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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考试方案

时间: 08-26 栏目:方案
篇一: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4016字)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实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20XX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意义和目的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学业评价的组成部分。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旨在培养学生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原则和要求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体育技能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与学校体育课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与学生兴趣爱好和体质差异相结合。

三、成绩评定方法

(一)分值和结构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40分,与文化分720分合并总分760分作为高中录取的总分值。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由平时考核和现场考试两个部分组成。平时考核由学校评定,现场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测试。20XX年学校评定分值为10分,现场考试分值为30分。

(二)考试办法

1.学校评定:由学校依据学生参加体育课、课外体育锻炼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分。具体评定办法为:一是以学生体育课成绩和课外体育锻炼效果为依据,每学年2分,共计6分。学生初中阶段每学年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效果按合格、不合格两种等第评定,并分别折算成2分、1分,三学年分别评定折算汇总后计入学校评分。二是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为依据,共计4分。按学生20XX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分别折算成4分、3分、2分、1分计入学校评分。因伤病或残疾原因符合体育免修条件的学生,经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给予记10分。

2.现场考试:由市教育局按照规定要求统一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两类,其中必测项目2个,选测项目1个,每名学生应参加3个项目的考试。每个项目满分为10分,合计30分。

(三)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50米跑和掷实心球(2㎏)。

2.选测项目: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1分钟排球垫球、篮球运球、游泳。

学生应在选测项目中选择一个考试项目,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四)考试评定标准

按盐城市教育局制定的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成绩评分标准执行(附件1)。

(五)考试成绩记载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按照学校评定分值和现场考试项目测试分值合计计算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填入《东台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表》(见附件5)。

(六)对免考和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需具有伤残证书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审批表》(见附件2),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学校签署意见,报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申请及批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2.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因伤病或其他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或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予以缓考。缓考的考生应在中考文化考试前参加由局组织的统一补考,补考限一次。

(七)因残、因病免缓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 因残疾或患重大疾病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其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现场考试满分30分计和学校评分实际得分之和计算。

(1)残疾考生(指身残、侏儒症等)可申请体育考试的免试,经批准后按满分30分和学校评分实际得分之和计入升学成绩。考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省辖市级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患重大疾病的考生(指患有癌症、白血病、痴呆、脑瘫、严重的心脏病与心血管疾病、脑部施行过开颅手术)可申请体育考试的免试,经审核批准后按满分30分和学校评分实际得分之和计入考生升学成绩。考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证、住院治疗病历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因意外伤病原因获准免考的学生和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补考的缓考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校评定实际得分和现场测试总分的60%(即18分)之和计算。

(八)关于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我市升学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学生的体育考试

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我市升学的应届毕业生作为零报生,所有零报生4月5日至12日先到我局普教科确认报考资格,获得东台市招生办公室给予的中考档案号后,再到我局体卫艺科报名参加20XX年中考体育现场考试。报名时应提供其在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校评分证明。

本市往届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原毕业学校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其在读时的实际情况计算该生的学校评分分值。

四、考务工作

所有在我市报名参加体育现场测试的考生,都必须先通过我局普教科中考资格认定并获得东台市招生办公室给予的中考档案号。

1.4月1日前,下发20XX年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4月6日我局体卫艺科下发东台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准考证(成绩卡)。

2. 4月7—10日,各学校集中完成平时考核。4月13-19日,平时考核评定得分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监督。对平时考核评定得分有异议必须由分管校长亲自调查核实处理。4月12日前,各学校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零报考生到体卫艺科报名;往届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

3. 4月20-21日,各学校按市招办下发的考生中考档案号顺序(男、女生分册由小号到大号),上报学校体育考试学校评分成绩汇总表(电子稿和文字稿)到体卫艺科。同时,完成现场考试统一报名,上报现场考试报名表(男、女生分册,按中考档案号由小到大顺序填写)及免、缓考学生的审批表,经体卫艺科核定报名人数后,到局规财科交费,报名费全额上缴。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评定的体育考试成绩进行审核认定。对评定结果明显异常或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学校,市局将责令学校重新评定,并派员进行过程监督。

