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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 04-10 栏目:总结

1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年初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第一要务”,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县委(扩大)会议、地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管一加强”的要求,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推动了我县宗教界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规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长效机制建设。近年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调整和加强基层民族宗教管理干部队伍,配齐配强了得力干部,15个乡镇各有一名党委委员,另一名专职干事,共有31人,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我局按照依法规范宗教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在村的要求,召开了现场观摩会,制定完善并统一规范了乡镇、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各种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1、规范培训机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局坚持以会代训的形式,每月一次定期召开全县重点清真寺的宗教人士和基层民宗管理干部进行政治培训。目前为止,县统一开展政治培训7期,受教育的人员2600人次以上,乡镇每半月培训一次,15个乡镇共培训150期,受教育的宗教人士、布维、买则、寺管会成员人数达到了57000余人,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县赴到乡、乡赴到村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同心同行”主题教育活动及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巡回宣讲活动,到全县15各乡镇对乡镇机关干部、站所社、学校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爱国宗教人士、布维、买则、寺管会成员进行面对面宣讲,县、乡共开展165期培训班,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今年上半年县乡共培训322期,共受教育的人数达到了11万余人。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提高了乡镇宗教管理干部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及宗教人士、布维、买则、寺管会成员和信教群众的是非鉴别力,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热情,有力推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依法加强“三管一加强”各项措施的落实

1)规范讲经活动和讲经内容。严格执行《**地区讲经解经管理办法》,按时下发居玛日讲经目录表。加强对讲经坛的管理,严禁野阿訇进行非法讲经解经,确保了讲经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在讲经中严格做到“五定”,今年年初为了确保讲经活动的进一步规范,提升联系清真寺的干部和爱国宗教人士对讲经内容的掌握发放了2800本新编的第四节奥尔兹书本。

2)切实做好有一定宗教知识但没宗教职务人员的摸底调查。除了调查摸底全县爱国宗教人士的详实情况以外,全县范围内调查摸底非宗教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从事职业、现住址等情况284名非宗教教职人员立卷备案并录入电脑。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3)依法规范对丧葬活动的管理。在全面贯彻《**地区婚丧迎送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加强乡村干部参加丧葬,为领结婚证念“尼卡”者填卡登记,每月总结上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机构和长效机制,从而减少了因丧葬活动引发的非法宗教活动。

4)狠抓“两项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交朋友制度。及时确定全县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的地点,明确了县、乡、村各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职责、任务和责任。每周五加大对落实“两项制度”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健全完善了“两项制度”县查乡,乡查村,周督查、月通报长效工作机制。

5)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年初以来,建立健全了对全县1015座清真寺由村干部,宗教人士,普通教民组成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进一步明确寺管会职责,制作有图片的监督公示栏1015个,建立了寺管会组织成员5780人的档案,实现了电子档案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为确保信教群众的人身和清真寺的财产安全,倡导清真寺参保工作,以自愿投保的原则全县900座清真寺已参加保险。为了进一步依法加强清真寺维修、重建工作,各乡镇上报的72座重建清真寺当中经研究决定了20XX年重建的39座清真寺,待报地区研究审批。另外,今年维修37座清真寺。

6)依法加强对朝觐事务的管理。切实做好朝觐事务工作和制止零散朝觐工作,与各乡镇、县直党委签订了制止零散朝觐工作责任书。年初下发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20XX】5号“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政府组团朝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乡镇共上报的100名申请参加政府组团朝觐人员中57名组团朝觐人员进行逐一调查,研究讨论,确定了41名参加政府组团朝觐申请人员参加地区的统一体检。今年申请参加副朝的10名人员中,经调查政审确定2人。使朝觐工作逐步纳入有组织、有计划和依法管理的轨道。自20XX年以来陆续六年确保零散朝觐“不反弹”的目标打下了基础。

7)着力在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有效预防处置机制,认真制定预防措施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措施,今年全县发生的非法宗教活动中涉及宗教教职人员的7期,都属于内部矛盾批评教育为主被处理的宗教教职人员8人,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3、切实推动了民族工作的有序开展。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落实。我局积极参与我县的经济建设,积极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为了今年争取更多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5月中旬县财政局,民宗局,经贸局组成的督察组到罕南力克镇、塔尕其乡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的土地平整归并项目和无公害优质葡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我局根据地区的要求,制定了**县人口较少民族“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少数民族“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县的企业办理“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生产”企业认定,办理了五家并挂牌。使其享受了国家对民族地区民族企业的诸多优惠政策。

