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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防碰撞方案

时间: 10-06 栏目:方案
篇一:群塔防碰撞方案(3329字)

一、工程概况

清江山水2.2期一标段工程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光谷地区高科技园区内,东靠曙光大道,南临铁路线,西面为高压线走廊,北至南湖南路,工程建筑面积共 66673 m2,建筑高度为54.15m和98.35 m。

因工程施工需要,施工现场共配备四台塔式起重机,为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群塔作业防碰撞安装方案如下:

二、编制依据

1、清江山水2.2期一标段工程施工现场情况

2、QTZ63 型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

三、塔吊布置情况

塔吊公司提供4台QTZ63型塔吊配合本工程施工,编号以楼号为准分别为46#、47#、49#、53#、54# 和地下室,其中:1号塔吊配合46#和49#楼施工, 2号塔吊配合53#和49#楼施工,3号塔吊配合54#楼和地下室施工,4号塔吊配合47#楼和地下室施工,具体现场布置情况见《清江山水2.2期一标段工程塔吊安装方案》附图1:

1号塔吊中心东西方向距1轴4.4米,南北方向距K轴2.8米;起重臂安装方向朝南。

2号塔吊中心东西方向距19轴4.5米,南北方向距K轴4.4米;

起重臂安装方向朝北。

3号塔吊中心东西方向距19轴4.5米,南北方向距K轴4.4米;起重臂安装方向朝北。

4号塔吊中心东西方向距K轴2.8米,南北方向距1轴4.4米;起重臂安装方向朝南。

四、塔吊安装现状

(一)、根据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及工程进度,本工程塔吊安装现状为:1号塔吊共顶升14节塔身标准节,顶升高度为28米;

2号塔吊共顶升14节塔身标准节,顶升高度为28米;

3号塔吊共顶升17节塔身标准节,顶升高度为34米;

4号塔吊共顶升7节塔身标准节,顶升高度为14米。

(二)、塔吊交叉作业概况:

1、塔吊交叉作业:

1号、2号、3号、4号 塔吊都为三塔交叉作业,即: 1号塔吊与2号、4号塔吊交叉,2号塔吊与1号、3号塔吊交叉,3号塔吊与2号塔吊和55#楼塔吊交叉;4号塔吊与1号和50#楼塔吊交叉。

1号塔吊与2号、4号塔吊交叉距离为56m,

2号塔吊与1号、3号塔吊交叉距离分别为58m、71m,

3号塔吊与2号塔吊和55#楼塔吊交叉距离分别为71m、64m,

4号塔吊与1号和50#楼塔吊塔吊交叉距离分别为56m、58m,

五、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制定塔机运行规则:

(1)低塔让高塔: 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2)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机塔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

2、施工过程中各台塔吊的安全高差不得小于6m。

3、相互交叉的塔吊运转时吊钩绳与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严禁多台塔吊同时在交叉区域内吊装作业。

5、各台塔吊的大臂回转时,小车的安全幅度为20m,严禁在此幅度外转臂。

6、2号、3号塔吊吊物时要与西侧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

7、任何一台塔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故障,致使起重臂、钢丝绳或吊物等妨碍相邻塔机作业时,司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相邻塔机的指挥、操作人员,然后再通知机修人员进行修理。

六、塔吊机组安全施工措施

1、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故障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锐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时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塔作业。

4、对塔机司机、信号工、起重工的培训,统一信号和部分塔机限制转臂的要求,群塔作业管理规定和奖励处罚办法。

5、进场塔机须在起重臂和平衡臂端、塔帽顶端装警示灯,各塔机确保司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办好交接班不得离开驾驶室。

6、塔吊司机要明确本塔吊指挥人员佩带的标志。

7、对错误的指挥信号和非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塔司有权拒绝操作。

7、严禁非塔吊司机上塔操作。

8、塔吊每次运转前,机组人员必须进行空运转,确保塔吊正常运转。

9、起升、回转、变幅应分别进行操作,严禁多项操作同时进行。

10、塔吊运转完毕要将大钩提升到最高限度,小车拉回起重臂根部,起重臂顺向风源;如其它塔吊仍在运转,起重臂停放位置不得影响其它塔吊的正常运转。

11、各塔吊应分别安装警示灯和警示旗,塔司做每个动作之前应先观察周围塔吊起重臂位置,确保安全后再进行操作。

七、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措施

1、塔机的使用由总工长或由总工长授权的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并为为每台塔吊配备专职哨工,在各塔吊交叉区域内设立监护哨。

