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监理站工作总结
120XX年草原监理所草原防火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草原防火工作在州级业务部门XX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我县畜牧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XX区草原法细则》,《草原防火条例》《保护野生植物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关于认真贯彻草原生态奖补有关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为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20XX年度草原防火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切实做好草原防火工作。
我县天然草场面积大,牧民居住分散,牧民防火意识不强,存在很多火灾隐患。在20XX年的草原防火工作中客服种种困难,扎实开展草原防火工作,实现了草原防火“零)火灾。主要做法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到位
一是认真落实以行政领导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推行了防火包联责任制,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的尽责率。
二是早部署、早安排。根据我县草原防火工作特殊情况,年初,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完善《XX县草原防火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县人民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任副指挥长的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在草原防火工作中切实做到 “工作早部署、责任早落实、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理”。各乡(镇)场也成立了相应的草原防火领导小组,确保了组织领导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抓防火宣传,注重社会实效
一是利用广播、发放宣传单、张贴防火公告、宣传标语等形式把草原防火知识家喻户晓。
二是组织宣传队、宣传车、发放防火宣传画、扑火安全手册等宣传材料。利用节假日和人员集密场所,开展以“加强草原防火,构建和谐绿色家园”、“严禁草原火灾,保护绿色家园”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
全县组织领导干部草原防火培训3次,科普宣教草原防火培训6次,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周,宣传月活动3次,制作宣传板6个,出动防火宣传车17多辆(次),出动人员60人(次),悬挂宣传横幅18条,发放应急知识手册0.7万份,印发宣传画宣传材料1.8万份,普及草原防火安全知识1.5万人。三是各地采取在重点火险区和通往林牧区的交通要道悬挂防火彩旗,在村屯墙壁上刷写防火宣传标语等措施。
(三)抓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防火期内,严格实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严管火源。对野外生产施工单位,采取签订防火责任书、落实防火责任人等办法进行严格管理。
二是积极协调气象部门切实加强了火险预报工作。
三是防火期内,切实加强了对野外火源的监测。草原防火联络员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及时上报。
四是强化督查,消除火灾隐患。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期间,为了加强火源管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畜牧兽医局成立防火检查组,检查督导防火工作,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具体落实各项防扑火措施。五是加强草原防火值班制度。“五.一”,“十.一”等草原火灾高发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不许出现脱岗、漏岗现象。
二是加大草原监理执法力度。
我县客服草场面积大,牧民居住分散,执法人员少,农牧民意识不强,经费欠缺的种种困难,履行职责,充分调动现有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县草原监理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充分发挥信息员队伍作用。我县根据草场面积大,牧民居住分散,执法人员少,农牧民意识不强的事实,从牧民中选出责任意识强,愿意为我县草原发展做贡献的牧民,建立信息员队和监督员,及时掌握天然草原情况。
总之,我县20XX年草原防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县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畜牧兽医局的业务指导分不开的。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往年的经验,扎实工作,为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做出贡献。
2草原监理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所在地委、行署、上级业务部门和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上半年,我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升草原监理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全站草原监理人员综合素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建设“素质高,形象好”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一是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认真学习了《草原法》、《自治区实施<草原法>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县(市)给监理员和管护人员安排培训3次,总107个人参加。二是积极参加自治区畜牧厅和草原监理站举办的依法行政和执法培训班,积极参加行署法制办组织的法制培训。解决全部培训经费,为执法人员创造学习条件。
二、扩大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草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是草原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之一,也是顺利开展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充分利用4月份草原普法宣传月为契机,在全地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的若干解释》、《草原防火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草原法>办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草原防火减灾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内容、目的、意义进行了大力宣传,不断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的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充分调动积极性,为保护草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此次宣传月活动,地区草原监理所举办培训会3场次,各县(市)举办培训班7场次,参加培训人数636名,设立咨询台14个,印发传单22250余份,其中汉语20XX份,维吾尔语2035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4辆14次,悬挂横幅24副,宣传牌(板报)5块,广播电视台宣传120次,张贴宣传标语360条、出动人员25名,接待法律咨询346人次,受教育人数达77500人次左右。
三、加强草原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和管理草原资源
严禁乱采乱挖草原野生植物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明确草原承包者和使用者的保护和建设责任,严禁无证采挖和违规采挖。截止目前,我地区共处理违法案件7起,其中:处理采挖和破坏天然骆驼刺草场案件5起,处理禁牧区内放牧案件共2起,违法采挖贝母、柴胡等野生药用植物的1起。依法办理了草场征占用审批事项6起(吐鲁番市1起,鄯善县2起,托克逊县3起)。
定期不定期对天然草场进行检查。自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以来,我地区管辖区内的草场恢复的非常明显。为了防止禁牧的天然草场上发生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对两县一市的冬春草场进行抽查。
四、认真做好草原信访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以牧民来信来访为抓手,以牧民来信来访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设立了草原执法监督台和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访接待、记录、立档、档案管理和来信来访事务的处理等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各种草场纠纷,积极维护牧民的合法权益,力争问题得到解决。截至目前为止,共接待的上访人数为45人次(其中、吐鲁番地区11人次,吐鲁番市9人次,鄯善县5人次,托克逊县20人次),除了法院受理的案件外其他的都妥善处理完毕.
