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人民调解半年总结
1三连2016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三连的人民调解工作在连队调解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或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连队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信息员、调解员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团综治办。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连队明确了调委会工作人员考评考核标准,把调解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调委会各成员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负责,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连: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干部业务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及时调处,切实做到防止矛盾激化。
二、规范调解标准,落实调解程序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标准。连队调委会建立了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矛盾纠纷(社情)汇总分析等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例会学习、登记统计、纠纷排查、信息反馈、回访、档案管理和检查评比八项内部工作制度;完善和规范了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根据团司法所要求规范业务建设标准。在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摸清影响连队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连队、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稳定不和谐因素。
目前,我连队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三连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连队做出新的贡献。
三连
20XX年6月1日
22016社区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社区调委会在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5起,其中婚姻6起,邻里纠纷9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XX年7月29日***新村23栋20号居民陈玉芳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杜翠霞家小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杜翠霞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杜翠霞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齐雪蜂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杜翠霞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齐雪蜂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32016司法局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xx年上半年,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矛盾纠纷不上交”的要求,把及时排查和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矛盾当作搞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并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明显。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1、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不断完善各项机制。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镇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2xx年5月3日21:,太阳坌村李小芳因骑自行车跌倒致头部外伤转入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由于病情加重,于凌晨4时左右行手术治疗,术后效果不佳,由此引发医患纠纷。2xx年5月7日、5月8日,由**镇政府主持,就李小芳家属提出赔偿事宜在苏仙电力宾馆召开了两次协调会议。在会议中,我们始终将“和谐、稳定”放在头等位置,打消了双方“打官司”的念头,做好了李小芳家属和院方思想工作,并达成一致协议:一是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免除李小芳住院期间费用18144元,并退还住院押金6元;二是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一次性补偿李小芳家属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6元;三是双方对调解结果不再复议,李小芳家属不得再向院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不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2、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2xx年2月3日下午4:左右,永兴县油市镇高冲村3组林文兵搭乘本村林爱尚的摩托车来到**镇罗祥华开办的“新世纪”发廊店要求嫖娼,在发生性行为时,林文兵突发疾病死亡在床上。接警后,我镇干部与派出所干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及时对该死亡案件进行了初步处理。2月14日,由**镇政府、苏仙区公安局刑侦大队、**镇派出所组织林文兵家属、罗祥华家属在刑侦大队就林文兵死亡补偿等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3、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赔偿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具有较强的时效要求,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整体实力
一是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年初,我镇及时调整了镇、村、组三级调委会、治保会班子成员,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二是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镇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半年来,我镇共举办了2次调解员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各村组织组级调解员上培训班2次。通过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大大增强了我镇、村、组三级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抓好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半年多来,全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3件(重大纠纷隐患8件)、调处成功率1%,其中赔偿纠纷21件、邻里纠纷2件、其他纠纷2件。由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半年来有效防止民间纠纷引起集体械斗7件112人,有效防止民间纠纷引起集体上访1件75人,真正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的要求,从而为我镇稳定大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4金川县司法局2016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6年度上半年以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下,经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以省、州、县政法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化解能力,为构建和谐金川、法制金川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总体情况
(一)从组织建设入手,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网络。
人民调解被国际上誉为“东方一枝花”,人民调解工作已深入到社会方方面面,作为承担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人民调解员也至关重要。今年上半年,金川县司法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充实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成员,实做好了村两委班子成员换届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调整、充实及录入工作。现全县辖区内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51个,其中乡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2个,村(社)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10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其他组织(勒乌乡马厂村老年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个人调解室2个。全县辖区内共有人民调解员727人,其中乡镇级人民调解员115人,村(社)级人民调解员481人,企业人民调解员7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109人,其他组织(勒乌乡马厂村老年协会)人民调解员9人,个人调解室6人。
(二)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防控体系。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防机制。实行村(居)委会每周一排查、乡镇半月一排查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按其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统一登记造册,并报县司法局备案。平时分级指导督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在此基础上,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防激化工作,实行重点排查、重点跟踪监控、及时调处,确保重大节假日与敏感时期无民间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使大量的民间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和平息。
(三)从分工定位入手,加强“大调解”之间的衔接。
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彼此相互配合、分工合作。为此,金川县司法局坚持从互动和对接入手,对属于民间纠纷的,由人民调解组织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和程序进行调解;对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交由对口单位解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协助;对公安派出所处理的轻伤害刑事案件和情节较轻治安案件,派出所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司法所再转回派出所处罚;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简单民事案件,由人民调解员协助法官进行说服、劝导,通过人民调解的形式达成和解;对经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法院受理后,可以依据调解笔录等证据作出判决;对达成协议的,因当事人反悔而进入司法程序,在调解协议没有违反法定程序和实体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将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从而加强了三大调解之间的工作互动和效力衔接,把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诉讼、上访案件明显减少,缓解了基层法院的工作压力,降低了处理矛盾纠纷的成本。
