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无邪教创建工作方案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强化本部门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巩固深化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成果,不断加强反邪教基础工作建设,全力实现“无邪教单位”的创建目标,按照县委610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无邪教乡镇、单位、村(社区)、校园、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出发点,以强化局属各单位领导反邪教政治责任为核心,以着力加强我局反邪教工作网络建设为重点,以广泛教育动员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促进群防群治基础建设,不断推进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纵深发展,为构建和谐稳定芦溪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健全组织机构。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领导到位、明确职责、措施具体、制度落实、积极发挥作用。
2、深入开展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式灵活多样,“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社会氛围浓厚,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3、防范意识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抵制邪教意识进一步增强,对邪教“不听、不信、不传”,能主动同邪教组织及邪教分子作斗争,并积极向局机关领导汇报有关情况信息。
4、帮教工作到位。对单位内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严格帮教措施落实,杜绝邪教组织秘密串联、聚众闹事、滋事破坏等案(事)件的发生。
5、打击处理及时。对“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及时发现,迅速处理。
6、社会安定和谐。各项社会生产、生活正常有序,人际、邻里关系和睦和谐,社会秩序良好。
三、方法步骤
按照活动文件要求,力争20XX年底局属各单位均建成“无邪教单位”。
第一阶段(20XX年4月?5月)。主要任务是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针对性强的创建工作方案,搜集整理宣传、学习资料,并结合“平安单位”创建目标,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0XX年5月?10月)。主要任务是开展警示教育,邀请市县反邪教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每月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反邪教专业知识。使100%的干部职工达到入眼、入脑、入心的目的。落实“五定一包”(定重点人、定帮教领导、定帮教人员、定帮教措施、定监控措施、包教育转化)工作措施,挤压邪教的生存空间。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主要任务:对照创建标准和目标,查缺补漏,整改提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邪教工作的教育、防范、控制、打击处理工作制度,形成反邪教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反邪教工作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开展。
第四阶段为组织验收阶段(20XX年12月一20XX年元月)。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上报申报表。
具体考核验收随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评一并进行。
四、主要任务
1、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提高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一要大力宣传创建“无邪教单位”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既要当好参与者,更要当好“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传播者;二要不断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提高公众对邪教的警惕性、识别力和防范能力。要坚持全面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突出抓好对党员干部、民主党派人士以及无党派人士的教育,尤其是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教育;在内容上,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增强针对性、赋予时代性;在形式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集中活动与日常活动相结合,灵活多样,务求实效。要按照“突出重点、立足长效、创新体系、形成声势”的要求,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2、加强基层反邪教网络建设,完善防范控制体系。要健全由局综治办领导,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的反邪教工作机构,完善反邪教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活动。确保局属各单位有反邪教信息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反邪教网络。并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群防群治,全面提高社会反邪教防控能力。
3、切实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坚决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一要开展经常性的摸底排查,每月1日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月报表》,掌握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规范的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要制定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规范运作程序,结合实际开展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要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加强日常防范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的防范。要加强重点人监管,落实帮教人员。三要对邪教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打一起。
4、切实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努力实现“零”目标。要健全完善帮教责任制,通过“无邪教单位”创建,实现无邪教组织、无邪教活动、无邪教人员的“三无”目标。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县建设房管局“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敖小文
副组长:陈佳金、邹恒芳、张勇萍、刘炳章、廖建华、刘传林
成 员:叶海波、陈勇波、张 慧、陈 澄、易 坚、罗 辉、李芳忠、游世刚、康招彪、陈绍萍、陈德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公室,叶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局属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无邪教单位”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创建活动纳入到本单位各项实际工作中。把创建活动作为提升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反邪教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创建职责,加强情况沟通,搞好协调配合,真正把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具体、详细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活动、有内容,使创建活动有的放矢、扎实有序地开展。并于4月27日前将本单位创建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到局党政办公室。
三要因地制宜,创出特色。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局属各单位一定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给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抓好落实。主要以巩固无邪教成果为主,重点开展正面建设和正面教育,巩固发展积极向上单位风气,自觉抵制邪教侵蚀。
四要实做好“三个纳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创建活动。要把创建“无邪教单位”活动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让局属4个党支部担负起反邪教重任;纳入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防范惩治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解决群防群治的问题;纳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长期性教育,进一步解决认识和指导思想问题。通过“三个纳入”,整合单位力量,履行单位职能,落实工作责任。
