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鼓励、支持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现制定澄城县 20XX-20XX 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政策措施,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引导和带领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XX-20XX 年,3 年引领 300 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20XX 年不少于 85 人,20XX 年不少于 100 人,20XX 年不少于115 人。每年培训创业指导教师 10 名,为 100 名以上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初步建立市场导向的大学生创业机制,使准备创业的大学生都能得到创业指导服务。三年收集适合大学生创业的投资项目 20 个,创业培训 80 人,小额贷款扶持 30 名创业大学生,使 10 家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享受孵化。
三、工作措施
1、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创业培训进社区(乡镇)”等专项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及时开展创业培训,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实训)紧密结合,指导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为大学生制定创业路线图。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优先推荐创业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优先提供跟踪服务。加快创业培训(实训)机构的建设和认定,培养和选评一批创业培训师和讲师,力争到20XX 年基本满足全县创业培训的师资需要。在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化园区建立实训平台,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或演练。建立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每年邀请县内外专业人士和创业成功人士为大学生开展 1—2 次传授创业经验和创业指导活动。
2、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社会团体等多方资源,发挥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化园区和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的优势,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相结合,细化、规范服务流程,建立不同阶段大学生创业的全方位、阶梯型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场地、创业设施等硬件建设,研究制定大学生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政策;加大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设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园地。
3、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荐引导活动。建立创业大学生联谊会等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4、加大大学毕业生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搭建融资平台,为创业大学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增加投入,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的贷款额度提高到XX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不超过XX年。对创办微利项目的,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
5、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对大学生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应届及毕业 2 年以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 3 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求职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引领大学生创业工作指导小组,统一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要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确保本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推动。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纳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鼓励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发挥优势作用,引导大学生在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高新领域创业。
(三)树立典型,宣传引导。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创业大学生、创业导师、支持创业金融机构、大学生创业基地典型。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宣传交流,引导社会舆论,增进全社会对大学生创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培育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环境。
20XX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学校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大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医专党〔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人才强国”战略,以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为核心,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创新创业教育、素质教育、专业教育”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开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一系列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育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积极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主要形式
(一)每周举行一次创新创业沙龙活动。在学校创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每周举办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沙龙活动,印制创业知识宣传简报,邀请有创业经历的毕业学生回校传授创业经验,学校网站开设创业专栏,将各类创业信息和政策及时公布。通过各类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服务同学,奉献社会的精神。
(二)搭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孵化和指导服务平台。为发展学生特长,培养创新能力,在“创新择优、兴趣驱动、注重过程”的原则下,鼓励成绩优良有创业潜质的学生或学生团队,在老师的辅导帮助下开展创业项目的策划,经学生自主申报,大学生创业中心论证、学校考核,选择那些目标明确,具有自主性和创新性的优秀项目,给予资金和场地方面的支持。学校内开辟了创新创业基地,设办公区、商铺区、会议室、洽谈区、文印通讯区等办公场所,为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良好的发挥空间。
