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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测方案

时间: 08-07 栏目:方案
篇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方案(3203字)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掌握动态变化、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着力开展机构考核、技术培训和能力验证,提升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作用,按照省市县联动互补、检打联动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监测,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及收储运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影响因素进行排查评判,全面掌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效依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基本完成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复核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建设的5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验收。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省市县加强分层级的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800人次;强化市州定量检测和县市区快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盲样考核合格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品种、范围和频次,监测对象覆盖全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稻谷等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监测不少于400批次;县市区监测数量不少于3000批次;乡镇监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科学评判质量安全状况

省市县三级按照联动互补原则,合理安排,各有侧重,分别对辖区内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例行监测,确保每次监测抽样地点互不重复。省级与农业部例行监测时间、数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点监测14个市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全年按季度开展定量监测,共监测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叶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主要供市生产基地、中小型批发市场、超市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农产品,全年监测不少于4次,以定量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县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较大规模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快速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2000批次,具备定量检测能力的县市区定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监测信息由各级农业部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报,同时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安办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同时通过农业信息网公开。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解决突出问题

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规模化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例行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禁限用农药及例行监测中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品种为重点项目,以投诉举报为重点对象,以应对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需要为补充,以集中行动为主要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开展整治,及时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级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市县乡监测数量分别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监督抽查信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通报,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通报同级食安委(办)成员单位,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对检出国家禁用农药及非法添加物质的,同时报送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级上报,由省农业厅统一通报。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研判,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针对影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潜在隐患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委托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站(室)承担。采取调查研究、随机抽样、资料分析等方式,对影响全省大宗消费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因素开展排查和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及其影响范围、环节、趋势和程度,建立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目录,提出防控意见和建议,为科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信息原则上不对外部公开,必要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省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领导。

(四)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大力提升质检机构能力,督促国家规划的县级质检机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集中采购进程,按照设计批复的期限完成建设验收并尽快发挥效益。年内完成对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阳、邵阳、娄底、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个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0个一期规划县级质监站的机构考核,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上半年对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和已建成运行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定量检测能力验证,对其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快速检测能力验证,检验各级质检机构技术水平,提升质检机构整体能力,为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奠定基础。

按照“分层负责、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体提升”原则,以质检机构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基础规范》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课和跟班带教为主要方式,分类别、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培训。省厅负责市县质检机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培训,委托基础条件较好、检测水平较高、获得“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跟班带教培训技术骨干;各市县负责培训本级和辖区内检验检测人员,完善检测人员职业操守、工作能力、质量意识和法律知识等考评,全部经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大力提升检测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和例行监测计划(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监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有序运行。

(二)加强监测规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在监测抽样的过程中给予支持和协助。同时,合理部署本级监测抽样点,确保样品真实性和代表性。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加强质量控制,完善质量手册,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可靠,同时做好检测结果的上报、反馈与保密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已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均达96%以上且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厅将加强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检查力度,采取发督办函、现场整改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实施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和支持;对工作落后、没有达到考评目标的进行通报公示。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同时,加强监测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联系和会商制度,查找分析问题及原因,跟踪督办,及时整改;加强检测和执法有效衔接,检打联动,严厉查处。承担监测任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联系人:杨韶红,电话:0731-88866185,邮箱:hnncpzjc@163。com。

篇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实施方案(2241字)

为了进一步提高衡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水平, 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工作上新台阶,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XX年,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按照“标准化创品牌、市场准入促管理、体系建设强基础”的思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能力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水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及监管股要进一步完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验检测、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工作,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批发市场、超市安全消费为核心,以全面提高农产品合格率为重点,建立健全农产品入市流程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全县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

二、工作重点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职责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监督检测工作责任。

2、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测工作力度

充分利用媒体和资料,继续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蔬菜生产上禁限用农药品种和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康消费知识,营造健康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验检测、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全年计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日常检验检测及监督抽查5000批次,配合省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8期次。重点监测品种普通白菜、萝卜、菜苔、菠菜、结球甘蓝、莴苣、辣椒、菜豆、黄瓜、茄子、蕹菜、苋菜、豇豆、菜豆、丝瓜、苦瓜、西葫芦、番茄、韭菜、花椰菜等20个蔬菜品种,蜜桔、椪柑、冰糖柑、脐橙等柑桔品种及稻谷等。重点监测单位春发、景华食用菌、白果常宏、福田大禹等蔬菜生产基地,九福祥、金盛等超市,开云农贸批发市场、先农花园等市场。

3、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农业投入品源头监控管理

全面实施农业投入品源头监控管理,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农业部门将继续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宣传和检查,全面禁止甲胺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高剧毒农药的生产销售与使用,控制其他违规违禁农资的超标准、超范围和超剂量使用,健全放心农资销售主渠道,完善农资经销户档案、经营台账、信息公告、跟踪服务、损害赔偿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控管理。继续开展送法下乡、咨询服务活动,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