五、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方面
吐鲁番地区禁牧草场998万亩,实施草畜平衡的跨区草场144万亩。其中:吐鲁番市禁牧草场316.35万亩,草畜平衡的跨区草场10.13万亩都已全部承包;鄯善县禁牧草场290.12万亩,草畜平衡的跨区草场71.47万亩都已全部承包;托克逊县禁牧草场391.53万亩,草畜平衡的跨区草场62.4万亩已都已全部承包;
承包草场牧户1613户,其中:吐鲁番市承包草场户数420户;鄯善县承包草场户数618户;托克逊县承包草场户数575户。分户(没有草场)户数1703户。共计3316户
资金发放情况。20XX年度草原补助奖励资金已经到位。各县(市)已经开始发放20XX年度草原奖补资金。
六、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确权工作方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快又好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XX】1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和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58 号)精神,加快推进地区草原确权承包和依法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20XX年年底已制定完成《吐鲁番地区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和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县(市)也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了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和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启动会,成立县(市)、乡(镇)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和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和解决纠纷工作队。
各县(市)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资料收集和技术培训工作已完成,上图工作用地形图(纸质版和电子版)都已准备,与新疆农业大学草业研究所签订了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上图和制图协议。牧户承包草原画图工作基本完成。
七、草原防火工作方面
我地区对行政区域内的可利用草场全部实施禁牧,草原植被得到了有效的恢复,植被覆盖度提高,加之我地区气温偏高、干旱少雨、风大等气侯特点,野外用火等不确定因素,草原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草原防火工作,全面提高草原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确保草原防火安全,成立了吐鲁番地区畜牧兽医局草原防火突击队。制定草原防火预案,成立防火办公室,设立专线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对通报的热点要求各县(市)必须及时调查核实。年初跟各县(市)签订了《草原防火责任书》,对各县(市)草原监理所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促进了监理员对责任制、值班制、火灾报告制等防火工作的进一步落实,组织了有关人员对重点草原火灾发生区进行防火检查,加强了与各乡草原防火工作的沟通,做到防火信息通畅,确保了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1.各县市9月底之前发放完毕20XX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资金。
2.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抽查。地区抽查面不能小于30%,各县市抽查面必须达到100%。
3.各县市10月底之前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确权的上图和书面材料工作。地区11月底之前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确权验收工作。
4.各县市准备防火设备和防火服装、加强草原防火工作,做好骆驼刺草场和禁牧区的草原防火隔离带工作。加强秋季值班人员的安排和草场地块责任制度。
5.热情接待上访人员,避免越级上访。
3武山县草原监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草原监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畜牧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在全县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强草原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自身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使草原监理工作实现了全年预期目标。
一、认真开展草原法律法规宣传
我站在全县范围内充分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宣传横幅、发放资料和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尤其对涉及草原的马力、滩歌、桦林、高楼、龙台、杨河、四门、温泉等8个乡镇进行了广泛宣传。据统计,全县出动宣传车18车次,出动宣传人员93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200份,悬挂宣传横幅17幅,举办草原法律法规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员38人,广播宣传81次,县电视台宣传2次。
在草原法律法规宣传中:一是在利用逢集、聚众场所开展宣传活动。二是深入到有草原的乡镇、放牧户、草川大草原旅游现场开展了宣传活动。三是结合宣传,针对具体事例开展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收到了很好的宣传和教育效果。使大家对草原的保护和用途管制有了新的认识,明确了草原只能从事畜牧业生产,随意不能变更用途,不能乱占、滥用草原,全社会公民都有义务管理和保护草原资源。今年全县没有发生乱、滥占草原的行为,草原管理保护等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加强草原防火工作
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草原防火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方针,科学防火,依法防火,加大草原防火督查力度,落实完善各项防火工作措施,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的畅通,做好扑救火灾的一切准备工作。尤其充分发挥8乡镇172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开展实时监控,进行草原防火巡查。
三、开展野生植物收购市场检查
