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结
1罗湖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一)紧抓“牛鼻子”,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紧紧牵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多措并举,抓认识、抓推动、抓深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制度先行,厘清职责划分。出台了《中共罗湖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了7项党委主体责任和6项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和完善8项保障机制,全市创新性地成立了主体办和监督办,在机构设置上明晰了“两个责任”的抓手。同时,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根据省、市最新文件精神,罗湖区出台了《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试行)》和《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制度(试行)》。主体责任方面以“1个方案3个清单”形式,区分党委领导班子、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次,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职责。3个清单:各级党委清单、区委清单(明确各责任单位)和区委班子成员清单(到岗到人),逐条细化具体责任。《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10类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的情形以及9类追究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责任的情形,实现了责任追究对象的全覆盖及终生制。
(二)严守“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时段,持之以恒纠四风。为改进机关作风,监察局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及特邀监察员开展明察暗访“清风行动”,重点整治上班懒散、工作拖拉、执行不力等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明查暗访55批次,专题组织了春节值班,廉洁过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贯彻落实中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纪律等6项全区性专题明察暗访工作。核查了4起涉及作风建设问题的网络舆情投诉,发现并整改问题31个,全区书面通报5次,点名通报批评4人,诫勉谈话1人,对3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绩效扣分。经过努力,干部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今年5月份省纪委对深圳进行的“经济发展环境”专题暗访中,罗湖是唯一受表扬的区。
(三)紧盯廉政洼地,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我区不断加强廉政高风险点的防控工作。今年以来,罗湖区结合实际,出台廉政隐患发现报告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及各室/组结合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执纪问责、调查研究、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和“洼地”,并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提出治理对策。截止目前,已经发现21条廉政隐患,并督促17个单位整改落实。今年9月,我区被市政府确定为全市首个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区,城市更新利益大,廉政风险高,为此,成立区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小组,明确区城市更新廉政风险防控小组的组织架构及其工作职能,及时召开区城市更新廉政风险防控小组会议,下大力气推动相关风险防控工作。
(四)开展口头“三述”,强化“一把手”动态监管。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个别谈话、走访服务对象、查阅资料、梳理信访投诉及网络舆情等方式,广泛收集“一把手”廉洁自律、遵守八项规定等情况。通过“三述”活动中“面对面”质询和点评,现场提醒教育“一把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今年以来,已组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物业办、区妇联等4位“一把手”参加“三述”活动,成效显著。同时,督促区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下属单位“一把手”口头三述工作。
(五)强化监督管理,三项硬措施强化股份合作公司监管。一是完成股份公司财务统一在线监管。按照《罗湖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监督管理的意见》,全区31家股份合作公司建立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系统以财政局(集资办)为基础、各街道办为桥梁、各股份公司为终端,以主要经济指标等为主要管理对象,实现数据共享、财务进度、重大事项、资产变动、费用超标、大额收支实时预警等。该系统与权力运行在线监督平台对接,31家公司将相关财务账目录入了系统。二是加强股份合作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多次下街道进行调研检查,重申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股份合作公司领导人员证照管理和审批程序制度。要求各街道党工委指定专人对股份公司领导人员,重点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出国(境)证照统一保管、全面登记,并送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三是实行股份公司新增银行账户审批制度。督促财政局在全面清理统计股份公司存量银行账户的基础上,明确要求股份公司确需变动和新增银行帐户的,一律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即报所属街道办事处、财政局(集资办)审批备案后,方可变动和开设新的银行帐户。
(六)推进区属单位固定资产改革工作。借鉴香港物料的管理模式与江苏常州实物配发的管理经验相结合,全区成立区政府物料管理中心对全区各单位资产采购环节实行集中采购、实物配发,对资产处置环节实行集中报废、公开处置的“两个集中”管理新模式。出台《罗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实物配发暂行管理办法》和《罗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自查报废处理操作办法》,并完成了对全区财务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抓好派驻组“三位一体”试点巡察工作。今年8月,我区被省纪委确定为派驻组派驻、巡察、办案“三位一体”试点单位,参与制定了“1+3”配套文件。并拟定《关于开展20XX年巡察工作的方案》,拟对区民政局、区国库支付中心开展巡察。同时配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巡察工作。
(八)把好政策关,做好政策咨询和日常监督工作。把握好“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内涵,做好政策咨询工作。主要是在婚丧嫁娶、津补贴发放、办公用房、节假日福利发放、兼职取酬、特殊接待、工会费使用等方面政策界限模糊的咨询和监督。
(九)强化跟踪检查,督促发案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督促教育、水务、人力资源、卫人局4个发案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教育局吸取教育系统信息化工程系列案教训,从招生、信息化建设、修缮工程、物业出租、食堂外包等8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化建设。人力资源局吸取积分入户审批权系列案教训,从强化制约、合议审批、完善制度、加强防控等方面进行规范。环保水务局吸取吴小霆违纪案教训,深入查找案发原因,从强化廉政教育、自查自纠、建章立制、简化审批、强化监管等方面进行完善。卫人局针对医院药品回扣问题认真整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聘请第三方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自查自纠,取得较好效果。
2上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在市纪委的领导下,按照各级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抓手,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安全生产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一是责任层层落实。2月15日,组织召开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对全市安监系统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5月25日,局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8个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强调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至目前参与专题党风政风工作研究、部署工作4次。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3月16日,局党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传达了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责任制要求,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工作双促进;5月28日,及时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2大项68个小项,并按照职责范围,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协办科室任务;年初及时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四个亲自”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确保了反腐倡廉责任落到实处。三是狠抓工作落实。3月——5月,我局制定并连续制订下发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意见》、《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的实施方案》,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阶段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和贵港市委实施意见,把握好一个个节点,抓常、抓细。
