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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行动工作总结

时间: 03-08 栏目:总结

1冬季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从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4月底在全省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深入开展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主题的“冬季行动”的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方案,我办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改善人居环境“冬季行动”工作方案。我办积极开展工作,进展势头良好,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冬季行动”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1、开展“冬季行动”学习及业务培训活动。县确权办在1月13日参加全省土地确权工作“冬季行动”推进培训会之后,为近快使县乡两级确权工作人员和作业队伍提高“冬季行动”认识和传达贯彻近期确权要求,于1月21日邀请省、市专家为县乡土地确权工作人员、测绘队伍举办培训班,现场专家对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对提高工作进度、解决纠纷问题和改进工作方法有积极作用。

2、加强业务培训。县确权办为了加强乡村工作人员、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工作质量,已制定五乡镇乡村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现正在落实中。

3、测绘队伍招聘工作。按照省市确权工作招聘测绘队伍有关规定,我办已经委托专业招标单位办理有关公开招标工作,3月28日已完成此项工作。

4、完成乡镇土地确权登记摸底任务。按照省市确权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总任务40%。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办的“冬季行动”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一定差距。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配套资金短缺,二是乡村工作人员、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提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我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冬季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积极与上级沟通、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下乡实地调研工作。

220XX年冬季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中共榆社县委办公室榆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冬季行动”的通知》(榆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采取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度

华电中光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XX年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预审并在省发改委立项,待省政府对《榆社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修改方案》批复后,即可进行审批上报。妇幼院项目用地已通过我局预审,待省政府对《榆社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修改方案》批复后,即可进行审批上报。

榆化公司精细化工用地位于榆化公司院内,不需进行用地预审和审批上报。

华能榆社电厂热电联产项目用地预审手续正在办理中。

中医院项目用地规划正在修改中,待规划批复后我们将按照用地单位需求展开相关工作。

其它项目尚未接到用地单位申请。

二、任务落实情况

在接到(榆办发[20XX]3号)文件以来,我局及时召开了由局领导班子及相关股、室、所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并成立了榆社县国土资源局“冬季行动”工作方案领导小组,负责对涉及到我局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出台了《榆社县国土资源局“冬季行动”工作方案》(榆国土资发〔20XX〕3号),落实了牵头领导和相关股室责任人。

三、工作亮点、特色

1、重点项目实行联审代办审批制度

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我们将积极配合用地对象,主动开展工作、提前介入,努力争取用地指标,在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的前提下,15日内办好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上报手续,帮助这些项目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2、推进对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加强日常对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事件排查工作,认真统计、梳理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节预案。日常工作中,做好排查摸底,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反馈纠纷信息,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对已掌握的和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并认真梳理,及时登记的基础上,采取区域包干的方式,明确专人负责调节,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在以上基础上,着力完善调处化解征地拆迁突出矛盾纠纷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320XX年冬季行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商务局党组关于从严管理党员队伍和党员队伍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大队实际,现将20XX年执法大队党员队伍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双峰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党员队伍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阳林浣同志任组长,阳喜娥、葛建平、赵新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大队办公室,具体由阳喜娥负责联络与日常工作。并制定了《双峰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党员队伍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稳步推进工作。一是澄清底子。10月26日,我支部参加了局党组组织各支部书记召开了商务局20XX年党员队伍秋冬季培训整治行动预备会议。10月27日,我支部参加了局党组召开的商务局20XX年党员队伍秋冬季培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会议。

从10月28日开始,我支部积极开展“党员找组织、组织找党员”的“双找”活动,经支部核对、修订姓名和基本信息造册,建好了党员管理台账,并对党员档案进行了清理。我大队原有党员20人,因机构改革,现实有党员11人。二是集中培训。集中学习期间,向每位党员发放《党章》与《双峰县党员队伍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行动党员读本》、1枚党徽,要求党员进行自学。11月2日,我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双峰县商务局党员队伍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行动动员大会。

11月18日,我支部全体学员佩戴党徽,参加了双峰县商务局党员队伍秋冬季集中教育专题党课,时间为期一天。11月19日,我支部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XX年党员民主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双峰县党员队伍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学员读本》与《双峰县商务局党员队伍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副局长王璐作了发言,他重申了开展党员秋冬季集中教育整治行动与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意义要求,他提出党员干部要认真查找问题,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自己纠正错误,发扬优点;查摆问题多找主观原因,少找客观原因,认真梳理,建立好工作台账,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具体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会议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逐个进行。每个党员干部根据自身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自已的不足,纷纷表示积极改正自身缺点。并对每个党员进行了评议,评选出了优秀党员。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培训、总结,我支部紧紧围绕“提升素质、纯洁队伍、发挥作用”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水平,通过开展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促进全局商务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420XX开展冬季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冬季行动”总体安排部署,我县牢牢把握“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原则,以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三到位”,突出抓好“四件大事”,围绕“十项行动”计划,稳步推进80项具体任务,实现了全县“冬季行动”的良好开局。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

