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村创建方案
为全面落实基层村(社区)法治建设,提高村(社区)法治管理水平,使村(社区)跨入法治示范村的行列,促进依法治镇,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按照《省依法治省纲要》、《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XX-20XX年)》、《市区20XX年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市区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就进一步开展“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在全镇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镇,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类型和创建标准
(一)创建类型
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市级、区级、乡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我镇8个村(社区)作为乡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1-2个村(社区)作为区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
(二)创建标准
法治示范单位创建考评标准(另文下发)由区依法治区办统一印发。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区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达到:
(一)组织健全。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选举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群众对选举结果满意。
(三)民主决策。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由村(居)民讨论决定。
(四)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委会政务、财务公开。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监督,定期向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六)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村(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居)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居)干部遵纪守法,依法按章办事。
(七)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会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重大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
(八)精神文化活动丰富。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居)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以村(社区)活动中心为平台,设置电教室、图书室、村(社区)文艺团队活动室,把它们建设何曾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设立法治宣传栏或利用社区宣传长廊、宣传栏,广泛进行法治宣传。
(三)充实村(社区)图书阅览室,添置各类法律书籍,建成“法治书角”。
(四)制作一些宣传标语,鼓动大家士气,让老百姓共同参与法治示范建设。
(五)在各健身点、休闲场所布置法治宣传内容,形成法治文化景观。
(六)利用农村广播,对法律知识进行循环的播放,达到广而告知的目的。
(七)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定期开办法治文化课堂,给老百姓以授课的方式讲解法律知识。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上旬)。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在“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的责任、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于8月15日前报镇依法治镇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至12月)。根据创建方案和实施细则,对本村(社区)、本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责任、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将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镇依法治镇办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镇上成立专项检查验收组,分别对各村(社区)、各单位的法治示范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按考核要求予以表彰,同时向区上提交区级法治示范单位申报推荐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齐抓共管。法治示范村建设必须靠群众参与,让群众学法、守法,打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培育清新的社区风气,这是一项意在当前、功在长远的工作。因此要求村(社区)党支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作为依法治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村(居)民、辖区单位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既要突出法治建设的主题,又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加强法治文化的普及性和通俗性,以新颖、活泼和趣味的形式来增强法治氛围熏陶人。
为夯实法治青花建设坚实基础,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落地生根,营造全镇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和谐稳定法治环境,结合青花镇安全社区建设,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通知》 (川法组办〔20XX〕20 号)和《达州市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万源市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达州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万源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万源市依法治市 20XX 年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依法治市在基层落地生根和打牢夯实全面深化改基层基础根本落点,紧密结合固本强基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实际需要,以深入持久有效的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引领推动全镇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全面扎实开展。
二、 目标任务
(一)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等健全有力。村(社区)“两委”班子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健全、运转协调,作用良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协调,自治功能显著增强。
(二)民主制度进一步健全。由村(社区)党员民主选举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村(居)民民主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民主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社区)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健全,广大干部群众民主意识进一步提升,民主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三)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效果良好。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并充分发挥作,村(居)事务依法管理,矛盾纠纷合理合法妥善调处。村(社区)治理依法实施,社区管理网格化推进,平安建设成效显著,社会秩序良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完备,村(居)民在村(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四自”作用充分发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律信仰进一步提高。
(四)社会和谐进一步提升。推进村(社区)经济协调发展,公益事业蓬勃开展,城乡环境整洁优美。村(社区)文明和谐,风气良好,团结和睦。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的机制更加完善,社会更加稳定,经济快速发展,文化健康繁荣,基层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群众对创建工作满意率达 90%以上。
三、 创建原则
(一)坚持“以点带面”创建的原则。青花镇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把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把基础条件较好的立信社区和油房沟村先纳入示范创建单位,争取先行创建成功。在工作中并不断总结提炼依法治村(社区)的做法和经验,为其他村创建奠定良好的基础。各村(社区)要以科学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管理、化解矛盾纠纷。
(二)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青花镇依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要注重分类指导,针对社区和各村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指导意见。要针对不同对象,搞好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步骤,力求扎扎实实地迈出法治建设重实际、出实效的关键一步。要区分不同问题,选择正确路径,处理好一般问题与突出问题、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现在问题与以往问题,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关键问题,打一场依法治理的突击战。
(三)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要把健全法治体系作为依法治村(社区)的基础,设立法制辅导站、法律援助点、法制宣传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育 “法律明白人”,坚持把机关“法律下乡”与基层民主法治相结合,宣传、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要把解决群众诉求作为依法治村(社区)的根本,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帮助依法寻求解决,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尊重司法判决和司法程序,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依法治村(社区)的关键,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实现无重大刑事犯罪、无非法上访和群体上访、无重大工作责任事故、无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的“五无”目标。
