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书为题的作文
1旧书
因为每年都在买新书,所以家中的旧书真是越堆越多。
于是妈妈让我把那些旧书整理好:小学用过的课本、练习册都可以卖掉,课外读物有选择的留一些,好给那些“更实用、更重要”的书腾出些空间,家里也可以宽敞些。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除开我的不算,爸爸的《棉花产业》《棉检员手册》;妈妈的《缝纫与裁缝》《最新编织技术》等,全是老掉牙的书,只怕收破烂的也闲过时了。
我把那大书、小书从箱子里“请”到地板上,一本一本地翻阅着。
这是一本《儿童简笔画》,爸爸给我买的。那时,我对画画、小手工特别感兴趣。有一回,爸爸去南通学习,恰好在书店看到这本书,便买了下来。妈妈嫌价格昂贵。爸爸见我爱不释手的样子就说:“只要孩子喜欢,看了有帮助,花再多钱也值!”这本书不能卖,父亲的爱与希望怎能随便抛弃呢?
这本《最新童装》,是我小时侯妈妈常翻的书。曾有多少次,妈妈照着书上的式样给我做出漂亮的衣服。那时,站在小朋友中,我总有一种“小公主”的优越感。于是,我经常缠着妈妈:“再给我做一件吧。这个最好看……”妈妈不管怎么忙,总挤出时间来满足我的“虚荣心”。如今,“小公主”长大了,真要感谢妈妈,感谢这本书。再不久的将来,我要买一本《21世纪中老年时装》,我要亲手为爸爸、妈妈做衣服、打毛衣……咦,这一大堆泛黄的有些破损的是什么书啊?哦,原来是爸爸的高中课本。爸爸每次提到他那未圆的“大学梦”时,总是满脸懊丧。而我却不已为然:“你已经又好工作了,又什么好惋惜的?”现在,看到爸爸保存了快20年的高中课本,我为自己荒谬的“真理”感到惭愧:我怎么那样看待爸爸年轻时的追求?那时的他没有和我现在一样幸福地读书的机会啊!
旧书,不是破烂,而是故事家。一本旧书就是一个故事……
2旧书
闲时无聊,我整理起满屋子的书本打磨时光。我不禁发现,书本真是多,多得令人整理起来手酸,多得要抬起头张望半天,多得不能用三位数记算,哎哟。
开头简练,点明我的书很多。
同学们谈起借书总会说:“去王一可的免费书店借吧!”说实话,家中书本多得成灾,若大的书柜也已塞满,正所谓“迷你书店”。我抽出一本,封面已落满尘埃,模模糊糊地看见几个字。我用毛巾轻轻擦去灰尘,六个字映入眼帘:奶酪中的青蛙。多么熟悉的题目啊,多么熟悉的主人公卡琦娅啊!这曾经是我最喜爱的书,每行字中都流露出卡琦娅的天真,每个成语下的横线都是我认真看书的见证。可岁月流失,纸页有些发黄,颜色有些暗淡,但它永远是一本“新”书。它的角落没有折痕,它的纸上除了文字还是文字,它的内容依然丰富有趣,它所蕴含的道理依然令人受益!没有了原先那绚烂的色彩,可内容还是令人回味一生,它永远是一本好书。
集中笔墨描绘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突出重点。我读书很细心,虽然是旧书但是仍然很整洁。
这么多旧书中,有些是被我看了一遍,就束之高搁,久而久之,灰尘在这里安家了,页面发黄了,书就旧了。有些则是令我爱不释手,翻了无数遍,变旧了。有些内容特别精彩的,受大多同学的欢迎,多次传阅后变旧了。其中《猫武士》就是一个代表,这套书是“受伤”最严重的,因为它在十多个人手中漂流过,回到我手中时已破烂不堪了。看着这六本书,我回想起了以前。当每一本《猫武士》离开,我的心中就多了几分担忧,我的书是不能有半点肮脏、半点折痕的,破损更是不能有。可当书又物归原主时,我的心就像被刮了一下,这还是我的书吗?书页掉下了,封面上满是污水,纸角被撕了一大块,我的内心好痛、好痛,爱护书很难吗?有那么几次,我向妈妈提出要重买《猫武士》,原因是我的书不能如此破烂,我眼中容不下这些污点!但妈妈拒绝了我,说旧书有旧书的意义。我太失望了,我没有将书进行“保养”,我宁愿破损,也不要看见一本缠满单面胶的破书。不过,也有十分爱护的。记得有一个同学借了我的书,只为了洒在书上的几滴水,就把同桌的手掐了几个淤青,有点儿过分。虽然归回来的书有好有坏,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将书一本本地借了出去,与同学分享书中的知识让我感到快乐。
