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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总结

时间: 04-25 栏目:总结

1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总结

根据《江西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常任发[20XX]4号)、《江西省林业厅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赣林厅[20XX]225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及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赣林办发[20XX]23号)要求,我局开展了往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总结活动,现将有关内容汇报如下: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自20XX年,我局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协办单位,需要办理的案件有:《科学划定保护区,加大鄱阳湖、“五河”源头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力度,做到不准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山采石采矿和建设有碍景观的项目》;《加大鄱阳湖、“五河”源区及重要区位的湿地生态保护力度》;《关于在鄱阳湖保护区推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关于保护与研究东方白鹳在鄱阳湖繁殖的建议》;《关于给予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群众生态补偿和生产扶助的建议》;《关于在鄱阳湖保护区推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国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候鸟天堂》;《关于加大鄱阳湖候鸟保护投入的建议》;《关于尽快制定《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建议》;《关于增拨鄱阳湖区越冬候鸟、野猪等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等所造成损害的补偿经费的建议》;《关于增拨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经费的建议》;20XX年—20XX年提案,我局已经按照要求协助主办单位上交了协办意见。

20XX年—20XX年,我局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协办单位,协助厅野保局、厅计财处出具了以下协办意见:

1、根据赣林办发[20XX]27号文件——关于下达《政府工作报告》及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协助野保局局办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的工作任务。我局已按要求向野保局呈报了一年来在“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协办意见--关于“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协办意见的函。

2、根据赣林办发[20XX]27号文件——关于下达《政府工作报告》及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协助野保局办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禁止在鄱阳湖核心保护区和“五河”源头保护区搞开发建设的工作任务。因我局给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关于“禁止在鄱阳湖核心保护区和‘五河’源头保护区搞开发建设”协办意见的函。

3、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的要求,我局协助野保局局办理007号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增拨鄱阳湖越冬候鸟、野猪等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等所造成损害的补偿经费的建议”。出具——关于办理“增拨鄱阳湖越冬候鸟、野猪等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等所造成损害的补偿经费的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4、根据朱乐耕等10位政协委员提出的4293号——《关于加强保护鄱阳湖候鸟力度,禁止残酷猎杀》提案,我局出具《关于加强保护鄱阳湖候鸟力度,禁止残酷猎杀》的提案回复。

5、我局对省十一届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建议第

[008]号《关于增拨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经费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协助厅计财处出具了《关于回复省第十一届五次人大会议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二、我局对需要再次答复提案的办理情况

针对需再次答复的20XX年政协提案:国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候鸟天堂;关于保护鄱阳湖区候鸟安全过冬的建议,及需再次答复的20XX年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大鄱阳湖候鸟保护投入的建议,我局协助野保局及时出台了《国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候鸟天堂》协办意见函;《关于保护鄱阳湖区候鸟安全过冬的建议》;关于《加大鄱阳湖候鸟保护投入的建议》协办意见函上报省野保局。

三、我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我局今后在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工作中,按照建议要求,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协办意见。

2永川区新城建管委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在今年两会期间,我委共收到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26件,其中主办件9件,协办件17件。主办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满意率为100%。协办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并以正式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主办单位,供主办单位在答复政协委员时参考。

这些提案及意见充分体现了各位委员对新城发展的关心,反映了大多数永川人民的迫切意愿,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加快新城更好更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办理。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层层落实办理工作。我委在提案办理工作中,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为负责,各处(室)承办的办理机制。委办公室作为承办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办理工作的协调、催办、督办、以及检查办理落实情况。收到提案后,明确专人负责分类和登记,分别交有关处(室)办理、答复和落实。对提案回复,做到严格要求,程序格式规范,办理落实到位,坚持做到答复行文简练、准确;语言通顺流畅,能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制订方案逐步落实,确保办理质量。

二是注重调查研究,回应群众关切。随着新城建设的不断完善,群众对规划建设和市政管理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为此,我们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对提案涉及问题均进行了现场走访和专题研究,切实了解人民群众的希望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改进措施,进一步促进新城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抓实“三见面制度”,提高政协委员满意度。为吃透提案精神,加强了与政协委员的交流与沟通,在今年的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三见面制度”进行了办理,即办理答复前深入了解情况,当面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了解他们的真实意图和想法;答复办理过程中多方收集资料和信息,及时与政协委员进行情况交流;答复办理完结后通过电话预约、登门拜访等途径就办理情况与委员见面,充分交流和沟通,虚心征求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力求对办理工作达成共识,提高办理满意率。

四是强化落实,注重办理实效。政协委员所提提案,是对新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召开了专题会逐项研究,认真办理和落实每一件提案。在提高书面答复质量与满意率的同时,认真兑现承诺,坚决杜绝“重答复、轻落实”、“只承诺、不兑现”的现象,做到了答复和落实并重,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政协委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落实。