四、方法步骤
(一)广泛动员,营造氛围浓厚。立信社区和油房沟村两个创建单位,根据《万源市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明确目的、意义和要求,凝聚起创建工作共识,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推进。
1. 科学制定方案。青花镇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镇对辖区内的村(社区)逐一分析排队,分门别类地做好创建规划,制定创建办法。
2. 积极创建申报。青花镇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选择青花镇立信社区和油房沟村作为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单位,于 20XX 年 7 月 22 日前将创建申报表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抄报市民政局。
3. 认真进行自查,接受上级检查验收。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对立信社区和油房沟两个创建单位于 20XX年 11 月 10 日前和 20XX年 3 月 10 日前先后开展两次自查,并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三)科学考核,健全激励机制。镇党委政府对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对获得示范村(社区)荣誉的创建单位,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代补”经费主要用于完善各村(社区)开展法治村(社区)达标创建的软、硬件建设,努力为创建工作的持续、长远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青花镇成立了以书记赵呈华、镇长张永为组长,副书记杨志诚、纪委书记刘正海、党委委员梁忍为副组长,各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青花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市委组织部、民政、司法部门有关方面共同抓好本乡镇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工作要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二)强化督导。镇党委政府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势下基层法治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探索创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总结经验做法。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对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单位进行督查指导,适时加以引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问责。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纳入依法治市绩效目标考核,对推进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镇纪委要及时进行通报和约谈,对不作为现象要严肃问责。
(四)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推进。
第一阶段20XX年7月以立信社区和油房沟村为创建示范村(社区),在全镇做好示范工作。第二阶段通过总结第一阶段的创建经验,于20XX年10月实施龙须坝村、窝窝店村、二龙沟村的创建工作。第三阶段20XX年12月实施柳花坪村、干溪沟村、方家梁村的示范创建工作。
青花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0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根据《中共**县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县依法治县**年工作要点》和乐山市《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乐法组办〔**〕27号)要求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乡**年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广泛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社区)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区)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社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 组织机构
乡成立由乡党委书**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及乡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三、创建标准
创建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谐发展五个方面。
组织建设: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健全有力。村(社区)“两委”班子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健全、运转协调,作用良好。
民主建设:由村(社区)党员民主选举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村(居)民民主选举村(居)委会,村(居)民民主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健全落实。
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效果良好。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并充分发挥作用,村(居)事务依法管理,矛盾纠纷合理合法妥善调处。村(社区)治理依法实施,社区管理网格化推进,平安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完备,村(居)民在村(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的“四自”作用充分发挥。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按照《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见附件)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和谐发展:依法治村(社区)推进村(社区)经济协调发展,村(社区)公益事业蓬勃开展,城乡环境整洁优美。村(社区)文明和谐,风气良好,团结和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要发挥党组织在村级民主选举、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为夯实法治万源建设坚实基础,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落地生根,营造全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和谐稳定法治环境,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通知》(川法组办〔20XX〕20号)和《达州市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市委领导批准,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达州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万源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万源市依法治市20XX年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依法治市在基层落地生根和打牢夯实全面深化改革基层基础根本落点,紧密结合固本强基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实际需要,以深入持久有效的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引领推动全市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全面扎实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等健全有力。村(社区)“两委”班子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健全、运转协调,作用良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协调,自治功能显著增强。
(二)民主制度进一步健全。由村(社区)党员民主选举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村(居)民民主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民主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社区)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健全,广大干部群众民主意识进一步提升,民主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效果良好。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并充分发挥作用,村(居)事务依法管理,矛盾纠纷合理合法妥善调处。村(社区)治理依法实施,社区管理网格化推进,平安建设成效显著,社会秩序良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完备,村(居)民在村(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四自”作用充分发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律信仰进一步提高。
(四)社会和谐进一步提升。推进村(社区)经济协调发展,公益事业蓬勃开展,城乡环境整洁优美。村(社区)文明和谐,风气良好,团结和睦。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的机制更加完善,社会更加稳定,经济快速发展,文化健康繁荣,基层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群众对创建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创建原则
(一)坚持全面创建的原则。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雷厉风行,层层推进、步步深入,实现创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推进全市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把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总结提炼依法治村(社区)的做法和经验,尽快创建一批叫得响的示范村和示范社区。各村(社区)要以科学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管理、化解矛盾纠纷。
