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培训总结
1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XX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2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加强监管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营造安全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神圣职责。近年来我们辽阳市太子河工商分局牢记所肩负的责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总局43号令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44号令即《食品流通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依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工商监管、业主自律、部门配合、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构筑食品安全的坚强防线,使全区的食品流通市场始终保持了平稳有序的态势,初步形成了安全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探索建立工商监管新机制
近年来,我们从思想上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在推进工商执法监管上,积极做到“四个强化”,达到“四个到位”。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到位。
我们制定了《太子河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方案》,成立了“太子河工商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郑贵亲自挂帅担任组长,季长胜副局长任副组长,科、所长为成员,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指定季长胜副局长主抓,明确由消保科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流通食品监管及大要案的查处。层层落实责任制,由局长负总责,所长为全所责任人,管片人员为辖区责任人。年初局长与所长、所长与管片人员、管片人员与经营户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明确,个个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的管理网络,为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做到执法到位。
一是认真落实巡查制,加强日常监管。制订《太子河工商分局食品流通市场巡查制度》,规定工商所每周巡查不得少于1次,集中检查每个月不得少于1次,并把检查、巡查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特别是儿童、老年食品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处理,通过经营业户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告栏》及时发布,告知消费者。同时将巡查情况及对有问题食品的处理情况及时在食品市场巡查记录上登记,便于统一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
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们先后两次集中开展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工作。第一次是年初双节期间,结合查处20XX年问题奶粉,一方面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登记机构从年检和验照着手,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前置条件、《营业执照》依法进行查验、审核、规范和登记;另一方面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基层工商所对本辖区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逐户进行摸底排查,清户登记,对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逐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办理登记手续,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两份。第二次是2月底3月初,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我们还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我区食品市场实际情况,先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儿童食品市场、元宵节食品市场、粮油市场的专项整治。通过以上专项整治,较好地整治和规范了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第三次是在6月份的高考期间,加强了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及专项整治,高考前深入辖区的三所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单,提高了学生对过期食品、劣质食品的鉴别能力。
三是延伸监管触角,拓展监管领域。各工商所主动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乡、村及学校、周边地区的各个角落。随着食品流通的日趋活跃、呈多样化、复杂化发展的态势,太子河区又处在城乡结合部,某些边远地方出现了一批食品生产的“小作坊”、地下食品加工的“黑窝点”、藏匿“三无”食品的“黑仓库”。这些手工作坊人员利用时间差送货上门,廉价推销食品。而一些个体商店、小商小贩,图便宜、图省事、图暴利,经常销售这类食品。这就给消费者,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学生,带来了很大的隐患。所以我们力争把监管的范围扩大到宾馆、饭店、学校;把监管的重点放在食品生产、批发的源头。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者借“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的名义兜售假冒伪劣、霉烂变质的食品,坑害农村消费者的行为。
(三)、强化经济户口建设,实现效能到位。
我们加强《食品经营经济户口》监管,近年来投入1 万余元购置档案柜、文件夹 30 个,印制表格1万余份,按照一户一卡一档的要求,对全区523 户食品经营户全部建起了经济户口档案,只要打开档案,经营户的姓名、身份证号、行政许可情况、主要经营情况、诚信守法情况、自律情况、信用等级情况、监管责任人、监管人员巡查情况等静态信息资料一目了然。
(四)、强化监管手段,做到检测、监控到位。
一是加大硬件投入,改进监测手段。近年来,我们先后投资 1 万余元资金装备了电脑、快速检测箱等设备和专用检测室,选派2名同志参加了省局专业培训,为食品现场检测提供了条件。二是按照上级局方案,制订我区食品监测计划,实施快速监测。
二、结合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探索建立经营者自律机制
结合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我们在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工商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经营者自律制度的落实强化诚信建设,从经营者自身构建安全防线。
(一)、健全并执行经营者自律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去年以来,我们在所有食品经营户中建立并执行七项自律制度,即索证索票制度,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购销台帐制度,落实兼职人员负责建立健全购销台帐;过期食品下架制度,安排专职部门或人员负责督促承诺制的落实,采取质量先行负责等方式,向消费者做出质量承诺。
(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诚信建设。
今年来,区个私协会向食品行业510 名会员发出了“诚实守信,行业自律”的倡议。充分发扬个私会员的主人翁精神,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方针”。通过行规民约,自觉形成行业自律行为。
(三)组织开展“食品经营示范店”活动,大型食品零售企业实行联络员制度。
20XX年度我局按照标准评定出食品经营示范店12户,他们以干净整洁的店堂面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理念,规范守信的经营赢得消费者一致好评,也为自身赢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今年我们继续开展了这项活动,并对6家大型食品零售企业实地联络员制度,就是由工商局派出联络员对这些大型零售企业加强联系,随时处理、监督这些经营业户的食品经营行为。目前我辖区内的示范店,都能遵循诚实守信、顾客至上的原则,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生意越做越红火。可以说示范店的做法意义深远。
三、以“12315”为依托,探索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第一,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是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有了监督机制,消费者就有一定的心理依靠,经营者就有一定的警觉,促使他们在日常食品购销过程中时刻保持一定的警惕性,从而构筑一道心理防线。近年来,我们着力建好“一个网络”、完善“两项制度”、抓好“两个公开”,在全区构筑了坚强有力的监督网络。
第二,建好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为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全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由区消费者协会与消保科合署办公。同时把投诉举报站、联络站设到乡村、社区、市场、企业、商场,在全县乡、镇、村、企业,按片区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站和联络站 50 个。 同时设立投诉举报受理电话4部。“12315”投诉举报就象一张铺开的大网,覆盖到全区城乡的每一个角落。
第三,及时抓好问题食品信息公示和违法行为曝光。无论是上级转来的不良食品信息还是在巡查中发现的过期变质下架的食品,或者在执法过程中查获的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以及案件查处情况,我们都要及时的在经营户店堂的公示栏公布,形成广泛监督的舆论导向,强化社会监督。