(四)从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入手,有力维护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上半年来,金川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通过各种专项活动来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努力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年初至四月,金川县司法局开展了做好“两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期间,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起,调处成功31起,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2.上半年来,金川县司法局开展了七项专项活动:一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数据报送专项活动,确保了司法行政平台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在巩固和加强乡镇、村社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了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三是在全县农村集中开展了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了我县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开展“流动调解”、“巡回调解”。并结合使用《简易纠纷登记表》开展小纠纷“随手调”活动;五是开展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对人民调解进行了规范;六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七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规范、指导工作。
3.上半年来,金川县司法局深化了各级调委会指导培训力度,以《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文书制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截止目前,县局对各司法所开展集中培训1次,常规化指导20次。各所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也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
4.金川县司法局根据上级机关安排,继续持久开展“大调解”工作,落实深化“大调解”体系工作责任分工。
(五)从夯实基层入手,突出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建设的要求,结合金川实际,从软、硬件建设等方面,并对司法所外观建设、办公室规划、台账要求、软件材料、归档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章可循,加快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进程,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作为人民调解工作一线指挥部的作用。
二、全县人民调解案件总体情况和分类情况
2016年上半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43件,调处43件,调处成功43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率为100%。
其中,共调处山林土地纠纷7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6%;邻里纠纷19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44%;婚姻家庭纠纷3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6%;合同纠纷1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2%、其他纠纷5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2%、损害赔偿纠纷8件,各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9%。
三、全县矛盾纠纷隐患分析
从全县矛盾纠纷发生的种类及表现形式上看,主要集中在山林土地、邻里之间、损害赔偿等方面,这四类纠纷均占纠纷总数的79%以上。其中邻里纠纷比较突出,占纠纷总数的44%。邻里纠纷主要表现在:一是引起纷争的原因比较简单。很多邻里纠纷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小争小吵开始,因日常琐事发生争吵升级为暴力斗争乃致刑事案件;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村新建、翻建、扩建住房增多,房屋、宅基地及相邻权纠纷显著增加。乡村群众对于相邻权普遍缺乏了解,事先与邻居缺乏充分沟通,在发生纠纷后又不愿对其不动产权利的使用进行必要合理限制,造成邻里关系紧张。二是纷争呈现突发性、偶然性、潜伏性特点。农村邻里纠纷发生时间短,事前不可预见,猝不及防,可能因一时气急、冲动而突然发生。也有的邻里之间产生隔阂不能及时化解,一方或双方形成积怨,一旦出现导火索矛盾便激发出来。三是案件标的额小,矛盾对抗激烈。有些邻里纠纷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当事人对案件的敏感程度较高,双方都不想让步。有些案件背后有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一旦处理不好可能使简单案情复杂化,从而造成比案件本身更为严重的后果。
四、下步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
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对辖区矛盾纠纷的综合防范,注重事前、事中和事后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要注重对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矛盾纠纷隐患的摸排,对摸排出的纠纷苗头,要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做到纠纷摸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尽可能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注意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
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对热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和总结。
(三)加大对人民调解调解委员会的管理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
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程序,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5天全县司法局2016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6年1-6月,天全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着力提高基层维稳能力,为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调解矛盾纠纷1576件,调解成功1521件,成功率达96.51%.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14件、邻里纠纷410件、山林土地纠纷246件、交通事故纠纷440件、征地拆迁纠纷47件、财产纠纷66件、村务管理10件、劳动争议17件、合同纠纷12件、医疗纠纷9件、环境保护纠纷24件、物业管理18件、消费纠纷6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8件、政策性诉求纠纷1件、其他纠纷138件。
一、巩固深化,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
一是完善制度促规范。组织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市局《人民调解工作要点》,结合天全实际,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明确人民调解受案范围,理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职能,将不能和不宜采用由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和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纠纷排除在受理范围外确保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二是调解组织队伍规范。全县现有15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589名人民调解员。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备案登记对全县所有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再梳理,调解组织的数量、名称和组成人员进行了核定,确保全县各人民调解组织脉络明晰、名称规范,人员明确,制度健全、设立变更和备案程序到位。
二、多管齐下,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一是常规培训强基础。2016年1月6日,天全县司法局继网路视频大培训后又举办新年第一期培训班,培训全县15个乡镇司法所22名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培训会由分管副局长杨文刚同志主持,内容以“随手调”.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管理为主,兼顾人民调解年终报表及大调解信息录入。培训班上,新老司法助理员互相交流工作经验,老手带新手,一对一,手把手的教五位新上任的司法助理员录入人民调解案件登记的全过程,每个学员都上微机亲自操作。由于方法得当,培训效果好,所有学员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就掌握了案件录入方法和各类业务报表的上报。此次培训,大大提升了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技巧,为2016年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发挥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指导作用,耐心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先后指导思经、多功、大坪、兴业、老场、仁义等乡调委会成功化解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有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依规进行调解。
三、夯实基础,确保基层维稳工作实效
半年来,各司法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积极指导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职能优势,带领各级调解组织开展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春节、两会”、等全区性的专项排查化解活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重点时期重点工作扫清障碍隐患。今年1-5月份,在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393件,调解成功1340件,调解成功率为96.20%,涉案金额540.17万元,其中复杂疑难纠纷75起,涉及人数166人,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其它重大事件的情况发生。
四、千方百计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半年来,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高涨,通过组织开展全县优秀调解案卷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提高基层调解员规范制作调解文书的能力和积极性;通过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例汇编》征稿活动,提高人民调解队伍总结、宣传工作成效能力;通过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加大案件的奖励力度,提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调解案件的文字记录材料简单,有的村调委会甚至没有案件卷宗。二是有的司法所工作基本停留在处理乡政府中心工作上,无暇顾及本职业务报表和案件录入不及时。建议各级政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保障,为乡调委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逐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待遇。
下半年,人民调解工作将在县委、县府和市县司法局的领导下。抓基层,打基础,在完成传统的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的基础上,重点把主要精力放在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管理上,抓乡镇调委会龙头,带村社区调委会的全面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民调解培训计划。重点培训矛盾纠纷的热点和难点类型,探索邻里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和综合类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合理运用和人性化化解纠纷的办法,力争为年底全县的社会稳定工作上台阶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