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超工作总结
1西吉县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总结
市运输管理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超限超载办法>启动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和西吉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交通厅、区运管局、市运管处等相关配套性文件精神,西吉县运管所成立了源头治超办公室,治超办从3月初开始做了大量的宣传、摸底调查、巡查等工作,现将我所20XX年源头治超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情况
自从《治超办法》颁布实施以来,西吉县运管所共出动宣传车辆112辆次,执法人员560人次,利用赶集日深入各乡镇及货运源头单位和货运集散地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散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小册子500余本,《宁夏道路货运源头治理超限超载知识问答》10000余份,张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俩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的通告》60张,悬挂治超宣传横幅2条,制作宣传展板一副,并给31家货运源头单位制作责任追究制度牌31块,源头治超警示牌31块,并对企业负责人及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对《办法》内容和治超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企业所承担的义务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源头企业在醒目位臵设立源头治超警示牌,并与各企业签订了《西吉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货运源头合法装载责任书》。同时向源头各单位发放了《西吉县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表》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月报表》,要求源头单位聘任专职人员,对车辆装载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将登记情况统计,将统计结果每月月初上报运管所。
二、摸底调查情况
运管所治超办从4月1日起除对已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重新摸底调查,经摸底调查,又摸清了23家货运源头企业,这23家源头企业分别是:砂石料厂18家,沥青拌合站2家,混凝土拌和站1家,物流企业1家,马铃薯交易市场1家。23家企业中有10家属无证开采和生产,其中洗沙厂9家,沥青拌合站1家。10月份,西吉县因河道治理,政府督促各相关部门对无证开采的砂石料厂进行了清理整顿,对无证开采的四家砂厂进行开停,现被列为运管部门治超监管的货运源头单位27家。
三、巡查情况
自《治超办法》实施以来,运管所共出动源头治超1680辆次,执法人员5040人次,对我县原31家货运源头单位每月定期进行三次巡查,并且每次巡查都有详细记录,巡查内容:源头企业是否按规定合法装载,对车辆装载是否如实填写和登记,是否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对超载车辆是否有放行行为,对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完善。从巡查结果看,9月份之前,源头单位对无牌无证和证照不全的车辆继续装载,超载现象还十分严重。个别企业对车辆装载情况不能如实填写,对源头治超各项制度和义务不能认真落实,称重设备除拌和站、马铃薯市场、物流公司安有电子磅,26家砂石料厂只有火集洗砂厂安装电子磅,其余25家均无安装称重设备,全部以铲车计量,超载用目测无法判断。在巡查过程中,共查到超载车辆45辆,在实施处罚过程中,驾驶人员要么将车门锁掉进行长时间躲避,要么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治超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由于治超人员少,又无公安人员的配合,对超载车辆和违规装载企业实施处罚相当困难。造成目前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当地政府对治超工作比较轻视不主动带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又不履行《办法》赋予的各自职责,部门之间不主动配合,对源头企业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导致源头企业对源头治超制度不落实,义务不履行,使运管机构对巡查发现的违法现象就无法实施处罚。
四、后续工作进展情况
在诸多困难因素面前,运管所治超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迎难而上,对依然严重非法装载,不履行源头治超义务与职责的部分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5000元,有效遏制了源头单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为进一步将源头治超工作落到实处,运管所曾多次与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变被动为主动,9月28日召集全县31家货运源头单位和14家货运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学习。培训会议上源头单位和货运企业的代表作了表态发言,通过这次培训,部分源头单位相继成立了源头治超机构,决大多数企业能够认真履行源头治超各项义务与职责。在10月份的巡查过程中发现,90%的源头单位能够如实填写《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表》,并能按时报送《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月报表》非法装载、车辆超载的现象有了明显下降。这只是我们在诸多不利因素和困难中取胜了第一步,国家已赋予了我们源头治超的历史使命,我们要不辱使命,在干好自己应尽的职责外,继续争取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真正将超载行为控制在源头。
五、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治超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自《办法》颁布实施后,西吉县政府办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文件明文规定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联合治理,并对相关部门应尽的职责权限进行了详细分工说明。但讫今为至,各相关职能部门还没有任何行动,部门之间也未有机衔接和配合。运管所治超人员也曾多次向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口头汇报和书面反映,并请示当地政府按文件要求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加大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力度,对无证非法开采和不履行源头治超义务职责非法装载的企业该叫停的叫停,该关闭的关闭。同时加大路面治超力度,使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但每次的请示汇报都如石沉大海。《办法》赋予了各部门的权力和义务,政府不带头、部门不联动,单靠运管一家孤掌难鸣。
(二)源头企业重效益轻管理。货运源头企业的许可权一般都是国土、农牧、建设等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对货运源头企业不实施有效监管,源头治超有关制度就难以落实,企业为了追求最大效益而进行无序开采、非法装载我行我素。为节省资金不安装称重设备,车辆装载不予登记,无牌无证证照不全的车辆照常装载,超载现象依然严重。运管所对源头企业没有行政许可权,相关职能部门又不配合,源头治超工作难上加难。