四、以部门配合为重点,探索建立联动监管机制
(一)、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
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广大城、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法规性强、涉及面广、利益冲突、成因复杂。这里有食品流通行政许可的问题,市场监管责任的问题,有生产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问题,有消费者的消费选择问题以及条条块块单位职能分工等问题。是任何一个行政执法部门都不能独立完成的。对此,我们主动搞好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抓食品安全监管。
(二)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各项检查。
积极参加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的各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传统和法定节假日,我们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工商、质检、卫生防疫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我们都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其中,只要需要,我们责无旁贷,要人出人,要车派车,共同把好食品安全关。
(三)、认真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从20XX年以来,工商分局负责全区流通领域《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们对这一工作实施高度重视,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按照国家工商总局44号令即《食品流通许证管理办法》,抓好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从申请受理到审查批准,到变更及注销、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法律及办法的要求。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检查过程中,我执法人员结合太子河区经营业户自然条件差,进销货渠道复杂,食品流通慢,经营业主文化素质低等现实条件,认真检查业户经营情况,宣传《食品安全法》,规范经营行为。手把手教业户记录《食品进销货台帐》,教业户如何识别过期及假冒劣质食品,教如何建立过期食品下架箱,如何坚持过期食品下架制度等,及时发现扣留过期及不合格食品,在广大经营业户及消费者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目前全区共有流通食品经营业户523家,自工商分局接手《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以来,共受理329家业户申请办理、换发许可证。
去年以来,我太子河工商分局在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全区食品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和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这些成绩与各级领导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愿望,与全区流通环节食品的安全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比如一是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前置证件发放、变更不及时到位,造成食品市场主体资格有待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等。
三是食品监管执法车辆没有配全。由于太子河区面积大,监管范围广,在处理消费纠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验点、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上受到一定的影响。四是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费用明显不足。五是食品流通监管的工商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还很艰巨,情况还很复杂,因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在今后的管理中,我们仍然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来重视,把它既作为一项重大的经济工作,也作一项敏感的政治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充分履行工商监管职责,继续开拓创新,完善监管机制,为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促进太子河区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建设和谐太子河区做出新的贡献。
3梧州市局20XX年上半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20XX年,是我局的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机构改革,从去年12月16日开始正式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并发挥各县、城区局监管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紧密联系技术机构,构建食品监管队伍的新合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态势,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情况
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有工作人员2人,是从质监部门划转过来。稽查科有2名执法人员,从事生产加工环节行政执法。技术评审中心有工作人员2人,负责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工作。每个县局设食品生产监管股,配工作人员2-3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许可、监管的职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后,严格落实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连续和有效,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XX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三)做好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技能传、帮、带工作。我局以开展食品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监督检查为契机,针对城区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抽样工作不熟悉的情况,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派出专人进行抽样理论培训和实地操作培训,共培训65人次。20XX年5月,食品生产科人员上门到三个城区局和县局,培训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业务培训和小作坊登记备案培训,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二)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共出动17人次3辆执法车辆,对辖区内2家鲜湿米粉企业进行检查。整治行动组对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3种可能属于非法添加的不明物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不明物质进行了扣押,并抽样送检。执法人对鲜湿米粉和生产过程中间品米粉原浆共抽样4批次,油脂抽样1批次,不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六)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梧州市有3家白酒生产企业,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排查白酒中塑化剂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规范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白酒企业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白酒生产企业均能做到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生产企业均能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梧州龙山酒业有限公司还专门投入资金对管道进行了改造,使用无塑化剂食品级的管道。未发现企业有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无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个,糕点5个,方便食品1个,蜂蜜产品1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XX〕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刚刚组建,有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展,但是小作坊没有准入制度,有关监管的法律依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开展有效监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有限,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检验费和购买样品费没有保障,未能正常开展市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抽查。
(五)县级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力量薄弱。由于各个县局没有自己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由于没有监管职责以后,装备、经费、人员的投入持续减少,检验力量得不到加强。建议区局重新规划和布局食药监系统的食品检验机构,并向地方政府建议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