4. 4月22日-23,各校准备测试场地、器材和有关表册,按照考生报名情况,组织填写现场考试准考证,贴好照片,加盖学校公章。并根据性别及考生选测项目进行分组和编号(每12人一组),完成后由学校封存。

5.4月25日—30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如遇大雨天气,相应顺延。考试成绩折算分数精确到个位,学生现场考试成绩卡带局封存备查。

6.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局文件《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财〔20XX〕27号、苏价费〔20XX〕110号、苏财综〔20XX〕27号)规定,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按每生9元标准收取。

7.5月20日,市教育局组织缓考考生现场考试的统一补考,地点设在城北中学。

8.各考点的50米跑终点全程录像备查。

五、组织考试

1.各初中设置考点(其中明德外国语学校的考点设在台东中学),组织本校学生进行体育考试,零报考生考试地点设在城北中学,场地、器材由各考点提供。

2.各考点要认真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考点具体要求:有3道以上50米跑道(地面必须平坦),立定跳远区(起跳板必须与沙石相平)2个、海绵垫2块,单杠1付,排球4只、排球垫球区3-4块,篮球4只、篮球场2块,实心球(2KG)6只、投掷实心球场地3-4块,跳绳20根、跳绳区4块,皮尺4个(长短各两个)。

3. 考试期间,市局将组织测试组分赴考点组织考试,各考点须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协助考试工作,并签订责任状。

4.各学校要制定体育考试学校评分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评价,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定的总分要在学校的公告栏或宣传栏醒目处公示7天以上。学生本人对学校给予的评定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七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发现其他学生成绩有错误的,向校长室或者教育局体卫艺科(电话85281175)反映,进行核查。现场考试时,各测试组裁判须当场向学生公布所测项目成绩,学生如果对现场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教育局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5.各学校应根据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考生考前的科学训练与指导,合理安排准备活动,全面做好考试准备。要严密组织,各考点要设立医疗救护点,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考前体检制度,对某些特异体质等不适宜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要教育他们事前申报,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交通、运动损伤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6.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和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公正性,各考点要密切配合,严肃考纪,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监控,坚决杜绝考场作弊事件的发生。对违纪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7.考试场地要确保全封闭、无干扰。凡没有能力设立考点的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到市体育中心参加测试,且不得向学生另收费用。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局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和考试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春桃

副组长:曹本全 侯书圣 施晓彤 崔 巍

成 员:顾加宏 吴兴平 杨 林 季方成 王国华 范育新

田世杰 顾宝林 许 明 沈玉斌 曹 俊 陈宏生

各初中校长。

2.考点负责人及考试机构

各考点学校的校长为考点负责人,并组建体育考试机构。

3.考核表彰

本次体育考试结束后,市局将对组织有力,操作规范,自评认真,市测顺利,成绩较好的学校给予表彰。

篇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2903字)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提高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体育中考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

20XX年4月19-20日,缓试考生考试时间为:5月6日。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二、考生报名

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的学校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三、项目和分值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成绩共4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5分,统一考试成绩25分。

1.平时体育成绩:初一至初三每学年各5分。由学生每学年体育课成绩和每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构成。

20XX年的毕业生体育中考,平时体育成绩,将由初二和初三2个学年平时体育成绩和每年10-12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可延长到3月10日)构成(初二占5分,初三占10分)。

各学校于20XX年3月20日前,将各年级学生的平时体育成绩报各区教育局基教科。

2.统一考试成绩:由一个必考项目和2个选考项目共3个项目组成。必考项目:男生1000m跑、女生800m跑;选考项目一个为体能类项目,一个为技能类项目,由考生分别选择。必考项目满分10分,选考项目中体能类项目满分8分、技能类项目满分7分。

