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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艺术团组建方案

时间: 08-30 栏目:方案
篇一:大学生艺术团组建方案(1488字)

一、总则

(一)宗旨与任务

艺术团宗旨:

致力于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学校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素质,通过举办各类文艺活动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面貌。

艺术团任务:

1)积极参与策划学院的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

2)训练、提高艺术团成员的业务水平。

3)完成学院交给的临时演出任务。

4)每学期举办一次汇报出。

5)与院其他部门联合举办文艺活动。

(二)机构设置:

植物保护学院艺术团附属于学生会文艺部,由学生会社联协助管理。除了平时排练,演出之外,平时还需要与文艺部一起负责协助文艺部其他活动的正常展开

二、各级分组制度

(一)艺术团艺术顾问(一名):把握艺术团工作方向,指导艺术团开展工作。

(二)艺术团团长(一名):制定艺术团的各项方针、政策;听取下属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并商讨解决办法;协调各部和下属的工作;提拔和任命团内管理层干部。

(三)艺术团副团长(三名):副团长协助团长主持艺术团工作,并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其职责是规划艺术团工作

计划,并指导和参与各队的专业训练。

(四)艺术团队长(五名):

(1)演唱队:包括独唱和合唱。

(2)舞蹈队:必须具一定表演能力和舞蹈基本功。包括民族舞与古典舞。

(3)表演队:表演形式主要分为话剧、相声、小品等。

(4)主持人队:口齿伶俐,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反应灵活,形象气质佳。

(5)器乐队:乐器组组员需具备一定的乐器知识和表演经验。

(6)文艺部干事(即剧务后勤)负责艺术团日常工作管理和各部门、各表演团体之间的协调工作;其次,负责排练、演出后勤工作、演出剧务、摄影拍照及灯光音响的调试工作。艺术团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协调艺术团场地的使用。登记艺术团的服装、物品登记使用。

三、艺术团团员要求

1.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知识或表演经验。

2.思想品德良好,学习优良,需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艺术团的各项制度、纪律。

3.有责任心,有向心力,能够积极认真地完成艺术团安排的各项任务。

四、各项制度

(一)奖罚制度

1.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表彰的依据。

2.每年植物保护学院艺术团会对部分团员进行表彰活动,以鼓励思想品德好、学习努力、业务水平高、表现突出的分队及个人,并发给奖状以示鼓励。

3.训练迟到次数超过3次或训练中不积极配合的将给予团内警告并做通报批评;迟到次数超过4次,无故缺席超过2次或影响排练进度的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给予留团察看处分;迟到次数超过5次,无故缺席超过3次,请假次数超过训练次数一半或严重影响排练进度的将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二)例会制度

1.艺术团于每两周召开队长以上会议一次,听取本周的工作完成情况,讨论下个周的工作计划,并由各队队长做好会议记录;

2.艺术团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对全年的训练计划、工作任务进行布置,及各部负责人员进行调整。

3.每学期末,艺术团要有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及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三)财务制度

1.艺术团全部资金(包括团委拨款、活动收入、赞助金等),由副团长管理做好详尽纪录。所有支出款项由学生会统一调拨。

2.各部级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发票)统一报帐。发票应写清明细,报帐时发票背面注明详细用途和经手人。如有特殊情况只能用收据报帐时,需有团领导亲笔签名

3.艺术团活动经费由学校专项划拨经费组成。活动所用经费须由团长提出预算,经院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使用,各项支出、收入须做好详细记录。

(四)团员考核制度

1、每次训练签到,缺勤3次开出团籍。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积极参加学院活动

3、积极参加校比赛

绽放艺术团

艺术团

logo:(见附图)

篇二:大学艺术团组建方案(3073字)

一、总则

(一)宗旨与任务艺术团宗旨:

致力于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学校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素质,通过举办各类文艺活动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面貌。

艺术团任务:

1)积极参与策划学院的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

2)训练、提高艺术团成员的业务水平。

3)完成学院交给的临时演出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大学艺术团附属于学院学生会,由学生会直接管辖。除了平时排练,演出之外,还需要协助学生会完成其他活动的正常展开。

2:学院要对院艺术团提供必要的老师,道具,乐器,和定时排练场地。艺术团会有定时的排练制度和赏罚制度。

3:艺术团的宣传,外联工作由学生会负责。

4:艺术团小组构建团长一名、副团长各二名艺术团共分为:话剧组,舞蹈组,声乐组,主持人组,乐器组五小组

二、各级分组制度

(一)艺术团团长(一名):负责主持艺术团的全盘工作,参与学院有关对内、对外活动的协助,管理和调配艺术团的内部成员,以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每次活动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定期召开分组会议,听取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小组工作进行指导,全权监测,负责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二)艺术团组长(五名):