二、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工作留有死角。虽然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坚持宣传教育工作不放松,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但宣传教育不够全面、深入,正确舆论引导不够,留有死角、盲点,尤其对青少年、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还相对薄弱,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二是部分宗教人士法律意识淡薄,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组织素质残差不齐,依法自主管理能力较弱。但部分宗教人士文化水平低、政治觉悟差,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上有偏差。

三是部分维稳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基层民族干部对落实“两项制度”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不善于学习钻研,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熟悉,女干部联系妇女洗尸(布维)人员制度,但部分女干部不能坚持全过程联系,发现不了深层次的问题,提供不了有价值的线索信息。

四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对宗教事务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宗教管理工作规律掌握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宗教活动无害论思想,不想添麻烦甚至有所惧怕,部分农村党员在异地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党的宗教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指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广泛深入地宣传,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爱国宗教人士巡回宣讲活动等多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宗教界的教育培训力度,使信教群众充分认清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罪恶本质。大张声势的进行争取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活动,表彰奖励荣获上级的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大树典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意识,自觉抵御非法宗教活动,散布的种种谬论和残酷暴行。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和信教群众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全县形成讲团结、求稳定、谋发展的浓厚氛围,为实现我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1、规范宗教事务活动。加强对讲经活动的定期抽查、监督管理。按照地区和我县《关于规范讲经、解经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讲经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人士在讲经解经中作出符合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阐释。每周五检查落实“两项制度”,形成周督察、月通报的长效机制。

2、严格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程序,切实落实地、县有关规定。对重建、维修清真寺严格执行《**地区清真寺维修、重建管理办法》、《**县清真寺重建、维修具体标准》,经批准重建的清真寺,做到施工前有调查,施工中有检查,施工后有验收。积极开展“平安寺院”创建活动,把创建“平安寺院”纳入依法管理、考核的内容。20XX年平安寺院创建在巩固去年创建平安寺院的基础上,力争96%以上的清真寺创建成平安清真寺。

(二)切实做好朝觐工作,加大制止零散朝觐工作力度。坚持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坚决制止朝觐名额分配上的不正之风。坚持“疏堵”结合的方针,继续开展制止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从源头上堵住零散朝觐,坚决防止反弹,继续实现20XX年制止零散朝觐“不反弹”目标。

(三)切实加强对“基督教”的管理。要继续加强对“基督教”活动的依法管理和清理整顿,继续严格取缔我县境内的基督教家庭聚会点,严防有境外教会背景,利用土地承包、招商企业做掩护,从事违法、非法活动的家庭聚会点,一旦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四)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要认真制定预防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监督与管理,并确保其发挥作用。对地下教经、习武点、“台比力克”活动和其它非法宗教活动,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做到究根探源,标本兼治。

二、提高信教群众防渗透、反渗透的能力。加大对爱国宗教人士的政治培训和科技培训力度。下半年计划县举办宗教人士专题政治培训班6期,培训宗教人士2400人(次),布维人员培训6期2960人(次)。召开宗教界依靠科学勤劳致富观摩会、现场会、座谈会、交流会进一步加大宗教教职人员中的致富带头,于是增强珍惜团结和睦,防渗透,反渗透的责任感。

三、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做好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促进民族工作水平,组织各乡镇要积极上报文化、教育、医疗、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项目。以实际行动,真正用足、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政策,使我县民族团结、民族事业进步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服务。

总之,“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要按照“站在新起点、谋划新思路、实现新发展”的目标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以全新的理念、有力的措施和扎实的工作,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速度”,全力推进我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2株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总结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机制

年初,我局认真组织传达了全省民委主任会议和全省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召开了工作务虚会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月17日,市委常委会上专题听取了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并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阳卫国任组长,副市长张汉华、市委统战部部长王建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法委、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等26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株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5月15日,召开了调整后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更加有利于形成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

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1、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去年年初我市确定了2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今年我们突出重点抓好民族工作的“五进”工作,上半年我们加强了少数民族联谊会和新疆班的工作。今年株洲市少数民族联谊会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分别成立了政策咨询、助学就业、扶贫帮困和维稳协调四个工作组。每个组的组长和成员由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社会接触面广的会长、理事担任,并制定出工作职责。四个组的建立旨在加强与外来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沟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帮助解决就学、就业等困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和稳定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问题,努力维护我市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农历“四月八”组织了株洲市少数民族联谊会成员在大京风景区开展联谊活动,湖南工业大学举行了以“中华情民族爱”为主题的演讲比赛,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少数民族同胞之间联系,增进了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感情。