体能类项目: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技能类项目: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

四、评分标准

见附件2。

五、实施办法

(一)考试组织

统一考试部分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学生初中三年的平时成绩评定由该生所在的学校组织实施。

同一考生的各项考试要在同一个半天内完成。

(二)考点设置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原刁铺中学)。

(三)考试项目操作方法

1.1000米、800米跑

在300米以上标准塑胶田径场跑道上进行,发令枪2支、发令旗1面、口哨2只,秒表若干块(每道三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电子计时。

10-20人一组,考生每人跑一次,站立式起跑,但不得穿钉鞋或皮鞋、塑料凉鞋,不得使用起跑器或挖穴,二次起跑犯规,该项考试无成绩。开、停表计取成绩均按田径规则中有关要求进行,并当场公布纪录成绩。

考生在考试中不得有陪跑和接受场外指导,如因他人犯规而影响成绩者,须经考点主考同意,在当日进行一次性补考,因自身原因影响成绩者不得补考。

2.掷实心球

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在投掷区长度2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进行,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

考生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身体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脚不能(越)踩线,身体任何部分也不能触及起掷线前的地面。考生每人掷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沿至球第一次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

3.立定跳远

在沙坑或塑胶场地(也可在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起跳板(或起跳地面)与沙面(地面)呈水平面,起跳板(起跳地面)平整,不得有坑凹;考生两脚平行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双脚原地同时起跳,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

两脚同时起跳前,如有垫步或两脚不同步起跳、踩碰起跳线,则判该次起跳失败;考生每人跳三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4.一分钟跳绳

考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开表计时),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监考人员报数并记录考生在规定1分钟时间内的跳绳次数。考生每人只考一次。

考试过程中跳绳拌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5.篮球运球

考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前5米设置两列标志杆,标志杆距左右边线3米。各标志杆距杆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测试器材包括秒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要求同50米跑)、发令哨、30米卷尺、标志杆10根(杆高1.2米以上),篮球若干个。考试用球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篮球。

考生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考生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

考试中考生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考生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图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考生每人可测试两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以秒为单位记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6.排球垫球

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排球场上进行,考试区域单个考生在直径为3米的圆内,考试用球为排球比赛的硬质排球。

考生在规定的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球落地即为考试结束,按次计数(单位为次)。考生每次垫球球的最低点应超过头顶,考生可测试两次,记录其中一次最好的成绩。

采用传球等其它方式触球、考试区域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等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

7.足球运球

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足球场上进行,考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杆距离为5米,各杆间距5米,共设5根标志杆,标杆距两侧边线各5米。考试用球为比赛足球。

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口令后开始向前运球依次过杆。考生和球均越过终点线即为结束。发令员发令后开始计时,考生与球均到达终点线时停表。考生每人可测试两次,记录其中一次最好的成绩。以秒为单位记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非“0”时进1。

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

六、对伤、病、残及其它特殊情况考生的处理办法

1.不能正常参加学校的体育课、体育活动,确实丧失全部考试项目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全部免试,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入毕业升学总分。

2.确实丧失某些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某一类项目考试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免试某一类项目,其成绩按该类项目的满分计入总分。

3.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也可申请免试必考和选考项目的全部或部分。申请免试全部项目的学生,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60%计分;申请免试某一类项目的学生,该类项目的成绩按60%计分。

4.因暂时伤病及其它特殊因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试。

5.申请免试的学生须在3月上旬,由本人填写《高港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后,报所在地教育局批准并公布。

申请免试的残疾学生,须向学校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残联的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并公布。

申请免试的其它学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病历,经学校审查并进行公示后,报所在地教育局批准并公布。

6.申请缓试的学生须提前一个星期(特殊情况外),填写《高港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经学校审核后报各市(区)教育局审批。

7.休学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年的体育考试。

篇三: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1759字)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教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发挥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对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广大中小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我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三、考试报名