(三)治超经费没有保障。《办法》第五条明确要求将治超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自《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所做了大量的前期政策宣传和巡查工作,但至今尚未得到任何单位和部门的经费支持,源头单位多而散,路途崎岖又相距遥远,我所治超人员还使用的是一辆已报废的小型普通客车,该车车况差、故障频发、安全无保障、车辆耗油重、油价又高。为节省时间和经费开支,治超人员经常自带便饭中午不回家。我所正常经费开支都已捉禁见肘,加之源头治超经费的负担已是雪上加霜。由于经费过于紧张,由原来每月巡查源头企业3次减为1次,使治超巡查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对源头企业也就失去了应有的监管,使源头企业照常非法装载,车辆超载依然如故。为将《办法》赋予我们的治超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国家公路完好和安全畅通,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各级政府给予车辆配备和治超经费支持,以保证我县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2源头治超工作总结
20XX年,襄汾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在市、县治超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和省政府223、224号令,认真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采取进驻和巡查的方式,加强了全县政府公示货运源头企业的治超监管,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进一步规范,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源头企业治超效果明显,现将全年源头治超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治超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营造浓厚的治超舆论氛围,20XX年1月1日我所在县场中心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活动,制作了两块题为《周密部署、齐抓共管、全力治超成效显著》和《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版面,设置了彩虹门、彩旗、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执法人员身披彩带,向过往司机,群众散发20XX余份宣传材料。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苏嘉邦、县治超办主任董春安、纠风办主任续春虎、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文耀和运管所领导及全体执法人员一同参加了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结束后,县领导带领执法人员深入到汽车客运站、维修企业、驾校、货运源头企业散发宣传材料,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为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和省政府223、224号令,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治超工作,支持和配合治超工作,20XX年11月11日上午10时,我所在县城铁西广场前大运路旁开展了治理超限超载宣传活动。设立了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制作了三块治超宣传版面,印制了20XX份宣传材料。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苏嘉邦亲临宣传活动现场,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文耀、运管所所长王志军及各乡镇治超负责人参加了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县领导与治超人员身披彩带一同向过往车辆和行人散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普及“治超”工作政策及法律法规。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次宣传活动进行了现场报道,营造了浓厚的治超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为认真履行好治超工作职责,确保源头治超工作规范、有序、长效。三月初,根据县治超办下发的《20XX年治超工作要点》和交通运输局《20XX年治超工作方案》,我所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通知》,对源头治超工作中的机构设置、人员职责、学习培训、进驻值勤、巡查监管、短途治理、案件倒查以及信息化建设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各巡查站、队监管范围和职责,并在全体治超人员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运管所与进驻的源头企业、各乡镇与监管企业分别签定了《货运源头单位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货运源头企业的治超职责和义务。目前,根据县政府公示的105家货运源头企业,运管所共抽调20人,分别进驻政府公示的10家货运源头重点企业,其余公示的95家企业由各乡镇派人进驻,运管所各巡查站、队实施巡查监管。
三、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治超行为
为提高治超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规范源头治超行为,更好的履行治超职责。一是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工作实际,我所采取观看录相培训和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工作。
(一)6月22日,召开动员会议后,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了省局法规处傅泽锋副处长对《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知识培训讲座录像。
(二)6月23日,聘请原所领导刘建保对《条例》的重点条款、规范执法及源头治超等相关法规业务进行重点辅导,并组织讨论学习。使全体人员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条例》的精神实质,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三)6月24日组织各站、队执法人员在局机关院内进行分组军训和执法手势演练。
(四)6月25日—6月26日,各站队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实际,组织自学和讨论,消化学习内容,并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培训自我总结。
(五)培训学习结束后,6月27日上午对全体人员进行了考试测评。通过学习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和驻企业治超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了源头治超行为。二是加强源头企业的治超培训,我所积极与乡镇政府联系,分别于8月5日、8月10日和9月16日在古城镇、襄陵镇、大邓乡政府会议室召开源头治超培训会议。会上,运管所所长王志军、分管副所长贾国俊就源头治超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辅导,学习了《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政府223号、224号令,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源头治超基础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辅导。运管所治超工作人员王军、高志宏对各企业参会人员就如何规范填写和使用过磅单、运单、登记表、日报表、月报表等业务知识进行了一对一的辅导。通过乡镇政府组织的货运源头治超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治超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规范了源头企业治超工作,确保源头治超工作有效落实。
