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案例
2007年底,我们接待了一名备受丈夫欺凌毒打长达41年之久,现已57岁的老年妇女。自结婚以来,老人经常遭受其夫无理殴打,多次被毒打成轻微伤、轻伤,最严重的一次,左腿被打成骨折,花了3万多元治疗费,还落下残疾。而后,又因一小事将其耳膜打破。
老人到县妇联上访时,杵着拐杖,拖着跛腿,满身伤痕累累。接访后,我们仔细听完老人的哭诉,掌握到第一手基本情况。鉴于受害人遭受的伤害程度大、时间长等因素,加之其夫是文盲和法盲,我们将此案作为了典型家庭暴力案件办理。先对老人进行心理安抚,讲解有关妇女维权的法律知识;而后,及时和法律顾问联系,要求作为法律援助案例办理,通过法庭调解离婚解决;之后,我们协同律师调查收集了几十份证据,并通过近一个月的耐心细致劝说,男方终于同意协商离婚。法庭上,男方对自己的行为终于有所悔悟,认识到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物,夫妻之间地位平等,应相互尊重、体贴,并接受离婚。最后,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夫妻双方都比较满意。
被告人常某与其父常某春(被害人,殁年56岁)、母郑某共同居住,常某春饮酒后脾气暴躁,经常辱骂、殴打家人。2012年8月29日18时许,常某春酒后又因琐事辱骂郑某,郑某躲至常某卧室。当日20时许,常某春到常某卧室继续辱骂郑某,后又殴打郑某和常某,扬言要杀死全家并到厨房取来菜刀。常某见状夺下菜刀,常某春按住郑某头部继续殴打。常某义愤之下,持菜刀砍伤常某春头、颈、肩部等处,后将常某春送往医院救治。次日,常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当晚,常某春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1998年9月,被告人朱某春与被害人刘某(女,殁年31岁)结婚。2007年11月,二人协议离婚,但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6年至案发前,朱某春经常因感情问题及家庭琐事殴打刘某,致刘某多次受伤。2011年7月11日,朱某春又因女儿的教育问题及怀疑女儿非自己亲生等与刘某发生争执。朱某春持皮带抽打刘某,致使刘某持刀自杀。朱某春随即将刘某送医院抢救。经鉴定,刘某体表多处挫伤,因被锐器刺中左胸部致心脏破裂大失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朱某春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