(三)抓好大学生创业体验项目的试运行。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学校目前开展了四项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分别为:荆半夏读书吧、“博学”教育培训中心 、“酷奇”车行、百草药种植园。学校将以上述试运行项目为契机,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通过在学校全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为在校大学生每年提供20万元的无息贷款,扶持、培育3--5个创新创业项目正常运转。
(四)探索开设《创业基础》等课程。针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现状,探索创造出新的创新创业素质模型课程体系,使课程体系规范化。多途径的搭建开放式实践课程,大力推进多元支持的延伸课程建设,从而激发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他们的个性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五)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业教育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技能等综合素质,引导大学生养成自主、自信、勤奋、坚毅、果敢、诚信等品格,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学科之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创业中心”,设立大学生创业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积极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选择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老师作为教学工作“导师”,引导其他教师改变思想观念,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明确创业教师培训要求,使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教师培养的过程中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四、活动步骤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从20XX年1月开始实施,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审核宣传、推进实施、半年度总结提升、再推进实施、年度总结提升五个步骤。
(一)审核宣传(1月至3月中旬)。审核学生创业策划案,确定学生创业项目,上报创业明细。印制第一期创业知识简报,组织举办学生创业体验项目论证会,研究部署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实施方案。
(二)推进实施(3月中旬至6月底)。根据学校上半年沙龙活动具体安排(详情见附件),认真落实每周工作计划,合理组织学生参加活动。
(三)半年度总结提升(7月至8月)。认真总结上半年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再制定下半年的具体安排。
(四)再推进实施(9月至11月底)。根据学校下半年沙龙活动具体安排(待制定),认真落实每周工作计划,合理组织学生参加活动。
(五)年度总结提升(12月)。认真总结全年度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增强内生动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与分工
(一)组织机构
在学校已有的“创业协会”基础上,成立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是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分俱乐部。为保证活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经费保障。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熊泽金 吕文亮
副组长:杨仁和 黄振元 向 阳 刘帅保 张晓彬
成 员:刘立富 吴正兴 沈莉兵 马维平 刘玲华 石劭红
周顺祥 龚 健 田维珍 彭慧丹 王昌平 林 正
蒋宗祥 魏天玉 林 涛 程 红 史雪红 尚永平
大学生创业中心负责对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教育和业务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负责各项目的日常管理。
(二)组织分工
学校创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活动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审定各类创业项目,招就办根据创业项目确定具体资助和金额的划拨,协调日常管理工作。
所有创新创业项目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全程跟踪指导,将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给学校招就办,再由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部署,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1号)和内蒙古人社厅《关于下达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发〔20XX〕9号)要求,在我区实施“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等院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政策措施,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引导和带领一大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带动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XX-20XX年,计划在三年的时间完成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2万名。其中:20XX年计划培训3000人,20XX年计划培训7000人,20XX年计划培训10000人。力争30%的人员实现创业。使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完成创业培训的同时得到小额贷款和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实施范围
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具有创业意向和创业项目计划的内蒙古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内人办发「20XX」188号)要求,开展以“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实训”为主要内容的我区大学生创业培训。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发挥各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管理中心的作用,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以及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免费参加创业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邀请创业成功人士(特别是创业成功的大学生)为在校大学生传授创业经验,组织开展像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服务。
(二)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认真落实有关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的优惠政策。队友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成功创业的,对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将大学生创业见习工作纳入就业见习总盘子实行统筹安排管理。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建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发挥贷款担保公司的作用,多渠道拓展大学生融资渠道。
(三)为在校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实训)紧密结合起来,指导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及创业路线图。组织成立创业培训专家顾问团,建立创业咨询诊室,对经过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创业要建立台账,及时了解掌握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工商注册、税收减免、称帝设施、人才推荐、财税和法律咨询及市场开发等方面提供跟踪和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创业铺路搭桥。发挥各盟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管理中心作用,提供翔实多样的创业服务。