体育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文下发),考生在体育考试报名时要认真选择、确认并注明好自己的选考项目。

四、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考试时间暂定为4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前另行通知。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XX〕107号)文件规定,体育考试每生收取考务费10元。考务费由各中考报名点学校向考生收取,与中考报名费一起交县教育体育局财审科。

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及成绩评定

1、考试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考试项目。体育考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3选2项(①跳绳、②立定跳远、③坐位体前屈,选择其中的2项),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考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考试,每位考生在半天内完成以上3个项目的考试。

2、评分标准

见附件2

3、考试成绩与评定

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其中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0分,考生成绩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

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40-33分为A等级,32-24分为B等级,23-16分为C等级,15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20XX年体育考试将采用电子设备记录考生成绩。

七、对残疾和伤病考生的有关规定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申请免试(属残疾人须持县级以上残联颁发的《残疾证》,属伤病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和病历),学校将初审符合体育免试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将其免试申请、《长丰县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相关原件材料于4月10日报县招办审批(免试审批表见附件4)。

免试证明材料进入该生升学档案。被批准免试的考生,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按体育考试总分的100%、其它伤病的按体育考试总分的70%计算。

八、组织领导

体育考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县教体局成立体育考试领导组。

组 长:王克全

第一副组长:陶程

副组长:汤善柱、胡成功、吴彪、杨祥枝、尹可银。

领导组下设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办,具体负责体育考试考务方面的有关事宜。

九、有关要求

1、各校要认真学习、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明确该标准从身体形态、机能、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地位,促进学生个体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2、体育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组织工作难度大,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教务主任、班主任、体育教师及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组,选派责任心强、素质好的同志具体办理体育考试有关方面的事务,要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各校要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附件3),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做好体育考试的宣传、培训,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的实际,指导好学生选项,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前练习和训练,精心组织,确保每位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篇四:中考体育考试方案(4577字)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XX]2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20XX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举措之一;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旨在培养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掌握基本的体育锻炼技能与方法,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 工作原则和要求

1、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生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基本锻炼技能的培养作用,体现对以“健康第一”为指导的素质教育工作的有力推进。

2、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与健康新课改及其课堂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一小时的日常体育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学生体育运动兴趣爱好和体质差异相结合,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

3、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体现安全第一、科学规范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将作为学生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纬度的实证材料。

5、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还将作为市区20XX年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的成绩与凭据。

6、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市区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由县教育局负责拟定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市区成立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同时设立考务组、仲裁组、宣传组、纪检组、社会监督组、医务组、后勤组、保卫组等工作组,各组工作人员由领导组确定

四、考试办法和考务工作

(一) 考试办法

1、考试对象:市区考试对象为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具有市区户口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和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以及在市区初三就读的进城务工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三县考试对象(含春招学生)比照市区执行。

2、时间和地点:市区考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芜湖市一中(老校区)田径运动场。

3、成绩评定方法:

(1)分值和结构:根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由“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和“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两个部分组成。日常锻炼分值为10分,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分值为30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40分,计入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的总分。

(2)日常体育锻炼:由学校依据学生三年来(初一、初二、初三学年)参加体育课堂教学、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定,总分10分。具体分值为体育课堂教学占4分,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占3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占3分。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20XX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细则(试行)》(见附件1)执行。因残疾和伤病原因符合体育课免修条件的学生,经学校认定,给予记10分。学生日常体育锻炼成绩的评定结果应严格履行公示制度。

(3)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项目设置: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设置三大类项目,考生在三大类项目中选择三项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A、男生考试内容:

第一类项目:1000米(必考)

第二类项目:坐位体前屈或原地双手投掷实心球(选考一项)

第三类项目:立定跳远或50米跑(选考一项)

B、女生考试内容:

第一类项目:800米(必考)

第二类项目:坐位体前屈或1分钟仰卧起坐(选考一项)第三类项目:立定跳远或50米跑(选考一项)

