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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时间: 09-27 栏目:计划
篇一:冷水江市布溪街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1763字)

为规范我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20XX年全办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观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办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我办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探索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新机制,提高应对化解事故善后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检查计划

1月:开展春节和春运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道路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

2月:开展幼儿园安全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人防、物防和技防落实情况、接送车辆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要求、饮食卫生是否达标等。

3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市场、超市、宾馆、公众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年内开展两次以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月: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各建筑施工工地,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5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使“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进一步减少,使我办安全生产治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6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的安全监管,有效遏制生产、经营、使用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7月: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辖区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台帐,制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

8月:对辖区内的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9月:开展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车况、驾驶员资质、检测维修、运输等情况。

10月:开展娱乐场所、宾馆酒店消防安全检查。

11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市场、超市、宾馆、公众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定期对辖区各部门店经营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配合上级安监部门进行查处,特别是在春节、清明前后加大对销售网点的检查和监管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执法负责人应承担本级执法计划落实责任。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相应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

(二)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三)严格纪律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五项”规定等廉政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

篇二: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795字)

一、指导思想

街道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保障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发展。

二、执法职责

(一)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并在限期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立即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撤出,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三、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成立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组。成员为(略)。

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检查指引,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详见附件一。

按照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检查工作计划,见附件二。

四、委托执法检查原则

本工作计划所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检查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原则。依法严格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权。对能现场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不能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二)科学统筹、全面覆盖原则。依照辖区实际,对照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规模、生产情况,对辖区进行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全面覆盖,不留盲点。

五、委托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工作。

(二)执行计划、严格检查。根据检查工作计划,认真执行计划、切实严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三)严肃纪律、积极作为。参加执法工作的人员要严肃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作为,不包庇、不遗漏。

篇三: 望岳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614字)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更上一个台阶,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计划》(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和长沙市安监局及岳麓区安监局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望岳街道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和市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和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手段,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遏制和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式的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全街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顾问:张伟

组长:龙明星

副组长:王华、陈利华、彭江、陈裕、曾志勇

肖春华(常务)、曾利民、李毅飞

成员单位:街道各办(所)、各村(社区)、望岳派出所、驻街各企事业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安监站站长彭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切实推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防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我街的各项考核指标。街道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实现全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街20XX年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街道成功。

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不缺位、不枉纵、不以权谋私。

(二)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属地管理,界定街道、村(社区)执法检查的对象,不越位、不错位,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三)全覆盖原则。街道安监站、派出所、村(社区)安全联组按照分类分级、属地监管原则,把全街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烟花爆竹、加油加汽站等重大危险源以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网吧、餐馆、工厂、学校、工地等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面覆盖、面面俱到、不留死角。

(四)计划统筹原则。统筹好街道安监站、派出所、村(社区)安全联组执法检查和安全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方式和职责分工,分级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实施。

五、执法检查的任务及分工要求

(一)街道安监站

1、街道安监站在完成职责范围内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村(社区)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对执法检查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

2、对辖区内直管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坚持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行政执法检查;对行业监管企业的重点单位每季度进行不少于2次的行政执法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行政执法检查;对出现过违法现象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随时随地进行抽查。

3、组织并督促村(社区)履行好对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监督职能,对各村(社区)的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发现情况应及时书面报告相应职能部门处理。

(二)村(社区)安全联组

1、对辖区内的直管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行政执法检查;

2、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隐患部位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行政执法检查;

3、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履行好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监督职能,每月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按照时段要求、区分行业、突出特点,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六、执法检查的内容

执法检查内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9项重点检查事项确定,具体参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照表》(见附件)。

街道安监站和村(社区)安全生产联组要按照执法检查计划书,实行分类执法、动态管理。

各村(社区)可参照执法检查内容,组织好对辖区内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并配合处理。

七、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书面整改指令;

(二)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四)应当依法提请区人民政府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及上级安监部门书面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安监站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安监站在行使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有机结合,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使每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起到教育企业、消除隐患、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发生事故概率的作用。

(三)安全监管人员要端正态度、转变作风,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察能力,努力把自己造就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清正廉洁”的优秀安监干部。

九、其他事项

(一)明确责任。街道安监站对直接负责的执法检查负主要责任,并承担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

(二)精心组织。街道安监站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职责,科学制定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逐级抓好工作落实。

(三)沿革考核。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按照执法计划的要求,层层开展执法检查考评。

(四)严肃纪律。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桂花坪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1639字)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湖南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安监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湘安监政法〔20XX〕51号)、长沙市安监局《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工作的通知》(长安监法[20XX]2号)、《20XX年天心区安监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天政发[20XX]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现制定20XX年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二)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街道安监站、社区安全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街道安监站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三)全覆盖原则。街道安监站、社区安全联组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把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四)计划统筹原则。统筹街道安监站、社区安全联组执法检查或安全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方式和职责分工,分级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报街道批准后实施。

二、执法检查的任务分工及要求

(一)街道安监站:对辖区内直管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行政执法检查;对行业监管企业中的重点企业单位每季度进行不少于1次的行政执法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行政执法检查。

(二)各社区安全联组:切实履行好对辖区各单位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监察职能,对各单位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覆盖率达100%。发现情况应及时书面报告相应职能部门处理。

对下列情况的企业,街道安监站应适当增加监督检查的次数,每年进行监督检查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上一年度发生伤亡事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存在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当年被许可或经新、改、扩建审批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大且危险程度较高的。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有关的案件,核查率须达到100%。

三、执法检查的内容

执法检查内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9项重点检查事项确定。

街道安监站按照执法检查的任务分工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检查的内容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书,实行分类执法、动态管理。

各社区安全生产联组可参照执法检查内容,组织好对辖区的安全检查和监察工作,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并配合处理。

四、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书面整改指令;

(二)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四)应当依法提请上级安监部门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书面报告;

(五)执法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录入街道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

五、其他事项

(一)明确职责。各社区对直接负责的执法检查负主要责任,并承担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

(二)精心组织。街道安监站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职责,科学制定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逐级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格考核。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按照执法计划的要求,层层开展执法检查考评。

(四)严肃纪律。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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