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旅游接待方案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今年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免收费政策,旅游接待任务繁重,旅游安全等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了切实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和游客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佳节,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方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超,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徐丙超,景区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成前,景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宫晓毅,管委会副主任
石磊,管委会副主任
张永强,管委会副主任
邓琳琳,管委会副主任
赵虎成,景区纪委书记
成员:徐德田,财政局局长,花果山景区党委副书记、管理处副主任
江颂青,旅游发展局局长
马礼兵,办公室主任
王善景,工会主席
苗明慧,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局长、安监局局长
吴雨玲,社会事业局局长
朱栋梁,机关党委书记、渔湾风景区管理处主任
徐恒喜,云台街道党工委书记
江尧凯南,云台林场场长
庞士军,朝阳林场场长
雷斌,景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鲍建荣,景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李鸿儒,景区工商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旅游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宫晓毅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重点工作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旅游安全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各单位要坚持以“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为指导,以对广大游客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春节”假日旅游特点,加强对一线服务人员和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
2.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和出行提示,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值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游览游乐设施、旅游客运车辆、餐饮场所、安全设施、湿滑危险路段等进行动态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适时制定专项安全工作预案,安全设施要配齐配足,紧急疏散通道要畅通无阻,要做到有预案、有防范、有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妥善安置,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搞好对消防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灭火演练,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及时弥补防火安全漏洞。各乡场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和登山野游管理,做好野外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完善工作,要求生态护林员严把山口,严查火种,严查进山人员,杜绝森林火灾和游客野游迷路事件发生。
(二)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秩序
1。加强协调与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确保旅游市场环境和谐、文明、有序。对游人比较集中的花果山景区、渔湾景区旅游环境和秩序进行重点治理,加大市场整顿力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队的优势作用。
2。各旅游单位诚实守信,提升服务质量。各旅游组织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杜绝无证上岗、欺客宰客等行为,引导开展文明服务,杜绝尾随兜售、购物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占道、索要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游客满意度。
3。完善和规范景区投诉标识,建立处理投诉应急工作机制。向公众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并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值班,随时受理游客投诉,处置旅游投诉中突发事件要迅速有效程序简化,实行重点单位重点监管。
(三)提高旅游标准化管理水平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记服务宗旨,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科学统筹春节假日接待工作。按照春节期间旅游活动的特点,在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统计预报、宣传促销、消费引导、制度保障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高管理、协调、服务水平,促进春节假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提升。
宣传部门要重视抓好假日旅游的新闻宣传工作,以正面宣传为主,宣传报道春节期间的假日旅游市场、游客理性消费和文明旅游等情况,营造欢乐祥和的假日旅游氛围。
(四)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报送各类信息
1、认真完成旅游接待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各景区要在春节假日期间设置专人负责接待情况数据统计工作,于20XX年2月24日18时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景区春节假日接待情况表;将本单位春节期间旅游工作综合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于20XX年2月26日18时前报送(材料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安全生产情况、旅游接待特点及分析、假日期间的典型事例、存在问题和建议、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2、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和突发事件上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完善假日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出现重大情况、事故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请有关单位将春节值班表及各景区假日旅游统计人员姓名和手机号,于2月16日下班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徐冰
联系电话(传真):85726627
电子邮箱:xxxxxxxxxx
根据《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接待工作的通知》(西旅发〔20XX〕6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的各项假日旅游接待工作,使大家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团圆的春节,促进全市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高效、持续开展,结合景洪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旅游部门的主体作用,强化责任,切实履行好假日旅游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做好20XX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接待工作,决定成立全市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桑林,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
罗焱,市旅游局副局长
康庄,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
周术辉,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长
刘河丽,市旅游局行管股股长
刘卉芳,市旅游质监所副所长
张曙光,市旅游局秘书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协调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工作。
1、安全保障组
组长:康庄(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刘河丽、海燕
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管股,具体由刘河丽协调。电话:2161630。
职责:
一是配合市假日旅游协调成员单位,负责对各旅游接待单位的消防、卫生、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是负责黄金周期间运输、住宿的调配。
三是负责对应急突发事故的协调处理。
四是负责每天向州假日办上报假日旅游接待工作进展情况。
2、信息统计组
组长:罗焱(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宋世辉、陶振群、卢致颖
联系电话(传真):2162495
职责:
一是认真做好节日期间信息统计整理工作,收集并按时上报各类统计信息和数据。
二是及时上报每日快报。
三是热情服务,搞好接待和来访工作。
四是逐日向宣传组上报资料,便于撰写材料。
3、宣传咨询组
组长:康庄(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张曙光、廖纳、唐俊
联系电话(传真):2162495,电子邮箱地址:xxxxxxxxxxx
