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升我镇党员整体素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按照发展党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到基层砺炼·在一线入党”做好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邕组通〔20XX〕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影响我镇稳定健康发展的大事来抓,认真总结近几年发展党员的新创造、新经验,探索建立持续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创新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创新、争创一流,努力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指导计划
根据城区文件部署要求,20XX年,全镇计划发展新党员19名,其中:女性党员7名,占36.84%;少数民族党员16名,占84.21%;35岁以下党员12名,占63.16%;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10名,占52.63%;生产一线党员18名,占94.74%;推优党员4名,占21.05%;工人党员3名,占15.79%;农牧渔民党员10名,占52.63%;新社会阶层党员3名,占15.79%;外出务工党员1名,占5.26%。
三、工作要求
(一)以控制总量为出发点,适度把握发展党员队伍规模
要深刻领会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城区20XX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和计划调控相结合,把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与实际发展数之间的上下浮动比例严格控制在5%以内。注重统筹考虑发展党员的数量和速度,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适度保持发展党员队伍规模。结合实际逐级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方案,对所辖党组织发展党员数量、结构分布、年龄层次、学历要求、调控方法、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指导意见。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发展对象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
(二)以优化结构为切入点,透步提升发展党员整体层次
要突出重点,破解难题,进一步合理优化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布局,深化拓展“在一线入党·到基层砺炼”活动,进一步强化在基层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提升发展党员整体层次。
1、强化一线发展,注重抓源头建设。要注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注重一线发展党员,不断拓展发展源头,促使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深化拓展“在一线入党·到基层砺炼”活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特点,注重抓好农村、“两新”组织、新农村建设等基层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将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凝聚到党的周围、吸收到党内来,逐步解决党员队伍年龄老化、学历偏低、发展党员源头不足问题,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在农村,重点在优秀青年、致富带头人、行业协会负责人、村“两委”后备干部、复退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和妇女等人群中发展党员。在社区,重点抓好在社区流动的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工作;重点培养社区年轻专职工作者,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在“两新”组织,要注重推荐“两新”组织中专业技术骨干、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入党,使“高学历、高科技、高层次”的优秀员工入党人数逐年增加。
2、强化宏观调控,实现合理化转变。从近年来发展党员结构分析来看,在性别、年龄、学历、类型等组成上仍存在着一些不合理情况,比如农村发展的党员普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较小,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发展对象接近饱和等。为使党员队伍结构逐步实现合理化转变,各党(总)支部要转变发展党员方式,逐步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发展党员工作不再以“数量多少”为标准,而是以“结构是否合理“作为重要指标之一。
(三)以提升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强化发展党员综合素质
要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执行“七个不发展”原则,在发展党员的每个环节、程序、关口都必须坚持标准,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合格一个。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时,既要重视政治条件、思想觉悟,又要看重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确保党员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要严格遵守程序,完善管理机制。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管理、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两个阶段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确保每一名新党员都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探索实行发展党员联审制,在审批预备党员时,广泛征求纪委、计生、信访、公安等部门意见建议,探索在发展对象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双向公示”做法,防止“带病”发展党员。要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不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发展党员,或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或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的,镇党委将视情况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给予纠正。
(四)以创新发展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发展党员体制机制
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支部书记抓发展工作责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发展党员网上申请、网上党课、网上思想汇报等新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和网络技术突破发展党员的地域、时空限制。要着重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特别是从农民工、“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统筹做好各领域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把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内来。针对农村外出务工青年增多、发展年轻党员难的新问题,要进一步探索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流出地、流入地两地“选苗”、两地培养、两地考察、两地公示的发展党员协作机制,加大在流动党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两新”组织党组织第一书记、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和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力量。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党(总)支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发展党员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所在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全面负责、全程负责。
2、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切实把发展党员的任务落实到各党支部。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七个不准发展”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全程质量管理“22456”机制(即:入党积极分子“两推荐”、发展党员工作满意度“双评议”、发展党员“四票决”、“五公示”、“六部门审查”制度),对于条件不成熟、不符合要求、不履行程序、思想政治存在问题的坚决不予发展,务必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加强督促,及时汇报。镇党委要定期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同时,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困难的要及时向城区组织部汇报,主动沟通请示。
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保证党的队伍后继有人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努力建设适应新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按照党章的规定及省、州、县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按照上级要求,创新理念、健全机制,以发展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特别是有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优秀青年入党为重点,努力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始终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努力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力量支撑。