四、加强进驻巡查监管,履行治超工作职责
今年以来,运管所进驻企业的20人,每厂2人轮换值勤,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不定时的对进驻企业装载、磅房、开票、门卫等处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每天的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各巡查站、队按照要求,除履行正常的工作任务外,根据划分的监管范围,不定时的进行巡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帮助指导企业进行纠正,同时加强与企业治超负责人的联系,通过说服教育和沟通协商,达到相互配合,共同治理,完成好源头治超工作任务的目的。对拒不配合,也不积极整改的企业上报县治超办进行处理。通过加强监管、指导整改,襄汾县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进一步规范,超限超载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五、加强全面治理,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省政府223号令要求,襄汾县政府认真落实了《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组织召开19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参加的治超联席会议。每次会议前,运管所都向所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编送了《襄汾县货运源头治超联席会议议事卡》,确定会议议题。会上,运管所向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汇报当月货运源头治超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县治超办在总结本月工作的同时,针对源头治超工作情况和日常工作中检查出的问题,同各成员单位商定具体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下月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根据监管职责和整治要求,进行各负其责,认真治理。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倒查,确保治超成果
为使源头治超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我所各巡查站、队根据划分的管辖区域,每月每家进行不低于3次的监督巡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监督检查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将每次的巡查情况上报所治超办公室,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书面上报县治超办。县治超办督查队针对上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整改不到位、不积极的进行通报和批评。分管治超工作的所领导每月不定时的深入各源头企业,就进驻、巡查人员工作情况和企业规范治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教育和纠正,并在每月26日治超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对下月治超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根据制定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检查组不定时的对各部门治超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今年县治超办共转来六起超限超载责任倒查案件,每起案件都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程序对车辆有关手续及货运装载源头进行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照像,并在调查结束后,将责任倒查报告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向县治超办进行了书面汇报。通过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了源头治超任务的有效落实。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信息报送任务
根据治超工作要求,我所治超办每月25日按时将本月的源头治超情况分别向县政府、市运管局和各源头企业进行书面汇报、通报,并及时编发治超工作简报,每天将源头企业报送的有关信息通过电脑向市运管局报送,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类信息报送任务。
八、积极推进科技治超
今年我所继续加大了源头治超力度,认真推行科技治超,不断提升治超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由“人海战术”管理向科技化管理转变。一是积极向政府寻求支持和治超经费的落实;二是规划土地建造科技治超信息平台;三是要求货运源头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在今后的治超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倒查,巩固治超成果,为推进四大转型,实现跨越发展,再造新襄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3上半年源头治超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所源头治超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源头治超视频推进会精神,紧紧围绕治超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源头治超工作。现将我所20XX年上半年源头治超工作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源头治超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所针对治超工作实际和治超新形势确定了我所的治超模式:在具体工作中,一是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行为;二是大力抓好宣传工作,给企业业主、货运司机讲解法律法规,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让他们做到自觉抵制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的行为;三是,深入源头货源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货源单位装载制度的监管力度。