五要切买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无邪教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运转,为构建“无邪教单位”作出积极贡献。
附:“无邪教单位”申报表
二0XX年四月二十日
为保证我局创建“无邪教示范县”活动的开展,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巩固深化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成果,不断加强反邪教基础工作建设,全力实现“无邪教单位”的创建目标,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八大精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强化我局领导反邪教政治责任,着力加强我局反邪教工作网络建设,广泛教育动员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促进群防群治基础建设,不断推进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纵深发展,为建设“文明单位”“平安单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健全组织机构。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领导到位、明确职责、措施具体、制度落实、积极发挥作用。
2 深入开展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式灵活多样,“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社会氛围浓厚,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3、防范意识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抵制邪教意识进一步增强,对邪教“不听、不信、不传”,能主动同邪教组织及邪教分子作斗争,并积极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有关情况信息。
4、帮教工作到位。如若我局范围内有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要严格帮教措施落实,杜绝邪教组织秘密串联、聚众闹事、滋事破坏等案(事)件的发生。
5、打击处理及时。对“全能神”及其它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及时发现,迅速处理。
6、社会安定和谐。各项工作、生活正常有序,人际、邻里关系和睦和谐,社会秩序良好。
三、主要任务
1、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全局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一要大力宣传创建“无邪教单位”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既要当好参与者,更要当好“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传播者;要不断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提高全局职工对邪教的警惕性、识别力和防范能力。在内容上,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增强针对性、赋予时代性;在形式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集中活动与日常活动相结合,灵活多样,务求实效。充分利用板报、标语、会等,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2、加强反邪教网络建设,完善防范控制体系。做到“四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活动。建立防邪教信息员队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反邪教网络。并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群防群治,全面提高全局反邪教防控能力。
3、切实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坚决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一要开展经常性的摸底排查,及时掌握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规范的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二要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加强日常防范工作。三要对邪教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打一起。
4、切实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努力实现“零”目标。要健全完善帮教责任制,通过“无邪教单位”创建,实现无邪教组织、无邪教活动、无邪教人员的“三无”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县统计局创建“无邪教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 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方 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尼亚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慧 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冯 皎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成 员: 何 梅 办公室主任
孙玉柱 考核办副主任
蒋绪明 工交股股长
王健全 农业股股长
吕 磊 商贸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玉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办公。
根据中共蒙城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蒙城县创建“无邪教示范县”活动方案〉的通知》(蒙防邪组[20XX]8号)的要求,确定李尼亚同志为我局具体负责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孙玉柱同志为我局具体承办此项工作的专管员。
五、工作步骤
我局按照中共蒙城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蒙城县创建“无邪教示范县”活动方案〉的通知》(蒙防邪组[20XX]8号)的要求,分阶段实施创建活动。我局创建活动的工作步骤,遵照《蒙城县创建“无邪教示范县”活动方案》上规定的时间节点、工作步骤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无邪教示范县”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创建活动纳入到我局各项实际工作中。把创建活动作为提升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反邪教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创建职责,加强情况沟通,搞好协调配合,真正把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细则。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具体、详细的创建活动细则,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活动、有内容,使创建活动有的放矢、扎实有序地开展。
三要因地制宜,创出特色。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我局各股室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给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抓好落实。主要以巩固无邪教成果为主,重点开展正面建设和正面教育,巩固发展积极向上单位风气,自觉抵制邪教侵蚀。
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无邪教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运转,为构建“无邪教示范县”作出积极贡献。
蒙城县统计局
二OXX年八月二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从根本上取缔和防范“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动员交通系统广大干部和职工积极参与反邪教工作,彻底铲除邪教组织在交通系统的滋生和蔓延,不断把交通运输系统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引向深入,切实维护交通运输系统的发展和稳定,根据全防范组(20XX)5号《关于开展“无邪教县”创建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全防范组(20XX)4号《镇、县直单位“无邪教创建”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文明、和谐新交通以及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六个全椒建设”的奋斗目标,坚持“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原则,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基层防范能力,增强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抵制邪教的自觉性,在全系统营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的良好氛围,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具体目标