2、塔机班组长必须对各塔司机及信号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其签名保证

3、监护哨负责交叉作业塔吊的安全运转,监督各塔吊哨工的动作指令,发现指挥错误或存在碰撞隐患时及时向哨工和塔司发出停止信号。

4、监护哨要专人负责,佩带明显标志,站在明显位置,发出的信号要区别于哨工的信号。

5、哨工和塔司要服从指挥监护人员的指挥监护信号。

6、哨工和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7、指挥人员和指挥信号必须旗语、哨音同时进行。

8、任何非塔吊指挥人员不得指挥塔吊运转。

9、各塔吊的指挥人员应从佩带的袖标或安全帽上明显区别开,不得混合指挥其它塔吊。

10、塔吊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吊十不吊”的规范,严禁违章指挥。

八、施工单位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合理设置各台塔吊的吊物区,严禁在交叉区域内设置塔吊吊物区。

2、施工单位应根据塔吊的安全高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前与塔吊单位协商、安排塔吊顶升附着计划

3、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

4、施工单位应保证塔吊机组有足够的正常维修、保养时间。

5、施工单位应负责协调塔吊的安全高差。

九、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1、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可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由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可知,四台塔吊中,相邻塔吊的距离均大于各自起重臂长度,即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塔身之间的碰撞。

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起重臂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另外,机租分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低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8米,高塔起重臂下端距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如此,能保证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高塔大臂下端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篇二:群塔防碰撞方案(2711字)

编制单位: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XX年4月18日

一、工程概况

清江山水2.2期一标段工程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光谷地区高科技园区内,东靠曙光大道,南临铁路线,西面为高压线走廊,北至南湖南路,工程建筑面积共 66673 m2,建筑高度为54.15m和98.35 m。

因工程施工需要,施工现场共配备四台塔式起重机,为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群塔作业防碰撞安装方案如下:

二、编制依据 2、QTZ63 型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

三、塔吊布置情况 1号塔吊中心东西方向距1轴4.4米,南北方向距K轴2.8米;起重臂安装方向朝南。

2号塔吊中心东西方向距19轴4.5米,南北方向距K轴4.4米;

起重臂安装方向朝北。

3号塔吊中心东西方向距19轴4.5米,南北方向距K轴4.4米;起重臂安装方向朝北。

4号塔吊中心东西方向距K轴2.8米,南北方向距1轴4.4米;起重臂安装方向朝南。

四、塔吊安装现状 2号塔吊共顶升14节塔身标准节,顶升高度为28米;

3号塔吊共顶升17节塔身标准节,顶升高度为34米;

4号塔吊共顶升7节塔身标准节,顶升高度为14米。

(二)、塔吊交叉作业概况:

1、塔吊交叉作业: 1号塔吊与2号、4号塔吊交叉距离为56m,

2号塔吊与1号、3号塔吊交叉距离分别为58m、71m,

3号塔吊与2号塔吊和55#楼塔吊交叉距离分别为71m、64m,

4号塔吊与1号和50#楼塔吊塔吊交叉距离分别为56m、58m,

五、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制定塔机运行规则: (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

2、施工过程中各台塔吊的安全高差不得小于6m。

3、相互交叉的塔吊运转时吊钩绳与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严禁多台塔吊同时在交叉区域内吊装作业。

5、各台塔吊的大臂回转时,小车的安全幅度为20m,严禁在此幅度外转臂。

6、2号、3号塔吊吊物时要与西侧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

7、任何一台塔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故障,致使起重臂、钢丝绳或吊物等妨碍相邻塔机作业时,司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相邻塔机的指挥、操作人员,然后再通知机修人员进行修理。

六、塔吊机组安全施工措施

1、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故障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锐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时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塔作业。

4、对塔机司机、信号工、起重工的培训,统一信号和部分塔机限制转臂的要求,群塔作业管理规定和奖励处罚办法。

5、进场塔机须在起重臂和平衡臂端、塔帽顶端装警示灯,各塔机确保司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办好交接班不得离开驾驶室。