(二)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依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要注重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指导意见。要针对不同对象,搞好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步骤,不能“一个方案用几家”,更不能搞照抄照搬的“拿来主义”,力求扎扎实实地迈出法治建设重实际、出实效的关键一步。要区分不同问题,选择正确路径,处理好一般问题与突出问题、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现在问题与以往问题,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关键问题,打一场依法治理的突击战。要坚持群众路线,抓好作风整顿,不断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影响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让基层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好好地照照镜子、正正衣冠,彻底地洗洗澡、治治病,带头开展依法治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三)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要把健全法治体系作为依法治村(社区)的基础,设立法制辅导站、法律援助点、法制宣传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育 “法律明白人”,坚持把机关“法律下乡”与基层民主法治相结合,宣传、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要把解决群众诉求作为依法治村(社区)的根本,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帮助依法寻求解决,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尊重司法判决和司法程序,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依法治村(社区)的关键,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实现无重大刑事犯罪、无非法上访和群体上访、无重大工作责任事故、无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的“五无”目标。
四、方法步骤
(一)广泛动员,营造氛围浓厚。各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万源市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明确目的、意义和要求,凝聚起创建工作共识,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推进。
1. 科学制定方案。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村(社区)逐一分析排队,分门别类地做好创建规划,制定创建办法。
2. 积极创建申报。各乡镇于20XX年7月22日前推荐市级拟创建名单(每个乡镇1个,其他一类乡镇2个,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见附件1)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抄报市民政局。市依法治市办于20XX年8月20日前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从各地推荐名单中择优确定3个村(社区)纳入达州市示范村(社区)拟创建名单,其余全部纳入市级拟创建名单。
3. 认真检查验收。各乡镇于20XX年11月10日前和20XX年3月10日前先后开展两次自查,并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市依法治市办于20XX年4月15日前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检查验收后,从10个省级示范村(社区)拟创建名单中择优推荐2个纳入达州市级创建验收名单;待达州市表彰之后,在未获得达州市表彰的拟创建名单中推荐20个村(社区)纳入市级拟表彰名单,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命名、授牌、表彰。
(三)科学考核,健全激励机制。对获得达州市级、万源市级示范村(社区)荣誉的创建单位,市财政局要给予支持,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代补”经费主要用于完善各村(社区)开展法治村(社区)达标创建的软、硬件建设,努力为创建工作的持续、长远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在做好推荐市级示范创建的同时,会同有关方面抓好本乡镇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工作要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组织、民政、司法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凝聚共识,形成整体合力。
(二)强化督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势下基层法治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探索创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总结经验做法。要采取跟进回访、经验推广、学习观摩、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督查指导,适时加以引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问责。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纳入依法治市绩效目标考核,对推进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及时进行通报和约谈,对不作为现象要严肃问责。
各乡镇在7月30日前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方案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抄报市民政局。
为确保以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万市法治办〔20XX〕23号文件精神,强化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建制、依法治村(社区),实现规范化、法制化,打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广泛开展“以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扎实推进我镇法治化进程,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为促进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以依法治村(社区)为基础,以依法治镇(街道)为支撑格局,全方位推进村”两委“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范化、法制化的优秀环境。各村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努力提高我镇法治文明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的要求。结合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符合农民需求的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惠农政策,为片区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健全村民居民自治机制。继续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全面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村民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审计监督村集体财务等制度,推动村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营造无集体越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无“法轮功”等邪教习练者、无黄赌毒现象的先进村、社区。
三是加强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阵地建设;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律辅导班;建立村级法律书籍图书室,每周固定时间向村民开放;各村要有专门的有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各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自觉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成立“以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综合、督促、检查等工作。镇党委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将对创建活动的村级组织及执行方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抓好落实。要健全完善法治创建活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创建经费足额到位。
(二)协调运作。各村要明确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与镇普法小分队及法律宣传自愿者积极协调,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要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在组织实施阶段适时召开“法治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广各地、各村创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对于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落实步骤及内容
第一阶段(20XX年7月至8月)
本阶段的重点是学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龙舟寺村和蒲家坪村为示范村向其他村辐射。
1.8月上旬召开草坝镇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推进会,对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同时广泛宣传镇党委制定的实施方案。
2.8月中旬前,创建村委完善各项制度的起草和制订,完成规范化行政细则,扩大创建氛围和影响力。
3.8月31日前,镇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审查,修改完善资料,整理好各项资料。
第二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
加强沟通,不断总结经验,做好考核工作。要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为全面实施打好基础。要认真不断进行检查、总结和分析,不断完善、巩固。
1.创建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建立法律书籍阅览室、设置固定宣传展板、院坝法律咨询讲解、赶集法治宣传、邀请村民座谈等方式进行。每月至少进行四次活动,每次活动都要登记入册。
2.找出不足,发现典型,虚心接受群众意见,整理成依法治村(社区)群众意见建议录。
3.20XX年11月10日前和20XX年3月10日前先后开展两次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大检查。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认真总结创建工作阶段情况,并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4.20XX年4月完成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
草坝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8日