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海事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省海事局和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海事船检人员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检验工作力度,不断整治水上交通安全,优化水运发展环境,搞好优质服务,促进运力发展,认真开展了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四进”工作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推动船舶更新改造和优化升级,水上交通安全得到规范。据统计上半年共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宣传资料1万份,共检查各类船舶2835艘次,查处和纠正违章船舶572艘次,消除安全隐患45处,取缔私设渡口3处,取缔和规范“三无”船舶29艘,取缔无证载客小船16艘,督促37艘不适航客渡船进厂维修合格,督促新建钢质客渡船6艘。全市上半年没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上半年征收船舶港务费62万元,船舶检验费103万元,分别为全年目标的62%、61%,全面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水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我们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万份,电视宣传5次,报纸报道6次。我们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6月11日,我局在衡阳市中心莲湖广场举行了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设立了安全宣传台,15名海事人员参加了宣传,三块宣传版报,发放1000份《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资料,同时组织3艘宣传船,沿湘江进行历时1天的安全宣传活动。二是进一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四进”活动。印发了《水上交通安全主要法规汇编》XX本,《水上交通安全知识》5000份,《衡阳市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警示录》3000份,局和各海事处海事人员深入乡镇、有船单位、渡口、船上和学校分发安全宣传资料和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教育,到达渡口238处,有船单位23个,学校26所,召开安全会168次,已有2600多干部、船主、船员和7500多名学生受到教育。三是加强了船员管理和培训。对船员培训考试进一步规范管理,配置了硬件设施,完善了制度,健全了档案,经省海事局评定,取得了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资质。举办了两期船员技术培训班,培训考试了160名船员,提高了船员安全技术素质。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我们以“四客一危”船为重点,以落实安全责任制为基础,以“除隐患,防事故,保畅通”为核心,尽职尽责,扎实做好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把好安全关,认真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一是加强全方位的安全现场监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做到全体海事人员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深入有船单位、渡口、码头和船上进行安全检查,执行法规,纠正违章,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组织了2次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各类船舶2835艘(次),查处和纠正违章船舶572艘(次),消除安全隐患45处。二是把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四客一危”船上。每季度都进行了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到不漏一艘船,督促船舶所有人和船员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配齐救生设备,维修好船舶,严禁客渡船大雾、大水、带病和超载航行。据统计:今年共滞留不适航客渡船25艘,督促37艘不适航客渡船修理合格。三是抓好春运期间的安全监督工作。春运和“五一”旅游黄金周前都制定了安全工作方案,召开了乡镇长、有船单位负责人和船舶所有(经营)人会议,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有船单位。对全市渡口和客渡船进行了安全检查,对重点水域进行整治,春运和“五一”黄金周期间,没有放假,全体海事和船检人员分布在重点渡口、客运点、和沿河集市点现场安全监管,确保了安全。衡东县大浦镇位于5县交界处,是重要的集市点,元月28日春节前赶集,有1万余人走水路,我局出动20名海事人员和三艘监督艇,对大浦水域进行安全整治和安全维护,扣留了8艘非法载客船,同时调集2艘100吨机动甲板货船,疏运赶集村民2千余人,保证了赶集村民和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四是安全监督和船舶检验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了安全监督和船检责任制度,将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和具体要求分解到处到科(室)到每位海事船检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人人有责任和工作压力,从而增强了海事和船检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和自觉性,把好安全监督、船员培训考试和船舶检验发证三关。
三、加大安全整治力度,规范和改善了水上交通安全
我们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认真开展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消除安全隐患45处,取缔私设渡口3处,取缔和规范“三无”船舶29艘,取缔无证载客小船16艘,督促新建钢质客渡船6艘,夯实了安全基础。一是认真开展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全市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办主任、交通局领导、安监局领导和各海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总结了前段整治工作情况,认真宣传贯彻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管理的通知〉〉,部署了今后的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七个县(市)政府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班子开展工作,这项工作在全市扎实开展,对全市238处渡口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检查,共清查出客渡运安全隐患65处,要逐一整治解决,取缔私设渡口3处,督促新建钢质客渡船6艘,重新建立《渡口守则》安全标牌52块,强制配备救生圈200个。市海事局和衡阳县政府对台源至西渡13艘载客船进行了整治,取缔了两艘不适航船,11艘船配齐了救生等安全设备,办理了客船证书,竖立了安全标志牌,船员经培训考试取得驾驶证书,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对客渡船安全投入加大,耒阳市政府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用于客渡船更新改造和维修,今年已建造了2艘钢质客渡船。二是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我局在4月下旬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了《关于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的通告》,召开了由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有船单位负责人和船主参加的整治工作会议,部署了在全市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78处,列表逐一落实整治。对衡阳市城区水域21艘挖砂工程船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责令9艘挖砂工程船停航修理。对一些重点水域进行了整治,取缔和规范“三无”船舶29艘。