1、各组建立干部管理制度,下设组长。

2、排练必须按时参加,并认真排练。

3、每次排练由组长负责并考勤,有事需提前请假。组长要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1)声乐组

是艺术团下属的一支重要组成队伍,主要参加学院各种大中型晚会。

要求:

1、演唱组组员要思想品德好,学习优良,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艺术团的各项制度、纪律。

2、演唱组组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乐理知识和表演能力。

(二)舞蹈组

是艺术团下属的一支重要组成队伍,由具有一定舞蹈基础的同学组成,担负着艺术团舞蹈表演的任务。

要求:

1、舞蹈组组员要思想品德好,学习优良,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艺术团的各项制度、纪律。

2、舞蹈组组员必须具备一定表演能力。

(3)话剧组

是艺术团下属的一支重要组成队伍,由具有一定舞台表演能力的同学组成。表演形式主要分为话剧、相声、小品等。

要求:

1、表演组组员要思想品德好,学习优良,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艺术团的各项制度、纪律。

2、表演组建立干部管理制度,下设组长。

(4)主持人组

主持人组是艺术团下属的一支独具特色的队伍,在各种大型演出中,担负着重要责任。一方面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培养同学们敢于展示自我的勇气,另一方面选拔出一批具有优秀主持才能的同学,为大型晚会及其他活动提供出色的主持人。

(5)要求:

1、主持人选拔条件:口齿伶俐,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反应灵活,形象气质佳。

2、主持人组组员要思想品德好,学习优良,须严格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遵守艺术团的各项制度、纪律。

3、主持人组组员人数在5人左右。

(6)器乐组

要求:

1、乐器组组员要思想品德好,学习优良,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艺术团的各项制度、纪律。

2、乐器组组员需具备一定的乐器知识和表演经验。

(7)剧务后勤

负责艺术团日常工作管理和各部门、各表演团体之间的协调工作;其次,负责排练、演出后勤工作、演出剧务、摄影拍照及灯光音响的调试工作。艺术团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协调艺术团场地的使用。登记艺术团的服装、物品登记使用。

要求:

1、剧务后勤组组员要思想品德好,学习优良,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艺术团的各项制度、纪律。

2、剧务组组员人数在5—8人左右。

三奖罚制度

(一)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表彰的依据。

(二)每年音乐学院艺术团对全体团员进行一次评选“优秀艺术团团干部”、“优秀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表彰、鼓励思想品德好、学习努力、业务水平高、表现突出的分队及个人,并发给奖状以示鼓励。

(三)为了鼓励艺术团创新活动,凡为艺术团创作的优秀艺术作品,学院大学生艺术团将给予以相应的荣誉。

突出贡献奖:在艺术团总坐或参加演出两年以上者。

最佳编导奖:编排与导演的节目参与重大演出并深受观众或听众喜爱者。

最佳创作奖:创作的艺术作品曾参与重大演出者。

优秀干部奖:具有德才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队员等。

最佳表演奖:在艺术团重大演出三次以上者。

优秀主持人:在艺术团参加大型晚会主持三次以上者。

先进个人奖:在艺术团坚持训练、排练并积极参与重大演出者。

(四)凡获得艺术团表彰者,原则上须参加艺术团活动一年以上,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评优评先的依据;

(五)优秀艺术团团干部的条件:

(1)担任组干部、团干部一年以上;

(2)积极做好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工作考核合格,工作业绩突出并为组员公认

(六)优秀艺术团团员条件:

(1)履行艺术团团员义务,遵守艺术团团员管理办法;

(2)专业突出并在期末考核中为优良者;

(3)积极承担任务,表现突出,由较大贡献者;

(七)优秀艺术团团干部、优秀艺术团团员评优程序:

每学年初,各组组长根据本组组员的表现进行初评,并在例会上向全组同学公布,上报艺术团复审,批准正式名单。

(八)凡违反艺术团章程、艺术团管理条例和制度的团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团纪处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评先:

(1)一学期内,无故缺勤累计三次;

(2)违反校纪校规,被通报批评者;

(3)损坏艺术团物品,不服从管理指挥者;

(4)演出误场,损害艺术团声誉者;