读书的乐趣在与分享,而不在于独享。虽然书籍破损,但是知识永驻心间。
现在依然有新书不断地来到我家,新书虽然很新,里面的内容更让人向往,但我更喜欢我的那些旧书。因为旧书里面不仅有深刻的道理,还有同学之间的小故事。
旧书的重要意义。
3旧书
淡淡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浅浅地映在房间的地板上,投下柔柔的光辉。
轻轻打开书柜,我看到了我熟悉的书目。
目光在一本本书上游移,不知道该拿出哪一本,本本都是我最熟悉不过的,有厚厚的《红楼梦》,薄薄的连环画,深奥得我至今看不懂的《论语》……一本本书都是我能倒背如流的。我犹豫地看着,突然,一种莫名的心情跳动了一下,只是微微看了一眼,便毫不犹豫地把最底下那本已破旧不堪的一年级教科书抽了出来。
轻轻地翻开,“嚓啦啦”的一响,泛黄的书页硬邦邦的,我先是一愣,然后不禁笑了起来。我想起来了,快上二年级的时候,我边看它边洗脚,一不小心,手一滑,它就像一只泥鳅似地滑进了水盆。
一页页翻开,先是拼音,然后便是教我们写简单的生字了。虽然上面的字迹都随着水迹模糊了,却还是大致辨得清楚。我看见一个女孩,用又白又胖的小手,紧紧地抓住铅笔,一笔一划地写着,写得歪歪斜斜,脸上却满是童稚的欢喜。
“一”字突然映满了眼帘,满页纸上都是歪歪扭扭大小不一的“一”字,一开始的“一”画得像蜈蚣似的,压抑得让人难受。后来的虽然算不上清秀漂亮,至少也没有一开始的难看了。在书边的角落里,我看到了一行稚嫩的字体:wohuixiezile。虽然是拼音,但我还是看明白了,那个女孩,在满满的一页上画满了“一”字,最后欢天喜地地在角落里写上了一行拼音, 明丽的阳光从发丝里穿下来, 圆圆的小脸上映满了纯真的微 笑,就像浮在水面上的阳光一样灿烂。
继续往后一页页翻着,每一页都有东倒西歪喝醉酒似的字迹。 有一页上的纸不知为何破了半张,一看到这,我就明白准是和父母闹别扭了。从小我就有这个毛病,一来气,碰到什 么撕什么。一页页翻着,有一页上画了两个小人,歪歪扭扭地杵在纸上,不知正说着什么,对话早 已模糊,但一种久违的心情从我心上悄悄滑过。
小时候用的书, 现在看上去非但不陌生,反而感到了分外的亲切。 从小学一年级的幼稚, 到初中二年级的成熟,我的变化真的不小呢!但是心里的童真似乎并没有变,只是随着岁月的流逝结了一层厚厚的茧, 随着这本旧书一页页翻开, 那茧, 一层层地打开了, 童心飞出来,童年的快乐像漫天的阳光一样撒了下来……
静静的月光洒在手里的旧书上,虽然书页早已泛黄, 我却看见了童年的笑, 童年的泪……
4旧书
何谓旧书?按照我的理解,通常不外乎两种:一是指出版时间久远的书籍,二是指书的品相新旧程度。
喜新厌旧是人们的普遍心理,同样,绝大多数读者恐怕都喜欢看新书,而对旧书特别是对所谓过时的旧书往往不屑一顾,甚至弃之如敝履。
应该说,喜欢读新书,接受新的知识、新的理念,没有什么不对,特别是我们正处在一个在知识不断更新、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新知识层出不穷,各种信息令人眼花缭乱,需要我们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但即便如此,也决不意味着就可以将旧书束之高阁,甚至一股脑儿扔到废品收购站。