二、源头治超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按照“政府主抓、部门协作、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工作总体要求,加强对治超工作的整治力度,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严格考核奖惩措施,落实了执法责任,形成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周密部署,认真落实。1、今年1月6日至1月15日,根据市、县治超办的统一部署,我所与公路、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20XX年源头治超1号行动”,行动期间,根据超限超载车辆出没的主要路段和随时变化的时间,每天召开碰头会,就当天的治理工作进行小结,对出现的新情况及各渠道反馈回来的信息进行分析,随时调整治理方案,采用弹性工作制,精心安排、点面结合、出其不意,加大力度重点出击,据统计,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联合开展执法行动67次,查处案件数29件,卸载货物815.6吨,处罚金额27800元,掀起了治超工作新高潮。2、5月6日至5月15日,开展了“20XX年源头治超2号行动”。行动期间,我所根据工作需要,共投入运政执法人员148人,执法车辆9辆,共检查货运车辆130余辆次,卸载货物1200余吨,进一步巩固了一号行动的成果。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为做好源头治超的责任强化,我所与各单位签订了责任状,集中管理,责任到人。强化执法责任与执法纪律,做到监管不漏户,履责不漏人,保证监管到位,执法有力。同时积极采取责任倒查的方法,对非法改装汽车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认真做好记录。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得力、影响整治成效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营造声势。积极开展源头治超宣传活动,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标准与措施等主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治超宣传,使广大群众企业主及经营户及时了解“治超”工作有关规定,从思想上提高了对“治超”工作的认识。通过在公路沿线及各源头单位张贴标语和治超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共书写张贴标语20余条,悬挂条幅12幅,出动宣传车35余台次,营造了良好的治超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支持、监督治理超限超载的浓厚氛围。
(五)全面监管,防止反弹。源头治超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切实抓好落实,我所及时组织学习,认真回顾总结治超工作,并调整了治超工作中部分工作机制,根据治超新情况及时开展相应工作,掌握源头单位的基本情况,与相关单位互通执法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监管。
(六)加大源头治超的投入力度
为保证我县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所今年继续加大对源头治超的投入力度,更新了源头治超点的视频监控系统,5月份省局统一配发的源头治超专用车辆投入使用,对源头治超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是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种震慑。
三、逐步建立治超长效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源头治超工作成果,立足源头从根本上解决治理超限超,积极探索建立治超长效监管机制,使检查工作制度化。
今年下半年,我所在源头治超工作中主要将依靠“一个提高、两个加大”中着手开展源头治超工作,一个提高即:积极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提高对源头治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源头治超工作措施,强化源头治超工作。两个加大即:一是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加大流动巡查力度,以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图解为标准严查超载行为,重点整治短途超载、夜间超载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源头治超宣传力度,强化群众治超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媒体网络宣传和深入基层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源头治超工作动态、先进典型以及经验成效的宣传,同时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加大对超限超载的违法性、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源头治超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4云冈运管所源头治超工作总结
20XX年,云冈运管所源头治超办,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原则,以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为工作目标和重点,切实履行治超工作职责,集中精力,狠抓建章立制和治超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为全面打胜治超战役尽心尽力。对过去一年我所源头治超的工作方法做了如下总结: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随着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开展,我所大力宣传《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和市、区有关治超工作的文件通知精神,在货运源头单位,经营业户中广泛开展源头治超政策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源头治超工作政策、规定,使货运源头企业、运输经营户及时了解治超政策与规定,自觉规范装载和运输行为,通过各种宣传方式,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为货运源头超限超载综合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1、为认真履行好治超工作职责,确保源头治超工作规范、有序、长效。我所对源头治超工作中的机构设置、人员职责、学习培训、巡查监管、案件倒查以及信息化建设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在全体治超人员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我所与辖区源头企业、经营业户分别签定了《货运源头单位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货运源头企业的治超职责和义务。目前,我所治超人员通过不定期巡查的形式对区政府公示的106家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源头治超监督管理。
2、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开展研讨会,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扬长避短,改进不足之处。认真学习《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努力加强队伍建设,要求治超人员严格遵守“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统一着装,统一标志,统一处罚标准,统一执法文书和处罚票据,严格按法定程序,依法办事,规范了执法行为,加强了群众的监督。
一年来,云冈所源头治超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巩固治理工作成果,以治理货车以4轴以上、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大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重点车辆;以纠正违法行为为执法重点;以加强重点货源单位监管为源头治超重点,进一步推动了南郊区源头治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信息报送任务
根据治超工作要求,我所治超办每月底按时将本月的源头治超情况分别向区政府、市运管处进行书面汇报、通报,并及时编发治超工作简报,每周将源头治超工作的信息通过电脑向市运管处报送,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类信息报送任务。
四、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运管所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并落到实处,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立一支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