4、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进一步稳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设,继续在九福祥、金盛等超市和开云农贸批发市场、先农农贸市场等实行市场准入和农产品进销台帐登记查验档案制度,全面推进市场准入制建设。继续在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行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基地准出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检测和农产品追根溯源体系。对九福祥、金盛等超市实施挂牌规范化管理,所有农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和包装标识上市规范交易。

5、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农业标准化是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和农产品安全事业的基础,一是对已制定的农产品生产标准进行修订和提升,促进农业标准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快对地方重点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制定,创建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三是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区和生产基地,完善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档案、基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加快“三标”体系建设,系统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标识化流通和规范化交易建设。

6、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技能培训学习

20XX年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建设要求,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技能培训和自身学习,参加省市业务部门组织的检测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管水平。

7、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及体系建设

加强衡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实验室辅助配套仪器设备设施,在新的检验检测平台上综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多部门协调配合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2、加强信息报送,维护信息渠道畅通

在例行监测、日常检测、监督抽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上报送。

3、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测技术水平

加强自身业务技能学习,严格按方案规定的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和统一的仪器与酶试剂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的可比性,保障监测工作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4、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与当地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分享各地在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对一些不实的传闻,要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发布相应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

篇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方案(1897字)

为进一步加强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根据《市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办发[20XX]79号)精神,以及省农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目标

以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发展绿色、无公害、安全、优质、和出口农产品为目的,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和实施力度,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的竞争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土壤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为我市农业标准的制定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标准

现使用的残留农药测定仪和所配套的试剂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标准号:GB/T5009.199-20XX)。是根据酶的活性变化程度,定性和半定量地测定果蔬中农药的残留量,并用“抵制率”来表示残留农药量的多少。其判别标准为:

若被测样本的酶抑制率<50%为安全果蔬。

若被测样本的酶抑制率≥50%为农药残留的毒性超标。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要求

根据市农委与省农委签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监测系统项目协议书要求,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和工作要求》、《检测人员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地样品送检时间及要求》,承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四、农产品安全检测基地确定

首批检测基地设在市区蔬菜、果品主产乡。蔬菜基地为西郊乡、滴道河乡、长青乡、红旗乡,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蔬菜公司等六个检测点。果品基地设在市果树科研所,分别检测地产春、夏、秋菜,地产果品,外进各种蔬菜。各区农委负责指派专门人员进行样品的采集和送检,要按样品时间和采集要求,按时送到指定地点,便于集中检测。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附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和工作要求》

2、《检测人员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

3、《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地样品送检时间及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和工作要求

1、检测室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

2、检测室应通风透明、环境整洁、场面平整,

3、配备专职检测人员,文化程度要求在高中毕业以上。

4、配置实验用桌椅、样品柜、电冰箱、天平等实验必备设备以及蒸馏水、检测药品等实验药剂。

5、配置残留农药测定仪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及辅助设备等。

6、检测室水、电、电话三通。电源电压为220V,电源线符合所有设备的应用负荷。

检测人员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

(一)检测人员基本要求

检测人员要求至少高中毕业,会基本电脑操作,懂基本实验操作。

(二)检测人员行为准则

随机取样,客观公正,及时检测,正确公允,规范操作

方法公开,检测结果,上传备份,残毒食品,严肃对待

(三)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严守操作规程,按照上级规定定时、定量做好食品残毒检测工作,防止有毒食品进入市场。

3、检测前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玻璃仪器的清洗、烘干,化学试剂的配制等,以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4、检测结果及相关数据应及时备份和按时上传,做到文档记录及管理有效有序。检测站要建立记录档案,对检测的样品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测品种,来源地、检测结果等,检测结果及相关数据应及时备份和按时上传。遇批量高残毒农产品流入我市市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布紧急预警报告,并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检测工作结束后,剩余的残渣、样品等,必须妥善处理,不得影响安全和卫生。

6、下班前,必须巡视一遍检测室,检查所有检测仪器是否清洁和相关设备是否关闭。

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地样品送检时间及要求

按照省农委及博纳研究所的要求,在我市设西郊乡、滴道河乡、长青乡、红旗乡、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果树研究所、市蔬菜公司为六个检测点。分别检测地产春、夏、秋菜,地产果品,外进各种蔬菜。

1、送检样品时间要求

定于每年的5月10日,6月10日,7月10日,7月20日,8月10日,8月20日,9月20日,10月10日为送检样品日。

2、送检样品要求

样品可采用随机法取样,每次送检的样品不少于6种(秋菜及果品类样品可按当时生产的品种送检),避免采有病、过小或末成熟的样本,采样本时需在植株的各部位(上、下、内、外、向阳面和背阴面)采样,采样量为1克,每种样品保证及时采集、及时送检。

市农业委委员会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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