(5)造成艺术团成员之间不团结,情节严重者。

(十)对艺术团团员的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团籍并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团员予开除出团处分。

(十一)迟到次数超过3次或训练中不积极配合的将给予团内警告处分。

(十二)迟到次数超过4次,无故缺席超过2次或影响排练进度的将给予留团察看处分。

(十三)迟到次数超过5次,无故缺席超过3次,请假次数超过训练次数一半或严重影响排练进度的将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十四)各小组组长可依据具体情况制定各小组的详细惩罚细则。

(十五)音乐学院艺术团对成员作出决定,要本着“严肃慎重,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讨论对团员的处分时,要注意听取本人的意见,并考虑该成员所在队其他人的意见。

四本学期工作计划

1、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院、学校举办的各种文艺活动和比赛,激发和提高同学们的创造热情和创造能力,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

2、加强学院艺术团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力度。根据每月的主题需要,确定相应的节目主题,认真进行组织与编排。为了更好的使我们的队员在各种活动中高水平的发挥,我们要对我们的队员进行培训,从而达到在根本上保证节目演出质量,还要加强与各社团的联系与协作,为我院的文艺氛围营造一个和谐的大环境。

3、配合各个部门搞好迎新晚会。艺术团将会用心筹划、潜心训练、严谨编排,提前为晚会的演出做充分的准备。

4、在制度方面,首先,注重队员思想动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一支有凝聚力的团队。其次,加强艺术团组织建设,完善团队机构建设,构建一个强有力的综合型学院艺术团体。认真做好大学生艺术团队员等级考核制度,建立完善档案,。加强队员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树立维护团队良好形象。最后,加强各队日常培训和排练,做到统筹计划。开学确定好各队排练计划和排练场地时间的安排,通过日常训练巩固精品节目和保留节目,创编新节目内容和形式。

5、本学期具体工作计划:

(1)组员相互配合高质量完成完成一出集体节目,该节目将在迎新晚会中做汇报演出。

(2)配合各部门组织参加迎新晚会。并在班级发挥艺术团团员的作用,调动班级的积极性。

(3)代表学院积极参加学校文艺竞技。今年是学院艺术团成立的第一年,在大家的努力之下,艺术团会开门红,越做越好的。

篇三:汀州客家大学生艺术团组建方案(1506字)

一、组建背景:长汀是客家首府,长汀是个音乐文化底蕴深厚的地方,但我们大学生对于长汀的客家文化缺乏更多的传承、发扬。对于外界来说我们客家首府的民间音乐文化还很多人不了解。近十年以来从家乡输送至各大综合、师范类等音乐院校的音乐艺术本、专科学子达近千人。但是无数学子因为发展、群体、机遇问题,实习、工作都未选择回到家乡,音乐高校专业生分散不一。从20XX年9月家乡开始建设民乐团,到民乐团20XX年8月去澳门演出回来一致得到了大家的好评。音乐教育机构也如雨后春笋,政府对客家文化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古韵汀州的“一江两岸”的进程开展,体现了长汀物质文化的飞速发展,我们学子也在家乡看到了发展我们专业的希望。为此特成立长汀大学生艺术团,为我们在读或即将毕业的音乐学子迫切希望回来建设家乡、为家乡音乐事业做贡献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同时希望此想法得到长汀有关政府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同意!

二、组建目的:为进一步宣传长汀客家文化,增强长汀大学生的客家意识,为长汀的艺术发展创建良好的艺术氛围。用艺术的形式丰富长汀客家人民的文化生活,为古韵汀州的“一江两岸”的发展做好基础努力。同时也让我们长汀大学生知道长汀物质文化的飞速发展,并做好能随时为家乡献出我们的一份力量的准备。特申请成立汀州客家大学生艺术团希望此想法得到长汀有关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同意!