6、塔吊司机要明确本塔吊指挥人员佩带的标志。

7、对错误的指挥信号和非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塔司有权拒绝操作。

7、严禁非塔吊司机上塔操作。

8、塔吊每次运转前,机组人员必须进行空运转,确保塔吊正常运转。

9、起升、回转、变幅应分别进行操作,严禁多项操作同时进行。

10、塔吊运转完毕要将大钩提升到最高限度,小车拉回起重臂根部,起重臂顺向风源;如其它塔吊仍在运转,起重臂停放位置不得影响其它塔吊的正常运转。

11、各塔吊应分别安装警示灯和警示旗,塔司做每个动作之前应先观察周围塔吊起重臂位置,确保安全后再进行操作。

七、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措施

1、塔机的使用由总工长或由总工长授权的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并为为每台塔吊配备专职哨工,在各塔吊交叉区域内设立监护哨。

2、塔机班组长必须对各塔司机及信号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其签名保证

3、监护哨负责交叉作业塔吊的安全运转,监督各塔吊哨工的动作指令,发现指挥错误或存在碰撞隐患时及时向哨工和塔司发出停止信号。

4、监护哨要专人负责,佩带明显标志,站在明显位置,发出的信号要区别于哨工的信号。

5、哨工和塔司要服从指挥监护人员的指挥监护信号。

6、哨工和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7、指挥人员和指挥信号必须旗语、哨音同时进行。

8、任何非塔吊指挥人员不得指挥塔吊运转。

9、各塔吊的指挥人员应从佩带的袖标或安全帽上明显区别开,不得混合指挥其它塔吊。

10、塔吊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吊十不吊”的规范,严禁违章指挥。

八、施工单位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合理设置各台塔吊的吊物区,严禁在交叉区域内设置塔吊吊物区。

2、施工单位应根据塔吊的安全高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前与塔吊单位协商、安排塔吊顶升附着计划。

3、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

4、施工单位应保证塔吊机组有足够的正常维修、保养时间。

5、施工单位应负责协调塔吊的安全高差。

九、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1、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 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起重臂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另外,机租分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低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8米,高塔起重臂下端距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如此,能保证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高塔大臂下端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篇三: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3218字)

一、前言

随着城市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大型工程和群体工程越来越多,单台塔机已经不能满足施工中的垂直和水平运输需要,多台塔机甚至几十台塔机群体作业司空见惯。由于单台塔机作业覆盖面呈扇形,要保证施工中对作业工程的全部覆盖,必然会出现塔机作业平面相互重叠现象,作业面相互重叠必然会导致相互中的干扰,运行中就可能存在作业碰撞。因此,保证群塔施工中的相互运行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同时又尽可能地满足施工需要是群塔施工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合理选型

群塔作业首先应选择合适的塔机类型,尽量减少施工中事故发生的突然性和偶然性因素。由于塔机类型和安装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类型塔机和不同的安装方式存在多种可变和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和可变因素,都会增加塔机间相互干扰和碰撞机率。因此,合理选型是减少群塔作业安全的首要保证。

1.尽可能选择固定式塔机。由于行走式塔机具有作业位置的不确定性,受其行走速度和制动能力的影响,作业中无法及时进行避让,增加了塔机间的碰撞机率,因此群塔作业应尽可能采用固定式安装,保证群塔间位置的相互确定。

2.尽可能选择小车变幅式塔机。由于动臂变幅式塔机起重臂前端是塔机最高点和最远点,在施工中存在高度和幅度不确定性,无法让驾驶人员进行空中垂直和水平距离测定,增加了操作人员的困难,因此,群塔作业应尽可能采用小车变幅式塔机,保证动臂高度相对确定。

3.尽可能选择上回转式塔机。由于下回转塔机驾驶员在塔机底部操作,高空视野不广,不能全面观察周围动态,因此,群塔作业应尽可能采用上回转式塔机,确保驾驶人员高瞻远瞩。

4.尽可能选择中心点升顶塔吊。由于偏心升降塔机在顶升过程中其塔臂必须保持在顶升油缸的偏心线上,升降过程受到周围构造物、塔机及风力的限制很大,不能保证群塔统一升降的及时性,因此,群塔作业应尽可能使用中心点升降的塔机,保证塔机任意方位及时升降。

5.尽可能选择同一标准节长度塔机。由于不同标准节长度的塔机,在升降过程中必然带来每次升降高度的不一致,破坏原有的群塔空间布置,不能保证群塔垂直距离的统一协调,因此,群塔作业应尽可能选择同一长度标准节的塔机,以保证升降高度的一致。