2、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把我们遇到的难题向他们寻求帮助,同时同区政府积极协调,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3、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公路路政部门的配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超限超载运输作为屡治难消的“顽疾”,其根治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治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还可能面临更加严峻的局面和治后反弹的挑战。我们要克服困难,戒骄戒躁,不断探索和创新,同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常抓不懈,从根本解决问题,才能保障治超工作大显成效。
大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云冈所
20XX年12月28日
5裕安区交通四分局辖区源头治超工作总结
区运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等九厅委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交公运〔20XX〕553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XX〕32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我辖区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我辖区道路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货运站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监管,结合裕安区源头治超工作实际,现将辖区源头治超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裕安区交通四分局成立货运源头治超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陈廷久
副组长:马俊宝、冯先锋、谢云、张本柱
成员:高山、杨文付、王振宏、鲍奇
刘柱、谢斌、李务傲
治超组下设二中队为办公室,冯先锋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举报监督电话:0564—2911116;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宣传围绕省九厅委局联合印发的《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各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集中开展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政策宣传,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大力宣传源头治超工作政策、规定,使货物源头生产企业、道路经营业户、驾驶从业人员及时了解治超政策与规定,自觉规范装载和运输行为,通过媒体宣传、网络宣传和走访宣传等方式,形成全方位的源头治超社会宣传格局,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为货运源头超限超载综合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创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1、完善源头治超相关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省治超领导组印发的《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驻站管理制度》,、《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巡查管理制度》、《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抄告制度》深入开展源头治超工作,裕安区交通四分局货运源头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联席会议,每个月开展一次源头治理工作座谈会,加强与货源单位、运输经营者的沟通,及时掌握服务质量、安全状况等情况,落实源头治超工作中有关巡查、抄告等具体措施。
2、积极开展进驻巡查工作。裕安区交通四分局通过前期调查摸底和实际巡查,以及《裕安区第一批重点监控货源单位名单公示》的要求,确定第一批巡查单位为独山镇永顺料厂、裕安区浅水冲料厂、石婆店镇第一石料厂、狮子岗乡黄窑村龙湖沙厂、裕安区富裕责任有限公司、孙兴红石料厂、狮子岗乡顺砂石、独山镇立胜料厂8家单位。确立重点监管路段为,分独路、胡鲜路、白西路。
3、认真开展货源单位治超执法工作。治超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着全省统一的运政制服,仪容整齐、文明礼貌并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主要查验: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货物车辆过磅单、《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表》、《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日报表》,同时对货运源头单位的治超制度建立、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等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如有进驻源头的由进驻人员填写,如巡查人员填写,货运源头单位检查记录,填写后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4、明确货源单位工作职责。各货源单位要明确源头治超工作落实责任人、联系人,明确装载开票、计重、统计等人员的治超职责,各岗位职责公示上墙。要求他们积极配合运管机构开展治超工作,货源单位应该做到:
1、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建立源头登记、统计等有关制度。
2、认真填写《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表》、《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日报表》,汇总存档,并按照规定报送当地运管部门治超办。
3、对装载、开票、计重、登(统)计等人员进行政策、法律、法规、业务培训。
4、对无牌无证、证明不全、非法改装车辆不得装载、配载。
5、不得为车辆超标装载、配载,并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6、各货运源头单位要在车辆进出场和磅房醒目位置悬挂治超提示牌、警示牌。
7、积极配合运管部门治超工作,自觉接受运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明确责任、加强协调
1、加强源头治超力度。分局成立两个巡查组,一个是白天组,由冯先锋带领谢云、杨文付、鲍奇、刘柱,负责白天对辖区道路进行巡查;另一个是夜班组,由马俊宝带领张本柱、高山、王振宏、李务傲,负责夜间对辖区道路进行巡查,谢斌在大厅负责所有查处违章车辆的文书制作,以分路口治超点为依托,进行不间断的路面巡查,加强源头治超工作力度。
2、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监管。分局以两个巡查组和一个源头治超点点为依托,扩大巡查范围、增加巡查频率,重点在白西路、赛诸路、罗鲜路等重点路段和重点货源单位开展巡查监管,形成本辖区范围内查堵超限的监管网,切实加大超限超载行为打击力度。
3、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源头治超工作开展期间,各组一律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并要保证各组执法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矿工和请假;
各组负责人要切实负责,加强协调,靠前指挥,努力在我辖区范围内真正形成对源头治超行为的全区域、全时段监控,确保源头治超执法行动的全面、有效和彻底。
裕安区交通四分局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