四、加强了船舶检验工作,确保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的技术条件
船检工作坚持了“质量第一、服务为本”的业务指导思想,认真执行船检规范,全力为水运业发展服好务,有效对全市船舶进行了技术监督,严把了检验发证关,促进了船舶技术状况的提高。上半年共审查船舶设计图纸两套;建造检验船舶6艘,1119总吨,580千瓦;营运检验船舶753艘,4.8总吨,2万千瓦;一是继续开展了低质量船舶治理工作,制定了XX年低质量船舶治理方案,召开了由船厂参加的《船舶生产企业条件基本要求》宣贯和低质量船舶治理会议,对5艘低质量船舶强制改造合格。打击无证造船,对一处无证和无设计图纸造船进行严厉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基本达到新建和改建船舶都到有证船厂建造和施工,促进了造船业的发展。二是加强了船舶建造检验,规范造船行业。认真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和船检规章,帮助船厂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提高造船技术,严格实施新建和改建船舶必须有设计图纸,实行分阶段检验,进行倾斜试验、系泊、航行试验,造船质量得到提高。三是抓好营运船舶检验。制定营运船舶检验计划,船检人员深入有船单位、船舶修理厂、乡镇和渡口,督促船舶所有人维修船舶,结合修理检验,促进船舶技术状况提高。市金亨物质有限公司一艘运硫酸船经检验锈蚀严重,底板较薄,不合格不予签证,船主将船进厂大修,用去资金10万元,修理合格具备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四是实施船检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船检规范和检验程序。组织进行了内审和质量监控,召开了质量分析会。船舶必须安全技术符合规范要求,经检验合格方发证和签证,坚持实行检验发证审核和图纸会审制度,杜绝了“大船小证”,不检验发证,发人情证等违规现象,杜绝了验船质量事故。五是搞好技术服务,促进水运业发展。组织设计了600t硫酸船、800t和1000t货船,供船主和船厂造船,对部分改建船舶补充了图纸,适应了衡阳船舶更新改造的需要,促进了水运业和造船业的发展。
五、加强海事船检队伍建设,努力塑造良好的海事形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开展学党章和“xxxx”活动。加强廉政教育,进行廉政建设,局里实行财务公开。依法行政,狠抓执法责任制落实,实行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上半年没有发生一起被投诉、被举报、被要求行政复议案件,认真维护了企业、船主和船员合法权益。抓作风建设,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海事为民的思想。5月31日端午节,市海事局10名海事人员驾乘57号监督艇在湘江进行水上安全巡查,全程跟踪湘江乡东洲村3艘龙舟竞划维护安全,下午4时,湘江乡东洲渡口湘衡阳渡0001渡船载客32人在江中观看龙舟竞赛,主机突然熄火,渡船失控在江中漂流,我海事人员发现险情迅速驾海巡艇将其拖到岸边,并帮助乘客安全上岸。6月19日,湘江涨大水,湘衡东机0456船由于走锚,被洪水冲入大源渡航电枢纽大坝附近,大源渡海事处正在值班的海事人员发现后,立即驾监督艇驶入湍急的洪水中,经过半个小时拖救,将船拖到安全水域,避免了一次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抓队伍教育整顿,严明纪律,实行考勤和会议登记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监控应变能力强的海事队伍,树立良好形象。
2深圳海事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在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圳海事局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一、上半年港口生产与安全形势总体情况
港口生产情况。上半年,深圳港口进出港船舶16.6万艘次,同比减少9.1%;货物吞吐量1.0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099万标箱,危险货物吞吐量1598万吨,同比分别减少8.4%、0.7%和2.7%;船舶载运旅客398.9万人次,同比增加7.1%。
安全形势总体情况。辖区船舶交通流25.7万艘次,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率为0.002‰(万分之0.02),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二、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三化”建设,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全面分解部、部海事局“三化”建设工作部署,将“三化”建设任务纳入局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三化”建设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二是积极推动协助部局承办的17项全国海事系统“三化”建设工作任务,承办任务数量在直属海事局名列前茅。三是持续推动海事现代化建设,积极开展“三化”建设评价指标系统、港口安全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和海事监管白皮书的评估与调整工作,同步启动“十三五”建设规划编制和发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力求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
(二)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工作,窗口试验田作用不断发挥
一是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顶层设计,部署25项改革任务,建立深化改革工作机制,为各项改革措施取得成效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推进前海深港航运服务业核心平台建设,推动深圳市前海深港国际海员现代服务协会成立,提出海事制度创新“正面清单”,推进海事行政审批改革,开展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研究并向部海事局申请改革试点,推进综合安全管理机制、船舶货物差异化监管机制改革,开展海事管理流程的梳理评估工作,实现解决问题和机制建立相互促进。
(三)大力开展平安海事建设,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海上安全特区”构建深入推进。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和现场监管网格化,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蛇口局、宝安局、海事公安全力参与沿江高速通航孔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大铲局积极跟踪做好海景公司船舶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南山局联合地方政府推动解决辖区土坡码头隐患问题。二是大力开展船舶、货物、船员监管。有效落实部局关于“中国籍船舶综合质量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吸取韩国“岁月”号客轮事故教训,加强客运船舶及船员安全监管。探索建立船载货物质量管理体系,搭建集装箱安全管理研究平台,盐田集装箱查验场投入使用。首次开展船员服务、外派、体检、培训、海员证申办等五类机构联合检查活动。三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6.5世界环境日、6.25世界海员日、海事“开放日”、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向社会普及海事安全知识,强化“红线”意识。四是全力做好海上应急与人命救助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局“两防一救”工作主导地位,健全搜救成员单位合作机制。加强极端恶劣天气影响期间的海上应急工作,未发生因天气影响直接造成的险情。