今年我市职业技术学院接纳了两批149名新疆班学员,3月16日,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班临时党支部成立;4月25日,新疆班学员参观炎帝陵风景区;5月27日,新疆班学员到荷塘月色示范区仙庾村参观学习;6月21日,市民宗局向每一位新疆班学员赠送了《湖南民族团结教育读本》,并送去了清真肉食补贴款。通过参观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拓展了同学们的视野,使同学们对新农村建设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激发了他们投身祖国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同时又让他们进一步了解了党的民族政策,树立起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观念。

2、打造“百户瑶寨”项目。我市有长株潭地区唯一的一个民族乡和三个民族村。今年市委、市政府继续把龙渣瑶族乡作为党建帮扶联系点。帮扶队秉承为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服好务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重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的种植业、养殖业、畜产品加工业,确定了在龙渣瑶族乡启动“百户瑶寨”旅游开发和有机茶叶种植1000亩以及洋岐村开发笋竹林6000亩3个发展项目,并做好了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百户瑶寨”项目,目前计划投入400万元,打造120余个带有吊脚楼、小黑瓦的木质结构瑶民村寨,“百户瑶寨”项目是市政协的重点督办提案,已经列入炎陵县20XX年“项目攻坚年”活动重点建设项目,将争取作为株洲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立项。该项目规划已于6月中旬出台,预计在7月将正式开工建设。今年重点是为60户瑶居进行民族风貌改造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让其与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相结合,逐步把瑶乡打造成为民族工作的知名名片、民俗文化的交流平台、旅游开发的产业基地,使之成为长株潭地区独具特色的民族村寨、全国知名的瑶族乡和湖南省一流的民族乡。

3、积极探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模式。针对近几年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株乱摆摊设点的情况,由市公安局、城管局和民宗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占道经营和非法贩卖管制刀具的公告》,采取“疏堵结合,预防为主,加强服务”的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烧烤摊点的管理,在不影响市容、卫生、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布局,为少数民族流动商贩规定专门区域和规定营业时间,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办理证件、统一规范定点、统一管理人员、统一作业时间、统一作业用具。在公告发布前,还从新疆和田市墨玉县请来两位公安干警协助此项工作,并召集在株经营烧烤的四家人员进行约谈,形成约谈会议纪要,实地查看新设置的经营地点。通过前期大量的工作,目前我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摆摊设点管理已由混乱变有序,从对立变合作。

4、圆满完成高考民族优惠资格审核工作。上半年,我市20XX年高考考生民族优惠资格审核工作部署早、宣传实、配合好,把关严,得到了享受政策的考生和家长的赞许。共审核考生126人,其中5名认定为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7名认定为聚居区汉族考生,18名认定为散居农村少数民族考生,96名认定为散居城市少数民族考生。

三、推进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1、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在去年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安排了第三批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明确了全市创建达标率90%的目标要求。根据省宗教局的安排部署,今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主要是围绕“安全年”、“学习月”、“慈善周”三个主题活动来开展。年初,我局牵头,组织对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引起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了排查,重点安排了治理空灵寺山体滑坡的严重安全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果。6月28日,我局邀请省宗教局局长孙剑霖进行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讲座,拉开了我市学习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的序幕。5月中旬,省宗教局傅雷副局长一行到株洲进行宗教工作大调研。调研组一行视察了龙山寺、攸县天主教堂、攸县基督教堂、证果寺、禹王宫、灵龟寺等。在调研中傅雷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株洲市及攸县的宗教工作,他认为株洲的宗教工作在抓重点、解难点、创特色和做贡献等诸多方面作出了成绩,许多工作都走在全省的前列,要继续巩固成绩,再创佳绩。同时,稳妥处置醴陵市护国寺修造露天佛像的遗留问题。

2、抓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和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专项工作。一是社保工作做到政策宣传、部门联系、服务周全、落实办理四到位。全市已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障有关手续的178人,其中参加新农合的人员130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有40人,做到应保尽保,全面完成参保任务。1月13日,株洲市宗教界人士医疗保险手册发放仪式在龙山寺举行,市人社局、市民宗局有关领导参加仪式,并为宗教界人士发放了医保手册。龙山寺、资福寺首批共15名宗教界人士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区宗教界人士的参保就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认真安排并协助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目前,调查摸底、审核上报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下步主要是待省局审核发证后,依托宗教团体组织新发证人员进行任职培训。

