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组织关系排查总结
1乌石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等现象,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镇党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委、湛江市委和雷州市委下发通知要求,对所属的57个基层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项全面的梳理排查。现就我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有效经验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具体研究安排此项工作,成立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审核和业务指导,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工作的方法措施、时间进度、责任主体,以确保此次党员党组织关系排查清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对象,确定重点。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明确排查重点。为了保证排查工作的效果,确保不漏一名党员,不出一点纰漏,镇组织办专门召开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专题培训会,向全镇各党支部发放了《党员集中摸排情况登记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等五类表格和填表说明,针对排查中所用到的表格如何填写作了详细的讲解,强调此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真正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对个别暂时联系不上的党员要进行入户,想尽一切办法确保联系到每位党员,真正实现活动主体全覆盖。
(三)逐项对照,认真自查。一是查清所属党员实有数。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依托共产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将全镇1890余名党员名单全部调出,对镇全体57个基层党支部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自查,主要核实党员身份、入党时间、转正时间以及流动党员的去向等信息,确保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查明支部党员身份信息真实性、是否有党员身份造假情况。各支部通过查阅党员人事档案和户口本、身份证,核实了所有党员的身份信息、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及党员档案存放情况,确保所有党员身份信息真实可信,党员发展程序符合规定,无党员身份造假情况。三是查实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否到位。重点排查20XX年组织关系实行排查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回执的党员,确定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否落实到位,防止部分党员落入“空档”。
二、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的情况看,我镇党委能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我镇所有转入、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均符合规定,无“空档”现象及失联党员。但在党员的实际管理中还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员由于经常外出,全省各地流动性很大,因此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部分党员“来去自由”,外出前不向党组织报告,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造成党组织活动不能经常参加。正常组织生活以及教育培训等,都难以落到实处;二是出现党费难收缴问题。经常外出党员大部分大都一次性补交全年党费或外出前一次性提前交纳全年党费,有的是由其亲属代为交纳,还有的一年都未交党费。党费按时收缴困难。
三、下一步打算
镇党委将以本次党员组织管理排查工作为契机,继续抓好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多帮党员解决非主观意愿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按照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二是建章立制,强化约束。对于“外出”党员而组织关系暂时无法及时转出的党员,建立随时报告制度,规定只要外出,就要向党组织报告,借助QQ群、微信群进行报告。外出期间定期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2黄旗海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总结
旗委组织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乌组通字﹝20XX﹞9号),以及旗委组织部《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前党组发﹝20XX﹞9号)文件精神,镇党委积极行动,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开展集中排查。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扎实的组织基础。
一、摸排情况
各党支部通过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大会决议、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围绕《方案》指出的五类重点排查人群,通过在各党组织活动阵地张贴公告等形式,逐一排查,层层上报。4月15日,全镇累计排查出失联党员6名。通过分析各党支部上报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和经查找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党员汇总表,我镇失联党员集中分布在外出务工党员、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党员和社区人户分离党员三类人群中。
二、工作做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摸排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建立了六类台账,即:农村党支部填写《农村外出经商、异地居住党员调查表》;社区党支部填写《转入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党组织调查表》,《纳入社区管理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党员调查表》,《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调查表》;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填写《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及破产企业党员调查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后异地居住党员调查表》。
2、规范《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做到内容全、信息准。
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制度,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规范组织关系转接,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转出党组织要主动与党员取得联系,继续履行管理责任,做好转接等工作;对于流动党员,由流出地党组织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活动证校验工作;新转入党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详实掌握党员信息,保证管理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让党员、群众知晓相关政策文件,鼓励党员、群众参与,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强督查指导。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党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思想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加强教育管理。对取得联系的党员重新纳入组织管理,并加强思想教育,督促严格按照党内相关规定参与党内组织生活,提高党性认识。
4、平稳顺利处置。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6名党员,按照《方案》要求,依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察右前旗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试行)》,拟按程序进行自行脱党除名处置。
3张汪镇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等现象,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张汪镇党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委、枣庄市委下发通知要求,对所属的119个基层党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项全面的梳理排查。现就我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有效经验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具体研究安排此项工作,成立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分机关、村级、企业等模块明确专人负责审核和业务指导,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工作的方法措施、时间进度、责任主体,以确保此次党员党组织关系排查清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对象,确定重点。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明确排查重点。为了保证排查工作的效果,确保不漏一名党员,不出一点纰漏,镇组织科专门召开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专题培训会,针对排查中所用到的表格如何填写作了详细的讲解,并强调此次排查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清理“失联”党员。
(三)逐项对照,认真自查。一查所属党员实有数。镇党委按照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依托共产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将全镇2600余名党员名单全部调出,对镇全体119个基层党支部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自查,主要核实党员身份、入党时间、转正时间以及流动党员的去向等信息,确保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查支部党员身份信息真实性、是否有党员身份造假情况。各支部通过查阅党员人事档案和户口本、身份证,核实了所有党员的身份信息、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及党员档案存放情况,确保所有党员身份信息真实可信,党员发展程序符合规定,无党员身份造假情况。三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否到位。重点排查20XX年组织关系实行排查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回执的党员,确定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否落实到位,防止部分党员落入“空档”。
二、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的情况看,我镇党委能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我镇所有转入、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均符合规定,无“空档”现象及失联党员。但在党员的实际管理中还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员由于经常外出,全国各地流动性很大,因此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部分党员“来去自由”,外出前不向党组织报告,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造成党组织活动不能经常参加。正常组织生活以及教育培训等,都难以落到实处;二是出现党费难收缴问题。经常外出党员大部分大都一次性补交全年党费或外出前一次性提前交纳全年党费,有的是由其亲属代为交纳,还有的一年都未交党费。党费按时收缴困难。
三、下一步打算
镇党委将以本次党员组织管理排查工作为契机,继续抓好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多帮党员解决非主观意愿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按照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二是建章立制,强化约束。对于“外出”党员而组织关系暂时无法及时转出的党员,建立随时报告制度,规定只要外出,就要向党组织报告,借助QQ群、微信群进行报告。外出期间定期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张汪镇党委
20XX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