(四)大力开展民生海事建设,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全力打造便捷高效政务服务新模式。创新政务服务机制,改善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提升窗口政务服务水平。海事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并已进入实质开发阶段。二是落实便民措施,倾力服务港航经济发展。发挥“深圳海上安全服务链”品牌效能,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链主题单元活动。总结绿色通关实施成效,进一步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危险货物本地出口“绿色通关”。三是推进实施民生工程,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电子政务和电子签证试点工作。全力做好港珠澳大桥等重大涉海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与通航保障工作。简化船舶车船税代征申报流程,推广实施集装箱港口建设费跨舱单合并开票项目,减轻船舶所有人、代收单位工作负担。大亚湾局积极开展大鹏澳水上休闲活动样板区创建工作,助力深圳海上休闲产业安全有序发展。
(五)大力开展法治海事建设,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丰富法治海事内涵,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制定一流法治海事建设方案,以六个方面27项工作任务促进法治海事建设。推动《海安法》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协助完成《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立法取得重要进展。开展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深化执法监督。推动执法督察工作由定期检查向日常检查转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三是加强法规宣贯与政务公开工作。沿江高速通航孔专项整治采用法规宣贯、柔性执法缓冲期的做法得到相对人的理解和认同。开展执法场景模拟、案例研讨、法庭旁听等形式多样的法规宣贯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修改完善新版政务公开指南,进一步提升政务大厅、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水平,提高海事政务透明度。盐田局大力推进部“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六)大力开展质量海事建设,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优化管理运行机制。按照“结构合理、全面覆盖、运转协调”的要求,启动现代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系统评估工作。围绕决策、执行、监督等行政综合管理要素,进一步完善行政综合管理系统构建工作。二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组织结构变化和职责调整,更新机关部门体系文件177项,占体系文件总数的57.1%。建立基层单位工作手册并纳入体系运行。三是优化干部人才管理机制。完善处级干部请假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干部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完善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进一步提升干部政治理论修养。开展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全面调整工作,推行干部全员在线培训,加大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力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四是完善财务后勤管理运行机制。稳步推进海事预算管理模式调整。进一步发挥审计服务效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上级各项专项审计工作顺利实施。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推进行政后勤厉行节约工作,实施会议、公务接待标准化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七)大力开展智慧海事建设,科技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积极发挥前沿性研究的科技引领作用。向NCSR1次会议提交《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提案5篇,获大会通过4篇,提案提交数量与通过数量均创历届参会之最。参与完成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溢油应急多元海量信息采集与处理系统》等研发工作,完成LNG“船对船”水上加注作业指南研究,组织开展IGC/IGF规则跟踪研究,我局在溢油事故应急模拟、LNG船舶安全管理等领域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科技项目申报“一上”通过率系统排名第一。二是发挥信息化带动作用。夯实局二级数据中心的虚拟化基础架构,积极推进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系统、海事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近十年信息化项目后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信息化项目研究、储备、申请、实施的需求转化机制和后评估机制。三是发挥装备设施支持保障作用。深圳东部海事监管基地二期工程顺利通过部局竣工验收,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序开展。进一步改进海事装备配备,加强海巡船艇管用养修工作,资产使用效能明显提升。
(八)大力开展文明海事建设,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整体部署,全面落实“两方案一计划”集中整改任务,综合整改完成率达88%,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最终成效。二是贯彻落实局党组“重学习、讲理想、强责任、转作风”的工作主题,努力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建立并落实局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深化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纪律,夯实党建基础。6个主题型党委、19个机关特色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通过竞争性承办季度党建工作现场交流会形式,形成百花齐放新势头。深入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深海”文化建设蓬勃发展。举办第三届公文质量提升月、第五届海事文化季活动,有效激发干部职工文化建设热情。配合中心工作策划多起综合性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系列报道,多角度传递海事正能量。