二、工作目标
计划发展党员15名左右。实际发展数与计划数相比较,上下浮动幅度控制在10%以内。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40%;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优秀青年党员占发展总数的80%以上;女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25%。
三、发展重点
各支部要把发展农民、知识分子、干部中的先进分子,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重点发展文化程度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回乡大中专学生、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优秀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入党;在机关,把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强,业务精通,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年青队长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争取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保障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立足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各支部要依据全镇的党员发展规划,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充分认识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整体目标;要注重党支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镇党委书记将与各支部签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责任,各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年终严格按照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评奖惩。
2、纳入目标管理,明确工作责任。20XX年,镇党委将是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作为衡量党支部书记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各支部书记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连续两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追究支部书记的领导责任,并区别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撤职等处分。
3、抓好制度落实,严把“入口关”。各村党组织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时期的党员标准,把好“入口关”。在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公示制、备案制、调阅制、责任追究制和全程联名推荐制等六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和完善发展党员票决制,着力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不断完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努力从制度上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要认真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坚决防止和杜绝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
4、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综合素质。组织新党员积极参加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知识,对照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深入剖析、严格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保证新党员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对于极少数党性观念不强、思想退化,已经丧失先进性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各支部要认真贯彻镇党委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并于20XX年7月15日前将20XX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入党申请书报送到镇党建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清组通字〔20XX〕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我镇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党员在带领群众创新创业、共同致富中的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暗流镇20XX年党员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发展党员要求,坚持自愿入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提高党员的质量和政治素养。
发展党员的目标任务是1000人以下的村(居)入党积极分子常年应不少于10人,至少发展1名正式党员;1000至20XX人的村(居)不少于15人,至少发展2名正式党员;20XX人以上的村(居)不少于20人,至少发展3名正式党员。
确保20XX年我镇党委发展党员不低于12人,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低于9人,35岁以下的不低于9人,女性党员不低于6人,侧重发展农村实用人才,切实带动我镇经济发展。
二、工作措施
1、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摸底。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各村“升星”计划,对各村发展党员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党员年龄结构严重老化(党员平均年龄达55周岁以上)的村党支部,列入重点单位;对无党员的村民组,实行重点指导发展,确保今年党员发展全覆盖。对列入重点管理单位的村党支部和重点指导的村民组,镇党委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做到定时间、定责任、定措施,包转化的“三定一包”要求。逐一建档立册,对党支部负责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实行动态管理,促进转化。
2、结合实际,精心制定计划。
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结合我镇年轻人流出多,流动频繁等特点,创新思维,制定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各村党支部要根据镇党委的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和成熟程度,制定详细的发展党员计划、措施,并报乡党委备案。
3、创新方法,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要加强引导,增强入党的吸引力。把实施“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党员“六诺双评”、“诚信建设”活动等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载体来抓,让党员在“创业带富工程”、六诺双评”、“诚信建设”中搞好示范;引导我镇各类人才积极向党看齐、向党组织靠拢,把我镇各类人才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二是要拓宽渠道,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合当前我镇实际,积极探索在流动青年中通过开展流动青年走访、召开春节返乡青年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方式,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知识、党的建设、党的发展、地方经济发展等情况,让广大流动青年广泛了解地方发展,认识党的事业;积极把非党员致富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外出务工能人、回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经常性的不间断的走访谈心,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靠拢,变“等上门”为“领进门”。
三要注重培养,促其早日成熟。建立发展党员培养“三定责”(村级党建工作指导员引导,村级党组织书记教导,乡党委副书记负责督导)方式,进一步完善“先上岗、后入党”的培养机制,把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向入党积极分子延伸,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岗锻炼,尤其是要把那些素质高、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放在村组干部等重要岗位上锻炼,引导他们成为工作的带头人、致富的领头雁,促其早日成熟。四是要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严格把好关发展党员审核,坚持“八个不批”,即对入党动机不纯的不批,未经培训或培训时间不满40个学时的不批,未经上岗锻炼的不批,未经公示票决的不批,未经镇党委派人列席村支部表决会议并参与入党对象考察谈话的不批,不符合规定时限要求的不批,材料不齐全的不批,严重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的不批,坚持“推优培育”“四关准入”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五是要找准载体,强化宣传引领。