职责:
一是撰写简报、新闻稿件和相关资料。
二是负责配合新闻单位对行业接待情况的采访和报道。
三是协同州旅游局做好旅游咨询服务。
4、市场监督组
组长:周术辉(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长)
成员:刘卉芳、马斌、王治超
24小时值班电话:2162177
职责:
一是负责各类事件紧急预案的制定及监督指导执行。
二是负责各类投诉案件的受理。
三是负责旅游市场的整治。
四是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是对工作进度形成材料,逐日向统计组上报。
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安全有序
全市旅游行业假日旅游协调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要各尽其职,加强协调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要重点抓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以全面提高旅游接待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游客的正当利益。要把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科学统筹假日旅游工作。要根据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发展状况,结合辖区实际,在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统计预报、宣传促销、消费引导、制度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服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协调、稳定。要联合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部门,在春节黄金周前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力度,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整治旅游客运秩序;要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和重点查处“黑车”、“黑店”、“黑社”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以及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打击非法“陪游”、“伴游”等丑恶现象;要严厉打击在机场、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拉抢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要坚决防止和严肃处理组团社和接待社之间因合同纠纷而扣留旅游者的违法行为。在抓好市场整治的同时,要加强对旅游“热点”的疏导和分流,进一步加强旅游信息预告和发布工作,及时推介新的旅游景区景点,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调配出游时间、选择旅游产品,尽量减缓集中出游、集中旅游带来的各种压力,避免热点地区和景区游客过度集中。建立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实做好春节黄金周各项旅游接待工作。
各旅游行业协会、各旅游企业要重点抓好旅游安全保障,针对春节黄金周自驾车多和游客较为集中的特点,各行业建立并落实旅游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理措施,积极做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各旅游景区(点)要制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工作,特别重视游道、索道等设施的安全。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的自我安全保护和防范意识,落实好各项责任,确保安全有序。同时旅游企业在接待服务中要重视细节,切实提高服务水准。要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服务工作的节前动员工作,不因游客量的增长而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切实做到优质服务,保证质量。旅行社要在落实好机票、车票、住宿酒店等前提下方可接团,在送机时要要确认航班起飞后,送机人员方可离开机场;旅游饭店要进一步提高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为确保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顺利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市旅游局将在节前会同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各旅游行业、各重点旅游企业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请各旅游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黄金周期间的旅游接待准备。
请各旅游行业协会将黄金周接待方案和24小时值班安排于20XX年1月30日前报市旅游局行管股,电话:21616302162495(传真)。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工作目标,确保全县人民和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文明的新春佳节,按照省、州假日办做好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提高假日旅游工作重要性认识
做好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各项工作,对推动我县中国普洱茶第一县和西双版纳春城建设,提升打洛边境旅游知名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全县各旅游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假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要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重点抓好旅游安全保障,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假日公共服务水平;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组织好旅游市场产品供给,满足游客多样化旅游消费选择;要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加大宣传力度,对游客提供引导服务,努力解决好春节期间的供求矛盾;要克服麻痹思想,严防各类事故,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旅游安全事故和服务质量投诉等问题,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旅游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市场供给、质量监管、消费引导等各项工作,按照假日旅游工作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假日期间社会稳定,游客平安旅游。
二、突出重点,保障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严格执行春节期间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审查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应急预案,做好边境旅游、乡村旅游、自驾旅游、自助游等安全引导和应急救助准备。加强运力保障、运营监管和旅游点的客流疏导,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严查非法运营和超载超时运营,增加重点时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标志,增强警力部署,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保障假日旅游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心,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强化安全防范,加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和检查监督工作,全面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旅游行业特点,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节前,由县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县内各旅游接待单位进行节前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对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漂流项目、旅游节庆活动、旅游包车以及旅游场所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游客密集场所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恐怖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落实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平稳顺利。
三、规范市场,做好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提升工作服务水平
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是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必须做加强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在节前和节日期间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交通、安监、工商、卫生、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市场联合监管,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旅游包车、价格、合同、广告等重点环节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等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二是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各旅游接待单位要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做到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提高信息咨询、运输售票、住宿餐饮服务、导览参观、医疗卫生等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旅游观念,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共同维护旅游生态环境。大力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加强对游客的全程引导和教育。