一、已经落实的政协提案(共6件)

赵庭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增设时代国际、清华苑路段路灯的提案》(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9号)。由于红河南路时代国际小区路段目前尚有架空高压线,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三条规定,在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和垂直地面所形成的一定区域内,不得安装、建设相应的构建筑物。为确保行人安全,至今尚未安装路灯,仅靠体育中心一侧安装的路灯以暂时用于道路照明。同时,我委将积极协调区供电部门,争取该路段高压线尽早下地,并按规范要求及时安装路灯,以方便市民出行。

邱树贵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硬化红河大道北段惠民小区通道的提案》(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11号)。经我委相关人员现场勘察,进入红河大道北段惠民小区的通道目前只有一条破损的泥结石道路,在雨天给小区住户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委已在临近的东岳河河道改造工程中一并予以考虑,在实施河道改造时将对该条道路进行加宽和硬化处理,以解决当地住户出行不便的问题预计今年内可以完成。

邓胜华、谭延海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永川城市新区公园生态坏境保护的提案》(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6提案)。为加速打造兴龙湖中央商务区,在公园的南北两侧规划配套了部分金融、商业用地。在提升公园整体景观形象,让市民更好地享受城市建设成果,我委将公园旁未出让或未启动建设的项目用地打造为临时绿地,以增加公园公共空间,但随着原规划项目的落地建设,临时绿地也将随之拆除。该片区目前已有重庆移动永川公司、永川农商行、邮政银行、协信中心等项目入驻。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委将协助区规划、区环保局等部门对入驻项目的建设规模、风格等进行控制,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同时我委将加强对项目的施工监管,确保不占用、毁坏公园设施。

项目建成后,我委将结合你们的建议,及时商请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经营业态、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管,确保无污染水质等影响公园环境的情况发生,营造山青、水秀、景美和功能配套更加完善的永川新城。

刘世春委员提出的《关于增加汇龙大道一转盘至三转盘停车位设置的提案》(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7号)。近期,我委会同区公安、规划、市政、交通等部门专题研究了“新城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拟通过增设停车位、加强执法等措施以缓解该片区停车难问题。按照工作计划,我委将对已建成区域内的部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公共空间进行合理改造,适当增设停车位,并对停车位划定标志标线,以进一步规范临时占道停车行为。目前,我委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待审批同意后立即动工建设,建成后汇龙大道片区停车难问题将有所改善。

李盾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制拆除私自安装阻碍公众停车障碍物的提案》(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36号)。为规范人行道停车管理,我委将对新城已建成区域内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进行合理改造,适当增设停车位,并对停车位划定标志标线,以进一步规范临时占道停车行为,缓解停车难、秩序乱等问题。目前设计单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经批准后立即动工建设。按照区政府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我委已完成新城人行道上违法设置障碍物的清理统计工作,下一步将尽快协调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规定》对违法设置的障碍物进行全部拆除,以还广大市民清爽干净的市容。

李树春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山路红河苑菜市场的提案》(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1号)。近期,我委再次同区市政、规划、办事处等部门专题研究,统一形成了以下意见:一、为维护社会稳定,在新建市场未建成前,该市场目前暂不启动强制搬迁。二、加强现状市场的管理,委托中山路办事处棠城社区进行日常管理,制定了相关管理要求,禁止乱晾晒、乱搭建等行为;同时,会同区市政部门对周边游摊进行制止和劝导,以减少不文明行为。三是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委托棠城社区负责菜市场清扫保洁,现区域环境卫生得到一定改善。四是与区规划、国土等部门协调,在附近地产项目中规划了便民菜市场,建成后属地投入使用,将现在红河苑菜市场的商户整体迁入新的菜市场内,以解决附近没有菜市场导致红河苑等临时菜市场产生的问题。五是红河苑临时菜市场整体搬迁后,我委将及时对周围破损的草坪及市政设施进行恢复,还原该小区整洁的市容市貌。六是会同区市政、办事处等单位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切实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二、正在落实的政协提案(共3件)

陈德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永川城区失眠公园建设职业院校特色校园文化展示区的提案》(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8号)。目前新城范围内的北部片区还有几处规划控制预留的公园绿地尚未启动建设。在未来城市的建设中,可在公园绿地的前期方案设计中考虑增加展示校园文化的功能区或打造展示职业院校的特色校园文化的主题公园,做到职业院校的特色校园文化与市民休闲旅游景点建设的有机结合。同时,永川的职业院校已形成一定规模,各实力院校也可联手专业的策划机构在校园内可利用的空闲场地来宣传各自的特色校园文化。