三、组建艺术团的名称:申请艺术团的全称“汀州客家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四、艺术团的宗旨:本艺术团“团结大学生、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艺术特长、热爱家乡、关注发展;服务客家乡亲,共创长汀客家文化辉煌”为宗旨,以服务汀州客家大学生目的,同时积极开展系列促进青年成才成长的活动,并致力于加强长汀籍艺术大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培养和提高长汀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强大学生青年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引导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家乡的两个文明建设,促进家乡人力资源的开发

五、艺术团责任:

1、无偿为弘扬、发展客家文化类型类活动去排练、演出

2、实习期或者毕业后艺术团成员全力支持大汀州民乐团和汀州政府所支持的音乐团体输送高校毕业专业生

3、为客家乡亲提供喜闻乐见、雅俗共享的艺术节目。

4、为家乡音乐文化的发展增砖添瓦。

5、坚决服从上级、各部门领导,努力完成上级、各部门交给的任务。

六、艺术团职能:

1、能从长汀县各高中预招艺术团成员,预录成员考上大学可以进入艺术团,使艺术团成员源源不断输出去、送进来的目的。

2、为长汀民乐团补充专业人才,填充民乐团所需人员

3、为长汀客家文化传播增添艺术色彩

4、建立一支分工明确的文艺骨干队伍,坚持“科学、合理、实效”的建团机制和管理制度,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为培养具有深厚专业技术和较高艺术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音乐人才提供广阔的舞台

5、定期召开团议(例会),商讨艺术团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

6、艺术团主干成员毕业可以继续留在团内管理团队

七、职位设置

(1)名誉顾问若干名

(2)顾问若干名

(3)名誉团长若干名

(4)艺术团艺术指导

(5)团长一名,常务副团长一名及副团长三名其他职位若干名

(6)艺术团音乐监制

八、艺术团分组

声歌组乐器组舞蹈组

九、艺术团经济来源

1.政府资助

2.企业和乡贤的赞助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或服务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5.艺术团能自我实践,从责任外的合法演出中获得艺术团经费。

申请人:凌伟学、刘发鹏、邱丽芳等主要代表

联系电话:

15816520744(凌伟学)

15200790703(刘发鹏)

15392480939(邱丽芳)

欢迎长汀大学生商业交流群:127611710

大学生Q群加入:262472755

非诚勿扰,谢谢!!

篇四:沈阳市大学生艺术团组建方案(1209字)

第一章总则与宗旨

第一条沈阳市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在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导下,由思想文化交流部直接指导管理下的开展艺术实践和公益性文艺活动的大学生艺术团体。

第二条宗旨

繁荣高校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拓展大学生艺术发展空间,增强大学生服务社会综合能力。

第三条任务

㈠积极组织策划社会公益演出和其他文艺活动;

㈡组织、吸纳、培训高校的优秀艺术特长人才,提高艺术团人员(以下简称“团员”)的综合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㈢代表全市大学生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

㈣完成中心交给的正规和临时的演出任务。

第四条为使艺术团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长期化,特制订本组建方案。

第二章团员

第五条凡承认艺术团章程,自觉履行艺术团义务,并热心于文艺活动的有艺术特长的驻沈高校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方法分为网上报名和分中心现场报名)

第六条团员的权利

㈠有参加艺术团相关活动、会议和培训的权利

㈡享受艺术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㈢有权对艺术团的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㈣团员受到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申请艺术团附议一次

㈤享有团内评优的权利

第七条团员的义务

㈠遵守艺术团章程,执行艺术团决议,维护艺术团声誉

㈡服从艺术团的领导,积极完成艺术团安排的各项任务

㈢自觉学习文艺知识,提高文艺技能

㈣自觉爱护艺术团的各种公共物品,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八条团员应准时参加演出、会议、培训等相关活动,不能无故迟到或缺席,有事需提前请假。

第九条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的,需经本部负责人同意上报艺术团理事会后经所在高校,方可予以批准。

第十条团员不履行艺术团义务,严重违反团内纪律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艺术团理事会讨论后有权对其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沈阳市大学生艺术团下设办公室和七支专业队伍(声乐队、舞蹈队、演讲队、器乐队、曲艺创作表演队、模特礼仪队、美工组)。

第十二条艺术团实行思想文化交流部管理的团长负责制,在中心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艺术团顾问5名(由专业教师、社会知名文艺工作者组成),艺术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1名,办公室人员5名。(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1)

第四章纪律

第十四条艺术团纪律是全体团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艺术团团结统一的重要保障,是维护艺术团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十五条艺术团遵守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艺术团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十六条团员的违纪行为按照错误的性质与程度的轻重,依次给以警告,通告批评,留团察看,开除团籍的处分。

第五章经费

第十七条艺术团经费在团市委党组监督下由中心负责统一管理使用。活动所用经费须由团长提出预算,经中心批准后方可使用,各项支出、收入须做好详细记录,做到帐实相符。经费来源包括:

㈠政府行政拨款

㈡开展各类文艺活动的收入

㈢社会各界的资助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沈阳市大学生艺术团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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