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总分为30分,单项满分为10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制定我市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评分标准(见附表2)。

三县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亦应设立男女生各三类项目,必考项目与市区相同,两个选考项目由各县确定。选考项目应列出若干个,学生可从中选择一项或两项。  5、“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的规定:

⑴为了减轻考生的负担,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20XX年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与“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合并进行。拟报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须填写《20XX年体育考试(特长生)申请表》和《20XX年体育考试(特长生)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上报)。

⑵“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必考项目:男、女生同为立定跳远、50米跑、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三项;选考项目:男生须从坐位体前屈或原地双手投掷实心球(选考一项)、女生须从坐位体前屈或1分钟仰卧起坐(选考一项)。选考项目测试成绩只计入“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总分,不计入“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成绩总分。

⑶体育特长生只进行一次测试,必考项目测试成绩同时适用于“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和 “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选考项目测试成绩只进行“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评分,不进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评分。

⑷“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评分与其他考生一样评分,按体育考试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评定,其中50米和立定跳远两个项目以成绩最好的一个项目作为考生的“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成绩进行评定;体育特长生的“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评分,另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附件3)。

⑸体育特长生采用“两考并一考”方式进行,即“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与“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在体育考试期间集中某一时段单独编组进行。

⑹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分数线(或合格线),将根据市区各普高体育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另行文通知)

6、特殊考生的考试规定:

凡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或因伤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考生,可免考体育。凡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中长跑项目考试的学生,可予以必考项目免考。

⑴对因肢残(须有残疾证)免考体育的学生,其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30分评定。

⑵对因伤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体育的学生,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其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21分评定。

⑶对因体弱、伤病、心脏病或特异体质不宜参加中长跑的考生,可申请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单项免考,其免考项目成绩按7分评定。

⑷凡免考体育考生,应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学生须填写《20XX年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20XX年免予体育考试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上报),详细注明原因。肢残学生出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伤病学生出示医院(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班主任和任教体育教师核实签字,由体育教研组汇总后送学校审批,在校内公示。免考申请表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免考材料进入升学档案。已被批准免考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必考项目免考学生须填写《20XX年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免考申请表》和《20XX年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免考统计表》(各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上报),出示医院(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申请手续同上。已被批准免考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必考项目考试。 (二) 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五、“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纪律和社会监督

(一) 考试纪律:

1、封闭考场,考试工作人员凭证入场。

2、考生必须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须知》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裁判及考务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和相关体育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处理。

3、“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遵守《裁判员及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对待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串岗、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立即将其撤离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市教育局将向本人及其单位下发“体育考试违规违纪通知书”,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取消其当年晋职、评优和表彰的资格,并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各考点设考试纪律执行记录。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况,记录要写明时间、地点、违规违纪事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市体育考试领导组。

(二) 社会监督:

1、组建由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初中毕业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社会监督组,接受社会监督。

2、在“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考场设置考试工作宣传栏和考生成绩公告栏、社会监督曝光栏。公开考试规程、评分标准和考场纪律及违纪处理等情况。

六、安全工作:

1、学校要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习本《实施方案》及《考生须知》,要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裁判等方面的教育。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和联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考试纪律和秩序以及学生的安全。

2、学校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严格审核学生的体检结果,特别要重视对考生心肺等内脏器官功能的反复检查,参加“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的学生心肺等内脏器官功能必须健康正常,无先天病患,无后天伤疾。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确实不宜参加中长跑的学生要通知家长劝其免考,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3、在“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考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考生必须听从医嘱,服从安排;各校要教育学生和家长,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要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努力工作,确保本次体育考试安全、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4、考生在考试前须做必要的准备活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触碰体育器材和考试用具,否则后果自负。

5、所有考务人员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合理使用和管理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市和各县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并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解释并处理未尽事宜。