妥善应对多起媒体舆情突发事件。四是廉政风险防控不断深化。充分运用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结果,开展社会满意度提升工程,逐步建立第三方社会满意度测评长效工作机制。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的责任制要求。廉政文化示范点工作全面启动,6家基层单位全部申报示范点创建。深入开展海事政风建设“大走访”,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上新台阶。五是坚持党工团“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工团组织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凸显。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竞赛,加大职工之家建设力度,职工归属感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健全团组织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基层团组织自主性,激发青年工作热情。上半年,我局荣获深圳市文明单位,蛇口局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南山局政务中心荣获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局办公室机要室、政务中心荣获深圳市巾帼文明岗,局团委荣获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委,大铲局政务中心荣获广东省青年文明号。
上半年局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部分工作显现出良好势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上半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中有忧,安全监管压力有增无减,安全工作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安全隐患和风险挑战不容忽视,海事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核编转制后公务员管理的新要求,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还不够强,个别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仍存在慵懒散现象,工作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政风建设需要全面加强,海事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还需继续提升。
3鄂州市港航海事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20XX年上半年,在省港航海事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坚强领导下,市港航海事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任务和年度责任目标,扎实推进港航设施建设、水上安全监官、行业管理、规费征收、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确保“十二五”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抢抓发展机遇,港航建设呈现大干快上的积极态势。
抢抓长江经济带历史性机遇,促进水运发展问题在更高层面加快破解。5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与沿江9个市州政府在鄂州召开“2+9”合力共建长江黄金水道座谈会。会上,鄂州市常务副局长杨军作了题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助推临港经济发展》的发言,杨市长提出:进一步加强鄂州水运保障系统,推动“绿色航运、气化鄂州”的建设,打破公铁水联运最后一公里瓶颈,对鄂州水运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尤厅长和唐局长均表示对鄂州市政府提出的建议会重点考虑,优先支持。
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按照《鄂州市“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编制了鄂州市水路交通“十三五”投资计划和项目清单,积极与省局进行对接,收集汇总武汉新港集疏运网络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修编成果意见和建议,经市政府审核后上报武汉新港委;5月29日,《梁子湖绿色航运规划》专家咨询会议顺利召开,参会专家对梁子湖生态航线、航道升级、港口布局、绿色助航设施配备等提出修改意见,为梁子湖绿色航运示范区建设指明了方向。
水运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上半年共完成全社会港航建设投资1.12亿元,占年计划1.8亿元的62.2%。预计“十二五”期可完成投资17亿元,占省局下达目标14.56亿元的116.76%。在建项目3个,其中:五丈港综合码头工程,水工建筑物(架空斜坡道)、货场道路及翻堤公路、围墙等单位工程已完工,预计7月中旬项目全面完工;超凡物流码头3号泊位已完成码头平台桩基础,正在进行承台及下横梁施工;鄂州市三江港航海事管理码头(锚地码头)46米趸船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成,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即将开工项目: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工可已获省发改委批复,岸线申请已报交通运输部,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待批复后即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开展前期工作项目3个,即葛店港区南山集团码头、鄂州电厂煤码头2号泊位、湖北富地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LNG船用加气码头等项目,正在按程序开展前期申报工作。
(二)筑牢防线,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牢固树立“保障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这一发展理念,不断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四位一体”的水上安全防范体系。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不放松,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市四级安全责任状签订率达100%。我局印发了《鄂州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分片包干制度》,对全市渡口渡船严格执行了“十天一检查、一月一督查”的检查模式,5月27日,我局举办全市涉渡乡镇长安全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镇船舶、乡镇渡口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隐患治理不懈怠,开展了“打非治违”船舶证书、船舶最低配员等安全专项检查,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期间加大现场管理和巡航力度,杜绝超载和冒险航行等,共出动海事执法人员220人次,执法车艇36台次,检查船舶450艘次,排查隐患16处;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水上安全宣传活动,安全月期间共开展了五项活动:6月16日,组织了水上安全咨询日活动;开展了二次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培训,受教育渡工60人次;组织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了送水上安全法律法规下乡和进校园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主导了梁子湖区政府组织的梁子湖水上搜救演练。