文广新局相关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启用兴龙湖九紫阁的提案》(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10、212号)。由于九紫阁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为充分经营和利用好该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兴龙湖水质和环境不被破坏的情况下,将进一步征集有关方面的意见,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确定九紫阁的使用要求,使九紫阁能够真正发挥尽其可能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今年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委将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强化提案办理落实,进一步解决好新城建设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

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XX年8月8日

3经贸局政协提案办理总结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

接受交办提案后,迅速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了我委重要工作日程,由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承办工作,并以文件形式布置任务,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主任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的办理制度,同时安排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做好具体承办工作。根据责任分工,张文万副主任负责1号提案(刘少华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发返乡创业热情的建议》)和2号提案(康春生委员提出的《施足“底肥”,搭好“暧棚”,助民营经济渡过寒冬期》),肖厚炆副主任负责3号提案(温孙荣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商贸物流城的建议》)和53号提案(梁足根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区定点屠宰市场的几点建议》),章波纪检组长负责60号提案(尹小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取缔青东公路沿线无证经营粘土砖厂的建议》)。要求承办人员落实工作措施,并及时向单位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办理完毕。

二、深入调研,确保办理实效

为了认真做好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委员提出的提案,我委多次深入实地进行专题调研,以确保提案办理效果。如对温孙荣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商贸物流城的建议》,我委就先后两次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第一次为4月中旬,调研范围涉及城区各类商贸物流市场和运输企业,广泛征求了交通、工商、运管、贸易广场等单位、部门和政协委员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区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区城区商贸物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措施,得到了区政府领导的肯定,并以区政府名义将此文呈报到市人民政府,供市领导决策参考。同时,我委主要领导亲自撰写了《关于对区城区商贸物流业的现状及发展思路的思考》的调研文章,报送到区委、区政府,供区领导决策使用。对梁足根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区定点屠宰市场的几点建议》,我委把它当成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办理。为规范我区定点屠宰工作,我委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公告》,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该公告。并迅速将该公告张贴到乡镇集贸市场、各村委会、各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等相关场所,使该公告内容家喻户晓,人人了解。同时,区政府又以文件形式将该公告印发至各乡镇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区政府吉青府字[20XX]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便更好地贯彻执行。根据《公告》精神,按照“以服务群众为主,坚持利润合理依法守规的经营原则;以代宰为主,坚持少量批发、直接零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以经贸部门为主,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监管方式”的原则和措施,我委联合区工商局、物价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区的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区委徐明书记、区政府肖兵区长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过问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情况,亲自指导和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整治工作能够顺利开展。通过近二个月的整治,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市场猪肉零售价比整治前每斤下降了1-2元,减轻了消费者的负担,屠宰场、屠商获利回归到合理水平,社会各界反映较好,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增加猪肉市场供应渠道,积极引进外地猪肉进入我区销售,目前城区已有双汇冷鲜肉经营店2家、雨润鲜肉经营店2家、正邦鲜肉经营店1家,加上国光、甘雨亭超市销售的鲜肉,进店销售的猪肉已占市场总销量的一半左右,有效地平抑了市场肉价,达到了与吉州区同城同价的良好效果。我区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得到了市里有关部门的肯定,市内有关县还专程到我区来学习取经。我委及时对该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呈报了《关于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对刘少华委员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激发返乡创业热情的建议》的提案,我们促成区委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1、政府联姻,银企合作,最大限度地为返乡创业青年提供融资服务;

2、为返乡创业青年提供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贴息;

3、协助用工密集型企业招工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

4、对出口创汇企业实行出口奖励。同时,我委还积极引进区内返乡青年在新工业园创业园内投资兴办了蓝鹅假发和金凯瑞2家公司,以最优惠的土地价格和保姆式的帮扶服务为返乡青年提供了最佳的发展平台。对康春生委员提交的《施足“底肥”,搭好“暧棚”,助民营经济渡过寒冬期》的提案,我们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成立了保企业促增长工作小组,并迅速组织帮扶工作小组深入企业开展帮扶。新年上班伊始即深入园区、走进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的生产开工、复工情况,掌握企业的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全面恢复生产。对其它提案,我们也进行了广泛调查和了解,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办法,使我委的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实效。

三、规范办理,及时答复汇报

在深入调查研究、诚恳与提案委员沟通征询委员意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的基础上,我委及时对各提案进行了答复。答复函由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了《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对联名提出的提案,已经分寄每一位委员一份答复函。答复函件附了贴有邮票的回执信封。有的提案是安排分管领导将答复函当面递交给委员本人。共邮寄(包括面递)8份,收回6份,全为“满意”,2份未收回。对提案提出的问题,有的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有的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需要政府决策的问题也已向政府提供了建议方案。

我委按要求认真开展了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由于条件限制,有些问题一时还难以解决,有些需上级或与其它部门共同努力才能解决,这都需要我们在以后工作中不断努力,以求达到更好效果,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建设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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