各村立足于各自实际,不断创新党员发展培养教育的形式,积极为农村优秀分子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六是加强管理,确保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
各村要严格按照“四个跟进”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办法和“末位整顿”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对于不合格的党员用“开门评议、量化评分、末位整顿”的方法进行处置,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层层落实责任。
扎实把发展党员工作同整顿软弱涣散村党支部有机结合起来,对班子软弱涣散、无力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村党支部进行整顿,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我镇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检查督促。
镇党委对照本镇发展党员重点,每季度对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党员发展工作差的党支部进行教育批评。
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升我镇党员整体素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按照发展党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影响我镇稳定健康发展的大事来抓,认真总结前几年发展党员的新创造、新经验,探索建立持续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创新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创新、争创一流,努力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预期目标
1、找准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杜绝发展党员信访案件的发生。
2、完善发展党员“六全程”制度,制定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实施发展党员公认度测评办法。
3、将新办法、新制度全面运用落实到发展党员工作中去。
4、做好宣传,将新经验,新方法推广至全县贯彻实施。
三、方法步骤
1、开展全面自查。对近三年的发展党员工作做全面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完备。对近年来发展党员信访案件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查找原因,制定相应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实施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措施。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和确定发展对象时,由党员和群众联名推荐,并在党员和群众代表中进行公认度测评,合格之后方可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3、实施发展党员全程公开措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要由党员和群众联名推荐,并现场监票、唱票、计票、公布结果。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实施发展党员全程公示措施。做到“四公示”,即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将本人表现、培养考察及支部意见等情况以张榜方式公示,每次不少于7天,各党支部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党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实的一票否决。进行全程网上监控。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将在网上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在线学习,学分不低于60分,学习成绩将全程在网上公示。支部大会讨论的拟发展对象也将在e支部上公示后进行基层党支部网上票决,系统自动审核。经党(工)委研究的结果采取网上公示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5、实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措施。各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时,组织委员携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本》列席会议并做好记录。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党委派人携带《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本》参会并做好记录,最后上交镇党委统一存档保管。
6、实施发展党员全程审核措施。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公示、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前,镇党委审查各类入党材料。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吸收为预备党员。对各党支部上报的《入党志愿书》、《培养考察档案》及其他材料统一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规范、完善;在将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前,安排组织委员逐人谈话,进一步考察其入党动机及对党的认识。
7、实施发展党员全程问责措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考察人、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全程跟踪问责。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发展党员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所在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全面负责、全程负责。
2、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切实把发展党员的任务落实到各党支部。工作中坚决做到“六个不发展”:没有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学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一般、表现平平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有争议的暂不发展。
3、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党委要定期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
发展党员是党的一项基本建设和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镇发展党员工作,根据《绛县“十二五”时期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绛组发[20XX]4号)、(绛组发[20XX]3号)文件的总体要求,推进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在富民增收、促进和谐的实践中创先争优,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发展党员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十二五”末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翻番的要求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依据,遵循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以实施运城市农村发展党员“382”工程为契机,结合《绛县“十二五”时期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党员队伍,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农村党组织注入新的活力,为我镇农村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1、按照中央、省、市县发展党员工作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重点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进展不平衡、发展程序不规范、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等突出问题,使全镇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在全镇农村党支部做到“三个基本消除”。在镇党委指导下,各村党支部要根据各自实际,具体制定入党积极分子目标培养计划,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为农村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2、发展数量及结构要求。20XX年全镇计划发展党员15名左右。其中发展在农村生产经营一线党员要达到8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的比例达到85%;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的比例达到75%以上;妇女党员的比例达到35%。
三、工作重点
1、要注重培养发展农村生产经营一线人员入党。在农村,要重点做好在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勤劳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发展党员的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要注重培养发展政治强、素质量高、业务精的工作人员或后备干部入党。同时还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发展党员的工作。
2、要注重培养发展35岁以下青年和妇女入党。要加强在农村生产一线的青年骨干中培养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个别发展。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的入党热情,努力把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优秀妇女吸收到党组织中来,逐步减少没有女党员的行政村。