(四)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孵化服务。各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社会团体等多方资源,发挥各盟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现有园区和孵化基地的作用,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园,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相结合,细化、规范服务流程,建立不同阶段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全方位、阶梯型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根据本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创业场地、创业设施等硬件建设条件,研究制定大学生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事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为确保活动实效,在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日常工作。各盟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制定方案,抓好落实。根据实施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各个盟市(任务分解见附件),各盟市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相应的情况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全区各地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同时开展年度工作综合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三)突出重点,强化推动。建立重点地区和点行业(领域)工作推进机制。呼市、包头、鄂尔多斯“金三角”创业城市和呼市、包头、通辽及其他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地区,要将本地区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纳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创建工作重要内容,重点推进。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一批重点行业(领域)(如信息技术、服装服饰、文化创意、物流、动漫、电子商务等),鼓励指导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制订引领大学生在本行业(领域)创业的行动计划,报我厅备案后在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实施。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发挥人才网、高校校园网的优势,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宣传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普及创业知识;宣传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中探索出得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表彰在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良好社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确保大学生“村官”更好地融入农村,服务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我镇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通过采取组织培养、岗位推荐、创业帮扶等项措施,切实为农村培养造就一批有知识、懂技术、留得住、用得上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为推动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任务目标
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使用,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实现人人有岗位、个个有项目的工作目标。具体分三个方面的培养方向,即一是对德才兼备、群众认可,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大学生村官,实施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二是对有创业意愿,具备创业能力和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帮助确立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实现创业梦想;三是对市场意识强、有经营头脑的大学生“村官”,选派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各类专业协会、产业大户或党员创业示范基地、示范区从事服务性工作。
三、具体措施
1、选拔优秀大学生充实村“两委”班子。本着“因人而宜、量才适用”的原则,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进行重点管理和培养。对表现优秀、积极靠近党组织的,优先发展成为党员。对德才兼备、群众认可,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大学生“村官”,由乡镇党委推荐,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锻炼,条件成熟,对具备担任村干部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程序进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班子中。到20XX年底,全镇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至少要达到30%。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大学生村官可实行跨村任职。
2、帮助大学生“村官”确立和发展创业项目。对有创业意愿,具备创业条件和能力的大学生“村官”,由乡镇党委政府聘请专业人士对创业项目进行论证、确立和技术扶持。同时,采取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等多种措施,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
3、加大对大学生“村官”岗位推荐力度。对服务意识好、经营意识强的大学生“村官”,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可以推荐到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经纪人协会以及产业大户中,承担相应的服务性工作,进一步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专业技术优势,同时也为其快速成长搭建社会实践的平台。要将大学生“村官”全部聘为所在村的“驻村信息服务指导员”,发挥他们传播技术、引领示范的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把它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实施创业项目帮扶制度,乡镇领导干部与大学生“村官”结成帮扶对子。同时,按照项目分类,选择业务相关的涉农站所进行帮扶,帮助创业大学生解决创业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建立“领导干部+站所+大学生“村官””帮扶链,保证大学生“村官”顺利创业,孵化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成立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开发指导组。围绕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乡镇党委成立创业项目开发指导组,项目开发指导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指导组成员由乡镇涉农站所人员组成。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进行论证、确立和扶持。乡镇要建立创业项目库,储备符合本地实际、市场前景好、操作性强的创业项目5-10个,供大学生“村官”选择。到20XX年,创业项目学员人数要达到大学生“村官”总数的30%。