一是加强对局机关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开展了局机关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都能坚持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统一停放行政中心停车场的公车管理制度。从20XX年10月份起,局机关所有公务用车严格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车交钥匙、加油卡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科室用车时同时附上公务出差审批表,由办公室统一调派。二是开展对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监督检查。由纪检组、办公室抽人组成的检查组于5月4——6日对局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来,“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无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经费支出严格报批,公务接待先由办公室向领导申报,再统一安排。报销时必须由财务人员经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后,财务核报。检查发现财务管理存在会计凭证不完善、报销程序不规范等不规范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落实整改。
三是结合全市机关整顿“慵、懒、散、慢、拖”专项整治活动和“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进行监督检查,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能围绕局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多次全面查找和梳理干部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组织建设和整体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较好,全局领导干部及职工总计33人,无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风方面,一是领导班子能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做到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勤俭节约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
四是对照“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推进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经查,无存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不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不存在休息室、活动室;会议室与与办公室相通现象;不存在“加桌不加人”弄虚作假的现象。
(三)深化宣传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教育在先,预防在前,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一是多措并举,狠抓学习。首先将反腐倡廉理论和相关党纪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扩大中心组参会人员范围,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开展每月反腐倡廉理论学习,2月——6月学习教育达110人次。通过学习传达、全面理解把握中央、自治区、市委纪委全会精神,引用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关于违法违纪典型违纪案例等方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
二是正面引导、典型示范。坚持事前预防,主动出击,分类指导,以早警示、早教育为目的。3月25日,利用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的契机,邀请市监察局黄雪葵副局长给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上一堂廉政党课;5月11日——12日,局纪检组长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全体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心谈话;5月14日,局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以“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优秀的安全监管忠诚卫士”为题的党课教育;6月3日,组织8个科室主要负责人到市中级法院参加了庭审旁听,亲历了审理的环节、接受了“零距离”警示教育。
三是阳光行政,接受监督。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为切入点,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将我局工作职能、审批项目流程、收费标准、“三公”经费支出等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安监局网站,把党务政务公开做深做实。让各项政务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避免了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
二是个别科室抓任务落实力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是党廉政责任制牵头、协办科室工作协调配合不够,对作风问题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
四是局机关财务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3区纪委20XX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结
20XX年,党风政风监督室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职,突出主业聚焦主责,坚守担当,强化监督,抓住“牛鼻子”以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以细化责任和考核问责为重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按照年初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扎实开展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制定清单,分解责任。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针对乡镇、开发区、区直单位不同岗位责任,制定个性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自上而下层层“签字背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角落;同时制定精细化责任清单,区委书记和区委其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的要求,人大、政了《关于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党员干部上交礼品礼金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对“为官不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划定了纪律“红线”,强化了制度刚性约束。
(二)节前节后警钟长鸣。充分利用每一个重要节点,提前下发各级禁令,通过电子显示屏、公文交换平台,大力宣传禁止用公款送情送礼、滥发钱物、公款接待和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规定要求,给党员干部拉袖子、打疫苗,划定“红线”,敲响“警钟”,形成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主动抵制“四风”问题的良好习惯。
(三)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强化社会监督和公开曝光这个两个关键,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按照抓早抓小,建立了完善谈话和诫勉、约谈、函询等制度,同时加大惩治力度,采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有效手段,让党员干部手握戒尺,心存敬畏。
二、强化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聚焦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我们把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点内容,持续发力,切实推动作风转变。
(一)严明党的纪律开展巡查。加大对党内监督的力度,开展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的检查,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约谈、函询、谈话和诫勉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收受礼品礼金登记,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等行为规定。做到了事前防范、动态监督,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尤其是对违规利用婚丧嫁娶、升学宴之机大办酒席敛财,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驾等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各项纪律的自觉性。今年来,我们共开展了11次违反党的纪律的检查,全区有34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婚丧嫁聚情况,有55名党员领导干部申报和报告了操办婚丧嫁娶事758名党员干部对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作出了公开承诺,对2起有违规倾向的宴席及时进行了纠正,查处违规操办3起,诫勉谈话3人;18名领导干部上交了礼品礼金11.05万元,支付凭证3.65万元;28人(次)领导干部报备了外出;对“三公”经费检查中发现的99个问题发出反馈和整改通知书,收缴和清退违规资金1694502。1元,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处分,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二)盯住节点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们紧紧抓住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按节前抓提醒、节中抓暗访督查、节后抓典型曝光的工作思路,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以具体小事为抓手,盯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工作纪律等问题,一个时间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持续推进,连点成线保持了高压态势,契而不舍纠正“四风”,防止反弹。截止目前,由去年13次明查暗访检查增加34次;由去年查处31起问题增加查处问题76起;由去年问责人数增加39人增加问责100人,从抓一件件小事、具体事,促进作风的根本好转。
(三)纠正行风开展督查。深入治理涉医、涉教、涉农等领域的问题,特别对不收敛不收手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实施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要领导和监管人员责任。今年,我们查处了**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