“冬季行动”开展以来,我县以当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点,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研究做好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政府县长任组长,9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任务推进组、督导组、考核组、监察组、宣传组等6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都全部由正科级干部任组长。专门印发了《柳林县“冬季行动” 领导组办公室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柳冬行领发〔20XX〕1号),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重点办等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办公室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场所,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等的办公设备,领导机构和工作职责全部上墙。

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为突出方案的实用性,力求各项行动内容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学习省委、市委“冬季行动”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冬季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方案》(柳办发〔20XX〕65号)。随后,又出台了《关于印发<柳林县“冬季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XX〕4号),对前期制定的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分解。《方案》中21大项80小项行动内容逐条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具体时间。截至当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全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内部组织机构,对目标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了工作清单,做到了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是及时召开动员会议。省、市“冬季行动”动员会召开之后,我县于1月6日召开了全县“冬季行动”动员大会,对全县“冬季行动”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1月15日上午,我县又召开了“冬季行动”推进会,全体县级领导、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书记、乡镇长以及“冬季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相关县级领导对各自分管任务作了重新安排部署,会议明确要求全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开展“冬季行动”的重大意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敢于担当的责任感抓好“冬季行动”,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马上就办,抓好“四件大事”

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和常规工作的同时,围绕着冬季行动“十项行动计划”,重点办好“四件大事”。

一是重点办好事关全局、事关全县发展未来的大事。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要求,认真执行《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办发〔20XX〕63号)精神,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狠刹“四风”、打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六权治本”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严肃追究责任,加大问责力度。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对象识别精准、目标任务精准、扶贫措施精准、工作效果精准。深入推进10项省级重点工程和4项市级重点工程建设,争分夺秒加快铝工业园区、307国道改线、新医院建设、城区热电联供项目和联盛教育园区完善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切实做到廉洁发展。

二是重点办好一批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难事。设身处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就业、保企业就是保民生,保企业就是抓脱贫”的理念,切实解决好村企矛盾。真心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群众满意率。不折不扣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原则,与全县人民一道共度难关,各级各部门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资金,积极招商引资。

三是重点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通过“冬季行动”,及时解决群众面临的水暖电、吃住行等方面的棘手问题,给人民群众更多关爱,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暖冬。

四是重点办好一批凝聚社会正能量的好事。通过企业和社会各界帮扶结对、投资公益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扶危济困、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的良好氛围。

三、真抓实干,合力攻坚克难

面对我县红枣大面积滞销的严峻形势,我县结合“冬季行动” 重点开展了以下四项活动。

一是开展“金融下农村、协力帮枣农”活动。柳林各金融“一把手”深入枣区、深入农村,确定贷款发放指标,解决红枣储存、加工、销售企业贷款难、周转资金缺乏问题。

二是开展“电商进柳林、红枣寄深情”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发挥电商销售优势,请进了省级知名电商,与本地电商携手,集中推销推介柳林红枣,拓宽销售渠道,扩大市场占有率。

三是开展“党员干部助枣农”活动。党员干部进村入户了解枣农困难,帮助进行市场销售,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枣农、关注枣区,共同解决销售难题。

四是“春节大促销”活动。利用现有合作渠道,积极举办举办“年货节”活动,力争打开新市场,扩大销售成果,打响柳林红枣品牌。同时,我县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地方特色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的要求,县保险公司共为12个乡镇的红枣受害枣农理赔 692.95万元。

此外,80项具体工作任务均扎实有序推进。其中,县扶贫办积极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为20519人;大力开展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县扶贫办与邮政储蓄银行吕梁市柳林县支行签订了合作协议,目前风险补偿金320万元已拨付到位,已发放304户1600万元贷款。县民政局结合“冬季行动”将20XX年1-3月份救灾救助资金、大病救助、城乡低保、孤儿救助等共计2600余万元一次性全部发放。其他乡镇、县直各单位“冬季行动”相关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为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冬季行动”的良好氛围,我县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一是积极倡议广宣传。县委、县政府联合在县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冬季行动”专栏发出《关于在“冬季行动”中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模范带头作用的倡议书》,充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冬季行动”。一改“冬闲、冬休、冬懒”局面。