3、建立大学生“村官”人才信息库。将所有大学生“村官”的姓名、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从事产业、创业项目等方面信息情况入库登记,完善信息库服务功能,纳入全县农村实用人才管理服务体系。
4、加大大学生“村官”创业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典型的培养和选树工作,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艰苦创业、拼搏进取、奉献社会的先进事迹,着力推广他们学科学、用科学、发展现代农业、推广科技进步、加强经营管理的好做法和经验,增强他们的荣誉感,着力营造积极创业、争当农村创业带头人的浓厚氛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1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20XX〕13号)要求,为确保我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政策措施,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引导和带领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XX-20XX年,3年引领45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20XX年不少于100人,20XX年不少于150人,20XX年不少于200人。每年培训创业指导教师50名,为1000名以上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使准备创业的大学生都能得到创业指导服务。市场导向的大学生创业机制初步建立。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创业培训进社区(乡镇)”等专项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及时开展创业培训,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实训)紧密结合,指导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为大学生制定创业路线图。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优先推荐创业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优先提供跟踪服务。加快创业培训(实训)机构的建设和认定,培养和选评一批创业培训师和讲师,力争到20XX年基本满足全省创业培训的师资需要。在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探索建立模拟公司、信息化创业实训平台,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或演练。建立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每年邀请省内外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专业人士和创业成功人士为大学生开展1—2次传授创业经验和创业指导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
2、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整合
政府、企业、高校、社会团体等多方资源,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和青年创业园区的优势,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相结合,细化、规范服务流程,建立不同阶段大学生创业的全方位、阶梯型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场地、创业设施等硬件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设施农牧业建设项目为大学毕业生开辟创业园地;研究制定大学生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政策;加大对西宁市、格尔木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从20XX年起,3年内每年为西宁市安排贴息资金1000万元,为格尔木市安排贴息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园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园。
3、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荐引导活动。建立创业大学生联谊会等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4、加大大学毕业生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各州(地、市)及所属各县(区)都要建立健全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搭建融资平台,为创业大学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鼓励各地区增加投入,20XX年,省级财政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亿元,按照省与西宁市、海西州3:1,省与海东、海南、海北三州5:1,省与青南三州9:1的比例配套下达。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的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创办微利项目的,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
5、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对大学生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求职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完善整合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将大学生创业见习纳入大学生就业见习管理。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创业辅导和便利条件。充分发挥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作用,进一步拓宽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
6、支持大学生自谋职业。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对返乡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大学毕业生,2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鼓励和支持基层服务大学毕业生创业富民。对灵活就业大学毕业生申报就业的,提供免费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等的接续。落实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逐步实现稳定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引领大学生创业工作指导小组,统一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西宁市、格尔木市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要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确保本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推动。建立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格尔木市工作推进机制,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纳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鼓励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发挥优势作用,引导大学生在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民族服饰等领域创业。
(三)树立典型,宣传引导。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创业大学生、创业导师、支持创业金融机构、大学生创业基地典型。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宣传交流,引导社会舆论,增进全社会对大学生创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培育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环境。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上级一系列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指示精神为依据,通过创业大赛,营造创业氛围,展示创业风采,宣传创业政策,推介创业项目,增强创业活力,引导更多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大赛名称