其实,旧书中不乏经典,而且出版时间越是久远的书籍,越是经典,越是受用。相比较而言,很多经典的旧书往往比那种被称之为“快餐”的新书更有味道,也更有价值。事实上,书越久非但不会贬值,反而还可能增值,一如考古,越古老越值钱。须知,经典的东西永远不会过时。
一代伟人毛泽东就特别喜欢读旧书,读经典,他不仅读过二十四史等重要历史书籍,还读过很多外国名著。很多著作都是多次反复阅读,马克思的《资本论》就读了三遍。很多经典的书,不仅毛泽东自己爱读,而且还推荐给其他人看。据说,毛泽东就非常喜欢《何典》一书,在延安时期,他还曾两次寄书给在苏联求学的毛岸英和毛岸青。事实上,当自己读到一部好书,哪怕是旧书,如果能有知音共鸣一下,一如一个爱美的小姑娘穿了件新衣裳当即就找到了镜子,那种感觉实在太美了。
也许有人会问,当下,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人们的生活节奏普遍在加快,新书都读不过来,哪还有时间读旧书?这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一方面,旧书和新书都是书,只要是有用的书,就是好书,都应该读;另一方面,很多人之所以只热衷于读新书,除了所谓的忙,没时间,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一种浮躁心理在作怪罢了。对很多人来说,忙其实是一种借口。道理很简单:为什么应酬有时间,打牌有时间,就是读书没有时间。借用一句看似低俗但很形象的话说,“时间就像乳沟,挤一挤总是有的”。
其实,对我们很多人来说,旧书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正所谓:书到“旧”时方恨少。明乎此,我们应该树立一种“喜新而不厌旧”的读书观,在享受新书的同时,善待旧书,多读旧书,常诵经典,真正做到温故而知新。
5旧书
相对于新书,我更喜欢旧书。时时翻看书架上那些泛着微黄、有些破损的旧书,常常倾听他们的喃喃低语,从小学到高中的日子如在目前,未来也不再遥不可及,仿佛唾手可得。
书架最底层是拼音版的《三国演义》,及带着插画的《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他们的页数很少,身子单薄,甚至还有缺页,这是因为我在看书的时候会将他们撕下来,叠成飞机,飞向窗外。书对于童年时代的我来说,代表的仅仅是满足我稀奇古怪的好奇心,亦或是折成飞机,都是在快乐的驱使下。
童年之书,我以笑客作批注,以快乐做勾画,代表我最天真无忧的时光。
往上一层,则是《中华上下五千年》《悲惨世界》,《世界科学史》《探索与发现》。他们大块头较大,略显沉默,看到它们,我仿佛也看到了那时想要了解世界,想要探索历史的自己,对于独生代的我们来说,虽然享受着素有亲人的呵护与关爱,但也缺少可以交流,共同成长的弟姐妹。所以只好通过读书来解惑。
少年之书,我用求知作文字,用独立当标点,谱写我逐渐成长的篇章。
6旧书
老人住在那个破旧的小屋里已经很久了,久到他自己都记不清年岁了。
平日里老人也不大跟人讲话,驼着背提着麻袋在村庄里游荡,捡些废纸废瓶。偶尔有些村民把家里的废旧物什送给老人,老人便全部堆在狭窄潮湿的小屋里,也不见他怎么卖。听大人们说,他们记事的时候老人就一个人住在那儿,也不知道老人的来历。
老人常去的地方是小屋后面那座荒山,山上的树已经被烧得差不多了,黑漆的树干迎风招摇,老人瘦小的身躯就更加落寞了。在山的最深处有一座孤坟,没有墓碑,倒也打理得很干净,周围也种些木棉花,小小的朵儿映着老人那张干枯的脸上少见的笑容,每次老人来都会坐上半个小时。一条小路弯弯曲曲被老人几十年的脚印踩得清晰,像是可以延伸到另外一个空间里的密道。