通过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使全系统无邪教人员,无邪教组织;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识邪、防邪能力明显增强,拒邪、反邪能力明显提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系统各单位全部达到无邪教创建标准;无邪教创建的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创建成果不断得到巩固。
三、创建范围
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在县局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以系统各单位为单元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
四、创建标准
(一)无邪教单位创建标准。
1、组织健全。成立县交通运输系统“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无邪教”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确定一名专门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宫尚锋
副组长:刘思德、陶军、穆忠山、张如龙、陈家良、季华
成 员:徐凤成、李荣福、夏树、王武流、洪兴华、丁会成、宋相坤、高贵和、李克胜
2、责任落实。与下属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明确,定期召开会议,报告情况,研究落实措施,严格责任追究。
3、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的防邪反邪经常性教育。设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栏并定时更新宣传栏内容,将反邪教工作纳入党建、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综治、纳入普法、纳入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班内容,有文件、文字材料,使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牢固树立防邪反邪意识。
4、实现“四无”目标。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邪教重点人员包保责任制,实现全系统无邪教人员、无邪教组织、无邪教案件、无邪教活动。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31日—20XX年5月底)。
一要层层召开“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无邪教单位”创建工作;二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同“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斗争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防范、惩治邪教活动的法律、法规,深刻认识邪教组织以及邪教活动的危害,增强反邪教的自觉性。三要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法律义务咨询、召开座谈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为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月底)。
1、调查摸底。在全系统范围内认真开展拉网式邪教人员及其活动的摸排工作。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外出人员较为集中区域信教人员活动情况、底数进行详细的梳理摸排,一人一册,逐人建档,掌握情况,为帮教、打击、取缔工作奠定基础。
2、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通过刷写宣传标语、召开各种会议、发放宣传册、组织承诺签名、开展“三个一活动”(建立一个警示教育中心、建立警示教育一面墙、建立一个警示教育橱窗)、播放反邪教光碟等形式,大力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认清邪教的本质及其危害性,从而提高认识、警醒思想,掀起自觉抵制邪教、反对迷信、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风气,根除邪教滋生的环境。
3、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各单位要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帮教措施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工作目标到位。
4、办好“两班”。加强信息员、联络员业务学习培训工作,举办“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业务人员培训班,做到会议有记录、培训有内容、辅导有材料。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7月—20XX年7月底)。
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无邪教单位”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无新增邪教组织及人员、无邪教活动和案件发生。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15日)。
20XX年8月上旬,由县局社会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进行初验。8月20日-31日将接受县委防范办(县委610办)会同县综治办、维稳办组织的无邪教单位验收命名。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邪教是人类社会的公害和毒瘤,邪教对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威胁极大。当前我县“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已经被取缔,但是县域外通过电话、电信等形式进行渗透活动仍然时有出现,“实际神”等其他邪教活动在部分镇村也偶有发生。邪教与我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侵蚀基层政权,祸害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毒害青少年,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同时,基层干部和职工普遍对邪教知之甚少,缺乏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致使一些人误入泥潭。因此,在全系统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十分必要、十分紧迫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抵御和平演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思想渗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这次“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迅速行动起来,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清邪教本质和危害,增强抵制邪教的能力,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彻底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生产生活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无邪教”创建活动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为了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对“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局成立 “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宫尚锋同志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社会管理办公室;系统各单位也要尽快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具体责任,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把无邪教创建活动纳入到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交通建设之中,加强督促检查,形成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扎实、广泛、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刻揭露邪教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突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教育,帮助他们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使活动深入民心,不给邪教组织插手人民内部矛盾的任何机会。
(三)县局社会管理办公室将加强对系统各单位无邪教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确保无邪教创建活动尽快有序开展。将把无邪教创建活动纳入各单位综治年终考核和“平安交通”建设之中,进行严格考核验收;凡达不到创建标准的单位,一律进行通报批评;对因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发生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实施综治“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