积极做好监利“东方之星”沉船事件遇险人员的搜救工作。6月1日监利“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发生后,按照市政府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制定了长江鄂州段水上搜救方案,截至16日搜救工作结束,我局共累计投入海巡艇36艘次,执法人员260人次,动员社会船舶160艘次,在65处沿江港口作业点进行搜寻,湖北交通报等媒体对我局搜救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为认真吸取教训,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支持下,我局制订了《鄂州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以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下发;如此同时,我局迅速组织水上安全大检查,督查相关单位做好“五落实”,同时密切关注汛期和台风季节极端天气情况,及时向港区码头、渡口安全管理人员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值班和巡查,及时组织、协调做好险情处置工作。
(三)加快转型升级,水路运输向集约高效发展
积极开展船舶标准化拆解和船舶安装生活污水装置工作,上半年完成老旧运输船舶拆解1艘、改造单壳化学品船1艘、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船舶18艘。加大船舶运力结构调整,按照《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要求,引导船舶向专业化大型化发展。积极推进梁子湖水运绿色示范区建设,被省交通运输厅立项的《基于梁子湖的封闭水域船舶污染监控关键技术研究》有序推进,完成科技项目任务书的签订,科研工作按计划全面展开。
(四)规费克难征收,力争完成全年目标
规费征收是管理部门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年初我局以省局下达的规费征收计划为依据,组织专班对各基层所辖区20XX年费收形势进行调研分析,深入生产经营企业、码头、货运企业,全面摸清货种结构、数量分布及情况变化后,将上级下达目标775万元分解到基层,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了绩效考评机制和监督机制,及时进行阶段性的考核,抓好目标激励机制的落实,充分调动基层费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我市鄂钢、葛店电厂等大型企业上门宣传,促进企业形成主动缴费意识,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征费环境。上半年共完成水路规费730.9万元,占省局下达年费收计划的94.2%,其中:港务费完成611.9万元,占年计划的89.7%;航政费完成118.3万元,占年计划的127.3%。
(五)不断规范水路行政执法行为
上半年,围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阳光行政”原则,加快推进水运法治建设。一是以宣贯《航道法》实施为切入点,开展执法人员“三年轮训”,组织一期执法人员水运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在港站、码头、执法船艇悬挂宣传标语12幅;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水路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完成行政审批“四个清单一个网”的上报工作和《鄂州市港航海事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草稿);三是积极推进五丈港所“三基三化”建设,促进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
(六)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开展第16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了中层干部廉政辅导和谈话、廉政港航事主题教育、学习廉政专栏“学思践悟”、观看警示教育片《贪途欲海无归路》、《较量无声》、“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专题教育培训、“三严三实”和为政心态专题教育等系列活动。完成了办公用房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请退工作。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建立起党建“三个一”,共清理港航海事局党建问题清单6项,按照“五个从严”(思想教育、干部管理、作风要求、组织建设、制度执行)的要求,制定了20XX年党建项目责任清单,对16个重点党建项目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责任人、项目内容、推进计划和考核标准。我局基层党支部与省局人劳处开展结对共建,支部书记舒志超参加省局人劳处党支部“讲纪律、守规矩、做表率,争创‘金锚先锋’红旗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省局王阳红局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此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我局“金锚先锋”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按照省局标准,我局制定了《“金锚先锋”红旗党支部考评细则》,结合五丈港所“三基三化”建设和洲尾所创建“六型”窗口创建,建设党员活动室,配备电教设施、图书资料、文体用品、布置标准化党旗党徽、完善张贴相关规章制度,打造温馨的党员之家。
按照省港航海事局要求,启动了“五个一”文化建设活动(“同心筑辉煌”巡回演讲、《追梦之路》宣传画册、《远航》职工风采展演、十二五水运蝶变征文、湖北水运发展专题片制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进展缓慢。目前,由于省政府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岸线资源和国有港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政办电[20XX]59号),要求暂停申报或审批涉及使用长江岸线资源的项目。同时,由于鄂东五市港口资源正在整合,导致我市新落户项目暂停一切申报手续。
2、招商项目不稳定。社会投资港航建设项目变化快、不稳定,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企业随时都会因各种原因而撤资,如星丰码头等。
3、规划相对滞后。我市相关港口规划尚未获准批复,导致湖北交投沥青码头、富地富江船用LNG加气码头等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由于没有规划支撑而无法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港口发展。
4、乡镇政府水上交通安全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份乡镇对渡船安全隐患整改从思想上认识不够,部分渡船因整改经费落实难,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推进较慢。
5、规费征收难度较大。鄂钢、武钢球团厂等大型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形势低迷,资金周转困难,在缴纳规费时提出大幅优惠甚至减免的条件,动则要找省、市领导出面,规费征收拖延时间长、阻力大。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完成规划编制。为更好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沿江滨湖八大新区建设的战略决策,促进鄂州临港经济发展,为港口项目的落户和推进提供支撑,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将启动《鄂州市港口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