各县教育局于3月31日前将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篇五: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2506字)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结合《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和《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及市教委《20XX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意义和目的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学业评价的组成部分。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旨在培养学生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原则和要求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体育技能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学生兴趣爱好和体质差异相结合。

三、成绩评定方法

(一)分值和结构

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30分。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由日常锻炼分值和统一考试分值两个部分组成。20XX年日常锻炼为20分,统一考试为10分。

(二)考试办法

1.日常锻炼:由学校依据学生参加体育课堂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分。凡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要求,完成《上海市学生成长手册》中《体育与健身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体育健身情况记录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记录表》规定项目评价、测试,经学校认定并记录在册,给予记20分。根据上海市的精神“运用考试的手段是为了促进学生在平时更好地自觉参加锻炼,而不是增加他们的应试压力”,我校学生日常锻炼成绩的评定方法分三个方面评价:

(1)早锻炼5分。每天早上8:00之前,男生完成1000米,女生完成800米的耐力跑。到体育加试考之前结束。每少跑一次扣0.2分。

(2)体育课10分。做到a、全勤,b、遵守课堂纪律,c、积极参与锻炼的拿满分,违反上列要求一次扣0.5分。

(3)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及格5分,不及格4分。

(4)因伤病原因符合体育免修条件的学生,经学校认定,给予记20分。

2.统一考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要求统一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两类,其中必测项目2个,学生另需选测2个项目,每位学生应参加4个项目的考试。每个项目满分为2.5分,合计10分。

(三)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

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篮球(半场区域内行进间投篮)

2.选测项目

选测项目分为速度力量和技术能力两类,学生应在两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考试项目,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速度力量类——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技术能力类——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支撑跳跃、排球、武术基本动作组合

(四)考试成绩记载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按照日常锻炼分值和统一考试分值,合计计算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填入《初中毕业生日常体育锻炼和统一体育考试情况记录表》。

鉴于20XX年初次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因此20XX年学生凡参加并完成长跑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测试但未达到项目及格标准,其成绩以及格成绩(1.5分)计。

(五)对免考和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签署意见和学校审核批准,并报区县招办备案。申请及批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2.在区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的考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限于一次。

(六)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2.因伤病原因获准免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日常锻炼实际得分和体育统一考试满分的50%(即5分)计算。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洛川学校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刘爱武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谷丰、陈红卫、花燕、黄丽妹、汤江声等,具体负责学校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规范实施体育考试各方面工作。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学习市教委《20XX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统一认识,建立信息发布与考试成绩公告制度,加强学生人身安全、场地器材等各类保障,严格考场纪律监督。制定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公平、规范和安全。

(三)科学安排体育考试相关事宜和步骤。根据区局的有关要求,除统一考试外,学校对于需体育免修的学生作如下规定,即须体育免修的学生,必须有学生及家长在2月28日前写有关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考虑。

(四)建立学生体育考试复核和仲裁制度。学校将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日子给出学生日常锻炼的评价分数,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锻炼评价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学生对区县统一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区县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五)实施学生体育考试阳光工程。体育考试做到公开透明,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和监督电话。对于在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情况,将加强教育和管理;对于发生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洛川学校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工作咨询与监督电话56076121)。

上海市洛川学校

20XX年2月20日

篇六: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2936字)

一、体育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高中段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报名时间与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体育考试使用与文化课考试同一准考证),体育考试考务费的支出和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育考试项目、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

1.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四项(①实心球;②立定跳远;③跳绳;④篮球运球),考生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四项选二项,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5月12日-5月28日。考试地点设在高中招生第一志愿学校,主考为第一志愿学校的校长。报考中专(中职)的考生在区(市)教育局指定的考点进行考试。

3.评分标准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执行。

三、组织实施

体育考试由枣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市)设立考区,区(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体育考试的组织和考务工作,建议各招生学校建设标准化电子智能考场,采用电子智能仪器进行测试。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为考试时间,考生须在半天内考完所规定的体育考试项目,具体时间以各考点“考试秩序册”为准。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考试,考试不顺延,时间另行通知。