3、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今年初,我局采取局党组成员联系两个县区和一个宗教团体的办法,加强工作调研,加强矛盾调处,加强工作协调,先后调处涉及民族宗教界各类矛盾纠纷约80起,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提、议案及领导批办件20余件。如市基督堂、资福寺的建设与周边邻居的矛盾等等。我们采取协调会,单独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协调、化解。总之,通过矛盾排查化解,有力维护了宗教和谐、社会稳定。

4、积极为宗教界提供服务。一是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解决实际困难。在年初的安全年大检查中,我们发现空灵寺存在山体滑坡的重大隐患,经过我们多方奔走,空灵寺地质灾害崩塌防控工程成功列为省级地质灾害防控项目,省市区配套资金基本到位,已于5月份开工建设。二是关爱宗教团体代表人士。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关心宗教教职人员身体健康,引导宗教界为社会和谐做贡献,5月25日,株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全市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教职人员)27人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包括B超、心电图、胸透、肝功等11个项目,并建立健康档案,全部体检费用由市民宗局承担,此举受到了宗教界人士的普遍赞誉。三是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渡过难关。6月份,株洲大雨如注,累计降雨量至少达到74.5毫米,达到了暴雨级别。为确保株洲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正常,株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要求各县市区民宗局(办)和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制订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渡汛。由于工作及时,措施得力,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未出现由于雨灾、涝灾造成的安全事故,保障了信教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今年以来我局在恢复成立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市民族宗教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了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组织开展了“信访维稳百日竞赛”活动,加大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影响稳定的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4起,多次成功避免了有可能发生的大的群体性事件,成功劝阻劝返外来少数民族人员集体到市委、市政府上访7次,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大局作出了贡献。

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民宗局重点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机关廉政建设,按照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机关干部的廉洁自律。同时,积极开展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并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全力配合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今年年初我局有20余名干部参加了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的学习,到6月份,已有10余名干部完成学习任务。在信息调研工作方面,我局是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编写信息稿件、及时反映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动态。截止目前,我局共向上级民族宗教部门或市有关单位发送信息稿件达60余篇,被国家和省里采用的信息近30条。结合工作实际编印了《株洲市民族宗教工作动态》,每月一期,分发市有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动态,有力地推动民族宗教工作。

下半年重点工作:

1、认真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界人士学习宣传好党的十八大精神;

2、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两个主题活动;

3、抓好市道协和市佛协两个宗教团体的换届工作;

4、启动“百户瑶寨”工程建设工作;

5、开展宗教界道风教风建设活动。

6、继续做好涉及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的调处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3华坪县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宗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民族工作两个“共同”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的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我县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为我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加强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

1、坚持县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涉及民族工作的重大事宜的请示汇报制度,争取领导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抓好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工作,坚持“重在项目、重在基层、重在效益、重在监管”的基本要求,紧扣“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不断完善建设与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切实建好管好民族工作项目加大了向上争取项目的力度,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档案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建立两项资金项目库。完成了20XX年省市扶持项目资金50万元,申报20XX年省民委扶持项目资金108万元,市民宗局扶持项目资金10万元。

3、加强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教育。针对我县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县,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县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各种活动,以及部门工作会、座谈会等形式,并在县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培训期间,我局在华坪县城北清真寺、天星天主教堂、荣将狮子山弥勒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各讲授为期半天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理论常识。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工作主动性。

4、掌握社情动态,建立处置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发展,民族间的交流不断扩大,民族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为此,我们坚持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作为排查的重点,对涉及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坚持以政策疏导为主,切实作好各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搞好预测,防患未然,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把握了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维护了我县社会稳定。

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1、认真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胡总书记关于对宗教问题“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的科学论断,进一步加深对正确处理我国宗教问题“四句话”的基本方针内涵的理解和认识,明确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了对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建设并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的财务、教务安全文物等管理制度,开展慈善活动,汶川地震后,宗教团体积极捐款献爱心,共捐资万余元。

3、加大了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增强控制和抵御能力。

4、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坚持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排查处理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隐患,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好了重大节日和北京奥运会期间的维稳工作,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增强自养能力,为解决各场所的发展问题提供条件,按照政务服务的要求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行政审批,做好了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工作。