三、科学布置

群塔作业由于相互距离较近,因此合理布置非常重要,施工中既要满足生产需求,又要减少相互干扰。因此,安装前必须制定平面布置方案和立体协调方案。方案的制定原则为:

1.平面布置时应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点;相邻塔吊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塔机回转时覆盖面尽可能少重叠或不重叠。

2.塔机垂直运输时应能穿越现场施工构件,确保不同几何尺寸的物件有足够的间隙距离提升到需要的作业平台。

3.塔机应有足够的高度,在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高度和吊物高度以及安全限位高度后,应有足够的垂直距离保证各种不同几何尺寸物件进行水平运输。

4.塔机相互间的距离应错开,确保吊钩在最大高度回转时不相互碰撞。

5.避开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如相邻建筑和高压架空线等),在危险距离内应进行隔离防护。

6.坚持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由于中心位置塔机受周围塔吊的影响和制约较多,因此居中塔机应尽可能保持在高位,并保证其技术性能最好。

7.确保塔机回转时与相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他设施间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离大于2m,工作中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间隙也必须大于2m。

8.同步升高和下降,确保群塔相互间的垂直距离符合立体协调方案要求。

9.坚持群塔作业运行原则:

a.低塔让高塔原则:一般高塔均安装在主要位置,工作繁忙,低塔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b.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行走式塔机应避让固定式塔机。

d.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e.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

f.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四、防碰撞电子系统

对于塔吊交叉作业密集,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的情况,需要安装塔吊群智能防碰撞报 警系统。该设备能对塔吊之间的相互碰撞危险、禁行区域内的非法侵入进行提前报警,控制,尽可能的避免群塔碰撞的事故发生。

为了保证塔吊的工作区没有盲点,群塔作业的绝对安全空间通常不能完全保障,工作平 面和立体空间通常会有高密度相互交叉,塔吊之间的碰撞可能非常大。塔吊群智能防碰撞报警系统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群塔交叉作业的碰撞问题。法国1987年出台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了群塔工作必须安装塔吊防碰撞报警系统。

现代建筑环境非常复杂,塔吊工作区域通常会有高楼、架空线缆、广场、幼儿园等设施,塔吊在正常作业时会对他们造成潜在危险(碰撞、高空坠物等),所以通常要对这样的设施进行保护,塔吊群智能防碰撞报警系统能有效解决该问题。新加坡在20世纪90年代出台国家安全法,明文规定了塔吊区域保护电子系统的使用时塔吊进行作业的必须条件。

群塔防碰撞报警系统最早起源于法国,距今发展了近20年的历史,全球目前致力于塔 吊防碰撞的专业公司有五家,其中我国的西安智敏测控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致力于该领域的专业公司。智敏测控生产的ZM-ACS30系列产品在国外有很好的声誉,采用先进的技术,成就了性价比优越的塔吊防碰撞系列产品。

五、严格管理

1.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建立群塔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领导、施工组织及驾驶、指挥和维护保养人员职责,对现场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使用和指挥,并完善群塔作业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按程序进行操作指挥。

2.制定作业预案措施。塔机安装前应编制《群塔作业施工组织设计》,对塔机的安装、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策划,对群塔作业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危险等级,并针对不同危险因素制定各项预案措施,确保各项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3.合理进行施工组织。根据现场生产需求和风向气候情况以及每台塔机的维修保养情况,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并及时向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单》。

4.健全报告检查制度。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联络、通讯管理。群塔作业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操作及信号指挥人员,并保持固定。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指挥人员配备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6.加强指挥管理。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他设施,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

7.强化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遵守塔吊安全配套设施操作规定,时刻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不疲劳驾驶,违规操作。

六、结束语

由于施工工程布局、结构差异以及受投资能力限制,群塔作业不可能按照理想的方案设计,会存在各种特殊性施工。因此,在制定群塔施工作业方案时,除考虑普遍性原则外,应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针对性的作业方案,并经技术论证、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要保证群塔作业安全生产,还应加强塔机拆装管理,选择有资格的队伍和人员进行装拆,确保安装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作业过程中应始终保持机械良好的技术状态,特别是各类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应完好可靠;在保证人员持证上岗的同时,应加强人员教育,努力排除机械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害,这样才能真正确保群塔作业中的安全,保证施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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