体育考试时,监考教师当场宣布考生的各项考试成绩。《考生体育考试登记表》由监考教师和考生签字确认(采用电子智能仪器测试的,每组测试完当场打印每组成绩表,由考生在个人成绩后签字确认),每组考生在三项考试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送至成绩录入员处,将成绩录入电脑(采用电子智能仪器测试的,将三项成绩导入数据库),同时打印一式三份。考试成绩每半天公布一次,并保留3个学习日,接收社会监督。“登记表”、“成绩单”密封后,送交区(市)教育局保密室备查。

四、考试计分办法

1.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

必考项目10分;选考项目各20分。考试不设最低分数线。考生体育考试实际分数计入高中招生总成绩。

2.免考、缓考、缺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枣庄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持初中阶段体检表,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伤、残、病证明,经区(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面核批准后可免试体育,其成绩按3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成绩。免试学生的名单在招生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体育考试时在体育成绩记录表中注明。证明材料由区(市)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2)因生理原因或突发情况需要缓试的考生,本人向考区和考点提出申请请,经考试领导小组签字同意,于5月28日前集中进行一次补考,补考办法同正常考试。

(3)缺考考生记零分。

(4)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区(市)要对考生成绩进行认真汇总,将全部考生成绩刻录光盘,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考试结束当天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五、考试规则、标准

1.800米、1000米跑:

场地要求:400米、300米、200米田径场跑道,地质不限。也可使用其他不规则场地,但必须丈量准确,地面平坦。秒表若干块,使用前需要校正。

考试方法:受试者至少两人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同时开表计时,考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成绩,不计小数。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注意事项:考生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发现有抢跑者,要当即召回重跑。

2.实心球:

在长度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进行,地质不限,场地一端划起掷线。考试用实心球若干,球重为2千克。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连贯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不能踩线。每名考生连续掷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投一次作为最终成绩。如遇大风天,应顺风掷。

3.立定跳远:

在沙坑或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考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如遇风风天,应顺风跳。

4.跳绳:

在平整、干净的场地进行。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跳绳,跳绳时绊脚(无论绳停在身后或身前),该次不计数外,可继续进行,结束信号发出时立即停止。测试员报数并记录考生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考生在成绩播报后可以申请第二次测试,以最好成绩为准。

5.篮球运球:

在木质、塑胶或者水泥场地进行。场地长20米,宽7米,考试所用篮球为国家标准篮球。考生听到出发口令后,按规定线路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每名考生连续运球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要在市和区(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工程,认真制定本区(市)、学校体育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招生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教务处、艺体处、班主任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人员职责。初中学校要做好对考生的考风、考纪、组织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认真学习考试标准,引导学生妥善处理好考试与平时锻炼的关系。有条件的要采用电子智能仪器进行考试,提前对体育教师进行技术培训,加强对考生的教育与指导,使广大考生充分了解、掌握体育考试的方法、规则和要求,熟悉了解电子智能仪器考试的技术要点。

2. 消除一切安全隐患。要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管理,按照市教育局部署的时间、内容组织体育考试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参加初中的常规体格检查,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加强考生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在体育考试期间,必须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组织考生集体到考场参加考试。租用车辆时,严禁使用车况不良及无牌照、无营业证、无驾驶证车辆,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带队老师与学生同车往返。各考场要加强医疗救护措施,至少配备两名专业医护人员(内科、外科)和救护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肃考场纪律。要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的人员参加体育考试工作,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管理,考试前必须对考务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确保考试工作阳光、公平、规范、平稳实施。

(四)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全员监督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组赴各考场进行巡视督查。各考点要在醒目位置设立考风考纪接待处、公示栏和举报箱,自觉接受家长、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要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组成的考务监督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体育考试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确保体育考试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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