5、在20XX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之际,切实做好奥运会安保工作。①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包重点村、包重点场所、包重点人物的“三包”责任制。②控制外来教职人员到本辖区及本辖区教职人员到外地开展宗教活动。③奥运会召开期间,要求各宗教场所如有国外人员采访一定要报有关部门并按新闻采访的有关规定进行。④各宗教场所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本场所的情况及时上报,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每天下午四点以前向市民宗局报告维稳工作情况;各宗教场所对本场所内的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包括防火、防盗、防爆、水电、治安等方面,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1、完善管理和工作制度。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为重点,建立科学周密、具体明确的岗位责任,做到权利与责任明确、岗位与要求明确。

2、规范行政行为。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进一步理清机关工作职能,清理审批事项,纠正工作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

3、强化监督机制。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组织和日常协调工作,加强内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半年来,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克服以前的不足加强对项目的实施与监管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管理与教育使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县的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而努力。

回顾半年来的民族团结工作,基本经验是:

1、党政重视,领导带头,精心组织是搞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关键。

2、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认识是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思想基础。

3、民族团结教育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形式,改进方法,丰富内容,使人们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提高。

4、搞好民族团结工作要着眼于多办实事,注重实效。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探索作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推动全县的民族团结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华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4铅山县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重视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奋进20XX,锁定财政‘保七争八’力争铅山在赣闽交界区域快速崛起为总体目标,以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为着力点,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上半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以党的民族政策为导向,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和赣办[20XX]1号文件精神。

春节前夕,苏荣书记、吴新雄省长在东固、龙冈畲族乡和我县太源畲族乡调研时作了重要指示,紧接着,省委、省政府下发了赣办[20XX]1号文件《关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我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及时学习与宣传,并把领导的讲话精神宣传到民族乡村,宣传到广大畲族群众中。在做好学习、宣传的同时,我局抢抓机遇,起草了《关于促进我县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及其相配套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对口支援民族乡村经济社会活动的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和我县民族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政府办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和单位。3月26日,召开了全县民族乡村建设工作会,研究和部署推动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2、促进民族乡村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认真做好今年民族经济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通过调查研究、论证筛选,向上申报了民族发展项目18个,并跑省进厅,积极与上级沟通汇报,争取项目尽快落实,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二是培育和发展一村一品。民族地区资源丰富,是发展一村一品、搞好特色产业的有利条件。帮助少数民族乡村发展了多个特色产业,例如:种植食用菌香菇80万袋、优质高山茶1000亩、紫莳100亩、杨梅100亩。目前,我们正在指导民族乡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族乡村资源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特色产业,打出民族新品牌。三是通过调查研究,精心编制我县民族宗教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3、推动民族乡村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我县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一是安排了民族干部蹲点民族乡村,帮助指导民族乡村搞好新农村建设。二是做好又一批移民搬迁工作。根据铅办字[20XX]46号文件精神,配合扶贫办做好篁碧、太源两乡160户、651人的移民搬迁工作,做好实地调查,落实搬迁对象,考察搬迁地点,目前,搬迁工程建设已进展顺利,确保搬迁户在12月底搬迁新居。三是协助民族乡搞好通组公路建设、这些年来,民族乡村公路建设卓有成效,不但县乡公路硬化,乡村公路也实现了全面硬化,今年80余公里的通组公路建设已经启动,我们帮助做好了部门协调、资金筹集等一系列工作。四是加强民族文化建设。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9月份在鹰潭市举办江西省第一届畲族文化节,我们正在组织编排以畲族文化为题材的歌舞节目,组织征集书画作品,届时参加汇演和展出。五是做好太源、篁碧畲族乡建设敬老院选址工作。

4、帮助民族乡村搞好抗洪救灾。

6月份以来,民族乡村连降暴雨,6月16日至21日,平均降雨量达到450mm,民族乡村的公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遭受到严重破坏,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困难。为了帮助民族乡村搞好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一是冒雨深入民族乡村帮助抗洪抢险。19日、20日正是强降雨,局领导亲自奔赴民族地区抗洪第一线,了解灾情、拍摄受灾照片,从24日开始,局领导一连几天带领民族干部蹲点民族乡村,指导防汛抗洪工作。二是坚持了防汛期间(包括星期