久而久之,老人越显得孤僻了,村民们茶余饭后总爱猜测老人和那座孤坟主人的关系,不知怎么地就传出了老人住的小屋里藏着文革时的宝贝。
村里几个胆大顽劣的孩子便趁着老人不在家,溜进小屋里想探个究竟。
那日黄昏,几个孩子欣喜地从小屋里冲出来,为首的那个怀里抱着一个青灰色的木盒,右手边的漆掉了一大块,突兀地像是老人那张饱经风霜的脸,盒上方镶着几颗已经失去光泽的珠子,正前方还挂着一个小银锁。老人不知道是从哪个方向突然就飞奔出来的,一手拽着破麻袋一边像豺狼一样扑向那群孩子,死命地想要夺回盒子,几近百年的老人竟然像个孩子一样大声嚎哭。
被吓坏的孩子们丢下盒子跑了,老人紧紧抱着盒子往小屋挪,像是抱着最宝贵的东西,后方一片残阳如血。
没过多久听说老人生了一场大病,之后便很少看他出门了。有一天早上,老人起了个大早,用小板车把小屋里的东西全部都拖到了后山孤坟旁。
那是什么?竟然全部都是破旧的报纸、废纸和书本。在坟前,老人神圣地点着了那座堆得像山一样的书纸,大火照的整座山都通明,老人的精神看上去很好,竟像是重生了一般,下山的时候挺直了驼了几十年的背。
第二天,人们发现老人安详地死在了床上。小屋里什么都没有倒明亮了许多,阳关透过门缝照进来,床头放着老人视为生命的青灰色木盒。盒子静静的开着,里面是一本残了页的书。那本旧书的封面上只有两个字:救赎。
后来才知道,老人在文革时期,因为执行任务烧了一家知识分子的书。父母被打成右派,那姑娘性子拗,想不开竟然自尽了。在那些书本残骸中,老人捡起这本书,用尽了他的一生、来救赎。一个老人,活下来的全部岁月,源于那本旧书的支撑。
旧书,是救赎。
7旧书
清晨一缕温柔的阳光洒落在床头,我从暖洋洋的被子里艰难的起了个大早床。一连下了几天的雨,终于在这个美好的星期天,偷懒的太阳露出了它难得的脸庞。前天就被母亲吵着出太阳了陪她为我们快发霉的房子做一个大扫除。
还没等我洗漱完,就听见母亲搬东西的啪嗒声,看着母亲勤快的身影,我也不好意思偷懒了,急匆匆打理好自己就去帮忙了。突然看到母亲很细心的在清理一堆东西,我好奇心顿起,我们家好像没有什么宝贝吧,走近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宝贝都是我从儿时到现在用过的各种书籍,数数还真是有不少,满满的装了两大箱,我疑惑的问母亲:“妈,这些书你怎么还没买……?”我还没说完母亲就狠狠的用她手中的鸡毛掸子拍向我可怜的屁屁,“你这个死丫头,读书都读到哪里去了!这些书就是宝贝,它们每一本都记录着我女儿的成长史……”
然后听着母亲,一本本的给我讲述着我成长过程中的一点点小事,从最开始母亲给我买的第一本图画认字,让我开心的几天抱着它睡觉,到上一年级发的人教课本,每天哭着要在家玩不要上学,还有长大以后又买的各种课外读物……
慢慢的成长的回忆也填满了我的脑海,记得刚上学的时候,我们最喜欢看童话故事书,在安徒生的故事里,一点点的对未来充满了幻想。想着自己也会像故事里的人一样突然有一天醒来发现自己也变成了大人,我还可以去遨游天际,和神仙做朋友;还可以去奇怪的世界,与矮人和巨人斗智;还可以穿梭在海底,遇见美丽的人鱼公主……那个时候我们很纯真,很快乐。
上初中了,我们很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研究各种刺激的冒险,那个时候我们浑身都是冲劲和叛逆,期盼着有一天可以离家出走,也像故事里的冒险者一样,拥有超人的能力去寻求未知的世界……
十七八岁的时候,我们开始看时尚书籍,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爱好,心里规划着自己的美好未来,为了梦想努力的奋斗学习,脸上充满着自信的微笑……
再后来,我们不再看童话,不再想刺激的冒险,不再一味的追求还不够成熟的梦想,我们开始看人生的哲学,如何的致富……我们在为生活奔波,为了工作顶着压力努力学习前进。