(二)狠抓项目落实。按照省局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将项目落实到人,项目投资、形象进度计划落实到月,强化项目调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确保十五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水上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市安委会(鄂州安办【20XX】15号)《关于印发鄂州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客渡、旅游船等重点船舶监管、危险品港口码头安全监管、“三无”船舶整治、梁子湖航道维护、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向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汇报,争取将水上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做好9月底在潜江举办的全省水上安全联合应急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20XX年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做好全市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设施检查,完善各项基础档案,推动港口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四)继续推进运力结构调整工作。积极申报20XX年度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对已审批的船舶进行督促进厂、监督改造,验收合格后及时发放补贴。促进港航企业优化整合,按照新颁布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中“水运企业自有运力必须达到5000总吨”的新要求,积极支持企业整合重组,壮大企业规模。按照《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要求,引导船东新建标准船舶,促进船舶向大、特、专、低能耗、高效益方向发展,全面推进内河单壳油船、化学品船拆解改造和船舶加装防生活污水改造工作。
(五)抓好水路规费征收工作。加强费收政策宣传,采取检查、服务、规范等综合措施,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各项利民惠企政策措施,应征不漏、应免不征。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依法执收工作的力度,严格贯彻落实港口收费标准及规定,应收尽收、足额上解。强化港口现场管理,加大重点码头、航段、船舶的稽查力度,施行运输货物源头管理。坚决打击偷逃、抗缴规费等现象,堵塞规费征收漏洞,切实保证全年费收任务圆满完成。
(六)锲而不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明确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抓好党总支和党支部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推进“廉政阳光港航海事”建设,坚持反腐倡廉“力度统一论”,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港航建设、行业管理、行政审批、规费征收等各个方面。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结合为政心态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五走访五反思”、专题讨论、为政承诺等活动。
(七)扎实开展党建和精神文明各项工作。按照“五强”标准(组织队伍强、制度机制强、学用结合强、改革创新强、服务效能强),开展“金锚先锋”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中心工作,推进“五个一批”。利用港航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建立党建专栏,交流党建心得体会。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对党建工作存在的基层党组织薄弱、基层党员较少等问题,采取发展党员优先考虑基层单位等对策进行解决,适当增加基层党支部建设经费,完善基层党员活动阵地。
积极组织全省港航海事系统“五个一”文化建设活动(“同心筑辉煌”巡回演讲、《追梦之路》宣传画册、《远航》职工风采展演、“十二五”水运蝶变征文、湖北水运发展专题片制作),在“十二五”鄂州水运发展成果展示中注重体现党建工作的指引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着重挖掘组织建设、党建品牌、先进典型、队伍建设、活动阵地等党建成就。结合五丈港港航管理所“三基三化”建设、洲尾港航管理所“六型”窗口建设以及梁子湖搜救基地建设,在服务窗口建设中嵌入党建元素,营造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浓厚氛围。
4福州市地方海事局上半年工作的总结及下半年工作的要点
今年以来我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发扬“敢为、能为、有为”精神,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工作目标,为全年的水上交通安全和行业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20XX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
(一)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安定稳定
20XX年上半年我市辖管水域实现零事故、零死亡、零经济损失。
(二)水路运输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我市航运企业在世界金融危机后经过几年时间的调整,借助于内需市场的不断扩大,逐步走出了金融危机的影响,渡过了困难时期,各项指标稳步增长,现呈现出“运量回升、运价反弹、运力增加”的良好态势。20XX年上半年,我市水路运输市场运行平稳,全市实际运力741艘,净载重量300.67万吨,同比增长20.74%;完成客运量55.71万人次,同比增长49.08%;旅客周转量1397.28万人公里,同比增长238.66%;货运量3366.47万吨,同比增长10.81%;货运周转量4324203.76万吨公里,同比增长6.07%,各项指标增长速度位于我省同行业前列。
(三)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组织开展水路运输业核查工作,严把水路运输企业资质关。20XX年全市共完成核查各类水路运输业(服务业)219家,占应核查数的98.2%,在核查过程中,我处严格按照水路运输资质管理要求,对未通过核查的13家航运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上报取消4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4家航运企业。通过核查,增强了我市航运市场监管能力,规范了航运企业从业者的经营行为,有力促进了我市航运企业和水路运输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开展船舶管理市场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船舶管理市场。
三船舶结构不断优化。据统计,20XX年上半年我市沿海船舶平均船龄达到14年,同比下降1年。
(四)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得力