3、要注重做好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注重从复员退伍军人、回乡知识青年、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返乡青年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注重在村委会、各种自治组织、协会、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中发展,注重把那些文化程度较高、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青年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发展成党员。继续推广“把优秀的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组干部”的“三个培养”经验。
四、主要措施
1、强化计划指导。各村党支部、镇直单位,要按照《规划》的总体部署和本计划的具体安排,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有领导、有计划进行。
2、完善发展机制。我镇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拓宽培养视野与空间,积极从各行业、领域、群体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完善教育培训发展工作机制。一是重视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建立“推优”工作档案。要完善群众“推优”制度,真正把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及时纳入党组织培养范围。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建立培养联系制度,坚持因人施教,强化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政治思想素质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完善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动态管理,搞好入党积极分子在流动过程中的管理和衔接工作。二是各党支部要在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的基础上,针对发展党员的难点问题,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镇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同加强各村党组织建设工作联系起来,逐村建立档案,确定专人联系,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重点推进。
3、严格条件资格。要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具体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否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4、建立预警机制。镇党委把各村发展党员工作要及时研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使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能及时发展为党员。强化农村党支部书记发展党员工作意识,对行动迟缓的村党支部实行预警制,对确有成熟对象但一年未发展党员或未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预警提醒,责令整改。对确有成熟对象但连续二年不发展党员或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村党支部要给予黄牌警告,予以整顿,对村党支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直至免职。
5、科学制订计划。一是底子要摸清。要结合党内年报统计,认真摸底,尤其是对空白点、老化点、薄弱点要重点掌握。二是依据要科学。制订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必须依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状况,依据党员队伍的基本状况。三是方法要得当。要采取“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即上级党组织首先要自上而下逐层提出发展党员的指导性意见和工作目标,每个基层支部要自下而上逐级拿出具体发展计划。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把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农村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镇党委组织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基层具体指导各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对农村中有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年终支部要向党委做出专题说明,对支部书记要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党章规定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的错误行为,特别是对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追究村党支部书记和有关人员责任。同时,镇党委适时通过召开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好的典型,对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村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发展党员是党的一项基本建设和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区卫生系统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岳塘区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岳组通[20XX]8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注重从源头上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全区卫生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区卫生系统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数为5名。按照《岳塘区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区35发展岁以下党员占发展党员总数比例保持在80%左右;发展女党员比例保持在38%左右;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的比例达到9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比例不低于32%,注重向基层倾斜,从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要达到65%以上。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发展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为根本,注重发展党员结构。要对照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制定入党积极分子目标培养计划,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组织研究制定本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并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建立定期检查分析报告制度,通过组织自查、督查、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上报。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发展党员计划,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有领导、有计划进行。
2、加强培养教育。坚持组织培养、教育引导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把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程。通过积极主动宣传引导,将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吸引到党的队伍中来,不断充实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有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储备。积极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培养机制,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觉悟,真正做到思想入党。各支部要精心选择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充分发展联系人、介绍人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中的作用,强化相关责任,建立培养联系制度,坚持因人施教,强化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政治思想素质。要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完善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动态管理,搞好入党积极分子在流动过程中的管理和衔接工作。
3、严格标准程序。牢牢把握保证质量这个核心,严格发展标准和程序,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始终把政治标准入在首位,坚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坚持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由党员和群众代表投票推荐发展对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关键环节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用严格的程序和制度来保障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4、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