这些伴我一路走来的旧书,它们带着我一步步成长着、学习着,我怎么能将它们丢弃,因为有这些旧书我们才懂得了更多的知识。看着在阳光下被微风吹拂的旧书,突然心中有一种暖暖的温馨……是的,我要将你们好好珍藏。
8旧书
这是一本旧书,不知道在斑驳的书柜里睡了多久。
封面像是崭新的,时光匆匆而过却掠过了它。但或许现在再翻开它,会猛地发现:曾经尖锐得轻轻一划就会割伤手指的书角,如今也像大海中的礁石,被或凶猛或平静的日日冲刷、夜夜洗礼过了,它早已变得不在尖锐而愈加平滑了。莫名地,心尖滑过一道似乎是惋惜的感情,转瞬即逝,却在湖面上划出一道长长的涟漪,久久不能消褪。
而这只是一个小绘本罢了,唯一与众不同的不过是承载了我曾经的天真和幻想而已,我是如此的珍视它——《阿狸·尾巴》。
是哪一年买下来的已经记得不真切了,但我依旧记得真切的是我看到它的第一眼:那一眼满是惊艳,满是留恋。我在那一眼里似乎爱上了那个安静温顺地躺在那里的小阿狸,似乎爱上了那个散发着橘黄色柔光、充斥着家的味道的水晶球。小小的阿狸蜷缩在床上,水晶球静静的依偎在它的怀里,水晶球里映出来的是一望无际、洁白而深邃的鹅毛大雪,灯塔屹立在皑皑白雪之中,突然间,我听到——灯塔的钟声离我越来越近,悄悄然溜进了我的耳朵,冒冒失撞在了我的心上。
我似受了它的蛊惑,不自禁的想要触碰它。
于是我买下了它,视若珍宝的搂在怀里。
回家后,我小心翼翼的撕开包装,突然一句话跃进了我的眼帘:“献给依然相信童话的人们。”一时间,我有些怔住了,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往下翻,手指抚在白皙的书页上,指尖发颤。我听见有一个声音在问我:“你相信童话吗?”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说相信童话,似乎有些可笑,因为我已经知道童话完美的结局始终是虚假的;但是有不可否认,我向往着童话里的生活,也深信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角落,会有像童话一样美好的故事正在上演。
每一次翻开这本书,只是为了寻找一种心灵的寄托。手指轻轻的摩擦着书面,像蜜蜂眷恋五月枝头的花蕊,又像腰缠万贯的波斯商人,在琳琅满目的珠宝柜前苦苦寻觅着一颗璞玉。偶尔会发呆似的盯着某一张图,这种时候,我能感受到叮咚的泉水溅入内心的声音,清澈而明亮。久久地凝视总会使我觉得不再孤独,阿狸也好像活了过来,从书里走了出来,它就在我的身边,无时无刻的陪伴着我。
伤心了、惆怅了。看着它便觉得心里一派轻松,压抑似乎被美丽的童话抽空了,只留下了满满的阳光,黑白的世界因它的到来而熠熠生辉。静静的看着,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不需要别的任何东西也不需要思考,听书页翻动“沙——沙——”在耳畔回响,像磨得细碎的冰渣,在三伏天里也能引来一阵颤栗,沁入心脾的丝丝凉意流进心里,我几乎是不受控制的向它发出由衷的赞美与惊叹。书里的每一张图片都是如此的温暖、静溢,文字又是如此美妙,一个个字像是华美乐章上的音符,将我领进了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冰冷,也不存在无情,一草一木都洋溢着太阳的温度,撑起一片希望。在这个世界里,纵使再烦躁不堪的心都将平静的如一汪清水般安逸。
我眷恋它,眷恋从前,眷恋太阳的炽热,义无反顾,就像阿狸说它梦见:
“枕头下藏着整个海洋的鱼,世界上的风车都在歌唱,人们依然守望着梦想,水晶球忽然发出金色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