济南20XX大学生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题
迎创新之风燃创业之火筑创富之梦
四、大赛时间
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
五、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支持单位: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济南市总工会、共青团济南市委、济南市妇联、济南市创业促进会
六、大赛项目
大赛项目分为两类:初创企业和创意团队。
七、参赛人员
驻济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20XX年至20XX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参加往届市级以上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并取得三等奖以上名次的,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八、参赛条件
(一)初创企业
参赛人员已创办企业的,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主要条件:
1、创办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标准按照工信部有关文件界定),注册时间3年以内(20XX年8月1日以后注册)。
2、参赛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
3、带动就业3人以上。
4、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创意团队
参赛人员有创业项目,参加创意团队组比赛,主要条件:
1、创业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实际用途广泛、市场发展空间大、带动就业能力强。
2、团队成员3人以上。
3、现场参赛必须是项目主要创意人。
4、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九、时间安排
(一)初赛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9月上旬)
初赛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初创企业在企业注册地报名参赛,创意团队在创意人所属辖区参加比赛,高校在校生参赛以校区所在地为准。报名时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和创业(商业)计划书,初创企业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各县(市)区按照分配名额选拔上报复赛选手,初创企业组和创意团队组各30名选手进入复赛。
(二)复赛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大赛组委会对进入复赛的30个初创企业和30个创意团队采用“5+3”的模式(5分钟项目演示及陈述+3分钟评委提问)组织复赛。大赛组委会对复赛各项目进入前10名的参赛人员进行尽职调查,并在济南就业网公示。各项目复赛成绩前6名进入决赛,7至10名获得优胜奖。
(三)决赛阶段(20XX年10月中旬)
1、大赛辅导。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专业创业导师对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辅导。
2、创业论坛。同期举办济南20XX创业论坛。
3、大赛决赛。对复赛阶段产生的各前6名参赛选手,通过抽签确定参赛顺序,采取“4+5+3”的模式(4分钟创业微电影+选手5分钟演讲+3分钟专家提问点评),由专家对参赛选手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产生一、二、三等奖。决赛参赛选手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创意项目主要负责人。整个决赛过程全程录像,法律公证处现场公证。各县(市)区人社局局长、分管局长、就业办主任、街道(乡镇)人社机构负责人、部分高校代表、社会群众参加创业论坛和创业大赛决赛盛典。并邀请省、市领导为济南20XX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获奖选手颁奖。
《创业微电影》是指参赛者以视频、图片等形式记录团队从开始创业筹划、项目选择、项目准备、营销实战、创业经验以及参加大赛预赛过程,用以在创业大赛决赛现场展示。
4、颁奖典礼。邀请嘉宾为初创企业和创意团队一、二、三等奖颁发创业大赛奖金、奖杯及荣誉证书。
十、奖项及奖金设置
(一)奖项设置
1、初创企业:
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4个。
2、创意团队:
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4个。
3、优秀组织奖
对在组织严密、成绩突出的县(市)区,由大赛组委会颁发济南20XX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
(二)奖金数额
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优秀奖5000元,优秀组织奖2万元。
(三)支持政策
1、初创企业
(1)可享受市级创业导师提供的“一对一”创业指导。
(2)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享受10万元政府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享受政府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
(3)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落户的,符合条件的享受房租补贴政策;
(4)符合条件的优先入驻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2、创意团队
(1)创业项目纳入市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推荐。
(2)可享受所在地公共创业服务机构提供的“一对一”创业指导服务。
(3)符合条件的优先入驻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十一、大赛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举办济南20XX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创业政策、展示创业成果、推介创业项目、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的重要载体。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市成立由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就业办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市就业办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业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制定大赛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县(市)区要认真筹划,周密安排,主动同辖区高校协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企业踊跃报名参赛,按照大赛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决赛选手的选拔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带领推荐选手参加市筛选和决赛等相关活动,确保整个大赛活动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做好创业大赛的舆论宣传工作。动员引导具备条件的创业者积极参加活动,要重点宣传创业大赛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步骤和要求以及国家、省、市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要开辟大赛活动专题、专栏,积极营造创业大赛氛围,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发展。
20XX年4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22号)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40号)精神,弘扬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晋商精神”,搭建大学生、高等院校与企业、社会交流对接的平台,吸引更多的优秀创业人才、创业团队和科技项目到晋中投资创业,晋中市人民政府和山西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首届“晋商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目的