四、加强协调,切实解决市场供求矛盾
针对黄金周期间出现的交通运输和宾馆(酒店)供求矛盾,提前制订应急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一是要及时开展旅游预测预报工作。准确掌握旅游市场趋势,不断完善旅游预报系统,合理分流客源,调节供需矛盾。二是对于进入勐海的自驾车游客,要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积极做好旅游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各旅游企业要配合旅游假日协调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旅游接待服务工作。三是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电话以及车站、景点信息屏等多种渠道,建立假日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以及节日市场供求、价格等旅游公共信息,引导群众错峰出行,理性出游。同时各旅游企业也要加强信息引导服务,开设旅游咨询电话,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四是注重新产品、新线路的开发和宣传,努力挖掘推介新的旅游休闲产品,培育新的旅游热点,满足游客多样化的旅游消费选择。
五、认真履职,加强假日旅游公共管理,确保工作运转顺畅
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搞好市场对接,优化服务流程,拓展信息渠道,加强对本地旅游接待单位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处理旅游投诉,严密防范因投诉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要加强对旅游业食、宿、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价格监督,严禁经营者趁机违规涨价。组织检查组对旅游热点地区的市场价格进行动态检查,切实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点)的压力容器、电梯及游乐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并督促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县交通运输局要针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实施,对可能出现车辆增多的问题周密部署,切实加强车站的秩序综合整治,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配运力,充分满足游客的出行需求,并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分析和统计工作。
县公安局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坚决打击针对游客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加强交通疏导,对于城市周边公路依靠点和景区附近,要增派警力,全力做好旅游车辆及自驾游客的通行保畅工作,防止出现大范围车辆拥堵。
公安消防大队要认真开展“清剿火患”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旅游行业不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全县尤其是游客聚集地食品、药品的检查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游客的食品和药品安全。
县卫生局要加强重大疫情的监测,防止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及时为游客提供优良的医疗与救治服务。
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旅游商品特别是珠宝玉石等贵重旅游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制假贩假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节期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旅游虚假广告、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县旅游局要指导各旅游接待企业严格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加强应急演练,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统计制度要求,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及时、准确地向州假日办报送有关信息情况。
县统计局要积极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假日旅游数据的统计工作。
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旅游企业,要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于20XX年1月21日前将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县假日办(传真:0691—5126077)。
六、加大宣传,认真受理旅游投诉案件
通过对我县假日旅游的组织准备、安全保障、旅游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统计和宣传报道,提高勐海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由县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勐景来景区分别在县城、打洛(勐景来景区)设立旅游接待咨询点,统一发放旅游宣传资料,为进入勐海旅游的自驾车游客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
认真落实假日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县假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解决假日旅游中的矛盾和问题,保证对外公布的旅游投诉电话(0691—5120144)24小时有人接听,及时、全面地受理和处理各类旅游投诉案件及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特别是与县假日办保持紧密的通讯联络,确保假日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凡因值班脱岗,影响联络畅通,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七、工作进度安排
(一)1月15至1月21日,各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县假日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对所分管的各个行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环节要进行及时的整改,及时治理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旅游接待单位和企业要悬挂好节庆标语,积极营造节日氛围。
(二)1月22日前,县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工作方案上报州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1月31日至2月6日,县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各个工作小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开展工作,掌握假日旅游的动态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做好各项旅游接待工作。
(四)2月7日前县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假日期间旅游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8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州假日办。
县假日办(旅游信息统计)
联系电话:0691—5126077(传真)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
旅游投诉电话:0691—96927,0691—5120144
为做好新行势下的20XX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继续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进一步宣传桂林,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五一”假日旅游接待有关工作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方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毫不松懈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全市“五一”假日旅游接待工作在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按照《桂林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五一”假日旅游接待,执行主任为张志红(手机:13607739239)。值班室设在市旅游投诉中心,电话:2800315(24小时值班)。
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安排分管领导值班,设值班电话,并将值班人员姓名和值班电话报市假日办值班室。
三、重点工作和有关要求