我县主要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有甘草、麻黄草等。为了实现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的永续利用,保护草原生态和水土流失治理,我站于8月份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城关、滩歌、四门、鸳鸯、马力、洛门、杨河等7个有集贸的乡镇,对乱采滥挖草原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从收购环节上抓起。截止目前,全县共取缔收购麻黄、甘草的收购门店4个。
四、积极完成省市交办的各项工作
我县草原总面积21万亩,可利用面积19.05万亩,我站积极完成了草原保护、草原监管、草原监测等各项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相差很大,工作做的很不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无法开展草原正常监管工作;二是人员严重不足。我县草原监管职能由县畜牧兽医站承担,而且承担着全县畜牧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等重要的繁重任务,人员少,并且年龄严重老化,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畜牧业工作的需要;三是认识不足。尽管我们进行了宣传,但有些领导和群众还是认识不到位,对保护草原工作不太重视。
六、20XX年工作计划
1、加强队伍建设。在职工中开展草原法律法规学习,使职工人人都知法、懂法,建设一支执法水平高、业务素质好的专业执法队伍。
2、加大宣传力度,力争草原区的农户人人都熟悉草原法,户户都有宣传资料。
3、争取用半年的时间开展草原现状调查摸底,制定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和发展规划。
4、开展草原防火和病虫害监测工作。
4草原监理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全市草原监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农牧局总体部署和行业重点工作,抓住十二五战略机遇期,深入实施《草原法》和《草原防火条例》,以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重大政策措施为核心,大力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切实增强草原执法监督和灾害防控能力,不断提高草原保护监测和建设指导水平,为促进全市草原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不断扩大草原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
草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是草原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之一,也是顺利开展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4月份,按照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xx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各旗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草原法律法规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重大政策,不断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的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充分调动积极性,为保护、利用草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5月17日,杭锦旗巴拉贡镇巴音恩格尔生态环境监测望塔庆典仪式上,市草原监理所和杭锦旗草原监理所联合举办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上,参加农牧民xx余人,散发蒙汉两种文字宣传册和宣传单3000余份,设立咨询台当场解答关于草原补奖制度、草原流转、草畜平衡制度、禁牧休牧制度等问题。此外,各级草原监理部门在中国草原网、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信息网上及时发布反映草原保护建设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反映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展,反映各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典型经验等信息,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各级草原机构提供信息服务,达到以宣传推动事业,以宣传促进发展的目的。
同时,全市草原监理部门加强自身建设,上半年,先后派出10多人参加了农业部、自治区、市级各种业务培训和会议,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举办各类草原保护、管理培训班63期,培训人员达15580人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75条,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40次,群发手机短信5次,互联网宣传15次,出动宣传车74台次,出动宣传人员442人次,设立咨询电话9部,发放宣传材料8.4万份。
二、进一步加大草原执法力度
草原行政执法是草原法赋予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的神圣职责,是保护、建设和管理草原的重要方式。随着全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在草原上施工作业的单位明显增多,人为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不断增加。对此,各级草原监理机构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制止破坏草原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草原。
(一)开垦草原管理情况:近几年草原违法案件统计中,开垦草原案件始终排在第一,是全市草原执法工作的重点。各地区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借粮食增产之名开垦草原、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核审批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农牧业重大建设项目严肃查处默许甚至带头开垦草原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效制止了滥垦现象。上半年,全市非法开垦草原案件106起、结案58起,破坏草原面积达7329.8亩。
