤矿导师带徒管理办法》进行考评。
四、培训项目
1、安全培训:主要培训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管理
知识、井工煤矿开采安全、职业病防治、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等。
2、素质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有煤矿新工人入职培训、企业文化、感恩教育、素质提升培训等。
3、拓展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有信任背摔、模拟电网、众志成城、毕业墙等。
4、实操培训。让新员工到实验室、图片展示室、地面实习基地进行实际操作演练。
5、体能训练:主要培训内容有军训、扛重物、义务劳动等。
6、实习培训:主要由新工人师傅根据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
五、培训时间安排
1、军训时间:集中准军事化训练为三天,从7月17日开始至7月19日结束。日常准军事化训练为每天早上6:30至7:40,下午16:30至17:40。
2、理论培训:素质培训时间为3天,安全培训为9天,共计12天,理论培训时间为每天早上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3、实习培训:经过矿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人劳科将新工人分配到区队,由区队根据岗位需求签订师徒合同书。
六、新员工培训考核
1、根据六项培训项目,逐项对新工人进行考核,每个考核项目
为100分,考核类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2、新工人考核必须达到过“六关”,考核采用单项考核否决制,即只要有一项考核为不合格,将不合格人员退回原籍,矿上将不予录用。
3、新工人培训考核实行对标排序,即将考核项目按照安全培训占40%、素质培训占10%、拓展训练占5%、实操培训占5%、体能训练占10%、实习培训占30%的比例折合综合成绩,根据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4、根据新工人综合考核成绩,对前三名的每人奖励800元,对4-10名的每人奖励500元。
七、相关要求
1、新工人培训期间,培训科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考核及新工人管理工作,并依据《**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2、培训科负责将新工人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发至相关人员邮箱,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培训责任,原则上授课时间可调不可缺,并提前一天告知培训科,以便于新工人培训正常开课。
3、授课老师要根据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提前备课及按时讲课,方式采用PPT幻灯课件、互动式教学,结合我矿实际向他们介绍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经过岗前理论培训考核合格后,具备入井实习资格的员工,培训科负责办理新工人安全培训上岗实习证;
5、经现场实习四个月考核合格后,各区队根据岗位需要上报一般工种和特种工种培训计划,经过相关安全资格培训后,获取安全资格证的员工方可独立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