一是在软件上下工夫。充分发挥“闽江内河水上监控中心”作用,在辖区重点渡口、航段、桥梁安装了28路全球眼视频监控点,并在旅游船舶、执法艇、部分运输船舶安装船载GSP数据采集终端设备,构建全方位监管网络,数字海事建设已初具规模。同时,结合近年防汛防台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对原《福州市地方海事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使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健全有效,更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在硬件上下工夫。今年我局投资83万元建成了2艘高速执法艇,1艘930万元多功能救助正在建造之中,建成后将极大提高我市内河搜救和防油污以及水上消防救援能力。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地方海事局建立内河搜救中心的总体规划要求,我市内河搜救分中心建设规模与进度均走在全省各地市地方海事部门前列。
三是在演练上下工夫。20XX年7月5日我局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闽江南港洪塘大桥上游水域举办“20XX年汛期水上交通应急救援联合演习”,组织福建八方海上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新港大桥项目部、航丰运输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共10艘船艇参演,演练了船舶消防、人员落水快速搜救艇急流定向搜救、工程船遇洪水失控与防漂移、客船脱浅和乘客救援转移等4个科目。通过演练,完善了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反应和救援机制,锻炼了海事队伍,一支纪律严明、作风顽强、训练有素、能征善战的海事专业保障队伍在实践中逐渐成长起来。
(五)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全力以赴做好螺洲大桥建设期间水上交通管制工作。20XX年上半年共监管运输船舶12153艘次,确保了大桥施工安全。
二是北港禁航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20XX年1-6月,上游禁航点监控船舶336艘次,下游禁航点监控船舶849艘次。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确保“5.18”、“6.18”以及福州沙滩排球国际邀请赛、龙舟赛等活动的水上交通安全,受到主办单位的好评。
(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按照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下发《20XX年内河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内河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同时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了20XX年内河交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开展了县区和局属海事处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28名表现突出的内河交通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是大力宣贯《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预防重特大事故会议”季度例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督促乡镇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三长”责任制和四级安全责任,深入涉水乡镇政府,开展专访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链,促使乡镇船舶安全管理齐抓共管的氛围更加浓厚,乡镇船舶源头管理明显得到加强;
三是进一步督促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派出工作组深入航运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市属27家航运企业均已开展标准化建设,其中17家(包括液化气1家、客运2家)已完成自评工作。
(七)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化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20XX年全国客渡船舶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各级海事机构根据辖区特点,继续深入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突出隐患排查和日常安全监管,加大辖区通航水域安全检查日常巡航力度,强化对渡口渡船、旅游客船、南港试通航航道、螺洲大桥、新港大桥等水工作业现场和桥区航段、重点渡口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船舶、船员、水工作业单位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超载运输、小渔船占道捕捞等违法行为,使辖区违章现象明显下降,通航环境明显好转。今年1至6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艇526次,出动检查人员1602人次,检查各类运输船舶1143艘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48处,查纠违章6起,确保了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安定稳定。
二是突出节假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便捷条件。为确保两会、元旦、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节假日期间的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我局做到了早部署、早落实、早检查,加强预防预控,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渡口及码头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船舶超载、渡船冒险航行的行为。
三是迅速部署,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我局从5月上旬开始在我市水上交通安全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共悬挂宣传横幅5条、张贴宣传标语8张,发放宣传品736次,编发安全工作信息5期,营造出“打非治违”的高压氛围。第一阶段行动期间,各单位深入航运企业、渡口、水工作业工地,密切跟踪自查自纠工作的进展动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指导排查安全隐患,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完成航运企业经营资质核查219家,船舶475艘,对12家经营资质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出动海巡艇27次,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检查船舶215艘次,查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6起,整改率达100%。
四是积极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活动主题的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作发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教育光盘300张,以“通航安全”为主题的宣传彩页1500份,安全宣传购物袋1000只、文化衫500件,分发给广大航运企业、船东、船员,动员引导其全面理解、积极参与、全面推动内河交通安全工作。
五是根据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开展20XX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和辖管水域船舶噪声污染防治执法专项整治工作。
(八)内河船员培训成绩显著