二是正反典型活宣传。县新闻办紧紧围绕专项活动的重点、亮点,利用新闻稿件全面及时报道专项活动中的新进展、新经验;县广电中心开辟宣传专栏,对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先进人物进行正面报道,开设“曝光台”对一些不作为、慢作为的乡镇、部门、企业进行反面报道,电视台进行冬季行动方面宣传报道120余条。

三是网络平台强宣传。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页设立了“冬季行动”专题版块,其中包含领导讲话、相关文件、县直动态、乡镇动态、工作推进、经验交流、信息简报、督查检查八大类别,各乡镇、各单位冬季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全部上网公开,对“冬季行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四是信息报送深宣传。冬季行动领导组下设综合组从县统计局、发改局和县重点办等单位抽调专人 对省市、县级、乡镇部门《逐日动态》进行收集报送。各乡镇、各单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信息简报100余期。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了舆论引导、宣传教育的作用,在全县上下掀起“冬季行动”热潮。

五、强化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我县“冬季行动”取得实效,我县成立了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的督导组,并逐条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全县“冬季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柳督字〔20XX〕1号),《关于对全县开展“冬季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督查考核的通知》(柳督字〔20XX〕2号),对“冬季行动”各项工作开展进行全面督查。截至目前,对各乡镇、各单位共开展了4次督查检查。

一是抓重点,明责任。督导组牢牢抓住列入《柳林县开展“冬季行动”实施方案》(柳办发〔20XX〕4号)的21大项80小项任务内容和责任单位进行督查。特别是充分发挥“一把手”的示范带头作用,强化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以上率下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冬季行动”主战场,把“冬季行动”作为展示和检验党员干部作风和作为的“试金石”。

二是抓日常,建制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为了全面及时抓握全县开展“冬季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严格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五将各单位“冬季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报送县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根据督查过程中掌握的实际情况和周报情况形成汇报材料,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

三是抓深入,促落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分成9组定期组织检查。每周至少安排一次以上督查,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走访、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深入相关单位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指导。

虽然我县“冬季行动”筹备早、行动快,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期盼相比,仍有诸多不足之处有待改进,主要表现在:

一是角色转换不及时。个别单位、部门和领导对“冬季行动” 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缺乏快速反应,没有真正把心静下来,把身子摆进去。

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部门工作开展还不够扎实、营造氛围不够浓厚、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工作效率还不高。

三是责任分解不具体。个别单位、部门制定的责任分解清单比较笼统、抽象,任务不具体、不明晰,部分任务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实行程序缺乏系统、严密的规定。四是资金投入不到位。“冬季行动”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的工程涉及到全县方方面面需要资金投入很大。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有限,资金匮乏造成部分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工作后劲不足。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将严格按照活动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推进 “冬季行动”,为开展好我县20XX年各项工作和 “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5新华乡严打“两抢一盗”冬季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20XX年特区政法委严打“两抢一盗”冬季行动会议精神和六枝特区(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新华乡严打“两抢一盗”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动员全乡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以打造平安乡平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了严打“两抢一盗”冬季行动。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门机构

乡党委、政府把严打“两抢一盗”作为今年全乡集中整治的重点工作,成立了新华乡严打 “两抢一盗”冬季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全乡各部门认真分析全乡社会治安形势,在全乡开展“打黑恶、反盗抢、治源头”攻坚大会战,使“两抢一盗”案件破案率有较大提高,街头“两抢”、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盗窃农机具、农电设施、大牲畜和交通线段的车匪路霸等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对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严厉打击,严格管理,严密防范,建立“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乡主管领导,经常过问,适时召开汇报会、协调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有关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深入搞好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参与

实践证明,做任何工作都离不可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严打“两抢一盗”斗争更是如此。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我们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20XX幅(条)、利用广播、电视在新华赶场天进行宣传30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以及召开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通过多层次、高强度的宣传发动,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家纷纷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分子,使犯罪分子无机可逃。

三、以打击“两抢一盗”为重点,强力组织实施攻坚战

我们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的作用,在气势上压倒、力度上打跨、基础上摧毁为目标,对犯罪团伙以毁灭性打击,特别是对跨地区、作案快、逃窜快、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暴力犯罪进行了强有力地追歼式打击。乡派出所和广大参战人员不怕疲劳,日夜作战,闻警即动,快速出击,有效地打击了一批街头诈骗、入室盗窃、抢劫、赌博、等现行犯罪,,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全乡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四、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综治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并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到各乡村居、各单位,实行重点督查、重复督查和跟踪督查,半月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对成绩突出的,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盗抢案件,特别是较大盗抢团伙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并予以查究或一票否决。

通过冬季行动,鼓舞了群众,震慑了犯罪,提高了警民合作的密切性,净化地方环境,确保了一方平安,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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