1.提升创新水平。提升新时期大学生的创新水平,扶持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创业项目,培育具有创新力、竞争力的大学生创业团队,促进大学生创业项目成果转化。
2.营造创业氛围。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激情,引导和吸引优秀大学生和创业人才来晋中创业,在全社会掀起大学生创业高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3.促进多元合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利用市场机制,集聚政府、学校、企业等各种资源,通过多元的合作交流渠道,吸纳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和融资投入,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大赛主题
激情创业,成就未来。
三、大赛时间规划
大赛启动:10月27日—11月10日
参赛报名:11月11日—11月30日
初 赛:12月1日—12月10日
复 赛:12月11日—12月20日
决 赛:12月21日—12月28日
颁奖典礼:12月28日—12月30日
四、参赛对象和形式
(一)参赛对象
1.驻晋中范围内的全日制高校大学生。
2.20XX年以后(含20XX年)全日制高校毕业回到晋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
(二)参赛形式
参赛形式分为在校大学生参赛团队和毕业生参赛团队。各参赛团队人员不得超过7人。在校大学生参赛团队由1名指导老师和参赛的在校学生组成;毕业生参赛团队以大学生创业者为核心人员组成。比赛以创业计划书、现场答辩、项目考核为主要形式。
五、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类别不限,侧重于农林牧类、轻纺食品类、生物医药类、化学化工类、电子信息类、材料类、机械能源类、服务咨询类、文化艺术类、建筑交通类、教育培训类等。
六、赛事安排
整个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根据参赛形式,初赛分别由各院校和各县(区、市)组织实施。复赛由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配合。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一)宣传启动
1.宣传时间:20XX年10月27日-11月10日
2.启动仪式:20XX年11月10日
3.宣传方式:
(1)媒体宣传。利用各大主流媒体,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进行宣传。
(2)网络宣传。在国内各大主流网站、大赛官方微博、微信及官方网站等进行宣传。
(3)校园宣传。在食堂、宿舍楼粘贴海报,在校园内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在学校网站醒目位置刊登大赛通知、实施方案等,利用校园BBS、学校的广播电台等进行宣传。
(二)赛程安排
1.初赛阶段(20XX年11月11日—12月10日)
第一步:报名(20XX年11月11日-11月30日)。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已毕业回晋中初创企业的大学生在户籍或工作地县(区、市)人社局报名。报名需提交报名表和创业计划书。大赛报名表和创业计划书撰写要求,在大赛官网下载。
第二步:组织初赛(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各院校、各县(区、市)组织初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团队。
2.复赛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第一步:推荐复赛团队(20XX年12月11日-13日)。各高校、各县(区、市)初赛组委会根据初赛获奖情况,按80%的占比推荐参加复赛团队。
第二步:组织复赛评审(20XX年12月15日-19日)。由大赛组委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出晋级决赛团队30-50个。
第三步:公布晋级决赛团队(20XX年12月20日)。
3.决赛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8日)
第一步:决赛准备(20XX年12月21日-12月24日)。参赛团队进一步整理、完善参赛作品,进行现场答辩指导培训。
第二步:举行决赛(20XX年12月25日-12月28日)。评出获奖团队。
(三)比赛规则
1.在校大学生和有创业项目的大学毕业生参赛,以创业计划书、现场答辩形式评选。两种形式各占分值的50%。
2.已初创企业的大学毕业生参赛,以创业计划书、现场答辩与项目考核形式评选。三种形式各占分值的40%、40%和20%。
(四)奖项设置
1.初赛:各本科院校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各专科院校和县(区、市)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根据获奖等级,依次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获奖项目的指导老师奖励1000元。大赛组委会对初赛奖项设置可根据参赛规模进行适当调整。
2.决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特等奖根据创业项目的投资价值,颁发奖金20—50万元;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5000元;优秀指导老师10名,奖金5000元/名;大赛设优秀组织奖10个。
(五)决赛期间的配套活动
1.高峰论坛。邀请知名的青年创业家,围绕大学生智慧创业、体验式创业、校企互动等主题,举办高峰论坛。
2.项目对接会。在决赛期间,邀请国内知名的风险投资专家担任评委,对优秀项目进行点评指导和资本对接。组织专场创业项目与资本对接活动。
七、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晋中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
晋中市教育局
晋中市科技局
晋中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
晋中市委宣传部
晋中市综治办
晋中市工商联
晋中市科协
晋中市文广新局
晋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晋中市信访局
晋中市经信委
晋中市公安局
晋中市财政局
晋中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共青团晋中市委
晋中市北部新城管委会
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榆次工业园区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
太原师范学院
山西中医学院
山西传媒学院
晋中学院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山西能源学院)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职工医学院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榆次区人民政府
介休市人民政府
太谷县人民政府
祁县人民政府
平遥县人民政府
灵石县人民政府
榆社县人民政府
左权县人民政府
和顺县人民政府
昔阳县人民政府
寿阳县人民政府
媒体支持
省内外各级媒体
市委新闻中心
晋中报社
晋中电视台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晋中市教育局。
大赛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竞赛评审组、资料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安全维稳组五个工作小组。
八、配套政策
(一)根据项目需求,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导师、运营指导、项目申报、企业诊断等全方位的孵化服务。
(二)获奖项目团队成立的初创企业,可优先入驻晋中开发区、榆次工业园区;有意向来晋中落地转化的企业,享受大学生创业相关扶持政策。
(三)依托获奖项目在晋中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可免于评审,可直接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四)对获奖的项目团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择期举办项目推介会,重点向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推介大赛入围项目,并组织力量做好其他参赛项目的跟踪工作,努力促成创业投资的成功介入。为鼓励创投机构对大学生优秀项目的投资,对在晋中落户并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晋中市科技专项资金优先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