(二)征用草原和临时占用草原管理情况:面对全市采矿、修路等项目的实施征用草原现象日益增多,各级草原监理机构高度重视,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宣传,规范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征占用草原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检查。5.11事件后,我所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土地、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对各地区煤矿、煤炭物流园区、非煤矿山、砂石料场、石油天然气开发、水源地保护、交通干线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工作,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上半年,全市依法办理征用草原4起、临时使用草原3起,查处非法征收征用案件9起、结案4起、破坏草原面积675亩,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56起、结案30起、破坏草原面积1449亩。
(三)野生植物采集管理情况:为了实现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的永续利用,各旗区草原监理部门及时上报采集收购计划,建立联合防控体系和举报机制,重点通道设置临时检查站,查堵进、出采集收购草原野生植物人员,切实加强非法采集收购野生植物破坏草原行为。上半年,全市查处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2起,结案2起。
(四)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管理情况:为了顺利推进全市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各级草原监理所向广大农牧民广泛宣传禁休牧和草畜平衡的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乡苏木镇、村嘎查进行拉网式督查,发现偷牧行为进行通报和查处。xx年全市禁休牧补贴工作实施后,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偷牧现象明显减少,全市禁休牧工作稳步进行。上半年,全市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规定案件45起,结案45起。
(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情况:本着把信访工作当做服务于农牧民的一件头等大事,各级草原监理机构坚持有立案必须有结果的准则,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照草原法律法规认真调查处理,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上半年,市草原监理所接待5起草场纠纷案件,调查处理内蒙古电视台《行风热线》牧民反映问题2起。
三、认真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工作
草原生态监测工作是及时了解和掌握草原生态变化的基础性工作。5月10-15日,各级草原监理机构严格按照自治区草原监测要求,对全市4个类、6个亚类草原牧草长势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今年5月份牧草长势总体上不如去年同期。
平原丘陵典型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20.00厘米、平均盖度24.67%、鲜重28.62公斤/亩、干重9.54公斤/亩;较xx年同期相比,草群平均高度降低9.81厘米,鲜草产量下降27.74公斤/亩。沙地典型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24.50厘米、平均盖度25.80%,鲜草产量33.36公斤/亩、干草产量11.12公斤/亩;鲜草产量比去年同期下降22.74公斤/亩。
平原丘陵荒漠草原草群平均高度18.67厘米、平均盖度25.33%、鲜重24.67公斤/亩、干重8.22公斤/亩,沙地荒漠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13.33厘米、平均盖度13.67%、鲜重16.71公斤/亩、干重5.57公斤/亩。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原丘陵荒漠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鲜草产量分别下降10.83厘米,23.24公斤/亩,沙地荒漠草原亚类草群平均高度、鲜草产量分别下降3.23厘米,15.79公斤/亩。
草原化荒漠类草地草群平均高度21.33厘米,平均盖度14.67%,牧草鲜重27.95公斤/亩、干重9.32公斤/亩。较去年同期相比,草群平均高度降低6.87厘米,亩鲜草产量减少13.40公斤。
低地草甸类草群平均高度10.17厘米,平均盖度31.17%,鲜重26.00公斤/亩、干重8.67公斤/亩;较去年同期相比,草群平均高度和鲜草产量分别下降0.23厘米、2.33公斤/亩。
四、加强草原防火工作
近年来,通过禁休牧、退牧还草工程等草原保护措施的实施,草原植被明显恢复,加之入春后气候持续干旱、风大,使全市防火等级不断提升。市草原监理部门根据自治区草原防火办公室的部署,积极配合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认真开展草原防火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方针,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防火、扑火知识,加大草原防火督查力度,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反馈农业部火点遥感监测信息,切实做好草原防火工作。上半年,全市发生3起草原火灾,过火面积906亩,直接经济损失1.44万元,其它损失0.14万元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五、积极参与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国家着眼当前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我所积极参与全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编制实施方案,评审各旗区草原生态补奖方案、牧草良种补贴方案及市本级配套补奖方案,并赴各地区进行技术指导。
六、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划定基本草原是我区落实双权一制之后,又一次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我区乃至全国草原和草业发展历史上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xx年,杭锦旗、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结束,共划定基本草原面积7195.99万亩。xx年,全市半农半牧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开始启动,伊金霍洛旗被自治区列为半农半牧区试点旗县。目前,外业工作全部结束,内业工作正在汇总中。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全面启动标志着我市草原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迈向法治化管理的轨道。
七、完成市农牧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1、利用每周两个半天的时间,组织全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积极完成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工、青、妇等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