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扎实推进内河船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10考规”和《内河船员适任实操考试规范》要求,组织开展3期海事机构、内河航运企业、船员培训机构等88名人员参加的适任资质培训和考试;按计划组织了14期921名船员参加的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再教育学习培训。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船员的安全意识、专业技能明显提高。
(九)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道德讲堂建设,紧紧围绕“五好”(党风廉政建设好、窗口工作作风好、主动作为服务好、依法行政成效好、社会形象评价好)抓落实,不断开创文明建设新局面,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水上交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乡镇政府对乡镇船舶管理不平衡,个别涉水乡镇政府落实乡镇船舶源头管理责任不够到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主动性不强;部分航运企业重收费轻管理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充分说明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寻求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推进各项工作新发展。
二、20XX年下半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水上交通事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精神,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继续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以提高船员和水上管理人员安全素质;
3、督促航运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辖管企业自评工作按时完成。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活动,努力营造内河交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1、开展好乡镇政府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访工作,督促乡镇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的安全责任;
2、继续开展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协助主管部门全面完成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
3、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全面强化“四客一危”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重点水域通航环境、客流量大的渡口渡船以及在建桥梁水上水下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管,确保通航秩序和通航安全;
4、细化巡航检查措施,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船舶、船员、水工作业单位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三)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体系,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1、不断加强内河交通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加快内河水上搜救中心福州分中心建设。做好内河多功能救助船建造工作,推进搜救基地建设,配备配齐搜救设备;
2、完善洪水、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和信息沟通,做好预警预测,强化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有针对性辅导内河航运企业和基层海事机构强化内河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切实提升事故抢险救援能力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四)科学谋划,加强引导,推进我市航运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深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全力推进我市航运业的发展发展。主动作为推动有关部门尽早出台《加快推进福州市航运业发展若干意见》,为外挂船舶回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努力实现我市水上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老旧船舶更新力度,严格执行运输船舶强制报废规定,鼓励航运企业淘汰技术落后、能耗高、环境污染大的船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引导我市有资质的航运企业积极参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做大做强我市海运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闽江游、内河游开发工作。
(五)注重引领,贵在实效,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要以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要与时俱进。要把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融入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党建服务保障作用,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要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科学制订实施意见和方案,明确创建的具体举措,充分利用每周星期四下午职工学习机会、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全面开展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活动,为我处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凝聚合力、增强动力。三要丰富党建活动载体,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活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各战斗力,全面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四要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搭建“三为”平台,积极为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五要象抓水上交通安全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前瞻性,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效能,确保我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六要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以荣获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为契机,在更高起点上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