(一)突出重点,加强“五一”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我市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一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要对全市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旅游节庆活动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特别要加强对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审查和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主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责任,确保安全。二要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做好全市旅游车辆和旅游道路等旅游交通、游览环节的动态检查和及时维护,增强各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识及警力部署,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三要加强安全教育引导。要加强对全市一线服务人员和旅行社领队、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四要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旅游、公安、交通运输、铁路、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和出行提示,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引导自驾车旅游和出境旅游等安全有序开展。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值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县旅游安全检查工作由各县政府牵头,检查的办法、内容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各县和旅游经营单位对有游客伤、亡事故发生的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任何单位不得推诿和延误。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对拖延缓报或隐瞒不报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规范秩序,优化“五一”假日旅游市场环境
旅游、工商、公安、交通、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围绕优质服务的目标,在做好《广西旅游条例》宣传工作、提升旅游接待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同时,要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质量为内容,结合“品牌建设年”活动要求,在“五一”假日前和假日期间,通过部门执法和综合执法,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大力净化旅游市场。要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整治旅游客运秩序,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组织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实守信活动,加大失信查处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杜绝导游无证上岗、欺客宰客等行为,引导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各相关部门和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广泛开展“微笑服务”、“细微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等优质服务活动,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坚决防止哄抬物价,物价、工商和旅游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物价检查,严厉查处借机涨价的违规行为。各县、各城区要根据本县区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搞好本辖区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全市各项专项整治,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要认真抓好“五一”假日期间旅游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市旅游投诉中心要做好节日期间游客投诉的受理和分类工作。各有关单位必须成立专门的游客投诉受理机构,向公众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并派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游客的投诉。对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交给的投诉案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不得推诿和拖延,并及时将受理结果反馈给市旅游投诉中心,由该中心统一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五一”假日期间,如出现因航班延误造成旅客滞留的问题,民航企业要主动做好解释、安置等服务工作,避免引发纠纷。旅游接待单位必须遵纪守法,规范服务。
(三)精心组织“五一”假日旅游活动,充分发挥节日旅游的综合效应
各部门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旅游发展的引导,以获得更好的综合效益。
要认真分析今年“五一”假日旅游市场的新特点,主动把握居民出游和旅游活动的新变化,统计、旅游等有关部门、各重点旅游县以及有关旅游企业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信息服务面,及时全面掌握市场变化,有针对性地发布对公众有实用价值的出行信息。要实施好假日旅游信息一日一报制度,及时反馈市场信息。要及时将本地、本部门或单位的有关节庆活动信息报送市假日办,以便市假日办掌握情况,及时、准确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统计信息。要严格把好统计数据及所报送的各种信息资料的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要认真分析预测我市“五一”假日假日旅游市场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假日旅游产品的供给,组织推出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健身康体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引导自驾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在安全保障工作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的出游需求。
汽车站、火车站、各重点景区(点)以及旅行社门市部要在显要的位置竖立告示牌,动态公布最新的客流数量以及客流分布情况。
要进一步重视和抓好“五一”假日旅游的新闻宣传工作,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协作,加强宣传报道和市场引导。要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休闲生活方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游客文明出行,宣传一线职工辛勤劳动、优质服务的精神风貌。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服务系统,营造假日旅游氛围
根据“五一”假日旅游的运行规律,高度重视旅游交通安全。加强对各旅游景区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更加重视对出境旅游、自驾车游的安全引导和安全提示,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准备。
节日期间有关部门要继续开放博物馆、图书馆、少年宫和体育馆等公用设施。要结合20XX年桂林旅游“品牌建设年”主题,加大对各类旅游新产品的推介力度,搞好新产品进入市场的规范,积极推出多元化的旅游产品,通过加速旅游产品的升级换代,逐步完善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发挥假日旅游的综合效应。配合“五一”假日期间我市举办的“迎千车万人游桂林、桂林米粉飨贵宾”活动,组织举办一系列形式丰富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符合健康、安全、卫生要求的旅游和文娱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吸引更多的市民前往进行旅游、学习、健身、娱乐,减轻各风景游览区(点)的压力。
商业网点要加强对节日旅游经济运行情况的宏观调控和信息引导,进一步繁荣假日旅游市场和商品市场的供给。社会餐饮业要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抓好食品卫生工作。市区、各重点旅游县以及各主要景区(点)内的银行、邮电营业点,要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搞好便民服务。
(五)“五一”假日期间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及成员单位的假日旅游工作日,为节前第5天到节后第3天这段时间内,实行16小时(8:00—24:00)值班制度。一些特殊的部门、机构、单位和工作岗位,应根据需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节前准备工作
1、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必须根据各自职责,在节前做好各自所分管企事业单位假日旅游接待的宣传动员和部署工作,要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投入到今年“五一”假日的各项旅游工作中去。
2、制定好假日旅游接待预案。各成员单位针对当前旅游接待中存在的以及旅游高峰接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出问题,在节前制定完善假日旅游接待预案。
3、自查工作。在节前7天,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及所辖旅游接待企业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抽查工作。在节前5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成员单位自查情况,组织有关方面有重点地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领导小组。
(二)节后总结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在节日后两天内,将本单位假日旅游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假日旅游接待特点、典型事例、先进集体和个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建议以及今后工作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