六、星期天)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灾情,随时汇报灾情。三是认真及时做好了灾情汇报工作。由于深入到民族乡村,战斗在防汛抗洪第一线,掌握了详细材料,我们及时编印了《我县少数民族乡村特大山洪受灾情况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县委、县政府汇报。28日,我局专程到省民宗局及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二、以构建和谐宗教为目标,切实解决宗教领域的重点问题

1、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做好了成立县道教协会筹备工作。我县道教发展较快,目前,有住庙道士14人,散居道士68人,为了加强对道教宫观及道教教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发挥道教团体的作用,计划8月份成立铅山县道教协会。目前已做好了成立道教协会的一系列筹备工作,如酝酿和考察县道教协会领导成员,制定县道教协会章程等。二是加强了县佛教协会、县天主教爱国会、县基督教三自运动委员会筹备组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了我县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

2、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做好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

几年来,我县除几处大型宗教场所管理比较规范,其余宗教场所管理都还不够规范,即使有管理制度,执行也不够得力,尤其是财务管理,因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帐目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个别场所因财务不公开,还产生了矛盾与纠纷。今年,我们花了大力气,对全县宗教场所进行了普查,对各项制度逐一检查和落实,该健全的健全,该完善的完善,上半年,我们还举办了一次为期3天的场所会计培训班,尽量使场所财务帐目达到上级要求。

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去年就开始进行,由于教职人员变更频繁,我们对全县教职人员又进行了一次复查和核对。同时,我们还研究制定出《对我县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办法》,把教职人员的管理纳入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3、坚持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从20XX年开始,我县每年都开展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这一活动的开展,对维护场所稳定,建设和谐宗教,有着积极的意义。今年,我们为了充分发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作用,避免流于形式。年初,我们召开了场所负责人动员会议,增强了开展活动的氛围。再一次学习了和谐寺观教堂必备的条件,要求各场所对照条件进行整改,从今年开始力争在三年时间,全县宗教场所都达到和谐寺观教堂标准。

4、妥善解决宗教场所存在的实际问题。

一是解决了万镇庵的权属问题。经调查研究、民主协商,最后确定了万镇庵归莲华精舍统一管理,作为莲华精舍的一部分,这样既消除了万镇庵与莲华精舍存在的一些矛盾与纠纷,也理顺了场所之间的关系,使场所布局更加合理。二是帮助宗教场所落实场所房产,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5、加强指导葛仙山寺观建设和文化建设。

一是做好今年葛仙山寺观开山门活动的筹备工作;二是指导编印了《葛仙山道讯》和整理《灵宝道教科仪集成》;三是指导制订今年葛仙山寺观建设计划。计划今年建好山上旅游公厕、开工建设西客堂、地藏殿、观音殿,并做好了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四是指导葛仙山寺观进行灾后重建工作。6月份以来,我县连降暴雨,山洪暴发,葛仙山寺观遭受到严重损失。目前正在指导葛仙山寺观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6、指导组织宗教界服务社会、服务人群,为全县抗洪救灾作贡献。在我局的指导安排下,葛仙山寺观与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联合发出了《积极支援民族乡村抗洪救灾倡议书》,6月30日我局召开了宗教团体负责人向少数民族灾区捐赠善款动员会,7月2日上午,我局在天主教堂举行了全县宗教界向民族灾区献爱心捐款仪式,共收集善款24.4871万元。即将把善款送到灾区,帮助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莆田市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宗厅的业务指导下,市民宗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自身职能,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最大限度地调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确保民族宗教工作为更好地服务港城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和谐发展

(一)宣传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一是认真贯彻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精神,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全省第七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我市有4名同志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荣誉称号。我局抓住契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二是制定“海西春雨行动”工作方案。运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海西春雨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形成“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全面小康;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市的现代化”的共识,为“海西春雨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设1-2个民族特色乡村。三是积极配合民族工作视察和调研。配合市政协委员深入各县区调研民族教育工作,为办好民族中学班提供充分的依据。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县区民宗局检查两个《意见》落实情况,促进了我市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扶贫开发并重,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一是做好领导挂钩帮扶。20XX年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素钦联系挂钩仙游县度尾镇砺山村,共筹集资金63万元用于支持该村回民户外活动中心、公墓区建设、村道路建设、电缆和电路维修、村集体果园改造和水利设施加固工程等六个帮扶项目。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帮扶。20XX年共向上级争取帮助民族地区解决“五通”及发展项目资金134万元及高山族专项扶持资金8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帮扶少数民族行政村(含自然村)的村道、路灯、自来水、闭路电视、文化室、科技培训等建设,改善了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三是做好扶贫慰问工作。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慰问送温暖活动,筹集近2万元慰问资金,送上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弱势群体的关怀和温暖。

(三)落实民族政策,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一是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身份证明。全年共为中考、高考少数民族学生出具证明630份,其中中考学生330名,高考学生300名。按政策及时为100多名符合条件的市民更改民族成份。二是筹备举办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明年5月,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在我市举行,目前,有关工作正在积极筹备当中,拟于7月份召开第一次筹备会,汇报筹备情况。三是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认真抓好本年度扶持项目的调研,重点突出关乎民生、关系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按照统筹兼顾、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县区民宗局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的筛选并已上报省民宗厅。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领域稳定局面继续加固

(一)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和谐寺观教堂建设。一是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按照省民宗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地制订《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百分制考评办法》,印发给各县区参照执行,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选择29个管理比较规范的寺观教堂作为第一批创建示范点,通过树立典型,努力在宗教界营造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在涵江鲤江庙召开“和谐寺观教堂”工作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面上推广,不断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二是加强市佛教协会自身建设和重点寺院管理工作。针对市佛教协会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重点寺院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我局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组织市佛协负责人和重点寺院负责人前往厦门市佛教协会、南普陀寺、福鼎资国寺等参观学习,学习厦门市佛协的自身建设和工作运作情况以及南普陀寺、资国寺的寺院管理经验,通过学习取经,我局出台了《莆田市佛教重点寺院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寺院的管理。同时,市佛协也对制度进行完善,制定了《莆田市佛教协会会务会议议事规则》,市佛教协会内部进行分工,设立了慈善公益小组、弘法道风小组、寺院管理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市佛教协会的自身建设。三是加强民间信仰服务管理。积极探索民间信仰场所试点管理模式,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的实际,制定出台了《莆田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工作意见》。8月19日,在仙游县枫亭镇普兴祠召开全市创建和谐民间信仰场所活动工作现场会,逐步将民间信仰场所纳入服务管理范畴,引导民间信仰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积极作用。

(二)维护宗教领域安定稳定,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年初召开县区局长联席会议上,局领导与各县区局长、宗教团体负责人逐一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目标落实到位。每逢重要节假日或宗教传统节日前都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燃,确保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二是做好宗教领域的稳定。针对莆田基督教堂存在的一些不明真相的信徒与我争夺宗教领导权的问题,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派出3名得力干部指导新的堂会组织加强管理,健全制度,树立牧师威信,便于牧师开展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通过落实财务统收统支制度,做到一个堂务一个账目,增加了透明度,维护广大信徒群众的根本利益,使该教堂逐步走上正常的管理轨道。三是做好私设聚会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出台《莆田市依法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跨区讲经传道的工作方案》、《关于基督教教职人员跨区域讲经传道的规定》,组织干部到宁德、泉州学习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管理经验,为全市全面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促进宗教政策贯彻落实。一是举办财务监督管理培训班。为学习贯彻国家宗教局颁布实施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3月10日,在兴化城隍庙举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培训班,为各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分章分条进行讲解,现场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如何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银行协调解决了宗教场所在银行开设单位户头的难题,督促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到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资金存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通过培训推进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二是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在《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我市把3月份定为全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结合“五五普法”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三是认真做好提案和信息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对提案和督办件的办理回复工作。及时办理并回复了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

2010015号、2010222号两个提案,得到政协有关领导和提案委员的充分肯定。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截止10月底,累计报送民族宗教类信息200余条,多篇信息被省民宗厅采用,暂列全省第一名。

三、加强效能建设,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抓学习教育。按照市委“加快转发发展方式、促进港口城市建设”学习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采取集中学习、撰写调研文章、上党课、交流心得体会等形式,扎实有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局机关处以上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开拓创新意识,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抓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行政权利运行工作,提高办事公开化;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坚持每星期一召开局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县区民宗局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明确责任。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实际行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树立民宗部门良好的形象。

(三)抓宣传教育。以“宗教规范管理宣传月”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月”为载体,通过举办民族宗教法规知识培训班、开展调研活动,以及在“莆田民族宗教网”上开辟专栏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宗教工作。5月10日上午,局领导做客莆田电视台“在线访谈”栏目,现场接听热线,与市民零距离、面对面沟通交流,倾听市民意见建议,热情解答市民咨询,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相关科室对市民提出的问题,认真予以解决,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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